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建制镇
❶ 建制镇、非建制镇与乡三者有什么区别
建制镇和非建制镇有以下区别:
1、编制不同。
建制镇即“设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在国家有正规编制的。
非建制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镇。没有正规编制的,县级人民政府确认并称作的镇。
2、规划不同。
建制镇规格要高于普通城镇,建制镇的各项规划是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的方向和规格是跟县城规划并齐的。
乡与镇的区别在于,乡的区域面积小、人口规模少、经济发展弱,并以农业人口为主。
根据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况的可以撤乡改镇: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可以设镇的建制;
本乡总人口达2万人以上,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达2千人以上的,可以建镇;
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山区、小港口、风景旅游、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千的,如有必要也可设置镇的建制。
(1)行政建制镇扩展阅读:
建制镇特色小镇旨在解决就地城镇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以下简称三部委)所开展的特色小镇培育工作中明确要求:特色小镇原则上为建制镇(县城关镇除外),优先选择全国重点镇。
规定了三部委特色小镇具有的行政区划属性,也就是说倡导的是建制镇模式的特色小镇。
三部委建制镇模式的特色小镇培育工作中,明确要求特色小镇在建设过程中要做到小镇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步协调,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突出。
同时要求特色小镇要同时补齐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等三块短板,完善各项基础设施服务。比如自来水符合卫生标准,生活污水全面收集并达标排放,垃圾无害化处理等。
做到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教育、医疗、文化、商业等服务覆盖农村地区。
三部委提出的特色小镇依托于建制镇,而浙江绝大多数特色小镇的地域范围“非镇非区”,既不是建制镇,也不是产业园区。
❷ 什么叫建制镇
定义:
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建制镇即“设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
历史:在中国,“镇”的名称最初出现于公元4世纪北魏时代,是小型军事据点。到宋代商品经济发达,镇成为商业和手工业较集中、县以下的市镇地方行政建制。新中国成立以来设镇标准变动过3次。1984年起新规定的建镇基本条件是:县级政府所在地和非农业人口占全乡总人口10%以上、其绝对数超过2000人的乡政府驻地,并允许各省(自治区)根据实际状况对建镇条件作适当调整,中国学术界认为,设镇(建制镇)的具体标准为:聚居常住人口在25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人口不低于70%。
发展里程:
调整期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首要任务是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城市较多的山东、安徽等东部地区撤销了一批小城市。据不完全统计,到1957年底有24个小城市撤销降格为镇,它们是安徽省的阜城、亳城、三河、当涂、大通、宣城、界首、宿城等,以及山东省的石岛、羊口、龙口等。1953年在全国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一些以粮食经营为主的专业镇(如苏南地区吴江县和无锡县的一些米市镇)开始衰落。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镇作为中国县辖基层政权建制被确定下来。从新中国成立到1954年,经过多次变更和整顿,其时全国有镇5400个,其中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镇有920个,2000~5000人的有2302个,5000~10,000人的有1373个,10,000~50,000人的有784个,人口在50,000以上的有21个。1955年6月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和标准》,建制镇被规定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镇,其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人口占50%。1956年国家又对城镇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行业公私合营,取消个体商贩和手工业者,小商、小贩、个体手工业者分别进入到集体合作商店的手工业合作社。农村商品流通完全通过国营、集体和供销合作社经营的单一的流通渠道,从而限制了一些镇的发展。这一时期各省、市、自治区根据这些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对已有的建制镇进行审查、调整,至1958年全国建制镇数量被调整为3621个。
衰落期
“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时期(1966~1976年),一方面,以阶级斗争为纲,盲目地下放一批拥有城镇户口的“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到农村接受思想改造;另一方面,为适应“反修”、“防修”的需要,让一批干部和知识青年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到农村地区锻炼成长。此外,国家从“备战”、“备荒”的角度出发,大搞“三线”建设,促进了内陆地区工业小城镇的形成和发展。由于上述诸多政策的作用,“文革”十年间中国建制 镇衰落的趋势有增无减。据资料统计,到1978年政社分开恢复乡制之前,全国仅有镇2687个,建制镇发展处于低谷时期。
