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执法人员安置
『壹』 盐业体制改中人员如何安置
各地市肯定不一样,因为各个地市的财政状况不同。
如果有一个好领导,大家都不用畏惧改革,假如你碰到一个只顾自己出路的领导,命运就完了。
『贰』 盐业放开人员安置方案
国务院日前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做出总体部署,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方案》强调,推进盐业体制改革要按照突出食盐安全、释放市场活力、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依法治盐的基本原则,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制。
《方案》提出,在完善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四项改革:一是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二是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
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三是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四是改革食盐储备体系。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和原碘的安全供应。政府储备不低于本省(区、市)1个月食盐消费量,企业储备不得低于正常情况下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并鼓励企业在最低库存基础上建立成本自担的社会责任储备。
《方案》要求,要把食盐安全作为盐业体制改革必须贯彻的首要原则,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盐业法律法规体系,从严格规范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科学补碘工作、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和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等方面,加强食盐管理制度建设,保障食盐供应安全。
『叁』 退伍军人从事盐政执法工作的,盐改有优先进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文件吗
没有哦,退伍军人的优待主要是转业入职那会儿,之后没有任何区别了。
『肆』 为何贵州盐政执法人员转岗分流到行政机关不管原职务高低工龄长短都按科员对待且有试用期
科员退休时,按公务员算,科员 基本工资:3000元;公务员工龄工资,公务员每年60元钱工龄工资,以虚岁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伍』 谁知道“盐政执法”是个什么单位{紧急}
盐政执法是盐业行政执法的简称,是指各级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执法人员,依据法定的职责,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以及依法对盐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
所谓盐政,即盐业行政。他是整个国家行政的组成部分。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活动。具体到盐政,就是指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对盐业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盐政执法是盐业行政执法的简称,是指各级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执法人员,依据法定的职责,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以及依法对盐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
1990年3月2日,国务院第51号令发布施行《盐业管理条例》,有总则、资源开发、盐场保护、生产管理、运销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33条。
《总则》规定:盐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家有计划地开发利用;国家鼓励发展盐业生产,对盐的生产经营实行计划管理;轻工业部是国务院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盐业工作。
1991年6月轻工业部发布《盐业行政执法办法》,对盐业违法案件的查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5)盐政执法人员安置扩展阅读:
中国盐业源远流长。春秋时期,管仲推行“官山海”政策,开中国盐政之始;唐代刘晏就场专卖制的创立,标志着中国古代盐政制度的成熟;沿用855年后,被民制、商收、商运、商销的商专卖制所取代。
1931年公布的《盐法》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对盐的产制、运销、征税、缉私等行为进行全面规范的盐政专门法律;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盐政从此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96年5月,国务院第197号令发布《食盐专营办法》,决定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
近代盐政:
民国肇兴,盐政初无革新,因循清末弊政,继续实行以专商引岸为基本特征的官督商销制。其时军阀混战,省自为政,盐政之混乱较清末为甚。
民国2年(1913),袁世凯为筹集经费消灭南方国民党势力,以“善后”为名,用盐税为抵押,向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举借巨款。在签订的《善后借款合同》中,竟将盐务官制订入协约,规定在中央政府财政部下分别设置盐务署和稽核总所。
盐务署分管产制、运销、缉私等盐务行政,所属机构有产区的盐运使司、盐场场署和销区的榷运局;稽核总所负责收税、放盐,所属机构有产区的稽核分所和销区的稽核处。
现代盐政: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盐业的管理开始纳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轨道。国家通过没收官僚资本所占有的盐田为国营盐场,引导个体盐民实行集体化生产,对私营盐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等步骤,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盐业的基础。中国盐政从此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1992年国务院机构深化改革,撤销轻工业部,由中国轻工总会继行职权。1994年2月针对食盐市场依然存在的混乱现象,尤其假冒碘盐、伪劣食盐冲击市场造成危害的严重状况,国务院国函13号文《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盐业管理问题的批复》。
规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盐业产销必须加强管理,食盐由国家专营,工业盐由国家计划管理。同时,国家将食盐价格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列入政府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范围。
『陆』 盐业执法人员是否在编
如果以前是财政供给的事业编制,估计可以自由选择去其他政府部门工作,要是自收自支的单位,估计要纳入盐业公司,不会变为公务员。此外还要看是什么地方,不过都是要参加考试的,一般都是按国企处理了,你无论到那个局去别人都不会要得,因为没有编制。想转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和白日做梦没什么分别,不下岗就不错了,就即使变公务员也不会凭白无故的,必须通过考试。
『柒』 2016年盐业改革基层职工该如何安置!!!
政企分抄开还触及一批从业人员袭的分流安置。据发改委摸底调查统计,截至2013年年底,盐业从业人员达到204515人。《2014年中国盐业发展报告》也显示,截至2013年,全国盐业系统拥有制盐企业298家,批发企业2222家,转(代)批发企业2097家,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人员如何安置无疑是改革难点。发改委一位官员向企业观察报记者透露,经多方调研最终提出的解决办法是:一部分盐业公司人员随盐政管理、监督、执法职能进入公务员行列,剩余人员将分流安置在剥离的盐业公司现有优良资产内,直接进入市场参与竞争。
『捌』 盐政执法人员的职责
盐政执法人员职责
(1)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回况;
(2)依法对用盐答单位的盐产品进行实地检查;会同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车站、码头及各类市场等货物集散地的盐产品及运输工具进行检查;对违法盐产品及其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包装物品等采取证据保存措施,作出处理决定;对保存的违法物品,经调查并公告后仍无法查明违法当事人的,按照无主货物依法收缴;
(3)对盐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见证人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
(4)查阅、抄录和复制与盐业违法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向被检查、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提取有关的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玖』 盐业体制改革后,县级盐务局机关人员会变成公务员吗
会的,盐务管理局是盐业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是主管盐业工作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辖区内盐业行政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等工作,在一些地方又称为盐务局、盐业管理局等,是我国食盐专营体制下特有的盐业管理形式。
盐务管理局按级别通常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盐务管理局省盐务管理局、县(区)级盐务管理局以及直属分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是目前我国盐业的最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盐业工作,具体内设机构消费品工业司负责拟订食盐生产计划、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职责。
在盐业管理体制上,一般实行省一级管理为主的垂直管理体制;省一级机构建制从正处级至正厅级不一;在隶属关系上,省一级盐务管理局一般隶属于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一些地方隶属于经贸委、供销社、粮食局、商务厅等;在人员身份上,又分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国企编制等;除个别省份实行政企分开的管理体制外,盐务管理局一般与同级的盐业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盐务局具体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编制和管理辖区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制定、核发辖区盐业管理的有关票证。
5、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拾』 盐业改革后执法人员还能继续行政管理吗
还有几年完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