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改革实例
Ⅰ 关于行政管理的案例分析,要体现政府的职能的
当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严重制约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我们认为当前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推进以建设民主政治为目标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这方面发达国家有着许多成熟的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和学习他国的经验,可以使我们改革少走弯路.下面我们介绍美国基层民主政治的一个案例——加州里弗塞德市市政管理体制及其对我国政府改革的启示.
一,里弗赛德市议会——经理制的模式——美国基层民主自治的一个案例
里弗塞德是美国加州南部的一个拥有25万人口的中小城市.1953年该市根据新的城市宪章引进了议会——经理制.在这一体制下,议会制订城市法律和大政方针,市经理则行使城市日常行政管理权.美国这一城市管理体制产生于20世纪初,1908年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一个小城市斯汤顿市任命了一位总经理来指导该市的工作,成为这一体制的发端.当时这一体制就被人们欢呼为"市政改革的最新号角".目前美国大约有2500个城市实行这一体制,加州最为普及,其98%的城市都实行这一体制.
里弗赛德市政府结构,产生及各自职责.
里弗赛德市议会——经理制模式的政府架构由下表可以看出:市议会和市长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市经理则是由市议会任命的日常事务管理人员,他(或她)直接领导市各行政部门.
里弗赛德市政府议会,市长和市经理的产生及职责:
(一)市议会,市议会由各个选区4年交叉任期选举产生的7个成员组成.每个议员分别从具有3万多人口的选区中直接选举产生.那7个议员并不是同时换届的,这是为了保持议会成员的相对稳定性.作为立法机构,市议会制定法律并且确定管理城市许多活动的政策.议会接受来自市长,市经理,各种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以及公众对特定立法的建议.每一次立法都要听取和考虑来自市民和组织的评论.议会通过年度预算并批准预算中的每一项资金支出.公共工程的规划和计划书由市议会批准.
市议会任命市经理,市律师,市书记员以及市民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的各成员.议会从其成员中挑选出一个代理市长,在市长的缺席的情况下主持市议会会议.
市议会常设委员会:市议会划分为社区服务与青年,发展,金融,政府事务,公共安全,运输和设施服务/土地使用/能源开发等7个委员会,创立这7个委员会旨在审议和分析城市政策和项目.每个委员会有3个议员参加,每个议员主持一个委员会并供职于其他两个,但市议会常设委员会只是市议会的咨询机构而不是决策机构,市决策机构是由7个议员组成的市议会.所有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时间和地点列在每周市会议议事日程表上.所有会议都向公众开放.
市议会是通过条例,决议和动议三个不同层次的会议行使市政管理的决策权的.
条例是由市宪章授权的议会制定的法律.条例对城市辖区的个人规定了总的和持久的规划.条例由市议会会议提出但须经过二读并在第二次会议上通过.通过后公开发表并在最后通过后30天生效.一项条例只能由随后的条例废除或修正.
通过的决议可以表明议会的政策或指导特定类型的程序或行政行动.它只需要一读通过,可能被随后的决议所改变.
动议通常表明对一项程序或行政行动的多数同意.动议通常用于处理议程上的事务.当议会不准备采取明确的行动或当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或信息时,即在决策的条件不成熟时,议会可以把事情交给个人或小组研究.议会可以要求在将来议会会议上对研究进行汇报.
可见,即使是市议会的决策,也有条例,决议和动议三个层次之分,它们在市里决策活动中起着不同的作用.市里重大行政决策通常是由多数同意的行政动议进行的.这就意味着如果市政府决定某项市里大事,只要通过简单多数表决即可.
(二)市长:市长是市议会所有会议的主持官员,并在所有的进程中都有发言权.一般说来市长并不投票.但除了紧急状态或创议条例外,市长可以通过公告要求市议会在将来的会议上重新考虑任何事项.此外,在议会投票相等的情况下,市长可以投下打破平局的决定性一票.市长是从全市范围内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
市长的职责包括:解释政策,规划和市政府需要人民做些什么;通知人民政府或规划方面任何重大的改变;在所有政策和公共关系事务上向市议会提出建议.
(三)市经理:由市议会任命的市经理是城市的首席行政官.他通过控制和引导市各部门实施法律和执行议会的政策.通过使用包括规划,财政计划和实施,人事管理和种种自动化体系在内的现代商业方式进行城市事务管理.此外,市经理会在立法,金融事务,资金改进和其他城市政策等方面向市议会提出建议.