再次发展期:
这一时期建制镇的增长可划分为3个阶段:①1984~1989年。在这一阶段,乡镇企业积极推进中国城市化进程。据统计,到1989年,中国乡镇企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经由199年的14%增至28%,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1亿多人,相当于过去30年间城市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人口的总和。而乡镇企业中新增就业岗位的50%集中在县城和建制镇乡镇企业发展积极推进了中国农村地区的城市化。②1989~1991年。在这一阶段,由于乡镇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农村劳动力非农产业劳动收入迅速提高,受国家大市场和整体经济形势影响,单位职工在乡镇企业就业的成本迅速提高,全国农村非农产业劳动力转化趋缓,年均转移99万人,仅为前阶段的18%,因此,建制镇增长速度也逐渐放慢。以山东省为例,1979~1988年间设建制镇812个,平均每年设镇81个;而1989~1991年间仅设建制镇62个,每年设镇仅21个。③1992年以后。由于国家鼓励发展第三产业、非农产业发展,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又进入一个全方位大规模转移阶段,建制镇的发展速度也有明显加快的趋势。据建设部村镇司资料统计,1992年全国建制镇13,737个(含1752个县城关镇),是1984年的2.2倍。
❸ 中国一共有多少建制镇
19522个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并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即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县级2862个(包括852个市辖区、374个县级市、1464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2个特区和1个林区;总计:省级34个,地级333个,县级2862个。
另外,11个区公所,19522个镇,14677个乡,181个苏木,1092 个民族乡,1个民族苏木,6152个街道,即乡镇级合计41636个 、
❹ 行政建制镇的历年建制镇数量
中国大陆历年镇数量列表 年内份 镇 1961年容 4429 1978年 2173 1986年 10717 1988年 11481 1990年 12084 1991年 12455 1992年 14539 1993年 15806 1994年 16702 1995年 17532 1996年 18171 2000年 20312 2001年 20358 2002年 20600 2003年 20226 2004年 19892
❺ 建制镇的行政区划如何确定
供参考: 建制镇的行政区划,包括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所辖的乡、村的行政区域范围。因专为镇得设立在实践中属一般为县政府所在地或工商业贸易活动为主的小城镇居民点,相当于乡一级政权。其所辖也包括行政村,只是建制镇中非农业人口必须占镇总人口10%以上,这也是建制镇和乡的区别。 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具体来说省、直辖市民政部门初步确定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范围,然后报请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
❻ 什么叫建制镇,行政村
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行政村,是指政府为了便于管理,而确定的乡下边一级的管理机构所管辖的区域。
❼ 行政建制镇的城、镇历史
清朝即在县以下行政区划中,城、镇是传统政治和消费中心;镇偏重于版乡村间的商业权中心,经济上有助于乡村。1909年1月,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规定在50000人口以上的村庄、屯集地建镇,设自治组织,议决及办理地方自治事宜,这是明确规定镇建制的首部法规。
❽ 什么是建制镇
建制镇即“设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是回指国家按行政建答制设立的镇,不含县城关镇。在中国,“镇”的名称最初出现于公元4世纪北魏时代,是小型军事据点。到宋代商品经济发达,镇成为商业和手工业较集中、县以下的市镇地方行政建制。建镇的条件在不同国家各有不同规定;在同一国家,对不同地区和在不同发展阶段都有相应规定。新中国成立以来设镇标准变动过3次。1984年起新规定的建镇基本条件是:县级政府所在地和非农业人口占全乡总人口10%以上、其绝对数超过2000人的乡政府驻地,并允许各省(自治区)根据实际状况对建镇条件作适当调整,中国学术界认为,设镇(建制镇)的具体标准为:聚居常住人口在25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人口不低于70%。
❾ 建制镇是什么意思
建制镇即“设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是指国家按专行政建属制设立的镇,不含县城关镇。
在中国,“镇”的名称最初出现于公元4世纪北魏时代,是小型军事据点。到宋代商品经济发达,镇成为商业和手工业较集中、县以下的市镇地方行政建制。建镇的条件在不同国家各有不同规定;在同一国家,对不同地区和在不同发展阶段都有相应规定。新中国成立以来设镇标准变动过3次。1984年起新规定的建镇基本条件是:县级政府所在地和非农业人口占全乡总人口10%以上、其绝对数超过2000人的乡政府驻地,并允许各省(自治区)根据实际状况对建镇条件作适当调整,中国学术界认为,设镇(建制镇)的具体标准为:聚居常住人口在25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人口不低于70%。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❿ 行政建制镇的介绍
为区别村镇、集镇或市镇,常被冠以“行政建制镇”或“建制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