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机构
① 地方县市有哪些行政机构
县政府的工作部门有:
县政府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局、县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民政局、县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司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学技术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② 地方政府有哪些部门
共有21个部门,分别是财政、审计、发展和改革,民政、劳动、卫生、城建、林业、水利、交通、统计、经贸、农业、环保、安检、人士、司法、文化、教育、公安、计生等21个职能部门,分别按照各自职权行使职能,职责一般都是由法律具体规定的。
一些局是政府部门,顾名思义就可以知道该局是干什么的,比如财政局就是管理财政,为市领导提供财政资料,林业局就是管理林业。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政府部门也转变为企事业单位,比如以前的电业局现在变为电力公司(国家电网),电信局变为网通或电信公司。
另外还有一些政协,人大,市委机关,属三套班子,是领导机构。
武装部负责管理地方武装,不过没有多大实权,主要是对征兵,民兵预备役等进行管理。
至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卫生局就不用我介绍了吧
③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有哪些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管理行政制度(类似于现在的行政区划),几乎盛行整个封建时代。
是在皇权垂直管理地方,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使地方处在皇权的管辖之下,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血缘政治,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封建专制制度的标志。
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唐乾元元年(758年),改郡为州,州县制取代了郡县制。
郡下辖县;郡(守)与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命。秦代至此成为为中国历史上最早在全境推行“郡县制”的朝代。
至汉代仍承袭这个制度,形成州郡县三级行政管理,自此成为日後各朝地方政制的基础,直到唐朝,才被道路制所取代。
唐代柳宗元写有政论文章《封建论》,认为中国分封制度是百害而无一利,并阐发了郡县制的优越性。
④ 中国的行政机构有哪些
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组成部门均属我国行政部门:
1、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2、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3、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务院参事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4、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
5、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气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6、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信访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移民管理局、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4)地方行政机构扩展阅读:
行政机构是指行政机关内部的或者派出的、一般对外不能以自己名义发布决定和命令的单位,其行为的对外法律后果归属于其所属的行政机关。在中国,有两类行政机构。
一类是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它们由于其所属行政机关的级别不同而有不同的行政级别,在称谓上表现为室、科、处、司等。
另一类是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如公安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等。无论是内部机构还是派出机构,都与行政机关不同,通常不被视为行政主体。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法律、法规给予其特别投权,使其在一定范围内具备了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资格,那么,它们就成为行政主体。
⑤ 地方政府都包括哪些机构
一、共有21个机构,分别是财政、审计、发展和改革、民政、劳动、卫生、城建、林业、水利、交通、统计、经贸、农业、环保、安检、人士、司法、文化、教育、公安、计生等21个职能部门,分别按照各自职权行使职能,职责一般都是由法律具体规定的。
二、其职能如下:
