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
1. 香港特别行政长管的权能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是行政长官负责制,即行政主导、司法独立、行政与立法既相制约又相配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其行政地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同,但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终审权以及货币发行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使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有了新的充实。今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该逐步实行行政长官以及立法会全体议员均由普选产生,同时应逐步规范政党活动,协调政党关系。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不同版本
香港护照签发至今,共计有三个版本。三个版本的封面设计大致相同,但在防伪特征、持照人照片及内容有明显的区别。已签发的不同版本护照同时适用,直至有效期满为止。
一版护照(1997年) 护照内页采用印有长城水印图案的专用纸张,有蓝、橙色彩虹印刷的紫荆花放射形图案; 持照人相片为彩色,可选用红色或浅蓝色为相片背景; 护照第1、2页分别为中、英文护照“说明页”;第3、4页为“备注页”;第5至31(加厚型为47)页为“签证页”;第32(加厚型为48)页为“应急资料”和持照人签名页;封底为持照人“个人资料页”。 二版护照(2003年) 2003年1月1日起签发的新版护照,封面设计与一版护照基本相同,在个人资料页上盖上更薄的防伪胶膜,并增加以下肉眼可见的防伪特征: “个人资料页”持照人相片左边,印有以光学变色油墨印的“HKSAR”的变色字样; “签发机关”栏内“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IMMIGRATION DEPARTMENT,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的字样,改以光学变色油墨印成; 在紫外光灯下,“个人资料页”有萤光紫荆花图案及幼线和“HKSAR”字样。
电子护照(2007年)
2007年2月5日起,入境事务处签发具生物特征认证技术及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标准的电子护照,封面设计与以往的护照基本相同,加入了电子芯片及46种防伪特征。 护照封页内页为“请求页”,第1、2页为“备注页”;第3至30(加厚型为46)页为“签证页”;第32(加厚型为48)页为“应急资料和持照人签名页”;“个人资料页”独立编制在“请求页”及“备注页”之间。 电子护照与前版护照主要区别如下: 封面底部、“个人资料页”左上方加上了“电子旅行证件”的标志; 护照内页改为不同品种的四季花(春牡丹、夏荷、秋菊及冬梅),并印有不同中国书法字体(楷书、篆书、草书、行书及隶书)的“华”字图案; 持照人相片亦由过往的彩色改为黑白色,申请人需递交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 “个人资料页”持照人相片右边,印有梯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下方印有个人资料微缩字体组成的波浪纹; “个人资料页”加印一幅多种图像印刷的持照人相片(与智能身份证相若); “个人资料页”主题图案设计,由洋紫荆花改为青马大桥; “个人资料页”机读区背景图案为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及金紫荆广场; 第一页印有以个人资料微缩字体组成的持照人相片。 封底则内置非接触式芯片,以数码方式储存持证人的个人资料及容貌影像,并印有以下说明:
本护照含敏感的电子部件,为保持护照的最佳效能,请勿弯曲护照或在本页打孔;切勿让本护照接触高低温或受潮。This passport contains sensitive electronics. For the best performance please do not bend, perforate this page or expose this passport to extreme temperatures or excess moisture.请勿在此盖印Do not stamp here
3. 现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
截止2020年1月份,现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林郑月娥。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专港特别属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
1957年5月13日出生于香港,1980年从香港大学毕业后加入香港政府。
自2000年起,先后担任香港特区政府社会福利署署长、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香港驻伦敦经济贸易办事处处长、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发展局局长。2012年7月至2017年1月,担任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
(3)香港特别行政扩展阅读:
家庭生活
林郑月娥爱穿旗袍,有兄妹五人,自己排行老四,林郑月娥的丈夫是林兆波,两人于1984年结婚,育有两子林节思、林约希。
1982年,时任政务官的林郑月娥在保送英国剑桥大学深造期间,与同在该校修读数学的林兆波邂逅。林兆波其后在剑桥取得博士学位,并回到香港中文大学任教。
2003年,林郑月娥升任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位处D8首长级;但在半年内竟突然主动申请调任香港驻伦敦经济贸易办事处处长,职位降到D6级。其主动降职减薪的原因是要管教幼子约希,而期间林兆波也放弃了教职一起赴英。
4. 香港特别行政土地面积是多少
香港管辖总面积2,755.03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105.6平方公里(香港岛80.7平方公里、九龙46.9平方公里、新界及离岛978平方公里,2014年年底数字)[3]:9,水域面积1,650.64平方公里。香港土地可概括为香港岛、九龙半岛、新界三大部份及263个岛屿[52],众岛屿中以大屿山面积最大。
香港为受到海水淹没的多山地体,亦属典型的滨海丘陵地形,山岭多平地少,地貌丰富[53]。山脉走向为东北至西南[54],最高点为新界海拔957米的大帽山。现时香港有少於25%土地为已开发土地,约40%土地被划为郊野公园及生态保育区。大面积天然平地集中在新界北部,如元朗平原及粉岭等,由河流自然形成的冲积平原,土地肥沃,适合耕种;其馀主要城市发展区多数位於九龙半岛及香港岛北岸,该平地是近百年来香港填海工程的成果,将原来狭窄的土地经过多番填海而向外扩张,香港自1887年以来填海所得土地逾68平方公里。
九龙及香港岛之间的维多利亚港则因为港阔水深和四面抱拥,有利於船只航行,誉为世界三大天然良港之一[55]。香港最初就是从维多利亚港两岸的平地开始发展,至今该区仍然是香港都市的命脉所在。
占地50平方公里的香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是世界地质公园,包括西贡火山岩和新界东北沉积岩两个园区,展现香港独特的地貌[56][57]。
