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建中 男,汉族,1970年4月生,中共党员,1990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灞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1988.9—1990.7 在陕西财经学院贸易经济系工商管理专业上学; 1990.10—1995.11 在陕西省民政厅军干所任科员; 1995.11—1998.6 在西安市灞桥。
『贰』 西安城管局的24小时电话是多少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执法特服热线 电话:12342。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内设机构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计算机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市级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改造升级、运行维护与系统管理;负责12342城管特服热线及城管执法网站的咨询投诉的受理、交办、跟踪、督办、反馈等工作。
(2)西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扩展阅读: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职责
并对各区执法局和市国土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旅游、市政、环保、规划、文化等市级部门执法队伍进行业务指导、执法培训、执法督察、考核,规范执法行为。
市执法局具体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经法定程序颁布后组织实施。
(3)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全市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4)负责指挥、监督、检查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行使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和监督职能;对下级处罚不当和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进行纠正或直接处理;受理跨区案件。
(5)负责受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考核;指导各区(街)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户外广告违法设置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7)负责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机动车辆非法占用人行道路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8)负责城市绿化方面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9)协调市规划局,指导城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违法建筑或设施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0)协调市环境保护局,指导城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环保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临街商业门店产生的音响噪声、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1)协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城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非法占道或出店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2)协调市城乡建委,指导城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建筑工地管理影响市容环境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消息来源:网络-西安市城管执法局
『叁』 请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区别是什么
所谓的执法局,就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的地方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内或者城乡容管理综合执法局,简称执法局。官方简称是城管执法局。所以,城管局与执法局肯定是一个局。
但是不排除有的城市是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并立存在,那就是你们是管理机关,他们是执法机关。但是实质上都是统称的“城管”,这一点毋庸置疑。
『肆』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干什么的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政府机构中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的部门。
其职责如下: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全国监督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其省、自治区级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直辖市、较大的市、县级的部门为城市管理局,基层的执法组织分别为乡、镇城市管理执法所和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街道执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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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的发展历史
1、秦汉时期
民间有“黎明起,洒扫庭院”的习惯。秦法中有:“弃灰与道者刑”的法律。
2、唐宋元时期
元初,意大利人马可·波罗游历几遍中国,在他的《马可·波罗行记》中提到南宋都城临安的商业繁盛、人烟稠密、市容整洁,并称誉为“世界最富丽华贵的城市”。古临安,城市人口聚居,大量的垃圾便有专人进行清除,并以此为生。
3、明清时期
清末,开始由警察机构管理清洁工作,包括清理街道、收运垃圾、整顿厕所等项内容。这是政府管理城市环卫工作的开端。
4、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城市环卫工作已初具规模。民国18年前后,大城市先后使用撒水汽车在道路上撒水降尘,同时陆续使用汽车运输垃圾,政府还拨款修建了一批公共厕所。各地政府均颁布了有关清洁卫生的管理条例,清洁工作开始形成制度化和经常化。
5、共和国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以及城市管理的加强,环境卫生工作也有了相应的发展,各城市均建立和健全了环卫管理机构。1980年起改由城市建设系统管理,环卫形成一个完善的行业。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环境卫生法规逐渐完善,开始走上依法治理环境卫生的轨道。、
环卫队伍迅速扩大,环卫作业逐步由半机械化代替笨重的体力劳动,环卫工人被誉为“城市美容师”,受到了社会的尊重,同时生活也有了较大的改善。因而,全国城市的环卫面貌均有了极大的改善,出现了一批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卫生城市。