二,里弗赛德市议会—经理制运作的若干特点
作为美国基层政府的一种组织形式,里弗赛德市议会—经理制的运作方式有着若干鲜明的特点:
(一)立法行政,两权合一.众所周知,美国政府分为三个层级,即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包括市政府).美国联邦政府实行的是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州政府的结构亦大抵如此.
然而,作为美国基层政府的市政府与联邦政府三权分立的模式迥然不同.该市政府与设在该市的11家法院不存在任何人事或财政方面的关系.当地的法院法官是由加州律师协会推荐并由州长任命的,法院是以县(里弗赛德县)为单位处理法律事宜的,其经费由州政府提供.而联邦法院则由联邦政府负责,与州和地方政府没有任何关系.从中可以看到美国司法体制不存在任何地方保护主义得以产生的财政或人事基础.从中也可以看出作为一个基层政府,里弗赛德市是不具备司法权的.
但是,里弗赛德市市政府体制并不是简单拷贝美国联邦政府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这反映在里弗赛德市议会—经理制的政府体制与联邦政府是迥然不同的.所谓市议会—经理体制,简单地说就是作为立法机构的市议会制定法律并且对市政府大政方针进行决策,而城市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权则由市议会聘用的首席行政官——市经理行使.在这里,立法权和行政权是统一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市议会本身不仅是立法机构,有权制订对城市辖区内的个人规定的总和和持久的行为准则的条例,而且是市政府的决策机构,有权决定市里的任何重大事项,包括公共工程,批准预算等等.二是虽然市议会不直接管理城市的日常事务,但市政府日常事务管理者市经理由其聘用并对其负责表明,市议会还是要对市政府日常经营管理负最后责任的.
作为美国基层政府,里弗赛德市议会——经理制是一种立法权和行政决策权相统一的体制.这一组织形式有着合理的依据:首先是基层政府处理事务毕竟与联邦政府有着范围上的不同.美国全国有宪法和联邦法律,州有州宪法和州法律,而这些宪法和法律是基层政府首先必须遵守的.这样留给基层政府——市政府——为其辖区制定法律的余地显然比较有限.因此,由选民选举产生的市议会不仅可以为辖区制定法律,也有时间和精力对市政管理的任何重大事务行使决策权.由于法院系统不在市政府职责范围之内,市政府体制不简单拷贝联邦政府模式就成为合乎逻辑的事情.
(二)地方政府,高度自治.美国政治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权力高度分散.美国是一个由50个州组成的联邦制国家,美国联邦制的一个特点是除了联邦宪法明确赋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外,其他一切权力均由各州享有.但美国各州则实行单一制,从理论上说州以下的市县等基层政府都是州政府的代理机构,州议会有权解散或合并任何一个地方政府.但实际上,地方政府一般都十分稳定,不会随便变动.联邦,州和地方政府都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具有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权力,并直接对选民负责.只有直接对选民负责的政府才能做到高度自治.一个由上级任命,听命于上级的政府并对上级负责的政府是无法保证地方自治的.
地方自治决定了美国基层政府有权在自己的范围内处理事项.根据里弗赛德市长加利福尼亚大学政治学教授罗纳德·洛维里奇的介绍,市政府主要有两项职能:一是向全市市民提供公共服务;一是管理冲突,即在城市辖区内发生矛盾冲突时,政府要想方设法加以解决.具体来讲就是:(一)规划.制订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指导城市未来的发展.(二)发展.里市政府从来不进行投资并拥有经营性企业.政府对经济发展采取的措施是:经济发展部门利用税收优惠吸引和留住任何能使资源利用最大化而使总成本最小化的企业.城市再开发部门采取刺激措施鼓励企业增长.该部门管理着总数达7000英亩的5个再开发项目区,并在这5个区内通过提供贷款,建筑改进的补助和为抵消土地获得和开发费用相关的成本的财产税补偿.劳动力培训,市政府通过与里弗赛德县劳动力开发中心和里市社区学院的协作,帮助雇主招募雇员,工作筛选和培训.
