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审批
❶ 统计调查项目的拟定和审批
1、国家统计调查项目
由国家统计局拟订,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报国务院审批。对其审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属于新的、重大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家统计局报国务院审批;二是,属于经常性的、一般性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家统计局审批。
经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家统计局审批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地组织实施。
2、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由主管部门组织本部门各有关职能机构拟订。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权限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由本部门领导审批,报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备案:二是,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外的,报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其中重要的,报国务院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审批。
各部门统计调查管辖系统的“系统内”是指:与部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及部门的派出机构:省及省以下与部门对口设立的管理机构:国家级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除此之外均属系统外。
3、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拟订,或者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拟定。地方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项目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除了这三种统计调查以外,还有一种较特殊的情况,这就是临时性调查。统计法规定如果发生了重大灾情或者不可预料的情况,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决定进行临时性统计调查。
❷ 统计局是干什么的
机构职责:
(一)拟定统计工作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拟定国家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国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三)研究提出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国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国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国家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国家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六)统一管理县及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地方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组织管理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
(七)领导设在各地的直属调查机构,指导其他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统计局审批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成立于1952年8月。统计,是国家管理和科学决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1952年,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全体会议决定成立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拟定统计工作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参考文献:网络-国家统计局
❸ 各地根据需要增加的调查内容需不需要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您好,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
一、要严格控制新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对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调整。省级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要充分考虑基层统计部门、调查对象的承受能力,严格控制新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省级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包括普查项目、常规统计调查项目、专项统计调查项目、试点项目,必须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省级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严格控制对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各地上报国家统计局审批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认真填写《新增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或《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提供完整的审批资料。
二、做好省以下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省级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要建立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机制,做好省以下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市、县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省级统计局负责市、县统计局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负责市、县调查队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
三、建立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公示制度。国家统计局建立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公示制度,定期公布“省级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省级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应当分别建立市、县统计局和市、县调查队统计调查项目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市、县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
四、加强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监督、检查。国家统计局将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其列入统计巡查的内容;同时,对重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评估,作为后续调查项目审批和改进的依据。未经审批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将予以废止,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所以,各地根据需要增加的调查内容一定要报国家统计局审批的。
❹ 统计局属于什么单位
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内,拟定统计工作法规、容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国家统计局设立11个职能司(室),包括: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统计设计管理司、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国民经济核算司、工业交通统计司、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贸易外经统计司、人口和社会科技司、人事司、财务基建司。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成立于1952年8月。统计,是国家管理和科学决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❺ 小企业必须在统计局备案吗
根据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规定: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回织的统计答机构或者指定的统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统计工作负有管理、协调、监督和检查的职责,统计业务受上级主管部门统计机构和所在地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
第十条 统计人员必须取得市统计局统一制发的《统计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统计工作。对统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验证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统计局制定具体办法。
(5)统计局审批扩展阅读:
《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统计局应当加强对统计调查的管理,政府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应当互相衔接,不得重复。
全市性的地方统计调查表,由市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区、县的地方统计调查表,由区、县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区、县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统计局备案,并将统计资料报市统计局。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制发到本部门管辖系统内单位的统计调查表,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同级统计局备案,并将统计资料报同级统计局;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制发到本部门管辖系统外单位的统计调查表,由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报同级统计局审批,并将统计资料报同级统计局。
❻ 统计局是属于国企还是政府机关还是事业单位啊我搞不懂,希望懂的人能指点一下,谢谢!
统计局是属于国家政府机关,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拟定统计工作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国家统计局设立11个职能司(室):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统计设计管理司、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国民经济核算司、工业交通统计司、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贸易外经统计司、人口和社会科技司、人事司、财务基建司。
(6)统计局审批扩展阅读
国家统计局的工作内容:
1、拟定统计工作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拟定国家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国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3、研究提出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国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❼ 统计局报表,企业在网上直报(程序里有审核功能),为什么乡镇、县级、市级还要层层审核验收
多下来视察视察工作你就了解啦,
❽ 县行政审批局和统计局哪个好
对国家统计局派出调查队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去哪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国家统计局派出调查队不是派出机构,所以应向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
❾ 统计局 审记局 工商局 哪个单位好
千万不要到统计局。。。其余两个不了解,但是身为过来人奉劝你。。内。千千万万不要进统计容局。。。每月报表累死累活的还得完成上面指标,郁闷的是下去统计时别人根本不理你这茬,每年年底是最忙的时候,年报什么的= =
关键这单位太没地位了,又清水。。。。
❿ 统计局统计工作的流程,以及统计数据是如何分析的
具体化地说统计行政行为包括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行为、统计调查行为、统计资料公布行为、统计确认行为(包括统计资料的认定、统计行政登记等)、统计行政许可行为(包括发放统计上岗资格证等)、统计行政处罚行为,等等。一般而言,政府统计行政机关业务处室所涉及到的行为只要与相对人发生关系的,都是统计行政行为,都要受统计法的调整和规范,都要依法行政,而不仅仅是统计行政处罚行为。只要统计行政行为不当,影响到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作出该项统计行政行为的统计行政机关就有可能当被告。譬如讲,统计局向某基层单位布置了一张调查表,这就是统计行政行为,基层单位认为这项调查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统计局就是被告,就有出示作出这项调查的依据和具体审批程序等证据的义务。没有合法、合理的依据,法院可以判决撤销这项统计行政行为。如果因为调查给基层单位造成损害(人力、物力等),作出这项调查决定的统计行政主管部门还要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进行国家赔偿,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偿。
为何要强调统计行政程序的建设
在作出具体统计行政行为时,强调统计行政程序,有利于减少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克服撊酥螖的现象,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在统计行政法律关系中,统计行政机关作为统计行政主体,处于领导的地位,而相对人(统计调查对象等)则处于服从的地位。统计部门随意制发一张调查表就有可能给相对人带来较大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