财政部:负责地方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开发财源,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财政资金,培训专职财会人员,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
审计局:主要负责地方政府各部门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管理重要农产品(粮食、棉花除外)进出口计划及配额的职责,划归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民政局: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劳动局:主管劳动力管理工作、职业技术培训工作、企业工资工作、劳动保险和福利工作、劳动保护工作、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等。在有矿山的地区,还要进行矿山企业安全技术管理。
卫生局分管食品卫生,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医疗事故的处理等等工作等。
(5)地方行政机构扩展阅读:
除海南省和直辖市为三级以外,地方政府存在四级形式为∶
省级政府,分别为省、自治区政府;
地区级政府,分别为地级市、自治州政府;
县级政府,分别为县、自治县政府,县级市以及市辖区政府,旗政府;
乡级政府,分别为乡(民族乡)、镇政府。
直辖市:
省级政府即直辖市政府;
县级政府,分别为县、自治县、市辖区政府;
乡级政府,分别为乡(民族乡)、镇政府。
⑥ 行政机关有哪些
市政府设置工作机构37个。
1.市政府办事机构1个:办公室;
2.市政府组成部门27个:发展和版改革委员会、教育局权、科学技术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建设委员会、交通局、农业委员会、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环境保护局、物价局、城市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外事办公室;
其中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民族事务委员会与宗教事务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文化局与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容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外事办公室与侨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3.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7个:广播电视局、体育局、统计局、粮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小企业发展局、法制办公室
4.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人民防空办公室
⑦ 地方政府有哪些部门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
国务院共设置29个部、委、行、署,1个办公厅,15个直属机构和6个办事机构。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有50多个行政机构,除办公机构以外,其他行政机构大体可以归纳一下四类:
1。政治与行政综合管理机构 如监查、民政、公安、司法、国家安全、外事、人事、编制、民族事务、宗教事务、侨务、机关事务等厅、局、委员会或办公室。
2。财政经济综合管理机构 如计划、经济、外贸等委员会,审计、财政、劳动、税务、统计、物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厅、局。
3。财政经济专业管理机构 如冶金、化工、机械工业、机电工业、纺织工业、物资、农业、林业、水利、粮食、商业、工商行政等厅、局、委员会。
4。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管理机构 如科学技术、体育运动、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高等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厅、局、委员会。
(7)地方行政机构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⑧ 归纳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
秦朝设立郡县制作为地方的基本建制,在以后的2000多年里,县级组织相对稳定,县以上地方政权变化多多,先后经历了郡县制(秦汉),州制(魏晋南北朝),道路制(唐宋),行省制(元明清)。地方行政长官的称谓更是复杂多变,以下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秦朝(郡县制)
秦统一后,除京师以外,将全国分为36郡,即:陇西、北地、上郡、汉中、蜀郡、巴郡、邯郸、巨鹿、太原、上党、雁门、代郡、云中、河东、东郡、砀郡、三川、颍川、南郡、黔中、南阳、长沙、楚郡、九江、泗水、薛郡、东海、会稽、齐郡、琅邪、广阳、渔阳、上谷、右北平、辽西、辽东;后又增设4郡:南海、桂林、九原和象郡。
京师长官称内史。
郡为地方最高一级政权,各郡设守、尉、监各1人。郡守主管行政及其他事务;郡尉(都尉)主管军事;郡监是中央派出的地方监察机构。
县为国家地方政权的基层组织,主官是县令或县长(“万户以上为令,不及万户为长”),县令以下设有县尉、县丞。县下有乡、里。