(三)公共设施.市政府拥有水,电,公园与娱乐,图书馆,博物馆,污水处理,城市机场等公共设施,这些设施大都不能赢利或不应赢利,属于公共服务范畴.市政府拥有这些公共设施就是为了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服务,建立一个服务设施齐全和适宜居住的环境.市政府在这些部门发挥作用显然是弥补了市场经济的不足.需要指出的是:在美国加州,大部分水电设施都已经私有化了,但里市依然拥有水电公共设施,当地官员把它作为该市的优势之一.因为该市电费要比投资者拥有的公司平均低30%至60%,而水费比邻近辖区平均低50%.这种较为低廉的水电费自然有利于吸引投资者和外来人口,并降低当地市民的生活费用.(四)公共安全.维护治安和公共安全是市政府责无旁贷的义务,警察和消防是里市政府提供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该市2642名公务人员中,60%是警察和火警.可见,警察和消防部门在美国城市政府中占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凡是有公众聚会的地方,就有几个警察在场维持秩序,防止出现意外安全情况.
当然,说美国里弗赛德市政府高度自治,并不意味着美国联邦政府和加州政府完全不能介入当地事务.如果该市出现动乱,重大灾害或事故,加州政府就有权宣布该市处于紧急状态而直接介入处理,甚至联邦政府也有权介入.在日常情况下,该市确有权处理自身的事务的.
(三)民选议员,地位平等.作为民意代表的7个市议会议员之间的政治地位完全平等,他们之间并未有谁是第一第二甚至也没有资历深浅的区别.这是因为每个议员都是由有3万多人口的选区选民直接选举出来的,都是3万多市民的民意代表,他们理当具有平等的代表权.里弗赛德市议会一切重大事项都必须由市议会议员投票决定,主持会议的市长也没有最终的拍板权,任何一个议员也不具有这权力.里弗赛德市议会多数决定的制度是民主制度的要求,同时这套体制也确实能够保证多数决定的民主原则.这种多数决定的议会体制显然要优于强调第一把手具有最终拍板的体制,尽管根据多数做出决定的议会也会犯错误.但根据多数进行决策的体制一般说来能够更多的发挥多数人的才干和智慧,因而是一种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
(四)决策执行,相对分离.在里弗赛德市议会—经理制的政府体制内,市政府重大事务决策权属于议会,市议会向全体市民负责.而市政府的执行—政府日常事务则由市议会聘任的市经理负责.这就是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政府体制.
这种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体制的首要特征是政府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属两套班子所有.民选议会负责全市重大事务,对全市重大事务以投票表决方式行使决策权.但市议会本身则不负责市政府的日常管理工作,市政府日常管理工作则由市经理具体负责.而市经理则对市议会负责.一言以蔽之,市议会是决策者,市经理是执行者.这里应该注意的是:一是市经理有权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处理政府日常事务,而不必事事请示市议会;二是市经理虽由市议会聘任,市经理必须执行市议会的决策,但市议员个人却不是市经理的顶头上司,无权对市经理日常工作发号施令;三是市议会有权随时解聘市经理.
决策与执行相对分离的市政府制度是一种较为合理的政府制度,有利于政府内部的合理分工,市议会与市经理分别在决策与执行两个领域内各司其职,政府职能也实现了社会化的分工.这样,市议会有时间倾听选民意见,集中精力对全市重大事务进行思考和决策,而市经理则可以集中精力解决市政府面临的众多日常事务.
(五)民主科学,并行不悖.现代政府体制必须做到科学与民主两个方面兼顾//
Ⅱ 中国历史上改革成功的案例有哪些
秦始皇大一统郡县制,统一中国钱币和文字。还有秦朝的商鞅变法。王安石主张变法,将苏轼,司马光等人弄下台。汉武帝的独尊儒术。朱元璋废除宰相。等等。。。
Ⅲ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巨大改变(用事例,数据)
改革开放年来,从开启新时期到跨入新世纪,从站上新起点到进入新时代,40年风雨同舟,40年披荆斩棘,40年砥砺奋进,我们党引领人民绘就了一幅波澜壮阔、气势恢宏的历史画卷,谱写了一曲感天动地、气壮山河的奋斗赞歌。
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动摇,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动摇,勇敢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各方面创新,不断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鲜明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
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3679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82.7万亿元,年均实际增长9.5%,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2.9%左右的年均增速。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生产总值的比重由改革开放之初的1.8%上升到15.2%,多年来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
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从206亿美元增长到超过4万亿美元,累计使用外商直接投资超过2万亿美元,对外投资总额达到1.9万亿美元。
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日益完善,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和法治保障更加有力,
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更加巩固,人民依法享有和行使民主权利的内容更加丰富、渠道更加便捷、形式更加多样,掌握着自己命运的中国人民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展现出气吞山河的强大力量!