执法范围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伍』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能是什么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主管部门,其职能主要是依法对城市管理法律关系主体执行和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虽然综合执法局与综合执法监察局几乎是同样的机构,综合执法局更强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强调行政处罚惩戒的综合。相对于叫“综合执法局”的机构,“综合执法监察局”更注重把握执法监察二重性,通过执法监察一体化建设,强调巡查监察、综合监管职能的发挥,即通过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推动政府、市场、社会各方依法履责,更大限度的减少行政处罚,即将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作为推动依法治、社会共治,推动城市治理各相关方充分参与的城市精细化管理。
综合执法局的两方面职能
综合执法局,以城市管理领域为切入点,全面推进集中行使城市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即行政执法链条末端的执法监察,一般不含前端的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权),一般包括两方面职能:
①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即巡查监察职能;
②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即处罚惩戒职能。
综合执法局的职能范畴
综合执法局以城市综合管理领域为切入点对城市管理及公共服务领域的执法监察权进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是将过去城市各政府机构所拥有的各自范畴内的城市执法监察职能,即行政处罚惩戒与综合监督检查职能集中到一个机构,即综合执法局行使,这些职能一般覆盖以下范畴:
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各方面开展巡查检查及实施行政处罚的职能。
综合执法不是简单多部门的联合执法(物理联合),而是将多部门交叉的执法监察权综合到一个机构(化学整合),成立专门的综合执法局。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深入,综合执法监察的范围还在不停的扩大,强化综合监管,以减少多头执法、职能交叉、推诿扯皮、执法扰民等行政执法监察领域的突出问题,同时形成综合规划决策、到专业运行服务管理、到综合执法监察“两头收敛、激活中间”的橄榄型城市综合管理现代城市治理结构。
综合执法局机构的来源及其制度演变
城管综合执法局是城管执法监察制度演变的产物,是强化城市综合管理、依法管理的产物。《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一文以城管执法监察制度为例,介绍了从城建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到城市管理执法监察的发展脉络,指出执法监察的二重性,即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城管执法监察制度的探索经历了从城建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再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的发展。主要经过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发展:第一阶段,城建管理监察制度的诞生(1978—1995);第二阶段,城管监察综合执法制度的探索(1996—2012);第三阶段,城管综合执法监察的探索与发展(2012至2019) 。
城建监察的诞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城市建设事业迅猛发展,市容环境卫生等城市建设管理问题凸显,地方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市容环境监察入手,相继组建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监察队伍,包括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房地产、风景名胜区等专业监察大队,通过行政执法工作监督传统单位及社会主体依法履行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责任,这也是城管执法监察制度的早期发展阶段。
城管监察综合执法
199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径,也为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城建管理监察演变为更加综合的城市管理监察。1997年5月,按照国务院法制局对北京市政府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批复,北京市宣武区作为全国第一个试点,成立了宣武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启动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1998年到2000年,北京市所有区县均完成了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组建。2003年1月,在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基础上,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
城管综合执法监察
2012年9月,北京市的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城管物联网平台投入运行,保障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作为城市管理执法监察一体化探索,成为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监察发展的新方向。2013年,北京市各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更名时,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基础上增加了“监察”,正式更名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强化城管执法的监察职能,明确了城管执法监察队伍的综合执法、综合协调、综合监管三大职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连续就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并相继出台一系列关于城市管理与执法的重要文件,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被放置于更广阔的政府服务转型与社会共治视野下审视,城管执法被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配套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就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五位一体”智慧化升级。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的关于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文件。2017年1月,《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发布,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规范。
2018年,中央作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部署,结合将前端决策监管与后端执法监察适度分离的要求,综合执法改革必将推动综合执法监察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逐步形成“从综合规划决策、到专业运行服务管理、到综合执法监察“两头收敛、激活中间”的橄榄型城市综合管理现代城市治理结构。
参考资料:
宋刚, 王毅, 王旭. 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J]. 城市发展研究, 2018, 25(12):119-127.
本刊编辑部. 综合执法改革与大数据环境下的橄榄型城市治理结构[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动态, 2019, (9):3-5.
本刊编辑部. 以执法监察一体化推进城市法治共治精治[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动态, 2019, (5):3-4.
城管简史:城市综合管理、城管监察与综合执法发展演进[EB/OL]. 城市管理与复杂性, 2018.
