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 » 古代行政关系

古代行政关系

发布时间: 2021-03-03 16:43:05

Ⅰ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有哪些

中国历代的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指管理国家事务的地区范围。中国历史上朝代更迭,每朝的疆域大小、政府机构和统治者治理国家的思想各有不同,所以,诸多原因就势必影响到历代行政区划的制定。了解中国历代的行政区划,对我们学习中国古代的历史、文化和阅读古籍,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们这里要概说的历代行政区划,仅限于历代中原王朝的,不包括当时与中原王朝共存的边疆民族政权的行政区划制度。
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到1949年,约有两千一百多年时间,在此段时期内,中国历代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称州郡时代,经秦、汉、魏、晋、南北朝,约800年。
第二阶段称道路时代,经隋、唐、五代、宋、辽、金朝,约700年。
第三阶段称行省时代,经元、明、清朝和民国时期,约700。
一、州
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尚书》、《周礼》、《吕氏春秋》等书上都有关于九州的记载。传说尧时禹平洪水,分天下为九州,即:冀州、兖(yǎn)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到禹掌权时,天下分为十二州,冀州分为并州和幽州,青州分出营州。但九州只是先秦地理学家心目中的理想的地理区划,而不是实际存在过的行政区划。
实际的州的行政区划开始于西汉。
汉武帝时,全国一百多个郡国分为十三个刺史部。汉武帝用前人想像的十一个州名来作为十一部的名称,河套地区和岭南地区命名为朔方、交趾,当时人习惯称一部为一州。西汉的州只是监察区,还不是真正的行政区域。真正的行政区域还只是郡、县两级,郡太守直接与中央政权联系,不必通过州一级。
东汉末年,州由监察区变为行政区,成为郡以上的一级政区,到三国时就固定下来了。这种制度后来延续了四百年左右的时间。
三国魏有十二州,吴有四州,而蜀只有一州。
西晋初年全国分为十九个州,末年赠至二十一个州。
南北朝时,州的范围逐渐缩小,南北方合计有五、六十个州。至南北朝末期,州已经增加到三百多个,其中相当一部分州已经有名无实了。
唐初将郡改称为州,全国共有三百几十个州,是行政区。
宋元时的州与唐时基本一致。
明清时改州为府,所以有“兖州府”、“扬州府”等名称。
二、郡
秦朝的行政区分郡、县两级,以郡统县,分天下为三十六郡,至秦末增加到四十个。一个郡管理十几个到二、三十个县。
汉朝有一百零五个郡,那时的郡比现在的省级政区要小,今天的一省大致相当于汉朝十二、三个郡,与今天的地区市相当。当时的郡大小差距很大,落后的地方郡大,发达的地方郡小。会稽郡包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地。
隋朝取消了郡。
唐朝州郡迭改,都是行政区域。
宋废郡。
三、国
国是汉代诸侯王的封域,也是一级行政区。国的区域大致与郡相等,所以“郡国”常连称。国的官吏由朝廷直接委派,在行政区划制度上与郡没有什么差别,但是,与郡不同的是,国的赋税收入不归朝廷,而归诸侯王享受。
四、道
唐朝贞观元年分全国为十个道,是监察区,相当于汉代的州。十个道是: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岭南道。至开元年间,在前十道中又划分出五个道,成为十五个道。安史之乱后,道成了州以上的一级行政单位,形成了道、州、县三级行政制。
元明清三朝都有道的设置,但不是一级地方行政区划,而是省的派出机构。当时有的道的地位也比较重要,如清朝管理苏州、松江、太仓两府一州的苏松太道,因道员驻上海,所以又称上海道。鸦片战争后,因上海租界的关系,所有外交事宜都由上海道管。
民国初年北洋时代在省县之间还保留了道,地位也相当重要。
五、路
宋朝时的路最初是为征收赋税转运漕粮而分的区域,后来逐渐成为带有行政区划和军区的性质。北宋初,宋太祖、太宗厉行中央集权政策,所有的州都直属中央,在州上设置了路,分全国为十五路,后变为十八路、二十三路。路的性质是介于行政区和监察区之间的一种区划。宋朝的路和今天的省大致相似,如广西路、湖北路、陕西路等,与今天的省名也大致相当。
六、省
省本来是官署的名称。西汉称宫禁之中为“省中”,魏晋以后把设于宫禁近处的尚书、门下、中书等中央政府机构都称为省,这是省的原义。魏晋时出现了行省的的前身,名为行台、大行台或行台省。所谓台省是指设在京都城内的中央政府,一旦发生了重大事件,需要由掌握中央政权的要臣率领部分中央政府人员离开首都到外地去处理,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或几个出行在外的台省,因而便以行台或行台省为名。
行省制始于元朝,它的全称叫某某等处行中书省,简称某某行省或某某省。元代以中书省为中央政府,又在路之上分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后来行省成为正式的行政区域名称,简称为省。元朝初年,省都还不是正式的、经常性的地方行政区划,而只是中央政府派遣在外的临时机构,当行中书省久驻一地之后,就不可避免地要在军国大事之外,干预到地方政务,行省由此就成了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划,“省”便从中央政府变成了地方政府的称呼。元朝中叶以后,全国分为一个中书省直辖区和十个行中书省。
七、府
依唐代制度,大州称为府。唐时,一些有特殊地位的州被改称为府,如长安所在的雍州改称京兆府,东都洛阳所在的洛州改称为河南府,北都晋阳所在的并州改称为太原府。唐末增至十来个府。
北宋重要的州都升为府,至末年已有三十几个府了。
南宋和金对峙时期,双方共有五十多个府。
清宣统末年开始废府,到民国初年,就把全国的府都废掉了。
八、军
军是宋代的行政区域,一个军相当于一个州或府,直辖于路。如宋代的南安府即清代的南安府。
九、县
县是地方基层行政区域。秦汉的县属于郡,后代的县属于州或府。
十、专署
国民党政府废除道,实行省县两级制,后在各省设行政督察专员,建立专署,作为省的派出机构,一个专署管十几个县。