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以科学理论引路指向,以正确舆论凝心聚力,以先进文化塑造灵魂!
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71元增加到2.6万元,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
我国贫困人口累计减少7.4亿人,贫困发生率下降94.4个百分点,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辉煌篇章。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8%。我国建成了包括养老、医疗、低保、住房在内的世界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过9亿人,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
40年来取得的成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更不是别人恩赐施舍的,而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用勤劳、智慧、勇气干出来的!我们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在中国人民手中,不可能成为了可能。我们为创造了人间奇迹的中国人民感到无比自豪、无比骄傲!
(3)行政改革实例扩展阅读
改革开放的历史背景
一、当年国家的现状需要改变
“文化大革命”给国家留下了严重的局面:生产力发展缓慢,人民温饱没有解决,科技教育落后等。这种局面不改变不行。怎样改变?答案只有一个:改革。
二、中国需要第二次革命
新中国成立,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但新中国成立以后模仿苏联建立起来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已严重阻碍了中国生产力的发展。中国需要第二次革命,解放生产力。这种局面不改变不行。怎样改变?答案只有一个:改革。
三、社会主义制度需要自我完善和发展
社会主义社会的各个历史阶段,都需要根据经济发展的要求,适时地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使社会主义制度充满生机和活力。生机和活力哪里来?答案只有一个:改革。
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有新思路
新思路就是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新思路在哪里?答案只有一个:改革。
Ⅳ 行政垄断主要有那些例子
一般从宏观上将行政垄断分为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强制交易行为与强制联合限版制竞争权。行政垄断行为的实质是行政权的滥用,行政垄断行为表现形式分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设定权行为和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行为。前者是立法性或抽象性的行政垄断行为,后者是执法性的行政垄断行为。前者主要表现为:禁止外地商品进入本地;禁止本地商品流出;对外地商品和服务实行歧视性待遇;对外地商品实行不同于本地的质量、检验标准;设定专门针对外地企业和行业以外企业产品、服务的审批、专营制度;通过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要求达到限制和排斥行业以外的个人企业进入本地和本行业;通过设定许可、审批限制外地和行业外组织和个人在本行业、本地的执业活动;用规章、规定限定只能接受本行业、本地区的产品和服务,等等。后者主要表现为:强制购买、强制联合、限制进入、信息封锁、非法设卡、滥用技术手段、滥施差别待遇、滥用强制权和处罚权、放纵对外地企业和行业外企业的违法行为,等等。
Ⅳ 求行政决策或人事行政的案例加分析
1、举例说明你遇到或解决的行政法律问题。
答:我市市区北部有一处新建住宅小区紫溪花园,前期销售的多层住宅由新都置业房地产公司开发,其最南面一排多层售楼时宣传,前方是有大面积绿化、景观的别墅区,因此每平方售价比后排的同层次同户型住宅贵180元。后来这些业主发现,由于市政府控制别墅建设等原因,前方规划改变,由城投集团开发了高层建筑。业主开始不断上访,要求至少赔偿景观费的双倍,因为没有景观的话他们根本不会买这个房子;城投集团由于间距、光照等参数均符合国家规定,审批手续完备,不同意赔偿;而新都置业认为是政策不可抗力,规划变更他们也没办法。几番交涉之后,开发商同意赔付140元每平方,这与业主的要求相去甚远,目前上访仍在继续。同时我找了相关的案例予以参考:
案由:新建商务楼与李家住宅相距仅两米,不符合规范,要求撤消该商务楼的规划许可证
判决:该规划许可行为违法,奉贤县(现为区)规划局应对居民采取补救措施
上海市奉贤县李荣海一家购买了“浦江花园”两套商品房,1999年5月,房产商交房。但待他们2000年入住时,旁边建起一栋两层的商务楼。 商务楼与住宅楼垂直,两栋楼的间距最近处只有两米,李荣海购买的住房又分别是底层和二层,从他们家西侧窗望出去,就是对面的卫生间和厨房,有脱排油烟机、煤气罐,还有高压线,既不雅观、也不安全,日照、通风也受到影响,一家人感到十分不便。他们了解到,是奉贤县规划局在1999年7月给了房产商建造这栋商务楼的规划许可证。“这样的间距本身就违反了有关规定,肯定是不对的”,于是,李荣海家将奉贤县规划局告上了法庭。
在一审中,奉贤县规划局以这样的理由辩解:两栋楼原来设计为“T 形垂直相连或相嵌结构,后来出于对房屋结构的考虑,才同意他们将两栋楼分离,留出2米空隙作为施工便道,因此给房产商颁发了《建设规划许可证》。法院采纳了规划局的意见,驳回了李荣海一家的诉请。李家不服,上诉到上海市一中院。
在二审中,法院认为,规划局提出“施工便道”这一辩解理由,未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因此不能采纳。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居住建筑垂直布置的间距,东西向的间距,郊县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0.8倍。李荣海所在的住宅楼有6层,高度的0.8倍显然远大于2米。规划局规划许可这两栋楼间距仅为2米,明显违法。2001年10月,上海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消原判,确认规划局颁发规划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规划局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这起“民告官”的官司,以规划局败诉告终。
