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审批的食品
㈠ 哪种食品不属于国家实行严格监督管理的特殊食品
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类别主要包括:
a)婴幼儿配方食品
1)婴儿配方食品
2)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3)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b)婴幼儿辅助食品
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2)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c)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
d)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副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除上述描述的食品外,其他食品都不属于国家严格监督管理的特殊食品。
㈡ 如何正确界定保健食品、特殊膳食和普通食品
特别是保健食品标准的定义,它是从正面规定了要成为保健食品的所具备的条件。但目前内,出现了一种容反常的情况,如果一类食品(实际上已成为了在咱百姓的心目中的保健食品,如蜂产品),经销商为了减少该类食品成为保健食品时所要办理审批手续上的麻烦,而在产品的标签上不宣称功效,把它变成特殊膳食或普通食品来卖,请问各位,这样的做法是否可以?1什么是保健食品1996年以来,卫生部对保健食品进行了大量市场管理工作,几经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均有批准的标志和文号,其特征是: 一、 必须具备食品的基本特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卫生要求。
㈢ 哪种食品不属于国家实行严格监督管理的特殊食品
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类别主要包括:
a)婴幼儿配方食版品
1)婴儿配方食权品
2)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3)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b)婴幼儿辅助食品
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2)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c)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
d)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副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除上述描述的食品外,其他食品都不属于国家严格监督管理的特殊食品。
㈣ 有谁知道特殊膳食的审批流程,归什么部门管,求专业人士解答!谢谢,在线等,着急!
卫生局是定了,去问他们吧。
㈤ 急!特殊营养食品如何报批最好详细说一下报批流程。谢谢!
一、进口普通预包装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可直接在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无报检资格的单位可委托持有效《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代理报检单位报检。
货物首次进境报检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贸易合同/ 信用证 、发票、装箱清单、缺陷产品召回承诺书、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有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深圳局签发的《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或标签备案申请资料(3份)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原产地证/自由销售证明原件、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等,必要时报检人还应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的);
2.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有规定的动植物源性食品);
3.输出国(地区)官方的卫生证明文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
4.相应的检测报告;(标签上有具体标注值的)
5.输出国(地区)所使用的农兽药、添加剂、熏蒸剂等相关资料和检验报告;
6.输出国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申请品质证书的);
7.国家质检总局与有关国家(地区)签订协议的,按协议规定出具的证明;
8.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它单证 。
报检后接受检验检疫,合格后获得合格《卫生证书》方可销售使用。申请中文标签备案的,检验检疫合格后获得《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备案详情请登陆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查询。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自行制作。有关标签管理请浏览我局网站“食品检验检疫”栏目相关规定。
货物非首次进境报检时,需提供贸易合同/ 信用证 、发票、装箱清单、缺陷产品召回承诺书、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有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绿证)或各地检验局签发的《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其它需要的文件(同上款)。
二、进口已是定型包装,但不直接交付消费者食/使用的食品[如食品工业原料、使领馆自用食品、展品、样品(不含少量进口试销的食品,须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免税店经营的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须在货物进境前,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办理中文标签审核豁免手续。进境时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报检时需提供已办理获得的中文标签豁免凭证、货物发票、贸易合同/ 信用证 、装箱清单,必要时提供其它需要的文件(同上款)。
三、进口特殊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须在货物进境前,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办理获得《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证明》。详情请登陆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查询。同时办理中文标签审核备案,并获得《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中文标签样张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制作。
货物进境时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需提供已办理获得的《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证明》、《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及已备案的中文标签样张、货物发票、贸易合同/信用证、装箱清单,必要时提供其它需要的资料(同上款)。对使用了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中物质(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种子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为配料的食品,还需提供是否有转基因成份的申明。
四、进口食品添加剂,除按普通食品提供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收货人出具的用途申明,进口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包括香基、香精)的,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复配成分目录表,按添加剂含量递减顺序列出复配成分清单,进口特定用途的食品添加剂,还应提供相关产品入境后使用的目的及其流向说明。
五、由受理报检的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合格后签发《通关单》/《检验检疫联系证明》、《卫生证书》放行。进口商/经销商获得合格的《卫生证书》后方可销售使用该批食品。
㈥ 特殊膳食用食品生产许可问题
你如果能来拿到流通许可证,就到自卫生部门及工商部门去办理执照,如果能拿到工商营业执照,就算你经营其他部门也没办法。因为工商营业执照是商品上市的最后一本执照,其他的都是前期预审材料。如果国家没有相关的规定,你可以打一打擦边球嘛。
㈦ 办理特殊物品审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产品说明书产品检验报告产品经营许可证
㈧ 特殊行业许可证有哪些
应该指的是特种行业吧?
列为特种行业的有:
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
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
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
4、典当业
5、拍卖业
6、信托寄卖业。
7、出入境服务行业
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特种行业是指工商服务行业中所经营的业务内容和性质特殊,容易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易发生治安灾害事故,依据国家和地方的行政法规,由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的特定行业的总称。简称“特行”或“特业”。
特种行业一般收到申报材科后,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审批工作(包括报送省公安厅审批验收的时间)。需要省公安厅审批的;公安厅在接到各地、州、市报送的审批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审批工作;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说明需要补办的事项及要求。接到申办单位重新申报的材料后,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分)局要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次验收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