Ⅱ 关于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问题

中国的历史很长,所以同一个词,变化很大。
查了下网络,不够准确。
唐玄宗以前,府是指政斧机构,有一定独立性的。如《出师表》宫中、府中俱为一体。说明府是独立性的,“开府仪同三司”“天策府”
一开府就意味着有相当的独立性了。

唐以后州作为一级行政区域,个人以为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一座城+周边的区域)
比较重要的州,称为府。地位高于普通的州。相当于现在的副省级城市。
明清府就多了去了。一般来说面积略小于现在的地级市,一府管三五个县。

郡 在郡县制结束以后代表什么?一座城还是一片区域?
个人以为郡县制是相对于分封制的,即地方官员全是中央派出,而不是来自地方自决。
从这个意义上讲,直到现在也没有取消。
隋代由于郡太多了,许多郡只辖一两州,所以干脆废止。应该说是面积相当于地级市(以前叫地区行政公署,并非一级政斧,而是省政斧的派出机构。现在成了地级市,是一级实政斧了,其实是违宪的,我国宪/法规定:地方只有省、县、乡镇三级政斧)

还有一个问题 就是为什么州的范围会越来越小。
州在早期不是一级政府,而只是一个地理名词(禹贡九州)或者说是监查区域(两汉)。
首长是刺史或州牧。后来由于官越封越多,州也越来越多,改朝换代时,干脆一次性的降级。
个人以为这是官吏膨胀造成的。

Ⅲ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分中,“州”和“府”的划分有什么区别

在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分体系当中州的等级是要比府的等级更加高的,而且州的行政管理面积更大一些,府的行政管理面积更小一些。并且,州是府的上级行政机构。