香港位於大陆南岸和珠江河口附近。深圳河是香港和大陆之间的边界线。虽说是「一河之隔」,但由於深圳河的源头和沙头角河的源头几乎都是在同一点,使得两地之间没有陆地交接点,在地理学角度上可以称新界为一个分隔开的岛屿。不过随著1960年代沙头角河河口被填海工程填塞而兴建中英街後,使得香港和大陆之间出现陆地交接点,故此可以说新界和大陆相连。
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特区政府机构
除行政长官外,香港政府由三层架构组成:
行政长官是香港政府的政府首脑,负责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此职位成立于一九九七年,大致代替香港总督的职权。辖下由三层架构组成:
第一层是司长,即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和律政司司长。他们均是由行政长官委任,负责制订香港政府最主要的政策,并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
第二层是决策局,又称为政策局,职能类似英国政府的部长,负责制订、统筹及检讨特订范筹,如卫生、运输、保安等的政策,和监督属下执行部门的工作,所有决策局又共同组成政府总部,前行政长官董建华于2002年7月1日实行问责制之前,所有决策局均只向政务司司长或财政司司长负责;实行问责制后,改为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
2005年10月12日新任行政长官曾荫权在他首份施政报告中又改为决策局先向政务司司长和财政司司长汇报,二人才再向行政长官汇报。
第三层是部门,是政府政策的执行部门,例如卫生署、警务处等,首长皆为香港公务员。
另外少部分政府部门如廉政公署及审计署皆直属行政长官。
现任行政长官是梁振英。
补充:(2002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的十一局
公务员事务局
政制事务局
教育统筹局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
民政事务局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
保安局
工商及科技局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2007年7月1日运作的决策局
教育局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保安局
食物及卫生局
公务员事务局
民政事务局
劳工及福利局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发展局
环境局
运输及房屋局
「三司十一局/三司十二局」是司长及决策局的统称,自前行政长官董建华於2002年7月1日实施问责制后开始被传媒使用。
第三层是部门,是政府政策的执行部门,例如卫生署、警务处等。
2012年政府重组时的决策局
教育局
资讯及科技局
工商及旅游局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保安局
食物及卫生局
公务员事务局
民政事务局
劳工及福利局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
环境局
运输及工务局
文化局
2015年11月20日运作的决策局
教育局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创新及科技局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保安局
食物及卫生局
公务员事务局
民政事务局
劳工及福利局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发展局
环境局
运输及房屋局
6.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历史沿革
明万历元年东莞县分拆新安县以后(除清初迁界时期外),今香港全境受位于今深圳南头的广东新安县延福乡管辖。
1841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尚未结束英军即登陆香港岛水坑口,同年成立(英占)香港政府,并出版第一份宪报。
日寇侵华时期曾短暂被日军占领。
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后,同日香港特区政府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任命董建华为香港特区首任行政长官。
7.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制作
护照使用中文繁体字和英文两种文字,封面为深蓝色软皮。
香港护照规格为125×88 毫米(mm),分32页型和48页型两种。护照使用中文繁体字和英文两种文字,封面为深蓝色软皮,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烫金图案和护照中、英文全称的烫金文字。护照封面内页为“请求页”,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一致。
本护照的签发、换发、补发、及加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本护照持有人为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有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居留权和返回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利。
(7)香港特别行政扩展阅读: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法律给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旅行证件。上述护照和证件,前往各国和各地区有效,并载明持有人有返回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利。
2、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中央人民政府协助或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各国或各地区缔结互免签证协议。
8.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行政会议
行政会议由行政长官,官守成员及非官守成员根据基本法组成,是行政长官制订政策的顾问团。官守成员一般由各司长及局长出任,而非官守成员则由行政长官自行决定,他们主要来自其他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英文怎么写啊
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是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简称HKSAR.
他们都错了.
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官回方网站看到了.
应该答是: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他们语法上已经有错误了.直译的话就肯定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