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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变化

发布时间: 2021-02-28 09:44:11

『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的区划沿革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时,全国分为30省、1自治区、12直辖市、5行署区、1地方、1地区。直至1967年区划多次调整,1967年调整为22省、5自治区、3直辖市共计30省级行政区,此后基本固定下来。1988年从广东省析置海南岛和南海诸岛及其海域成立海南省。1997年撤销四川省辖重庆市,设立重庆直辖市。1997年和1999年香港和澳门回归中国,相继新设2个特别行政区。至此共计23省、5自治区、4直辖市和2特别行政区共计34省级行政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将全国分为5大行政区和一个中央直属行政单位,总共有30省、1自治区、12直辖市、5行署区、1地方、1地区。
1950年,撤销旅大行署区,设立旅大市,并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撤销四川省,设立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个行署区。
1952年,撤销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设立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并将原来的大行政区改称为行政委员会。撤销了行署区的建制,恢复为原来的省。撤销平原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河南、山东二省。撤销察哈尔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河北、山西二省。直辖南京市改为江苏省辖市。
1953年,吉林省的长春市和松江省的哈尔滨市升为直辖市。总计6大行政区,下辖30省、1自治区、14直辖市、1地方、1地区。
1954年,撤销6大行政委员会,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单位变为省。撤销辽东、辽西二省,恢复辽宁省。撤销松江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黑龙江省。撤销宁夏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甘肃省;1954年6月撤销绥远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内蒙古自治区。归绥市改称呼和浩特市,定为自治区首府。总计26省、1自治区、3直辖市、1地方、1地区。
1955年7月30日,撤销热河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河北省、辽宁省及内蒙古自治区;1955年10月,撤销西康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四川省;1955年10月1日,撤消新疆省,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1953年迪化新名),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昌都地区划其管辖。
1958年3月5日,撤销广西省,正式设立广西僮族自治区。
1958年10月25日,从甘肃省划出部分区域,正式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缓哪茄1958年2月11日,中央直辖的天津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至此全国分为22省、4自治区、2直辖市、1筹备委员会。
1965年9月9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1965年10月12日,广西僮族自治区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1967年1月2日,河北省天津市重新升为中央直辖市;截至1967年全国分为22省、5自治区、3直辖市。
1988年4月13日,撤销海南行政区,设立海南省。
1997年3月14日,四川省重庆市重新升为中央直辖市。设立重庆直辖市,管辖原四川省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
1997年7月1日,对香港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行使主权,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的行政区域基本上划分为三级,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但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为促进城乡结合和工农结合,打破条块分割,充分发挥城乡两个方缓岁面的积极性,实行市管县的行政体制。实行市管县的地方,就是在省、县之间增加一级政区,实行四级制(宪法上尚未认可)。另外,在有些自治区,下辖自治州,州以下有县,也是四级制。这就使中国现行行政区划和地方行政建制层次形成了三级和四级并存的体制。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行政区划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先后作过多次调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变化很大:按“整县改市”、“以乡建镇”模式设置大批市、镇;部分地区与市合并,全面试行市领导县体制;人民公社在政社分开后恢复为乡、民族乡;撤(县辖)区并乡建镇;恢复和新设民族自治地方扰察。