其实每一个朝代这两个行政区域之间的划分都是有一些区别的。最开始的时候,这样的行政区划分是源于秦朝的。并且这两个行政区都是用来民事处理和军事管理的。


到了元朝的时候,元朝的行政制度是特别的混乱的,所以统治者为了稳固这一局面特地建立了行省制度。并且后来的清朝也一直沿用了这种制度。

Ⅳ 古代的行政区划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第一节 萌芽时期
这个时期约从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即从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夏朝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郡县制为止。
国家的产生,是形成行政区划的先决条件。在原始社会,人们按氏族、部落进行生产和生活,根本不需要行政区划,也没有地域区划的概念,正如《礼记·礼运》篇所述,那时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逐步出现了私有制,产生了阶级,形成了国家。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有效地控制被统治阶级,需要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于是产生了形成各种各样行政区划的可能性。但是,并不是产生国家的同时也必然出现行政区划。一些同志认为:夏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单位,是在原始公社部落基础上形成的'小邦’或'方国’”;“商代的行政区划采用分封制的形式”,(1)是不对的。夏、商两代和西周,都还没有完善的地方行政制度,当时也不可能对整个国家进行全面的行政区划,无论是“方国”,还是“诸侯国”,都是一个个独立的国家,与夏、商、周王朝之间都只是松散的臣属关系。春秋以后,县、郡的出现才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一、传说中的州服制
在本世纪以前,人们普遍认为夏、商、西周王朝存在着“十二州”、“九州”、“五服”等行政区划。最典型的如《汉书·地理志序》所云:“昔在黄帝,……方制万里,画野分州。……尧遭洪水,怀山襄陵,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水土既平,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贡。”即说黄帝时已有州制,尧因洪水之灾,分中国为十二州,禹治水后更改为九州,以后又把中国分为五服。实际上,所谓夏、商、周代的“十二州”、“九州”、“五服”之说都仅是种种传说而已。

1.“十二州”说
它是传说中的尧舜氏族社会时代的行政区划制度,起于《尚书·尧典》的“肇十有二州”。西汉学者谷永(前?—前4年)最先把“肇十有二州”解释为“尧遭洪水,天下分绝十二州”。(4)东汉史学家班固(32—92年)撰《汉书》即从其说。他们认为这“十二州”是尧舜时代的行政区划制度,而且在禹设置“九州”之前。可是,东汉马融(79—166年)认为“十二州”产生于禹治水之后,它是由当时氏族首领舜在禹置“九州”的基础上,增置幽、并、营三州而成。后世的释经家多从马融之说。自顾颉刚(1893—1980年)在20世纪30年代以确凿证据考证《尚书·尧典》乃汉人之作,“十二州”说是汉人影射汉武帝所置刺史部十三州而起,马氏所叙的十二州名只是调和了《禹贡》、《尔雅》、《职方》“九州”之名的矛盾而形成的混合物。现代的秦汉史和先秦史学者都从顾氏之说,否定了“十二州”说是尧舜时代行政区划制度的观点。

2.“九州”说
它是传说中大禹时代的中原地区的行政区划制度,起于春秋、战国时代。在西汉以前,都认为“九州”系禹治水后划分的,但具体的说法各书所载互不相同,大致有四种说法:《尚书·禹贡》记载九州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吕氏春秋·有始览》有幽州,无梁州;《周礼·职方》有幽州、并州,无梁州、徐州;(4)《尔雅·释地》有幽州、并州、营州,无梁州、青州、徐州(见表1)。各地所载各州的地域亦不尽相同,如泰山以北、以东地区在《禹贡》中属于青州,在《职方》中属于幽州;《职方》中的青州相当于《禹贡》中徐州的大部分和豫州的一部分。

这些“九州”说实际上是春秋、战国时期学者对当时所知周朝领土所做的地理区域的划分,并不是某个朝代的行政区划。然而,在历史上把它们长期地误认为是行政区划。在西汉以前,误认为《禹贡》是大禹治水后所划分的九州,代表夏朝的行政区划制度;《汉书·地理志》最先把《周礼·职方》中的九州误称为代表周朝的行政区划制度;三国时期魏人孙炎在注释《尔雅》时,又把《尔雅·释地》中的九州牵强附会地解释为代表商朝的行政区划制度;以后的经学家进一步推而广之,把“九州”误称为夏、商、周三代的行政区划制度。
3.畿服说
它最初见于《国语·周语》。《周语》曰:“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即说周王实行“甸服”、“侯服”、“宾服”、“要服”、“荒服”的五服制度。《尚书·禹贡》中也说了五服,只是用“绥服”替代了《周语》中的“宾服”;并认为每服皆有一定的范围,都为五百里。《周礼·夏官·职方氏》更将“五服”扩展为“九服”:“侯服”、“甸服”、“男服”、“采服”、“卫服”、“蛮服”、“夷服”、“镇服”、“藩服”。在《周礼·夏官·大司马》中,则把“服”改称为“畿”,认为有侯、甸、男、采、卫、蛮、夷、镇、藩九畿。以上叙述的“五服”、“九服”、“九畿”等记载,都是后人杜撰的先秦时代的行政区划,事实上它们只是战国时代或稍后人们地理视野不断开阔的反映。

