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审批规定
① “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1)一级动火。即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专由本单位技属安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
(2)二级动火。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动火单位技安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报公司技安科和保卫科共同审核,经公司防火责任人审批。
(3)三级动火。即可能发生持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司技安科和保卫科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经集团公司技安部门会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报集团公司防火责任人审批,并报市消防部门备案。若有疑难问题,还须邀请市劳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审批。
② 施工动火审批的有关规定,具体是出自什么法律法规的
施工动火审批的有关规定,具体是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动火审批规定扩展阅读
施工现场动火等级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和三级动火。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订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动火证当日有效,如动火地点发生变化,则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③ 建筑动火令由什么人审批
要看动火审批的等级。
1、一级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回填写答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订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
,方可动火。
④ 施工动火审批的有关规定,具体是出自什么法律法规的
施工动火审批的规定,主要出自《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一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具体分为三级,即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分管安全领导或安全科长审查签字,并报单位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下属车间领导审查签字后,报厂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级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下属车间领导审查,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
⑤ 谁有动火审批制度
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结合项目管理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实行三级审批制度。
3.一级动火的作业范围及审批程序
作业范围:
(1)禁火区域内的油箱、油罐、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2)各种压力容器、设备等;
(3)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4)比较密闭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审批程序:
(1)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3天,期满应重新办证。
(2)动火作业证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填写,经项目经理审核,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分公司工程部审批,批准后方可作业。
4.二级动火的作业范围及审批程序
作业范围: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
审批程序:
(1)申请应在3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3天,期满应重新办证。
(2)动火作业证由班组长负责填写,经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审核,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作业。
5.三级动火的作业范围及审批程序
作业范围: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防水施工及焊、割等明火作业;
审批程序
(1)请应在当天动火作业前提出,动火证当天有效。
(2)动火作业证由班组长负责填写,附上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后,报项目部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审批,批准后方可作业。
6.所有动火作业必须设看火人,配置相应消防器材。
7.有重大活动时及节假日动火必须升级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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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开动火证审批程序是什么
动火证审批程序动火证审批程序动火证审批程序动火证审批程序 1、 酒店工程部或外来工程承包商,需在酒店内任何部门动火施工,都必须到酒店第一安全负责人申请有“动火证”,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由店长及工程签字后方可动火施工。 2、 外来工程承包商申请动火证,应由工程人员知会店长并请单位负责出示有并合格操作证件,交由安保部备案,严禁无证人员动火施工,酒店工程人员在酒店内动火,需由值班工程师及保安主管负责监督执行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 3、 物业写字楼在装修期间需动用明火、电气焊时,在施工队进场前由业主负责人向安保部申报,并同时提供该工施工队人员相关操作证明书,向工程部申请电源办理动火证。 4、 安保部有关人员在批准动火证之前,必须检查有关证件,并对动火现场进行认真的巡视检查,清除附近的易燃物,根据现场的实防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由保安主管以上人员签字批准后方可动火施工。 5、 动火现场所配备的灭火器: 5.1 工程部承包商需交押金200元,动火完毕,无损耗的退还全部押押金,如有损耗、丢失需按价赔偿。 5.2 工程部动火现场所配备灭火器由工程部负责保管,动火完毕后返回保安部,如有损耗,请及时知会安保部,以便更新和补充灭火剂。 6、 动火结束后,由保安主管协同值班工程师对操作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险隐患后,由值班工程师在动火证上签字并由保安部收回收动火证存档 7、 施工单位人员如不执行上述规定,安保部有权勒令停工,做出整改通知。 8、 除餐厅,厨房动用明火煮食处,其余各部门所需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报安保部批准,并派人于现场看护方可动用明火。 9、 油库、仓库、重要机房原则上不得进行动火施工,确需动火施工必须报行政办批准,并做好防火准备工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