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壹』 求: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的答案
1、行政主体是指享来有行政权力,能自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学校属于事业单位,其管理机关为教育局,学校本身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3、抛开是否是行政案件外,单从请求事项看,个人认为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是会支持的。根据《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开除的情形应是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显然四名同学的行为不符合情节严重和屡教不改的规定,学校的处分过重。
『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
张某夫妇可以对区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罚款决定提出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中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张某夫妇在对区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时,有权一并对是计划生育局于2004年9月12日发布的通知提起复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张某夫妇可以向区人民政府或者市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叁』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3. 车牌号为京KB3986汽车的所有权人为李某,该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你的表述,法院可能会驳回起诉。
『肆』 盼解答: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开除学籍、抄毕业、学位授袭予等是国家授予学校的行政权 对此引起的纠纷当然应当提起行政诉讼 被告应该为学校 因为根据行政诉讼相关规定 有三种情况:复议维持的 告原机关 复议改变的 告复议机关 复议不受理 不答复的 两个机关都可以告 所以 你应该以学校为被告
人民法院当然会受理 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啊 并且学校开除学籍的行政行为只是很普通的行政行为 不属于法院不能受理的特例范围内
『伍』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1、市公安局的复议裁决书不属于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理由:市公安局只是重新认定了朱某的违法行为的性质与违法的条款,并未对其处罚进行改变!
2 被告应该是市公安局!
理由:行政诉讼的主题对象应该一般是原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市公安局虽未改变处罚决定!即所谓的挂了市北区公安局分局的行政处罚裁决,但改变了处罚的理由!与朱某的诉求吻合!
3 本案中朱某可以向市中区人民法院起诉!
理由:起诉行政机关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 针对市公安局的异议,市中区法院应以司法通涵的形式告知其受理的法律依据!
『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1、依来行政法的相关规定,自李五未经行政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是合法的。李五具有原告资格,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李五是李四的儿子,李四作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其死后其儿子当然可以提起诉讼。
2、不正确。区工商局作为被告是正确的,消费者协会由于没有得到法律、行政法规等的授权而不是行政主体,依法不能作为行政诉讼。
3、可以。可以作为证人型第三人从而作为当事人。
4、不正确。因为依据行政赔偿法,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选我,感激,谢谢
『柒』 请高手赐教:行政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很简单
1.乙单位可向县工商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上一级工商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被告是复议机关。
3. 人民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
理由是:A.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除非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人民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是否适当作出决定。B.上述案例工商局责令乙单位给甲单位赔偿不属于行政处罚,故不能判决变更。
『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案例分析
该题不适合高质量,烦请法律分类的伙伴收回。
『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高手请点解
1、能当场罚款的只有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而简易程序的罚款额度是内在50元以下。100元已经需容要适用一般程序。
2、当场罚款的必须依法当场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3、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一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4、当事人有对罚款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不服则加重处罚”的说法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