二、县、郡的起源
前面已述,商、周王朝实行的是分封制,即“封邦建国”,各个领主在自己的封国内独立为君主,整个商、周王朝无所谓任何行政区划。但是,到了春秋时期,周室衰微,一些诸侯国逐渐强大,开始发展中央集权制度。他们在新开拓的疆土上不再进行分封,而由君主直接统治,为了便于统治,开始萌生了县、郡等行政区划的单位。
1.县的出现
县是我国最早出现的行政区划单位名称,始于春秋初期,最初设置在边地,带有国防作用。据现有文献记载,最早设县的是西方大国秦。《史记·秦本纪》曰:武公十年(前688年)“伐邽、冀戎,初县之”;武公十一年(前687年)“初县杜、郑”。就是说在春秋初,秦武公在新开拓的疆域首先设立邦县(今甘肃天水市)、冀县(今甘肃甘谷县),第二年又设置杜县(今陕西杜陵县)、郑县(今陕西华县)。接着,楚、晋等国亦置县。《左传》载哀公十七年(前478年),子谷曰:楚文王“实县申、息”;《左传》载僖公三十三年(前627年)晋襄公以先茅之县赏胥臣。楚文王在位是前689至前672年,晋襄公在位是前627至前621年。可见,在春秋前期即前7世纪,秦、楚、晋等大国已先后在新兼并的土地上置县。在古文中,县是古悬字。因这些新拓的疆域,远离诸侯国的国都,悬于诸侯的采邑之外而命名。
春秋后期,各诸侯国普遍置县,且从边远之地发展到内地。据《左传》记载,宣公十一年(前598年)楚子“伐陈,……县陈”;第二年楚伐郑(国),郑伯对楚子说,“使改事君,夷于九县”(如果让郑国奉事君王,等同于楚国诸县);宣公十五年(前594年)晋侯以瓜衍之县赏士伯;成公六年(前585年),“败楚之二县”;襄公二十六年(前547年),“晋人将与之县,以比叔向”;昭公三年(前539年),“晋之别县(把一县划分为二)不惟州”;昭公五年,“韩赋七邑,皆成县也”,“因其十家九县……,其余四十县”;昭公二十八年(前514年)晋吞灭祁氏、羊舌氏,“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吴国当时也已在今江苏镇江市设置朱方县。正如顾炎武在《日知录·郡县条》所述:“春秋之世,灭人之国者,固以为县矣。”
战国时期,县已成为较普遍的地方行政区划单位。不过,春秋战国时期的县与以后的县并不完全相同:一是保留着分封制的残痕,如君主可以把县赐送给臣子,县尹可以世袭等;二是县的规模相差悬殊,大的如秦、楚灭了一国置一县,甚至灭了陈、蔡这样的中等国家以后也以一国置一县,小的如齐国的县,大致是一乡置一县。当然,那时最多的还是以一邑之地置一县。
2.郡的出现
现在看到的最早的关于郡的记载见于《国语·晋语》。晋国公子夷吾对秦公子挚讲,“君实有郡县”。意思是说,晋国犹如秦国的郡县。这是鲁僖公九年(前651年)的事,说明秦国在公元前651年即春秋前期已置有“郡”,所以一些书说,“春秋末年以后,各国开始在边地设郡”,(11)“战国时期开始出现郡”,(12)都是不确切的。据《左传》记载,鲁哀公二年(前493年)赵简子曰:“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以上是春秋时代仅见的“郡”名两例,表明当时郡名还很少见。当初主要为满足军事防卫之需要,各诸侯国开始在边远地区置郡,由国君的重臣率军驻守。
战国时代,郡的设置增多。《史记·秦本纪》记载,惠文王十年(前328年)“魏纳上郡十五县”;惠文王更元十三年(前312年)“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史记·樗里子甘茂传》记载,秦武王三年(前308年)甘茂对秦王说:“宜阳,大县也,……名曰县,其实郡也。”《史记·春申君传》楚考烈王十六年(前247年),春申君对楚王说:“淮北地边齐,其事急,请以为郡便。”《史记·匈奴传》说,“魏有河西、上郡”,“秦有陇西、北地、上郡”,赵“置云中、雁门、代郡”,燕“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可见,战国时各国已普遍置郡,且多置于各国的边远地区。
3.县和郡的关系
郡、县均出现在春秋前期,但是设郡晚于设县,而且在春秋时代郡的地位低于县,所以才有赵简子“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之语。这并不是县大郡小的缘故,因为那时县的大小悬殊,且在春秋时代郡的大小至今难以详考。主要是由于郡置于边远荒僻之处,地广人稀,经济开发程度低于县,不如县那么富裕。
战国时代,七雄争霸,遍地烽火,边地和内地、荒僻地区和富庶地区的差异缩小,而且几个强国不断向外拓展,所以边郡日益增大,地位不断提高。边地郡大,逐步地在郡下分置数县;内地事多,在数县之上逐步地置郡统辖,渐渐地形成都统县的两级行政区划。“魏纳上郡十五县”,春申君报请楚王在淮北12县置郡,“宜阳、大县也,……名曰县,其实郡也”等,都是确凿的证据。看来,郡统县制的形成不会晚于战国中期。战国后期,郡县制在各国已经较为普遍地实行。可是,在整个战国时代郡县制始终是分封制的附庸,至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郡县制才正式成为全国划一的行政区划。
综上所述,商、周时期实行“分封制”,不存在行政区划的制度,所谓“十二州”、“九州”、“五服”、“九畿”并不是当时的行政区划,而是战国时期和以后的一些学者的设想。中国最早的行政区划是郡县制,它萌生于春秋,演进于战国,正式确立于秦代。