『陆』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是谁
王建中 男,汉族,1970年4月生,中共党员,1990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灞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1988.9—1990.7 在陕西财经学院贸易经济系工商管理专业上学; 1990.10—1995.11 在陕西省民政厅军干所任科员; 1995.11—1998.6 在西安市灞桥区计经委经济管理科先后任科员、科长; 1998.7—2005.10 在西安市灞桥区投资服务中心任项目部部长、副主任(副处级); 期间:2004.10—2005.4 借调到区拆迁办任副主任负责中银项目阎家滩拆迁工作; 2005.4—2005.10 借调到区创卫办任副主任负责综合协调组和督察组工作; 2005.11—2007.12 在西安市灞桥区十里铺街办任主任; 2007.12—2011.4 在西安市灞桥区十里铺街办任党工委书记; 2011.4月至今 在西安市灞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任局长。
『柒』 西安城管局的24小时电话是多少
市城管执法特服热线 电话:12342
市城管执法局值班电话电话:86788400
西安市城管局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经法定程序颁布后组织实施。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全市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4)负责指挥、监督、检查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行使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和监督职能;对下级处罚不当和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进行纠正或直接处理;受理跨区案件。
(5)负责受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考核;指导各区(街)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户外广告违法设置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7)负责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机动车辆非法占用人行道路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8)负责城市绿化方面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9)协调市规划局,指导城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违法建筑或设施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0)协调市环境保护局,指导城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环保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临街商业门店产生的音响噪声、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1)协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城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非法占道或出店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2)协调市城乡建委,指导城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建筑工地管理影响市容环境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 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有关法律法规 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 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四)装备财务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各类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罚缴分离工作及罚没票据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罚没物资的管理工作。
(五)宣传处
制定城管执法系统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管执 法系统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城管执法系统宣传报 道工作;负责城管执法系统立功表彰相关工作。
(六)执法督查一处
负责与市级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城市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一、二、三支队、直属支队和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支队的协调、检查、督促和业务考核;负责市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队伍考评工作。
『捌』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的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 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 综合考评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有关法律法规 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 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四)装备财务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各类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罚缴分离工作及罚没票据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罚没物资的管理工作。
(五)宣传处
制定城管执法系统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管执 法系统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城管执法系统宣传报 道工作;负责城管执法系统立功表彰相关工作。
(六)执法督查一处
负责与市级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城市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一、二、三支队、直属支队和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支队的协调、检查、督促和业务考核;负责市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队伍考评工作。
(七)执法督查二处
负责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协调、检查、督促和业务考核等工作;负责对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章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 处理;负责跨区案件的协调和处理;负责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行风建设。
(八)机动车停放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人行道机动车停放站(点)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停放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停放站(点) 标线、标牌设施的设置及管理工作;负责停放站(点)收费人员的管理工作。
(九)纪检监察室
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负责对各区城管执法队伍中的乱作为现象及违章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办理市民、群众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违法投诉问题。
(十)机关党总支
负责局机关党组织日常管理工作,编制拟定工作计划、报告;依据《党章》规定,对局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负责组织局机关党员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提高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和发展工作。
(十一)信心中心
信息中心:负责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计算机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市级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改造升级、运行维护与系统管理;负责12342城管特服热线及城管执法网站的咨询投诉的受理、交办、跟踪、督办、反馈等工作。
『玖』 城市管理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什么区别