分析: 近年来,由于居民住宅通风、采光问题引起的居民与房产商甚至规划局的纠纷时有耳闻。这类官司,一头连着周围居民的基本民事权益,一头连着房产开发单位的重大经济利益,审理中往往陷入两难。如上述案例,商务楼既已建成,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规划许可行为违法,应该重做或者撤消,那么,这一整栋商务楼都得拆除,损失可想而知。而假如真正做出这样的判决,实际执行的可能性也很小。 最高人民法院曾对执行《行政诉讼法》作出若干司法解释,其中第58条规定,撤消违法行政行为将给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可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此案的判决,根据的就是这条司法解释。这样,既能保证原告的权益,又能把被告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这样的判决,也确立了在处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违法案件中,可以采取“确认违法、责令补救”这一变通的判决形式,为今后这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但是该司法解释规定的“确认违法,责令补救”这种判决方式对权利的确认比较抽象,因此,胜诉方要获得实际“补救”还有难度。
再思考:奉贤的案例曲直较为明显,但像我所述的争议,集约土地利用、控制别墅类高档房产建设、增加普通住宅供应,是市政府顺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制定的目标,在间距、光照等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很难说有何不妥;而业主甚至拿不出证据来证明每平方增加的这180元,是用来保证前方应当建造没有视线遮挡的别墅,因为这不过是楼市火爆时期房产商的口头宣传,楼书、广告上都没有明显标注;正是因为于情有理、于法无据,业主只能通过拉标语抗议、阻碍施工、不断上访等方法寻求解决,可能会酿成聚众闹事等恶性事件。城市规划建设中的这类问题,应有法律进一步规范。
2/请结合实际,谈谈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和对策。 行政管理就是通过行政机关对国家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的各方面社会事物的管理。行政管理具有决策、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作用。根据我国现阶段行政管理的任务来看,我国行政管理的的作用主要有:组织经济文化建设、保卫国家和保护人民、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等。
建国以来,我国在改革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确实作了许多努力和尝试,积累了一些经验,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也确有一些长处。但从总体上说,我国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是很不完善的,存在着许多严重的弊端:从权力配置关系方面看,权力过分集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政府和基层企业的关系没有理顺,束缚了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从行政组织方面看,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缺乏科学依据,缺乏明确的权力和职责和划分,纵向管理层次多,横向管理职能交叉,造成机构臃肿、层次重叠、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从行政立法方面看,法律制度极不完备,更缺乏依法行政的强有力的机制,重人治而轻法治。从干部人事制度看,人事管理的制度化程度低,也缺乏有力的法制监督,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成为终身制。现行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这些弊端,已成为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严重障碍,成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严重障碍,必须进行改革。
在行政管理的实践中,如何朝着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的目标迈进,各地都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大胆尝试,如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建立领导干部正常退出机制是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主要的新陈代谢功能,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本质要求。近几年,我市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正常退出工作方面作了一些尝试,取得了一些成绩,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在开展领导干部正常退出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想观念还没有根本解决。一些干部受“官本位”的传统观念影响,认为一旦降免职,就断了前程,除非万不得已,谁也不愿意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现实生活中,“不犯错误不让位”的现象,使得原本正常的“下”的干部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感,被调整后感到面子上过不去。特别是我们过多地宣传“优胜劣汰”,无形中使人产生上的是能人,下的是庸才的想法,对干部正常退出机制的建立造成舆论上的负面效应。还有,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干部一旦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相关待遇取消,物质收入减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领导干部正常退出的难度。
2、标准不够科学,可操作性不够强。现职机关干部大多数认为,影响建立领导干部正常退出机制的主要因素是标准不够科学、准确。目前,对于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认定,有了一些原则性的标准,但还不很具体,缺乏可操作性。对一些具体工作中的问题难以把握。