Ⅳ 古代“行政”和“司法”有什么区别

明代废抄中书省,吏、户、礼、兵、刑袭、工等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其中的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刑部、大理寺与都察院,作为明朝的中央司法机构,统称“三法司”。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大理寺职责为法律复核机关,刑部的所有案件都必须由大理寺复核。都察院职责为监察百官,参与审理大案,平反冤案。有明一代的司法机构设置的突出特点是出现了“法外”特务司法机构。主要是“厂”、“卫”司法,内廷的东厂、西厂和内行厂,外廷的锦衣卫。厂卫制司法机构成为加强皇权专制和实行高压政治的工具。其主要特点是法外用刑,非法逮捕不受限制,主要处理政治案件。厂卫制司法机构不受普通司法机构和法律约束,三法司无权干涉,拥有监督司法机关的权力。

Ⅵ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

一、中国古代好像没有特别行政区制度
有一些行政制度的资料给你参考吧
地方行政制度
1、历史沿革
分封制(我国奴隶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室、功臣和先代贵族,建立诸侯国。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分封制瓦解。在分封制下,被封者的爵位和领地等都是世袭的。他们虽然对上承担一定的义务,但独立性很大,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王国。在中央政权力量衰弱的时候,被分封者就称霸一方,形成割据称雄的局面。
郡县制:战国时期,商鞅“废分封,行县制”。秦统一全国后,郡县制在地方普遍推广,分封制被废除,奠定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基础;西汉初年的地方统治体制是“郡国并行制”,通过汉武帝的“推恩令”“附益之法”,“郡国并行”之制名存实亡,地方行政制度复归为郡县制;东汉的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两级转变成州、郡、县三级制。
猛安谋克制:金建立后,为加强统治力量,阿骨打推行猛安谋克制。猛安谋克制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平时生产,战时出征,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它对金的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蕃汉分治制度:辽统治者实行蕃汉分治制度,在中央设置南面官和北面官。南面官由汉人和契丹人担任,沿用唐以来的官制,统治汉人和渤海人,权利不及北面官大;北面官均由契丹人担任,统治契丹人和其他少数民族。蕃汉分治制度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行省制:元朝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由中央委派官员管瑚,后来发展成为地方行政区的名称,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今天省区的规模,行省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设宣政院管辖藏族地区事务,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领土的一部分;设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与琉球(今台湾)。
僧官制度:明朝实行僧官制度,对西藏各教派首领酌情封赐,各级僧官也由朝廷任免,法王实际上是最高的僧官。
金瓶掣签制度:清朝确立了对西藏宗教领袖达赖和班禅的册封制度及其继承人灵童“转世”的金瓶掣签制度,同时确立了驻藏大臣制度,加强了对西藏的管辖,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土司制度:明清时期,我国对西南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政策。中央政府在西南地区设立宣慰司、土知府等各级政府机关,任用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土司长官,允许其世袭。土司首领必须忠于朝廷,按时向朝廷交纳贡赋。
“改土归流”:明初西南地区的两个宣慰司叛乱,明朝派兵平定后,开始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后设贵州布政使司,贵州成为省一级行政单位;清朝在平定“三藩之乱”后,大规模地实施改土归流政策,土司制度随之逐渐消亡。
2、分封制、郡县制与行省制的比较
相同点:
①都属于统治和管理地方的行政制度;
②目的都是巩固统治;
③结果都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④对后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不同点:
①时代:分封制产生与奴隶社会,盛行于西周;郡县制与行省制都产生于封建社会,郡县制几乎盛行于整个封建社会,行省制确立并盛行于元朝。
②地方与中央的制约关系及其地方权力的大小:在分封制下,被封者的爵位和领地等都是世袭的。他们虽然对上承担一定的义务,但独立性很大,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王国。在中央政权力量衰弱的时候,被分封者就称霸一方,形成割据称雄的局面。在郡县制下,郡、县长官都是由君主任命,可以随时撤换或调动,郡、县两级政府都是中央的派出机构,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郡、县两级的官员按能力选任,破了贵族制下的血缘联系。对居民管理主要按地域划分,进一步清除了氏族制残余。 行省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其行政长官直属中书省。
③作用与影响:分封制虽在一定时期内产生了一些积极作用,但长期以来破坏了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郡县制与行省制不仅在当时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了国家统一,而且经过后世的发展、完善,积极作用愈益明显。

