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 » 行政辩护词

行政辩护词

发布时间: 2021-03-01 05:27:33

行政诉讼中农民工建校施工受伤致残社保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开庭辩护词长心怎么写

首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等于没有事实劳动关系。不过,就你所描述的,你和这内个没有资质容的自然人似乎没有劳动关系,应该是雇佣关系,如果他并没有一个注册公司而且你能证明你是公司一员的话。你也可以向雇主要求人身伤害赔偿,至于雇主和总承包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你不用管。

② 法律意见书与辩护词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是完全的两码事。
辩护词适用于刑事庭审中,法律意见书则适用范围更广,而且针对对象更宽泛。

③ 谁能给我发一份电子版的行政诉讼起诉状,离婚案件上诉状,或是刑事上诉状和辩护词么,不要模板,要实例的

第二审法院审理来民事案件,认为原源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的,发回重审,原审法院要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原告不用再写起诉状,仍按一审程序进行,该举证如实提交证据,可以提交新的证据,双方当事人不服判决的,仍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

④ 请问行政起诉书,辩护词怎么写

行政起诉书
行政起诉状(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用)
来源: 作者: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附:本诉状副本_______份。

辩护词:
代 理 词
审判长、审判员:
陕西汉泰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陕西汉中兴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陕西汉中兴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西乡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城乡建设行政监督纠纷一案 中原告的代理人,开庭前,本代理人查阅了有关资料,走访调查了有关单位,经慎重考虑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本意见的中心内容是:
第一、原告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而且没有超过起诉期限。
⒈2004年9月16日,西乡县第一中学教学楼工程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开标。原告以58.71分被当场宣布为中标人,同时宣布公示三天后即可办理中标手续。2004年9月23日,当原告向西乡县招标办要求核发中标通知书时,被告向原告告知因有其他投标人投诉,暂缓办理。
2004年9月27日上午,原告收到由西乡县招标办转交的由被告作出的“西城发[2004]82号”《行政处理决定》。该《行政处理决定》载明:“取消陕西汉中兴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递补汉中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为西乡县第一中学教学楼中标单位。”
原告认为被告的《处理决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遂于2004年9月29日向西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⒉本代理人认为本案原告和被告均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且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000年5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⑤ 我是辩护方,求辩护词跟辩护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六款的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回及其附属设施,应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由于业主委员会主任张某未经2/3以上业主同意就将游泳池和网球场交由王某改造,所以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但《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也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张某和王某的行为只是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并不构成犯罪,只需进行相应的罚款,拆除新建筑,恢复原有建筑即可。

⑥ 辩护词、 代理词的异同

辩护词、 代理词的异同
辩护词,是指可以作为辩护人的人(律师、被告人的亲人、法院认可的公民等),对被告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发表的有利于被告人的意见,即提出对被告人减轻、从轻处罚,或无罪的辩护意见。
代理词,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受害人)或被告委托的人(即代理人),对被告人做出的侵害行为,发表的被告人应当承担多少赔偿责任的意见。
一、相同
辩护人和代理人都是为了维护各自委托人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都与案件处理后果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在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许多相通的地方。
二、区别
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3、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4、适用范围不同。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5、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6、权限范围不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在于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须授权决定。
7、活动名义不同。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⑦ 辩护词和代理词属于法定文书吗

正确说法应该是法律文书。律师辩护词和代理词并不是法律文书版一部分。

法律文书:权
1、法院的有: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强制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决定书(拘留决定书、罚款决定书、民事制裁决定书);
2、公安局的有:刑事拘留决定书、行政拘留决定书、搜查证、限制居住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释放通知书》,《假释证明书》、《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刑满释放证明书》,《立案决定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
3、检察院的有:立案决定书,传唤通知书,提拘传证,取保候审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提押证,移送案件通知书,不起诉决定书、起诉书。
4、行政机关的有:处理决定、处罚决定。

⑧ 侵犯著作权罪辩护词,侵犯著作权罪怎么认定,侵

根据《中华人来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自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⑨ 串通投标罪的辩护词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一、议标可以构成吕通投票罪
二、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串通投标罪:
一串通投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首先辩护人要特别指出的一点是,刑法第223条规定的串通投标罪是一个典型的行政犯,即是以违反行政法规或经济法规为前提的犯罪。行政犯的一个特点是刑法一般仅对部分构成要件作了明确规定或仅对犯罪行为作了一般特征的描述,其他要件需要援引相关行政或经济法律、法规来确定,学理上称之为开放的构成要件。
所以今天的庭审首先必须要解决的一个最重要问题是根据相关的行政法规来确定串通投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只有在明确定罪标准的前提下,才可能有合法公正的判决,否则有可能产生将无关的事实塞入这个罪名,任意出入人罪,严重违反罪行法定原则的情况。 与杀人、抢劫等自然犯一般都在刑法条文中有明确规定,或普通人对此都有明确认识不同,行政犯的构成要件不仅需要补充,而且还需要经过二个层次的法律评价。
第一层次法官必须根据行政法规来确定其是否具有一般行政违法性,如果有,才能根据刑事法规进行第二个层次刑事违法性的判断。只有那些行政违法性的程度超越行政处罚的范围,需要动用刑罚来规制的,才能构成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53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一定期限的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就完全体现了串通投标罪犯罪评价层级性的特点。以上是串通投标罪辩护的相关内容。

⑩ 诬告陷害罪辩护词,怎样认定诬告陷害罪

一、什么叫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如何正确认定诬告陷害罪
(一)罪与非罪
1、本罪与错告的界限
一般认为,错告或者检举失实不构成诬告陷害罪。错告是指错误地指控他人有犯罪事实的告发行为;检举失实是指揭发他人罪行,但揭发的事实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或部分不符的行为。诬告与错告,在主观方面有着质的不同。前者是故意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属于犯罪行为;后者则是由于情况不明,或者认识片面而在控告、检举中发生差错。由此可见,是否具有诬陷的故意,是区分诬告与错告的标志。
2、本罪与一般诬告陷害行为的界限
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刑事处罚,而一般诬陷行为仅限于捏造犯错误的事实,其目的只是使他人受到某种行政纪律处分。因此,从性质上讲一个是犯罪,一个是违法。对一般诬陷行为,可根据不同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者批评教育。
(二)本罪与诽谤罪的界限
二者的共同点表现在都是捏造事实,而且诽谤罪也可能捏造犯罪事实。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后者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诽谤罪。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前者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
(三)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界限
二者都表现为陷害他人,其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与举报人。
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后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
4、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是一般报复的目的。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