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有行政级别吗
⑴ 国企的行政级别和政府部门的一样吗
企业里目前还有所谓的行政级别划分,但不是真正的行政级别,也就是说,与专公务员的行政属级别不一样。
从2000年就已经由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经国务院同意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这一文件明确规定,政府与企业要由行政隶属关系改为产权关系,取消企业行政级别。
所谓国企领导的行政级别,其实质就是“官本位”思想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反映。在计划经济时代,事实上国有企业企业是没有行政级别的,只是“一把手”多由中组部发文任免,因此才有了级别。比如,很多央企最初成立时的“一把手”是“副部级”,其级别便顺延下来了。这种交流甚至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正常的”人事变动。
国有企业有央企和地方国企之分,央企由国资委直接管理,地方国企隶属于地方政府或其他中央部委管辖,其级别有正部级、副部级、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几个级别。
但随着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政企不分带来的有目共睹的弊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政企分开一直是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而这个问题从来都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
⑵ 企业是否有行政级别
在早期是有企业级别的划分,但是仅限于国企。会计师事务所并不属于国企。
国有企业有央企和地方国企之分,央企由国资委直接管理,地方国企隶属于地方政府或其他中央部委管辖,其级别有正部级、副部级、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几个级别。
但是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化国企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取消企业行政级别,国有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
(2)国企有行政级别吗扩展阅读:
企业行政级别来源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没有行政级别,只是“一把手”多由中组部发文任免,因此有了级别。很多央企最初成立时的“一把手”是“副部级”,其级别便顺延下来了。这种交流甚至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正常的”人事变动。
参考资料:网络——行政级别
网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网—— 深化国企制度改革三部委出台新政策
⑶ 国企行政级别有什么权利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三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 行政级别中是没有股级的,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是一种习惯的称呼。
第十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国企行政级别的权利分别如下:
职务与级别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中央军委主席
国家级副职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家军委委员。[1]
中共中央直属各机构正职及部分副职一般为政治局局常委、委员、书记处书记及其他副国级干部兼任。
省部级正职
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省(党、市)委书记、省长(政府主席、市长)、政协主席、人大常委会主任、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委和司令员(明确为正部长级)
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直属各机构正职、特殊副职及办公室主任(中联部部长、中宣部副部长、中组部副部长、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如铁路总公司总经理)
中央委员一般由省部级正职担任
省部级副职
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辖市市委副书记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副职干部(如吉林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新疆建设兵团副司令员)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
厅局级正职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部分副职(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国家安监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新疆兵团林业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正职干部(如宁夏固原市市长、新疆兵团农八师师长)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厅局级副职
地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新疆兵团农二师副师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长春市朝阳区区长)
县处级正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蓝田县副县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XX区XX街道办事处书记、主任)
地级市(新疆兵团各师)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绵阳市劳动局局长、三台县县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正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42团团长、政委)
县处级副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副县(区)长、副(区)县人大、副(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副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副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副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副局长、XX区XX街道办事处副书记、副主任)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德阳市民政局副局长、佛山市顺德区副区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副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50团副团长、副政委、武装部长、工会主席、总农艺师、总会计师)
乡科级正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各营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
县、县级市下属各局,如县公安局长、县建设局长等。
地级市局下属各处,如市建设局法制处长等。
乡科级副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机关科室科长各营(分场)党委书记、营长(分场场长)等,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农场工交建商科科长、芳草湖农场工会副主席、芳草湖六场书记、六场场长)。
县、县级市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县建设副局长等。地级市局下属,如市建设局法制副处长等。
乡科级以下
就是所谓的股级,是中国行政当中最小的,一般是乡里边财政所、派出所之类的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级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级及副连级,(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1团1连连长、指导员、副连长)
特别说明
1.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具有行政级别,但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行政级别是正省(部)级,故兵团司令员、政委的行政级别均为正省(部)级,下属各个师的师长、政委的行政级别均为正厅(局)级,下辖的农牧团场的团长、政委为正处级;
3.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4.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但是必须要副部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兼任;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处但是必须要副厅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厅单位,如市宣传部、组织部、纪委、政法委等必须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书记兼任。
5.依据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企业已经逐步取消了行政职务划分,不再与地方政府对应职务。在过去,跟据所属单位的大小,国企的级别一般不超过主管单位,基本上是降半级或一级。从这几年一些中央国企的领导干部与中央或地方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调任情况来看,事实上还是保留级别的,比如一些央企的董事长、总经理去担任省长、副省长或者副部长等。
⑷ 中国国企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怎么区别和划分
中国国企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
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司、处、科”五级。
除国家级以外,其他四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 常见的股所级(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职级,是一种习惯的称呼,属于地方行政级别。
一般来说,省级行政单位为正厅级,市级行政单位为正处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科级。但对四个直辖市来说,市级行政单位为正厅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处级。
在现在的中国企业里是还有科长的。过去,国企管理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享受相同的政治经济待遇,可以互相调用。现在,除了工资等方面的经济待遇有差别外,其职务级别等方面的待遇是一样的。在许多地方,只有国企高管可以调任国家机关领导,或国家机关领导调任国企高管。
(4)国企有行政级别吗扩展阅读:
一、我国行政单位级别分为12等15级。
1、国务院总理:一级。
2、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3、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4、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5、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6、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二、省是部级,地级市是厅级,县是处级。一般来说,省级行政单位为正厅级,市级行政单位为正处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科级。
⑸ 国企的行政级别和编制是怎么算的
国企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是套用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根据企业的归属地及规模大专小和重要属性,比照政府部门定出企业的级别。企业管理人员根据在企业的任职,套入相应的行政级别。
1986年以前,国企管理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样,有着相同的行政职务级别(从部级到股级)和工资级别(从最高到最低分成24级)。1986年后,行政职务级别套用不变,工资级别分离(主要是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过去,国企管理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享受相同的政治经济待遇,可以互相调用。现在,除了工资等方面的经济待遇有差别外,其职务级别等方面的待遇是一样的。在许多地方,只有国企高管可以调任国家机关领导,或国家机关领导调任国企高管。
以电力行业为例:国家电力公司是部级单位,省电力公司是厅级单位,市电力公司是处级单位,县级电力公司是科级单位,乡供电所是股级单位。管理人员则按职务及岗位套入相应级别。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⑹ 国企现在的行政级别是怎么划分的谢谢!
国有企业有中央国企和地方国企,中央国企由国资委直接领导,地方国企隶属于地方政府或者中央部委,级别有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和副科级。
国企行政级别废除步履艰难:1999年《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2001年经委表示将对企业重新划分等级,2008年上海市下发通知取消行政级别。现目前还没有在全国实行。
(6)国企有行政级别吗扩展阅读:
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
2015年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将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
⑺ 国企的行政级别是什么意思
国企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是套用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根据企业的归属地及规模大小和重要性,比照政府部门定出企业的级别。企业管理人员根据在企业的任职,套入相应的行政级别。
1986年以前,国企管理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样,有着相同的行政职务级别(从部级到股级)和工资级别(从最高到最低分成24级)。1986年后,行政职务级别套用不变,工资级别分离(主要是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过去,国企管理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享受相同的政治经济待遇,可以互相调用。现在,除了工资等方面的经济待遇有差别外,其职务级别等方面的待遇是一样的。在许多地方,只有国企高管可以调任国家机关领导,或国家机关领导调任国企高管。
以电力行业为例:国家电力公司是部级单位,省电力公司是厅级单位,市电力公司是处级单位,县级电力公司是科级单位,乡供电所是股级单位。管理人员则按职务及岗位套入相应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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