政治制度特点:
①君主专制、个人集权与宗法血缘关系,贯穿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始终。②政权与神权相结合,以神权作为政权合理性的依据。③政治制度与伦理道德相结合,儒家学术思想长期影响古代政治制度。④贵族特权和官僚政治伴随中国古代政治的始终。⑤在高度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下,行政权力包揽一切,并且实行人治。

http://www.exian.cn/zttp/UploadFiles_3090/200607/20060702090521630.doc

三、中国古代监察职能

http://www.sdcourt.gov.cn/art/2005/11/07/art_5529.html

Ⅶ 古代的大官行使行政是什么意思在古代行政是什么意思

古代的大官行行政权,一般应该是地方大员了,象州牧这些地方官员。就是相版当于现在的省长。古代的地权方官的权利还是相对大的。他可以任免人事。 这是行政权的一部分。可以征收税收。可以兴办教育,可以管理军队。主要就是为一方百姓谋福利,保一方平安。
各个地方的地方官也有个各地方的不同,如是与北方游牧民族接壤的,那就必须把防范外侵放在第一位。如果是中原地区的,就得把发展生产,兴修水利,繁荣经济,兴办教育为主。这些都是行使行政权。

Ⅷ 中国古代行政法律制度

中国古代统治者也用法律作为管理行政机构和官吏的一种手段。历代都制定了一些关于行政机构设置、职掌和官制的行政法规。中国古代虽然把各种律令混合制订在一起,但唐以后也有单行的行政法典。
先秦夏代适应奴隶制的需要,随着权力机构的建立,产生了最初形态的行政法制。商代,“齐之以礼,齐之以刑”,礼法构成商王朝行政法的重要内容。但是,夏、商时期对政府机构的管理基本是以习惯法为主,“以言代法”,以吏代法。
西周时期的《周礼》(亦称《周官》)中载有《六官》、《六典》之篇。《六官》即《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考工记》6篇。《六典》即治典、礼典、教典、政典、刑典、事典。六官各掌一典。其中,治、教、礼、事四典实为行政法的内容。从此,奠定了中国古代行政法的基础。
秦汉秦代建立了中央集权的统一封建国家,加强了对政府机构及官吏的管理。《秦律》中的《置吏律》、《效律》等是关于职官建制、任免、铨选、考核之法;《内吏杂律》是关于京官政务之法规;《行书律》是有关公文规定的法规;《傅律》、《田律》、《金布律》、《徭律》以及《工律》等,是有关经济、手工业的行政管理法规,内容十分丰富,充分显示了统一封建国家行政管理制度的特色。
汉代确立了三公九卿制度和职官法,尚书台六曹体制的建立,奠定了整个封建社会六部制度的基础。汉代对各种机构的员额和职权都有明确规定。如对皇帝的诏令必须忠实执行;官吏泄漏机密者,要免职;官吏受贿或保管官府财物自盗者,定罪后仍再犯者,要处死等。
隋唐宋元行政法的重大发展是在隋、唐。隋、唐将晋代就正式列为国家法律的“违制”律改为“职制”。它是对各级官吏违反编制及失职行为的处分规定。唐代编纂的《唐六典》是中国古代最早的较为完整的行政法典。它按照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制,明确规定了国家各级行政机构的规范、官吏的编制、职责权限以及对官吏选拔、考核、奖罚等行政管理制度。典律分野是《唐六典》的一大发展,“律之正罪,典以范政”,是中国古代行政法发展的结晶。唐以后,宋代有官修法典《庆元条法事类》,元代有《元典章》等。宋、元行政法典仍以六部为例,仿《唐六典》,它与前代有别的是注重官吏法的修制和民族行政法的制定,因而具有其特色。
明清两代是中国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高度发展的时期。它集历代行政法之大成,对行政法典法规的制定更为系统化、规范化。明清仿《唐六典》制定了《明会典》与《清会典》。“会典”之名始于明代,即典章会要之意。《明会典》体例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构的职掌和事例。其记载有关章典制度,凡明史所未载者,会典均有交待。万历《御制重修明会典序》中说:“辑累朝之法令,定一代之章程,鸿纲细目,灿然具备。”《清会典》记载了清代开国至光绪各级行政机构的职掌、事例和活动原则。它采用以官为典,以职立官,有典有例的分合序列。清代的官员都得以会典来执法。正如《续修大清会典序》中所说:“会典所载,皆百臣奉行之政令。”
