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政执法
㈠ 运政归哪个部门管执法依据是什么
运政执法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一个门类,归各地交通运输局管。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条,及各省自行制定的条例办法等。
拓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该通知平时称为“治理公路三乱”)的规定,只有如下几种情况可以在经省一级政府批准的公路站点设卡查车:
一、公安交通部门(交警)可以在其设立的公安交通检查站查车。
二、交通部门可以在其设立的交通稽查站查车。
三、林业部门在其设立的木材检查站查车。
四、畜牧(农业)部门可以在其设立的畜牧检查站(动物检疫站)查车。
五、为了打击犯罪,公安部门需要在公路上拦截、检查嫌疑车辆时,可以临时设卡查车,但任务完成后必须即刻撤离。
六、治理超限超载办公室(一般由公路部门、交警、交通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由公路部门牵头)在设立的检查站点(治超点)查车。
除上述部门或单位在规定的站点和时间内可以查车外(当然,交警可以在路上巡查,但不能在检查站外路段设卡,只能在巡查时发现违法行为才能拦查车辆,查完即离开),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设卡随意拦查过往车辆,否则就是“公路三乱”。
㈡ 运管所执法罚款权限有什么
运政执法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一个门类,归各地交通运输局管。
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专共和国道路运输属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条,及各省自行制定的条例办法等。
问题就出在各省自行定制的条例
也就是说 在法律上 运管部门没有罚款查扣车辆的法律依据,他们依据的是当地的条例
因为运管部门管理的车辆是运营车辆,什么是运营车辆 ,就是从事运输业务,无论是拉货还是送货送人等。
怎么区分这个,我们来分析,条例上说,非法运营运输,就可以罚款。
好的,那么我们分析一下,你的车是不是从事运输行业,如果不是 就不受用这条。因为运营车辆是要办理运营手续的,而你没有,但是你拉货了,那么问题来了,你是运营还是私用。
如果是私用 ,自己给自己拉货 就不存在违规,因为法律上没有规定私家车拉货是运营业务。
所以运管的人一半不管你是自己拉货还是从事专门运输业务,都给你,扣上帽子
㈢ 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当前运政执法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一)非法营运车辆流动性较强,运营成本较低,且有的车主往往受利益驱使相互间联系紧密,拉帮结派,罔顾交通秩序与行人安全。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涉嫌非法营运的相关车辆司机一旦发现执法人员到场开展执法行动,则停止拉客,有组织地伙同其他车辆蓄意阻挡公交车辆通行,并且围堵阻截执法车辆,甚至强行冲卡,暴力抗拒检查,形成一整治就好转、一放松就失控,经常反复的状态。
(二)打击蓝牌车非法营运难度较大。交通行政执法案件要按照“讲程序,重证据”的原则,认定车辆是否从事非法营运,一是看其有无营运资格,二是看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经营者是否与乘客达成交易协议。非法营运车辆只有在载客(发生营运行为)的情况下才能被查处,其停放在敏感路段候客但未构成违法事实都不能认定是非法营运车辆载客。在打击蓝牌车非法营运的过程中,乘客往往碍于情面,或怕被打击报复,往往拒绝配合调查取证,导致无法对其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查处。
(三)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在执法人员发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过程中,非法营运车辆的当事人为了逃避查处,往往会不顾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进行逃逸不接受执法人员的检查强行冲卡,极易造成伤亡事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召来同伙和老乡围攻执法人员,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近两年来,在一些地区出现了一种新型“软暴力”抗法现象,就是有些黑车车主纠集一些吸毒人员,威胁执法人员说自身有“艾滋病”,要求无条件放车。
㈣ 运管所执法罚款权限
运政执抄法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一袭个门类,归各地交通运输局管。
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条,及各省自行制定的条例办法等。
问题就出在各省自行定制的条例
也就是说 在法律上 运管部门没有罚款查扣车辆的法律依据,他们依据的是当地的条例
因为运管部门管理的车辆是运营车辆,什么是运营车辆 ,就是从事运输业务,无论是拉货还是送货送人等。
怎么区分这个,我们来分析,条例上说,非法运营运输,就可以罚款。
好的,那么我们分析一下,你的车是不是从事运输行业,如果不是 就不受用这条。因为运营车辆是要办理运营手续的,而你没有,但是你拉货了,那么问题来了,你是运营还是私用。
如果是私用 ,自己给自己拉货 就不存在违规,因为法律上没有规定私家车拉货是运营业务。
所以运管的人一半不管你是自己拉货还是从事专门运输业务,都给你,扣上帽子
㈤ 运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运政工作职责是执行国家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通过行业管理,保护合法经营,保障货主和旅客的正当利益,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实现货畅其流,人便于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㈥ 运政行政处罚权有哪些
