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二任行政长官是谁
❶ 香港第二任行政长官到底是谁何时就任
要是说第二任行政长官,那就是曾荫权
放心吧!!!期末考试这个问题绝对没错!!!
2005年3月
❷ 香港行政长官笫二任是谁
香港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是董建华,第二任是曾荫权,第三任是梁振英,即将上任的林郑月娥将成为第四任行政长官。
❸ 香港特别行政区历任行政长官是哪些人
截止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一共有5任,分别如下:
1、第一任:董建华(Tung Chee-hwa),任期时间: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华(Tung Chee-hwa),任期时间: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荫权(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时间: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时间: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郑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时间:2017年7月1日—至今。
(3)香港第二任行政长官是谁扩展阅读
1、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又称香港特区首长,简称香港特首;英语: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简称CE),由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的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2、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责如下:
(1)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执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3)签署、公报并向中央人民政府备案由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议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员、各级法院法官及公职人员的职务;
(5)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及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❹ 香港第二任行政长官是谁
曾荫权
1944年10月生于香港,广东佛山人。
2005年3月,董建华以“健康理内由”辞职,曾荫权于6月24日正式宣誓容成为第二任行政长官。2007年3月25日,曾荫权第二次当选特首,任期将延至2012年届满。
❺ 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第一任行政长官是( ),第二任行政长官是(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简称香港特首或特首,成立于1997年7月1日,每届任期五年,最多可连任一次。
第一届香港特首是董建华,1997年7月1日上任,2002年6月30日离任,于2002年7月1日继任第二届香港特首,但因在任期间发生很多“天灾人祸”引咎辞职,于2005年3月12日离任。
曾荫权,香港第二位特首,因行政长官董建华请辞而在2005年3月12日至6月2日期间署任行政长官。之后于2005年6月21日正式上任为香港第二届特首,2007年6月30日离任。2007年7月1日连任为第三届特首,将在2012年6月30日离任。
梁振英在选举中胜出,将成为香港第四届特首,也是第三位特首。
❻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历任行政长官是谁
截止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一共有5任,分别如下:
1、第一任:董建华( Chee-hwa),任期时间: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华(Tung Chee-hwa),任期时间: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荫权(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时间: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时间: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郑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时间:2017年7月1日—至今。
(6)香港第二任行政长官是谁扩展阅读
1、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又称香港特区首长,简称香港特首;英语: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简称CE),由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的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2、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责如下:
(1)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执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3)签署、公报并向中央人民政府备案由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议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员、各级法院法官及公职人员的职务;
(5)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及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❼ 香港第一和第二任行政长官是谁
香港第一和第二任行政长官都是董建华,第一个任期为1997年7月日—2002年6月30日,第二个任期为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董建华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为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重要贡献。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任期内带领特区政府和香港各界人士,成功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外部经济环境变化以及“非典”疫情等带来的种种困难,妥善处理诸多复杂的社会政治经济问题,维护香港的整体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为香港顺利回归与平稳过渡和“一国两制”成功实践作出重大的历史性贡献。
(7)香港第二任行政长官是谁扩展阅读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
根据《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1997年第一届行政长官由第一届的选举委员会选出,成员1200人,中央政府任命。2002年第2届特首由同一选举委员会选出。2005年第2届特首补选已于2005年7月10日举行,选举委员会成员大致与原有的相同。
有缺位的选举委员会委员由与立法会同一功能组别的选民(各界别合共160,000人)选出。2007第3届特首选举内容仍未有定案,唯2004年4月26日的第10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已否定了2007年普选特首、2008年普选立法会的可能。
根据《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每届任期是5年,每人只可以连任一次。如行政长官在任期完成之前因故离职,继任人应在6个月内产生。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解释基本法方式说明补选的行政长官只是完成前任余下的任期。
❽ 香港回归后的两任行政长官分别是谁呢
第一任香港行政长官是董建华。 现任行政长官叫曾荫权。
❾ 香港第二任行政长官是哪个
第一,二任是董建华
曾荫权是第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