司法审判机关中国古代司法、行政往往不分,行政机关兼行审判权,审判权受皇权左右,成为中国封建司法制度的一个基本特点。
先秦秦以前没有专设司法机关,只是设官理刑。夏有大理,商周有司寇。因古代兵刑不分,往往军事长官又是司法长官。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设置掌握狱讼的最高法官,秦称“廷尉”,齐称“大理”,楚称“廷理”。
秦统一的秦王朝建立后,“廷尉”列为九卿之一,作为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和地方移送的疑难案件。秦地方无专门的司法机关,郡守、县令兼行审判权,可自行处理一般案件。
汉代中央仍以廷尉(又称大理)为最高司法长官,地方司法机关与秦基本相同。汉在司法制度方面也有一些变化,尚书台设立后,其中的三公曹(西汉时)、二千石曹(东汉时),亦掌有一定的司法权,分割了廷尉的一部分职权。
三国两晋南北朝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基本沿袭汉制,又有所发展。中央司法机关一般仍称廷尉。北齐沿称大理寺,机构日趋扩大。这一时期的地方司法机构仍与行政机构合而为一,司法权由郡太守、州刺史和县令等各级行政长官掌握。
隋唐以大理寺主管审理、判决朝廷百官犯罪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及地方移送的死刑疑案。刑部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司法行政,负责审核大理寺及州县审判案件。御史台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亦参与某些案件的审判。唐朝时,每遇重大案件,皇帝通常命令大理寺卿同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称作“三司推事”。隋唐时期的地方的司法仍由行政机关兼理。
宋代司法机关不断扩大,职权分散。于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和刑部之外,皇帝在宫中增设审刑院,掌审议大理寺上报的案件。宋神宗时,取消审刑院,其职权划归刑部。地方司法仍由州(与州同级的有府、军、监)和县两级行政机关兼理。
辽代司法体制,契丹部落很早就设有世袭决狱官,由军事首领夷离堇兼理司法。契丹国建立后,于太祖神册五年(920年)置夷离毕院,以夷离毕为北面官,“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专掌契丹等北方少数民族行政与司法事务。辽太宗以后,又仿效唐宋制度,置大理寺、御史台等南面官,“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调、车马之事”,专掌汉族地区行政与司法事务。因此,其行政及司法制度都分为两个系统。
辽圣宗时期,开始任用汉人执掌司法,试图缩小契丹与汉人司法制度的差异,消除民族隔阂。
金代初期没有专门司法机构,各级军政长官兼理司法。熙宗改革后,司法制度大多仿效汉制,但又具有民族特色。中央设刑部、大理寺、御史台等司法机构,其官员分别由女真人、汉人、契丹人担任,并设译史充当翻译,以解决断案中语言不通的问题。地方仍沿袭宋制,由行政机关兼理司法。章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各路设提刑司,作为中央的司法派出机构,执掌司法事务。
元代统一全国后,于中央设刑部、御史台,并将大理寺改为大宗正府。泰定帝时,将审判权分别归刑部和地方政府。蒙古人犯罪,只由宗正府审理。元代州县兼掌司法,路则在总管府下设立推官,专理刑狱。
明清两代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日益强化,司法权更趋集中、完善。于中央设都察院、刑部、大理寺,合称“三法司”,分典刑狱。都察院掌纠察,刑部主审讯,大理寺主掌复核,成为专司驳议的慎刑机关。对重大案件实行“三司会审”,清称“九卿会审”,标志着皇帝对司法权的严格控制。明代的锦衣卫和东、西厂,亦握有广泛的司法权。清代专门设立了承审满人诉讼的司法机构,并将司法管辖深入到少数民族地区,中央理藩院专设理刑司,负责对少数民族案件的审判。