3、配套制度和政策不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备。长期以来,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没有分层次、分类别提具体明确的岗位职责要求,干部考察中不能按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考核,准确评价干部的胜任度比较困难。特别是如何明确界定干部的潜在实绩和明显实绩、个人成绩与集体成绩、历史成绩和现实成绩方面还存在难度。评价不准确,就难使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得心服口服。另外,对调整下来的干部妥善安置的相关政策滞后,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正常退出。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正常退出机制的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一是将领导干部正常退出的一些规定,特别是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办法等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使广大干部群众加深对干部能上能下的认识,尤其是加深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识,正确看待干部的升降调整,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二是坚持从正面教育入手,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是非观和荣辱观,使能上能下成为干部职务正常调整和变动的一个动态概念,正确对待个人的升降进出。三是加强对降免干部的教育,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从多方面加以关心和爱护,鼓励他们振奋精神,提高素质,在新的岗位上努力工作。
2、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一是要完善岗位责任制,研究和制定科学的、统一的、有实践基础的岗位目标职责,为干部能上能下明确考核的依据。二是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定期考核,在考核中不能游离于岗位职责目标和实践之外,以保证能全面考核干部,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三是要改进干部实绩考核的方法。考核干部的方法正确与否,直接影响考核的质量,而考核的质量又是决定干部称职与不称职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干部考评工作应努力扩大民主程度,充分走群众路线,增加考核工作的群众参与程度,切实增加透明度。四是要进一步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领导干部力度,疏通干部“上”和“下”的渠道。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干部能“上“和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把好领导干部队伍“入口关”。进一步完善竞争机制,让优秀人才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让不胜任现职者在竞争中让岗。
3、完善配套制度和政策,推进领导干部正常退出。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职务任期制。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辞职制。三是实行领导干部聘任制四是进一步完善任职试用期、任前公示、经济责任审计、考核反馈、待岗培训、谈心谈话戒勉等制度,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配套。
Ⅵ 企业体制改革,案例介绍
企业体制改革 1995年,广州市的企业体制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这一年试点企业的数目已从上年底的34户增加到46户,广钢等27户企业的试点方案已报经市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顺利进入实施阶段;各企业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准则,把企业的改革与企业的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在一起,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余24户企业的试点方案制定工作也已基本完成。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组织制订了13个配套规章。其中,《广州市改组转制企业职工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规章已经下发,《试点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年薪制办法》等4个规章正在报审,其余4个也在制订之中。 2.“解困转制”工作的力度加大。这一年实行“解困转制”的企业已从上年底的153户增加到205 户,其中,工业114户,交通11户,城建54户,商业26户。主要做法有:(1)关、停、并、转、破,促进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如对扭亏无望的37户工业企业,实行兼并合并30户,关闭5户,破产试点2户,减少了国有资产的继续流失。与此同时,注意行业内统筹规划,利用场地、人员、设备优势进行兼并合并,连环解困,已先后推出了9个较大的连环解困组合。(2)吸引外资,合资合作。如工业的“解困转制”企业共兴办合资企业27户,吸纳外资1亿多美元。(3)以地生财。利用级差地租进行房地产开发,所得资金用于安置人员、清偿债务、搬迁改造和结构调整等。(4)多渠道妥善安置人员。通过“解困转制”,已经使连续多年亏损的广州无线电厂等一批企业扭亏为盈。走出困境,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 3.大企业集团的组建工作加紧进行。到1995年底,全市已登记注册的企业集团达75户,但大集团不多,有些集团还很不规范。为实施大集团战略,广州市提出了“5·8·10”工程规划,即到2005年要形成年销售额达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的企业集团分别有5个、8个和10个。