二、汉朝(郡县制)
(一)地方政权主体——郡县制。
汉初各郡主官称郡守,后改为太守,负责户口、耕地、财政、治安、学校、风俗等;太守以下设都尉,负责军事。
西汉时有县1587,东汉有县1180。县主官称县令,下设丞、尉。县以下有乡、亭、里。
(二)诸侯国
西汉分封诸侯国,形成郡国并行体制。诸侯国君称“王”,设有相、中尉、御史大夫等官职,可管辖郡县。
(三)州
公元前106年,汉武帝设置13州,即冀州、兖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幽州(今北京附近)、并州(治所现太原)、益州(四川)、凉州(治所现武威)、青州(治所临淄)、交趾州(汉所番禺)、朔方州(治所今内蒙古杭锦旗北),州设刺史;京都都地区设司隶州(治所洛阳)。
东汉时废朔方归入并州,改交趾为交州,刺史改为州牧。东汉中平五年(188年),“州”开始成为一级行政区实体。东汉末年,刺史大多演化成割据一方的诸侯。
三、三国时期(州制)
地方行政区分州、郡、县三级(至隋朝相同)。州为最高的行政区划单位。三国时共有州17(其中荆、扬各有二州),郡167,县1206。
曹魏置有司隶、豫、兖、青、徐、雍、凉、冀、并、幽、荆(汉荆州北部)、扬(汉扬州北部)12州,领郡101、县731。
孙吴占有长江中下游、珠江流域,置有荆、扬、交、广4州,领郡44、县337。
蜀汉占有今四川和陕西汉中盆地,仅置益州一州,领郡22、县138。
四、西晋(州制)
为州制最完善的阶段,共有21州。由原益州分出今陕西西南部和四川东部置梁州,分出今云南为宁州,从荆、扬两州分出今福建、江西为江州,自荆、广两州分出今湖南东部、东南部和广东东北部置湘州,从雍州分出秦州,再由幽州分出平州。
五、东晋南北朝(州制)
全国乱置州、郡,州郡县三级制,相当一部分名存实亡。
六、隋朝(州县制)
隋初,仍沿用州郡县三级制,共有州241,郡680,县1524。
公元583年,罢郡为州,以州统县,建起了州县两级建制,共有190州,1255县。县下为乡、里。
从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史看,隋朝是处于从州制时期到道制时期的过渡阶段。
七、唐朝(道制)
唐代行政区划基本上为三级制,主要是道—府(州)—县,后期的道—节度使—府(州)—县制,由于道为虚设,实际上还是三级制。
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依山川形势划全国为10道: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和岭南;每道置采访使,监督地方政务,属监察区。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由10道变15道,山南分置为东、西二道,关内道长安附近增置京畿道,河南道洛阳附近增置都畿道,江南分置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道逐渐演化成州(府)以上的地方行政机构。唐中后期,采访使改为观察使(或节度使),节度使又称“藩镇”,节度使的属官有行军司马、判官、支使等,节度使在唐朝后期实际取代了道。
道(节度使)辖府、州。州为唐初李渊统一中国后,沿袭隋朝而来,州、郡两名曾经迭相改用;州的主官称刺史,置别驾、长史、司马为上佐,并有司录、功、仓、户、兵、法、士等诸曹参军事。唐朝还设有京都府、都督府和都护府三类府。京都府有京兆府(原雍州)、兴德府(原华州)、凤翔府(原歧州)、河南府(原洛州)、兴唐府(原陕州)、河中府(原蒲州)、兴元府(原梁州)、成都府(原益州)、太原府(原并州)、江陵府 (原荆州),府设府尹、少尹等官。内地重要地区置都督府。少数民族地区设置了安西(管辖天山以南直至葱岭以西、阿姆河流域)、安北(辖外蒙古和俄罗斯境)、单于(辖内蒙)、安东(辖东北)、安南(治所现越南河内)、北庭(管辖天山以北)六个都护府,都护府以本族首领为都督或刺史,可世袭。
府、州下领县。贞观十三年(639年),10道统领府、州358,县1551;开元末年(740年),15道统领府、州328,县1573。县分京(赤)、畿、望、界四等。县主官称县令,职掌劝课农桑、征督赋税、编制户籍、躬亲狱讼等;佐官有县丞、主簿、县尉、录事等。县下为乡、里,“百户为里,五里为乡”。
八、宋朝(路制)
宋朝鉴于唐藩镇割据的惨痛教训,取消了节度使的设置,将唐之“道”改为“路”,实行了路、府(州)、县三级建制。
宋太宗初设15路,后增至23路,即:京西路(后分为南、北两路)、京东路(后分为东、西两路)、河北路(后分为东、西两路)、河东路、陕西路(后分为永兴军、秦风两路)、淮南路(后分为东、西两路)、江南路(后分为江南东路、江南西路)、两浙路、福建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四川路和峡西路(两路后分为后分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四路)。南宋半壁江山分成16路。一路之内,设帅、漕、宪、仓四司:帅司即安抚使,掌兵民事务;漕司即转运使,掌财赋;宪司即提刑按察使,掌刑狱;仓司即提举常平使,掌救恤;四司皆为中央派驻地方监督各州府政务的官员。北宋还设有4个京府:东京(开封)、南京(应天,今河南商丘)、西京(洛阳)、北京(大名),主官为府尹。
宋代路下为府、州、军、监,正规建制是州。府虽与州同级,但地位要略高于州;军设于军事要冲地带;监设于矿区,经营矿冶、铸钱、牧马、制盐等。主官名称分别是知府、知州、知军、知监。
县有望、紧、上、中、下之分,以京朝官任县令者称知县,以选人任县官者称县令。知县、县令下有县丞、主簿、县尉。
九、元朝(行省制)
自元代开始,中国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为行省(简称为省),历经元、明、清三代。
元英宗至治年间,全国划分为12个一级行政区,即1个中书省和11个行中书省:岭北、辽阳、陕西、河南、江浙、江西、湖广、云南、四川、甘肃、征东(即高丽国)。各行省设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
