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化行政
⑴ 什么叫行政
“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在国家范围内,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狭义地讲,指国家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
广义地讲,指作为决策职能的政治之外的执行职能。
广义的行政管理是政府行政组织、非政府的公共组织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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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的思想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在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基础上,前瞻性、全局性地谋划好未来全国人口和经济的基本格局,引导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2、主要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引导人口与经济在国土空间合理、均衡分布,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和城乡人民都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坚持集约开发,引导产业相对集聚发展,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其他城镇点状分布的城镇化格局,提高土地、水、气候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尊重自然,开发必须以保护好自然生态为前提,发展必须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确保生态安全,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坚持城乡统筹,防止城镇化地区对农村地区的过度侵蚀,同时,也为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提供必要的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海洋意识,充分考虑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做到陆地开发与海洋开发相协调。
⑵ 什么是行政化
行政化就是指通过行政手段加以管理,具有行政特征。近来行政化多用来批评非行政机关的单位生搬硬套行政手段,制约法定职能的现象。譬如:人民法院应当去行政化、高校管理行政化现象严重等,多含贬义。
⑶ 管理者代表插手行政工作怎么办
1、在办公室里,很难做到明哲保身,我不了解你们公司的企业文化和氛围版,既然存在权,就一定有存在的道理,你暂时是无法躲避的,你只有面对,你要找到问题的根源所在,才能够解决问题;
2、比较正规的方法,是要看谁是它的上司,谁考核它的绩效,通过它的上级领导来管理它,
3、它只是个管理者代表,并不是真正的领导,不具有实权,你要找出岗位责任,以此来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权力、责任;
4、要做个有心人,利用职务之便,把它的把柄抓在手里,包括作风问题、包括干预行政工作等,用文字记录对方的劣迹,按工作七要素来记载,在适当的时候,暗示它,它不仁,你就不义;
5、处理好部门内部关系,争取团结更多的人,站在你的同一战线上,你可以团结不同立场、不同性别的同事,只要是受过它的制约的同事,你们一起为了抵制、抗衡它,临时团结起来,成为统一战线,为了达到“打倒”它的主要目的。这也是必不得己,我的意见是,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漂亮。
⑷ 什么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
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的事、不应该做的事,重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即哪些事应该由市场、社会、政府各自分担,哪些事应该由三者共同承担。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制度发生了巨大变迁,行政管理体制也经历了全面变革。40年来,经过若干次规模较大的改革和各种局部调整,具有中国特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匹配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形成。
转变政府职能,关键是要明确转的方式,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坚决扭转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同时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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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政府职能,要做到依法行政。只有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更好把政府职能转变过来。
要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既要重视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固定转变政府职能已经取得的成果,引导和推动转变政府职能的下一步工作,又要重视通过修改或废止不合适的现行法律法规为转变政府职能扫除障碍。
⑸ 什么是行政化现象
行政化就是指来通过行政手段加源以管理,具有行政特征。近来行政化多用来批评非行政机关的单位生搬硬套行政手段,制约法定职能的现象。譬如:人民法院应当去行政化、高校管理行政化现象严重等,多含贬义。希望对你有用。
⑹ 什么是行政化
行政化就是指通过行政手段加以管理,具有行政特征。近来行政化多用来批评非行政机关的单位生搬硬套行政手段,制约法定职能的现象。譬如:人民法院应当去行政化、高校管理行政化现象严重等,多含贬义。
希望对你有用。
⑺ 行政是什么
“行政” 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首先,它属于国家的范围,即属于公务,不是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任务。
其次,也不是一切国家权力都是行政权利,只有行政机关或者政府的权力才是行政权力。它有别于议会的立法权和司法机关的检察和审判权;
第三,行政权属于“执行权”,它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去行使国家职能从而实施的法律的行为。行政是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指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门对法律所作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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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
国发[2007]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主体功能区的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区域政策的任务,按照200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分层次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要求,现就做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思想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在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基础上,前瞻性、全局性地谋划好未来全国人口和经济的基本格局,引导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二)主要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引导人口与经济在国土空间合理、均衡分布,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和城乡人民都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坚持集约开发,引导产业相对集聚发展,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其他城镇点状分布的城镇化格局,提高土地、水、气候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尊重自然,开发必须以保护好自然生态为前提,发展必须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确保生态安全,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城乡统筹,防止城镇化地区对农村地区的过度侵蚀,同时,也为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提供必要的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海洋意识,充分考虑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做到陆地开发与海洋开发相协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行政
⑻ 什么是行政
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狭义地讲,指国家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广义地讲,指作为决策职能的政治之外的执行职能。
“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在行政法上,行政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是指公共行政,而不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二者区别在于:
其一,性质不同。公共行政具有公共性质,一般行政具有个别或局部的非公共性质。
其二,目的不同。公共行政的目的在于谋求公共利益,维持公共秩序;一般行政的目的是为了个别或局部的利益。
其三,手段不同。公共行政具有许多特权,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一般行政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只能采取合同的方式。因而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
(2)行政是行政机关的活动。从形式上看,行政限定于行政机关的活动。法律对于国家的活动按其表现机关的不同,规定不同的法律制度。行政法上的行政只能是指行政机关的活动。
(3) 行政的实质在于组织管理国家事务,而非立法机关的制定法律,也非司法机关的裁决案件,这是从实质上对行政的界定。组织管理活动直接影响公民的权益,因而需要法律规范,并适用不同于其他活动的法律规则。
(8)手化行政扩展阅读:
思想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
在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基础上,前瞻性、全局性地谋划好未来全国人口和经济的基本格局,引导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二)主要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引导人口与经济在国土空间合理、均衡分布,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和城乡人民都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
坚持集约开发,引导产业相对集聚发展,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其他城镇点状分布的城镇化格局,提高土地、水、气候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尊重自然,开发必须以保护好自然生态为前提,发展必须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确保生态安全,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坚持城乡统筹,防止城镇化地区对农村地区的过度侵蚀,同时,也为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提供必要的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海洋意识,充分考虑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做到陆地开发与海洋开发相协调。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妥善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处理好开发与发展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有序适度开发的基础上。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编制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要在大规模开发过程中,既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区域,又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划定限制、禁止开发区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政府对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设计和总体布局,体现了国家战略意图,政府应当根据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法律法规和区域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符合主体功能区的定位。
三是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从全局利益出发,谋求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最大化,要做到局部服从全局,全局兼顾局部。
四是处理好主体功能与其他功能的关系。主体功能区要突出主要功能和主导作用,同时不排斥其他辅助或附属功能。
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的主体功能是集聚经济和人口,但其中也要有生态区、农业区、旅游休闲区等;限制开发区域的主体功能是保护生态环境,但在生态和资源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也可以发展特色产业,适度开发矿产资源。
五是处理好行政区与主体功能区的关系。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需要打破行政区界限,改变完全按行政区制定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的方法,同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也需要依托一定层级的行政区。
六是处理好各类主体功能区之间的关系。各类主体功能区之间要分工协作,相互促进。优化开发区域要通过向重点开发区域转移产业,减轻人口、资源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和生态环境的压力;
重点开发区域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增强承接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超载人口的能力;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要通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逐步成为全国或区域性的生态屏障和自然文化保护区域。
七是处理好保持稳定与动态调整的关系。主体功能区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禁止开发区域要严格依法保护;限制开发区域要坚持保护优先,逐步扩大范围;重点开发区域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变化,适时调整为优化开发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