工商局法规科
① 工商局有哪些部门
工商局内部有经检、消保、市场、企业、商广、人教、个体这些业务科室,当然也还包括办公室、后勤中心、党办、老干这些综合性的科室。
② 工商局主要有哪些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工商局内设机构:
办公厅、 法规司、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直销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企业注册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 广告监督管理司、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 、人事司 、国际合作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纪检组、监察局。
(2)工商局法规科扩展阅读:
工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③ 工商局都是有什么科室分别负责什么工作
在网上随便输入某工商局名字,然后点击组织机构就行.例;北京市工商局.自己查寻吧.
④ 请问工商局的法律职位主要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工商局的法律职位是工商局法制科职位。
工商局法制科职责:
1、 学习和研究工商回行政管理法答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或参与市政府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协调,以及本局与市直各有关部门联发文件的审核、把关;
3、审查和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提出办理复议申请意见,拟制复议案件审请报告和行政复议的决定书;
4、负责本局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与核审应诉的工作;
5、组织听证,并拟制听证报告;
6、受理及审查行政赔偿案件,并提出是否赔偿和怎样赔偿的建议;
7、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检查;
8、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培训;
9、指导全市工商系统法制工作。
⑤ 工商局法制科 强制征订法律书籍
工商局法制科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强制征订法律书籍的。
现在社会上利用这种方式进行诈骗的人很多,如果真的工商局法制科征订的,同时你又需要这本法律书籍的话,你可以到该工商局法制科去办理征订手续,以防被骗!
⑥ 基层工商所常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供您参考:[基层之声] 基层工商所承担着103部法律,201部法规,124部行政规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也坦承,单纯依靠某一部门的监管,确实在人员及经费投入,机构设置上难度较大。
王东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
王东峰:各级的工商机关和基层工商所承担着103部法律,201部法规,124部行政规章。总共428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监管执法任务。
事实上,在部分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正逐步由多头监管向集中监管过渡,从食物链重点环节监管转向食物链全过程监管,从以政府部门监管为主转向重视发挥社会力量。各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上越来越趋向于走兼并、垂直、高效的管理构架,强化监督管理和科技投入,同时,也越来越重视加强对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倡导由政府、企业、学术界和消费者共同保障食品安全的新型监管模式。美国1998年成立了“总统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协调全国的食品安全工作。英国2000年成立了食品标准局,该局是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的独立监督机构,负责食品安全总体监管和制定各种 标准,每年向国会提交工作报告。面对这一趋势,法学界人士也建议,在目前我国监管模式很难有根本性变化的前提下,当务之急更应该是探讨如何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⑦ 工商局 企业科是负责什么的
以下是大多企业科负抄责的事项,根据每个地方的不同,有不同的服务事项,根据情况而定!
1办理企业和私营企业注册登记(含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
2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含企业经济户口);
3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地方经济(重点服务民营企业);
4企业的监督管理(主要是做好企业年检、企业回访);
5指导工商所做好企业初审和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德令哈市工商局个体科工作职责
1、督导工商所对个体商户的监督管理;
2、办理个体工商户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工作;
3、做好从事个体经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总结、统计报表工作。
4、指导工商所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分层分类工作;
5、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无照经营的查处和督查工作。
⑧ 4月份在工商局办了营业执照,这几天有人打电话说是工商局法制科的,要求我必须订工商法制报,而且天天打
其实证明你们被骗钱了。我就不相信,给我打了三天电话,说话很不可是。然后我就去工商局了,人家说是骗子,门口就有公告
⑨ 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那些科室
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机构有:
办公厅、 法规司、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直销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企业注册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 广告监督管理司、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 、人事司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纪检组、监察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显示,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9)工商局法规科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有以下十五点: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4、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15、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工商行政管理局
⑩ 工商局的工作分那几个部门,具体做什么
工商局又称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