元代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略同于宋,行省下辖路,路领府、州,府、州辖县。但也有不辖县的路、府、州;不隶于路的府、州,而直隶于行省。直隶于行省的府、州称为直隶府、直隶州;隶于路的府、州,称为散府、散州。
各路设总管府,置达鲁花赤、总管等职,其下设有同知、治中、判官、推官以及经历、智事、照磨等。各府设达鲁花赤、知府或府尹,下设同知、判官、推官等。州也设达鲁花赤、州尹、同知、判官等。县设达鲁花赤、县尹、丞、主簿、尉、典史等职。县下设乡都、村社、里甲。
十、明朝(行省制)
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改革行省制度,设布政使司为最大的行政区划,其性质仍同行省。除北京、南京以外,全国计有13布政使司: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江西、浙江、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福建,俗称13省。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掌一省之民政事务;同时又设提刑按察使司掌刑狱、都指挥使掌军事,合称“三司”。明朝中叶以后,原来向地方临时派遣的督、抚逐渐转变为地方常设机构,总督和巡抚渐变为地方行政长官。
布政使下设府、县两级。府的主官是知府。明朝也有州,但基本不算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有的地位相当于府,有的相当于县;州官是知州,下有同知、判官等。县主官为县令,下有县丞、主簿、典史等。县以下有里甲(后演变为保甲)
十一、清朝(行省制)
清朝设省、道、府、县四级建制。
清初沿用明制15布政使司,只是改北直隶为直隶,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康熙初改布政使司为省,又分湖广为湖南、湖北两省,分江南为江苏、安徽两省,分陕西为陕西、甘肃两省,全国共为18省;另在边疆设有奉天、吉林、黑龙江、乌里雅苏台(外蒙古)、伊犁、西藏、西宁、内蒙古盟旗8个政区。清光绪时置新疆省、台湾省,改奉天、吉林、黑龙江三个将军辖区为省,加上内地18省共为23省,为中国现代省的政区划分奠定了基础。清朝以巡抚为一省主官。
另外巡抚之上,还有总督为地方级别最高官员,由总督辖两省或三省事务。清有直隶、两江、陕甘、闽浙、湖广、四川、两广、云贵计8个总督。
省以下的各级行政区划单位基本上是沿用明制。省下辖府和直隶州(厅),置知府,由同知、通判佐专门事务。
府下领散州(厅)和县。州设知州,厅以同知或通判为长官。县主官为知县,下设县丞、主簿,其下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县下为里甲制。
⑨ 地方行政机关的介绍
地方行政机关,通常分为三级: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县、县级市、市辖区版人民政府;乡权、镇人民政府。实践中,在我国许多地方,省级地方行政机关与县级地方行政机关之间还有一级人民政府,即市(下辖区、县的市)人民政府,这些地方的行政机关即为四级而不是三级。 地方行政机关是指活动范围仅涉及一定行政地域范围的行政机关,如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日本的各级地方自治体等。地方行政机关职权的行使要受到两种限制,其一是受其管辖区域的限制,它只能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职权;其二是受中央行政机关的限制,其只能行使属于地方所有的职权,而无法行使全国性职权,如国防、外交权。同时,地方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与命令还不得与中央行政机关的法规和命令相违背。
⑩ 地方政府下属部门有哪些
财政局 经贸委 房管局 工商局 水务局 招商局 质监局 畜牧局 发展计划委版 农业局 劳动局 公路局 林业局国权土局 卫生局 司法局 建设局 文化局计生委 环保局 民政局 农机局 县政府办公室 发展计划委员会 计生委 教体局 科技局,下属有地震办公室 公安局 监察局民政局 财政局 人事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 建设局 交通局 农业局 水务局 林业局 文化局 卫生局 环保局 审计局 统计局 粮食局 民族宗教事务理局
大概这45个部门,有的没那么齐全,有的也更多。
我国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现行工作部门的设置,大体可以分为如下几个类型:
(一)综合协调部门。主要有办公室(厅)、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经济委员会、财政、人事等。
(二)政法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有公安、司法、安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
(三)社会公共事务管理部门。主要有教育、文化、广电、卫生、计生、体育等。
(四)专业管理部门。主要有交通、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土管、贸易、城建、城管等。
(五)监督检查部门。主要有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环保、物价、统计、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等。
参考:网络——政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