作为第一步,市政府已决定通过资产一体化纽带组建广州汽车集团,即通过向集团核心企业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将骏达、羊城、金宝马等分散在市经委、建委、计委和交委4个系统的汽车企业全部纳入该集团,经结构调整和优化配置,逐步形成轿车、轻型车、大客车和汽车配件四大专业性公司,有关工作正在加紧进行。此外,市政府还决定由广州摩托集团公司与五羊自行车公司和华南缝纫机公司共同组建新的广州摩托集团。 4.小企业改革的步伐加快。为推动小企业的改革,市政府下发了《广州市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试行意见》,该意见对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启动提出了必要的政策扶持。8月份,召开了广州市中小企业深化改革现场会,介绍了新塘造船厂全额转让国有资产、由小型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做法和经验。全市各区和县级市对小企业的改革都十分重视,结合本地实际真抓实干,创造了不少成功典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5.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逐步规范。这一年,市政府批转了《关于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局、行政性总公司改建为经济实体报批程序和国有资产投资(运营)主体运作中几个问题的意见》,结合市机构改革的全面展开,着重规范局和行政性总公司的转制行为,防止出现新的“翻牌公司”,全市共有22个局(总公司)要转为经济实体。该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的阶段,其中机电、医药、纺织、化工等12个原局(总公司)已改为经济实体,并被授予国有资产经营权。结合企业改革,对一些大企业和集团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市政府已向广钢、广重、广东轻工机械、白云山等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授予了国有资产经营权,鼓励这些企业集团扩大规模,努力在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广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重组。
Ⅶ 我想知道一些个人发起政府、教育或其他机构改革的例子,谢谢!
政府机构改革:
http://www.people.com.cn/GB/shizheng/252/10434/10435/20030306/937521.html
教育改革:
http://219.234.174.136/jyyj/xspj/jyyj_20060426142433.html
其他机构改革:
http://www.jcrb.com/zyw/n36/ca29642.htm
Ⅷ 政府调整收入分配的实例
政府通过税收和补贴调整收入分配,即通过对高收入者多征税和向低收入者发放补贴。瑞典的政府收入占GDP的比例处于世界前列,通过征税和补贴的方式,该国的收入分配是世界上最平均的国家之一。
一般认为,政府收入规模越大,居民收入分配越不平等。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政府收入规模快速下降,由此导致居民收入分配相对于计划经济时期更为平等。1994年以来,我国政府收入规模越来越大,同时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这表明我国政府收入更多地来自于中低收入者。
由此可见,政府收入规模与居民收入差距并没有固定的联系,关键要看政府收入的来源。政府调整收入分配也不一定会起到相同方向的作用,有时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可能会与初衷相反。在我国,更应该消弱政府的力量,建立规范和完善地市场经济体制。
Ⅸ 我们总在谈改革究竟什么是改革啊简单说一下,举个例子,比如政府改革,医疗改革,军队改革等等
改革是利益的调整和势力的平衡
Ⅹ 请分别举几个典型的案例:1、行政违法行为;2、民事违法行为;3、刑事违法行为;4、违宪行为。
1、行政违法
职务过错,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这类失职行为使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但还没达到渎职罪的程度。行政过错,即公民和法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如司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有的学者认为行政违法在许多情况下,专指行政过错,主张把职务过错称为纪律违法。
2、民事违法行为
朱某在工厂浴室捡到苏某的进口手表,先说第二天归还,后来又说自己把手表弄丢了。苏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朱某限期归还手表。我国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
3、刑事违法
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4、违宪行为
如1978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解释宪法和法律,制定法令”(第25条第3项),没有制定法律的权力,但由于改革开放要求制定大量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未经修宪,也未作宪法解释的情况下,自行行使立法权,1979年至1982年间共制定了11个法律,这都是违背当时宪法规定的。
(10)行政改革实例扩展阅读
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行政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行政违法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行政违法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民事违法行为的构成条件主要有两条:侵犯他人受到民事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行为具有违法性,即违反民事法律的规定。民事违法行为分为违反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两大类,前者指合同当事人没有合法事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后者指合同以外的,非法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