简单的说,城市管理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什么区别就是城市管理前端服务作业监管与后端执法监察的关系。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规划决策、城市运行、市政服务、环境作业保障、公用行业日常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原来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演变而来,负责城市管理相关领域的综合监督检查及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惩戒。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执法监察人员即使通常所说的城管(城管执法监察员的简称)。
当然一些中小城市也将城市运行服务与作业保障职能和综合执法监察职能放到一个机构,叫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叫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简称综合执法局,是城管执法监察制度演变的产物,是强化城市综合管理、依法管理、构建现代橄榄型城市治理结构的产物。《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一文以城管执法监察制度为例,介绍了从城建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到城市管理执法监察的发展脉络,指出执法监察的二重性,即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综合行政执法局是结合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将前端决策监管与后端执法监察适度分离的产物。最早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是将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监督检查权相对集中,从城市管理局脱离出来。后来,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深入,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开始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同时强调综合监管。城管执法监察制度的探索经历了从城建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再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的发展。主要经过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发展:第一阶段,城建管理监察制度的诞生(1978—1995);第二阶段,城管监察综合执法制度的探索(1996—2012);第三阶段,城管综合执法监察的探索与发展(2012至2019) 。
综合行政执法局,也有城市叫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作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主管部门,其职能主要是依法对城市管理法律关系主体执行和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城市管理领域为切入点,全面推进集中行使城市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即行政执法链条末端的执法监察,一般不含前端的行政许可等仍然留在城市管理局的行政执法权),一般包括两方面职能:
①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即巡查监察职能;
②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即处罚惩戒职能。
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城市综合管理领域为切入点对城市管理及公共服务领域的执法监察权进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是将过去城市各政府机构所拥有的各自范畴内的城市执法监察职能,即行政处罚惩戒与综合监督检查职能集中到一个机构,即综合执法监察局行使,这些职能一般覆盖以下范畴:
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各方面开展巡查检查及实施行政处罚的职能。
虽然综合执法局与综合执法监察局几乎是同样的机构,综合执法局更强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强调行政处罚惩戒的综合。相对于叫“综合执法局”的机构,“综合执法监察局”更注重把握执法监察二重性,通过执法监察一体化建设,强调巡查监察、综合监管职能的发挥,即通过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推动政府、市场、社会各方依法履责,更大限度的减少行政处罚,即将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作为推动依法治、社会共治,推动城市治理各相关方充分参与的城市精细化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是简单多部门的联合执法(物理联合),而是将多部门交叉的执法监察权综合到一个机构(化学整合),成立专门的综合执法局。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深入,综合执法监察的范围还在不停的扩大,强化综合监管,以减少多头执法、职能交叉、推诿扯皮、执法扰民等行政执法监察领域的突出问题。而城市管理局则是负责城市运行的规划建设、运行保障、作业服务和行业监管。城市管理服务局与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的分工与协作,将有利于形成综合规划决策、到专业运行服务管理、到综合执法监察“两头收敛、激活中间”的橄榄型城市综合管理现代城市治理结构。
参考资料:
宋刚, 王毅, 王旭. 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J]. 城市发展研究, 2018, 25(12):119-127.
本刊编辑部. 综合执法改革与大数据环境下的橄榄型城市治理结构[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动态, 2019, (9):3-5.
本刊编辑部. 以执法监察一体化推进城市法治共治精治[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动态, 2019, (5):3-4.
城管简史:城市综合管理、城管监察与综合执法发展演进[EB/OL]. 城市管理与复杂性
『拾』 城市管理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什么区别
城市管理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区别就是城市管理前端服务作业监管与后端执法监察的区别。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规划决策、城市运行、市政服务、环境作业保障、公用行业日常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原来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演变而来,负责城市管理相关领域的综合监督检查及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惩戒。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执法监察人员即使通常所说的城管(城管执法监察员的简称)。
当然一些中小城市也将城市运行服务与作业保障职能和综合执法监察职能放到一个机构,叫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叫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简称综合执法局,是城管执法监察制度演变的产物,是强化城市综合管理、依法管理、构建现代橄榄型城市治理结构的产物。《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一文以城管执法监察制度为例,介绍了从城建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到城市管理执法监察的发展脉络,指出执法监察的二重性,即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综合行政执法局是结合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将前端决策监管与后端执法监察适度分离的产物。最早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是将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监督检查权相对集中,从城市管理局脱离出来。后来,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深入,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开始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同时强调综合监管。城管执法监察制度的探索经历了从城建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再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的发展。主要经过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发展:第一阶段,城建管理监察制度的诞生(1978—1995);第二阶段,城管监察综合执法制度的探索(1996—2012);第三阶段,城管综合执法监察的探索与发展(2012至2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