Ⅸ 中国古代各朝的行政制度有哪些

中央行政制度
1,秦在中央设立三公九卿
2,唐在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
3,北宋设二府三司
4,明朝废除丞相制度,权分六部,设厂卫特务机构;
5,清设军机处
特点与趋势:中央官僚机构日趋完善形成严密体系;君权加强,相权削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不断强化.

(二)地方行政制度
1,西周——分封制
(1)形成与演变:周朝建立以后,为巩固奴隶主国家政权,周天子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并规定了诸侯享有的权利和对周天子应尽的义务.春秋时期,随着周天子势力的衰微和诸侯争霸局面的出现,分封制名存实亡.战国时期,分封制逐步被郡县制取代.
(2)特点:目的是为了巩固奴隶贵族专政的国家政权.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诸侯要服从周王的命令,按期向周王贡献财物,并随从作战.周初分封的重要诸侯国有齐,鲁,燕,卫,晋,宋等.
(3)影响:分封后的诸侯国环绕周王室,起到了拱卫周王室的作用.分封使周朝的势力扩大到沿边地区,从而发展了疆域,使西周成为地域空前广大的奴隶制国家.由于分封制维持了地方诸侯国相对独立的地位,因而当周王室势力衰微时,他们便借机发展自己的势力,从而导致了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割据称雄的局面.
2,郡县制
(1)形成与演变:春秋后期,郡县制开始出现;战国时期,郡县在各诸侯国普遍推行;秦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秦以后各朝代,在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上一直沿用郡县制,只是形式上有所变化.西汉初年实行"郡国并行制",汉武帝实行"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了王国问题.东汉地方行政机构转变为州,郡,县三级.
(2)特点: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命,他们负责管理人民,收取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等.
(3)影响:郡县制的实行标志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发生了划时代的变革;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的发展;加强了对全国的统治,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3,猛安谋克制
为了加强统治力量,阿骨打推行猛安谋克制.猛安谋克制作为基本社会组织,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各户壮丁平时从事生产,战时出征.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对金的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4,行省制度
(1)形成与演变:元政府在中央设中书省,在地方"行中书省",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明朝虽废行省,设三司,但地方行政区划习惯上仍称为"行省"或"省",这种称谓一直延续到今天.
(2)特点: 各行省都是中央政府机关——中书省的派出机构,直接对中书省负责,行省制度作为一种军,政,司合一的地方行政制度,其长官在中书省的直接领导下有相对独立的行政,军政和司法权.
(3)影响:行省制度的建立,适应了元政府管理空前辽阔疆域的需要,从而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由于各行省直接隶属于中书省,和中央关系密切,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发展.行省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变革,对后世影响深远.
5,土司制度
元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立宣慰司,土知府等各级政府机关,任用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土司长官,允许其世袭.但他们必须忠于朝廷,按时向朝廷交纳贡赋,这就是土司制度.明朝沿袭这种方法.永乐年间,西南地区的两个宣慰司叛乱,明朝派兵平定以后,设贵州布政使司,从此贵州成为省一级行政单位.这种取消土司衙门,改有朝廷派遣流官直接统治的变革,称为"改土归流".明朝实行改土归流的地区有限,西南大部分地区仍然实行土司制度.
康熙年间,平定三藩之乱为推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创造了条件.1726年,雍正帝在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等地,大量委派流官代替土司.
6,八旗制度
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八旗制度按军事组织形式,把女真人编制起来,在贵族控制下进行战争和生产活动,是一种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八旗制度促进了女真社会的发展,巩固了努尔哈赤的统治地位.
7,明朝在西藏设立卫所和僧官制度.清朝确立了对达赖和班禅的册封制度,同时确立了驻藏大臣制度.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