公权力来源于公民权利的让与,它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各种组织负责具体实施,具有明显的两面性:公平、公正的行使,它将是为民谋利的重要工具,是人民的福祉;反之,则是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土壤。运输行政管理担负着运输行业的引导、规范与监督职责,如何正确行使行业管理权力,加强运政执法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对塑造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的运管队伍形象有重要意义。运政执法贯穿于运输行业管理始终,执法的每个环节都可能存在权力运行不规范,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下面笔者结合自己的一些粗浅经验对运政执法过程中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做一浅要分析。 1、运输市场稽查。运输市场稽查是运政执法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执法人员依法可以对运输从业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有权确定从业人员及其经营行为是否违法,是否应当实施行政处罚,同时,稽查人员具有现场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执法人员的个人意志往往决定了管理相对人违法经营受到制裁的种类和幅度,而当权力被个人使用后就有可能导致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的现象。因此,运输市场稽查是运政执法权力运作的关键环节之一,必须对权力的运行加以控制。目前,我处稽查岗位的执法人员交流力度不大,部分执法人员长期在一线执法岗位,与违章业户长期接触,容易在执法中产生人情执法、执法不公的情况。 2、运输行政许可。运输行政许可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经审查依法准予其从事道路运输行政法律规范所限制事项的权利和资格的行为。通过道路运输许可,使道路运输的经营者具有一定的行为能力和资格。目前运输行政许可共有16个项目,这些项目涉及面广,都设置了一定的准入门槛,由于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许可规范还不健全,法规赋予许可人员的形式审查权、现场核查权力以及自由裁量权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弹性,部分许可过程和环节缺乏有效法监督制约机制,可能会导致许可上的不规范,加强对许可行为的监督,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运政执法形象。 3、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在运政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是运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行政处罚时,执法人员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主要是靠执法人员从客观、合理的角度和道德自律中进行自我控制,在运政执法中法规赋予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大,例如在处罚一个违法行为时,法规规定可以给予百元的处罚,也可以给予万元的处罚。这种法规规定的较大差别,容易使管理相对人产生抵触情绪。 4、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涉及广大驾驶员和驾驶培训学校的切身利益,培训记录签审、从业资格考试监考、驾校资质管理及从业人员信誉考核等诸多环节也是运政执法中的关键环节。
㈦ 运管所运政执法人员
协助人员是协管的,不是正编人员,运管的正编人员可以是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套的是执法类公务员级别,协助人员相当于协警之类的,性质上属于派遣工。
㈧ 运政执法不穿制服,不开执法车在路上查非法营运合法吗
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五个规范》中并没有规定执法时必须穿着制服和驾驶执法车辆,但规定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持交通行政执法证。
目前多地出现执法人员着便装涉嫌“钓鱼执法”,虽然并不违反相关规定,但用“钓鱼”的方式执法,有损政府部门的形象,也不适合用于交通行政执法检查。
㈨ 运管部门可以单独执法吗
运管所是有权上路检查的。
国务院《道路运输条例》授权给运管部门管理、货车、客车、货运站、客运站、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经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运管和路政都有上路查车的执法权。
相关规定如下:
1、如果是查超载超限,执法人员必须出示交通部或当地省级政府颁发的执法证件,执法类别应是路政管理或路政超限管理,同时执法人员必须是2人或2人以上。
2、路政、运管都有上路执法权。根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公路三乱的规定。路政、运管上路执法的时间地点(路段),需报经县级以上法制办(局)批准。否则属违法上路,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由于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处罚无效。
运管所是交通局下设的执法机构,主要是查(营运证,非法营运证。从业资格证等,对营运车辆的营运违法现象,及非法营运黑车的查处)。
㈩ 四名运政执法需要出示几个证件
不少于两人行政执法,至少两人亮证执法
法律规定
至于几个人亮证,法律没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