『贰』 说明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变动的具体表现

一、数量由少到多,辖区由大到小,层级由高到低
县级以上的同一名称的政区,随着历史的发展,通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那就是数量越划越多,辖区越划越小。
到了一定程度,它的级别就会逐层降低,甚至走向消亡。
——秦朝建立后,划天下为36郡,郡成为了最高的行政区划。到了秦朝末年,郡的数目增加到了48个。
汉朝以后,由于秦郡的辖区较大,例如当时江西地区就一个豫章郡。
于是将这些郡的辖区范围划小,一些郡被分成几郡,如析豫章郡置庐陵郡。
西汉末年,汉郡(国)的数目已经增长到了103个。
东汉时期,领土范围比西汉要略小些。
虽然一些郡国的范围比西汉时要小,但总体来说,两汉时期郡国的范围大小相差不是很大。
到了东汉末年,随着州成为了最高的一级行政区划,郡国的地位下降,变为二级政区了。
三国时期,郡国的数目比东汉时期又增加了一半,郡国的辖区自然随之减小了。
西晋时期,郡国的统领范围比三国时期又要小了一些。
南北朝时期,随着大量新郡的设置,郡的辖区范围呈直线下降趋势。
隋唐以后,郡作为一级行政区划便从历史上消失了。
——州的变迁最具有典型意义。州在东汉末年成为郡县之上的一级行政区划的时候,数量只有13个。
其时,州的地域范围十分广阔,在南方的州由于人口稀少相当于今天两三个及三四个省的规模,如扬州便包括今天的江西、福建、浙江三省及江苏、安徽南部,荆州包括今天的湖北、湖南二省及陕西、河南、贵州、广东的一部分,交州包括今天的广东、广西南部和越南中北部等地区;在北方的州最小的也有今天的半个省大,如青州包括今天的山东北部。
到了三国时期,州的数量和辖区范围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只是当时魏、吴两国都设有荆、扬二州,只不过魏国所控制的荆、扬两州只有原州地域的一小部分,徒具象征意义罢了。
两晋统一前后,州的数目逐渐增加到了19州,各州的范围与东汉时期相比,已经有了显著的缩小。
尤其是西北的凉州(甘肃及宁夏大部)、东北的幽州(河北北部,辽宁西部及辽东半岛、朝鲜半岛北部等地区)、西南的益州(四川、云南大部,广西、陕西一部分)、岭南的交州,都因为地域广阔被分为了两州或者三州。
西晋末年时,范围最广的荆州和扬州也新分出了两个州,形成了各州范围大小相差不大的21个州的规模。
东晋十六国及南北朝之后,出于一些复杂的原因,州的数目从21个猛增到300多个。
这样州的辖区范围也就变得只有几百里方圆了。
隋朝初年,隋文帝废郡以州直接统县,州于是等于降为郡级。
宋朝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州的地域更趋缩小,在当时有近十分之一的州只辖有一个县。
到了元明清时期,又把一些州降为了县级。民国时期,州被改为县,不再存在。
——道在唐朝后期与方镇结合,取代了州成为了最高一级行政区划。
当时道(方镇)的数目在四五十个之间波动,大的道相当于今天一个省的面积,如江南西道的地域范围大致就是今天江西省的范围,江西之名也来源于此;小的道只相当于今天十几个县的区域,大致等于今天地级市或地区的范围。
到了宋代初年,道被路所取代,路成了最高一级行政区划了。元朝时期,道又被用来作为行省以下的监察区。
明清时期沿用了元朝的做法,在省与府之间设道,但道的范围已经大大缩小了。
民国初年,废府、改州厅为县之后,道成为了省县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划,如当时的庐陵道就领有21个县。
20世纪20年代后,道被正式废除,便从此消亡了。
——路在宋代时成为了最高的行政区划,北宋时期,路的数目还不是很多,到徽宗时也才二十几个。
路的辖区范围大体与今天的一省或半省相当,如江南西路与今天的江西省大致相同。
南宋时期,路的数目在十六七个之间变化,比北宋时的南方多出了二三路。
由于南宋丧失了淮河以北地域,这时路的辖区自然也变小了一些。
到了元朝,路的地位便被降低了,由最高的一级政区而变为了直接辖县(州)的政区。
如宋朝时的吉州改为吉安路,下辖吉水州、新淦县等十数州县;其范围也相应缩小,只相当于今天一两个地区的大小。
明朝时,路被废除而成为了府,如改吉安路为吉安府,辖吉水县等十多个县,降吉水州为吉水县。
路作为一级行政区划便结束了其短暂的历程。
——省在元朝时期是作为最高一级行政区划的,最初在全国设有一个中书省和六个行中书省。
由于元朝版图极其辽阔,而行省的数目又如此之少,因此元朝各省的的统辖范围的广袤是空前绝后的。
如江西行省,辖有今江西、广东两省范围;陕西四川行省,一度辖有今陕西、四川、甘肃、宁夏与内蒙古西部的广大区域;岭北行省,辖有今外蒙古、西伯利亚直至北冰洋的广大区域。元朝中后期,行省的范围也从一中书省、六行中书省变为了一中书省、十行中书省(征东行省长官由高丽国王兼任,元朝政府不干涉其内部事务,所以与内地十行省不同)。
然而,对元朝的广阔疆土而言,11省的各自辖区范围仍然很大,处理地方事务时非常不灵活,特别是在元末各地农民起义风起云涌的情况下越发明显。因此,元朝不得不采取从行省中划分出许多分省的办法来维持地方上的统治。
这种情况说明,辖区范围过大的行省,对于中央集权的统治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因此,到了明代,便在这一点上着手改革。明朝时,行中书省被改称为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然称为省。
明代的省,辖区范围要比元朝小得多。在相当于元朝南部九省的范围内,明朝分为了十五省,也就是两京十三布政使司。
元朝时一些范围过大的省被一分为二,或者是一分为三。还有的一些行省被各划出一部分而组建了新的行省。
总的来说,明朝各省之间的辖区范围大致比较均衡,但也有例外,那就是南北两京划得比一般省都要大。
尤其是南京,包括了今天江苏、安徽两省的全部及浙江北部的广大地区,与南部相邻的浙江省的狭小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清承明制,在行政区划方面沿袭了明朝的旧制。
除去将南京、湖广及陕西三省各自一分为二外,其他的12省大体没有什么改动,从而形成了所谓的“内地十八省”。
这些省的范围与今天相应的各省的范围相差不大了。
从康熙年间到光绪执政时期,在200多年的时间里,十八省的区划一直没有改变。
清朝末年,又先后增置了新疆、台湾、奉天、吉林、黑龙江等5省,使省的总数变成了23个。
民国初年,继承了清朝的省制,且在数目上也没有什么变化。
20世纪20年代之后,随着道的废除,省变成了直接辖县的一级行政区划。
到了抗战胜利后,东北设9省,使省的数目增加到了35个。
二、最高一级行政区大都由监察区、军区等转变而来
在行政区划层级的变化当中,可以看到,历代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往往由监察区、军区等非行政区逐渐转变而来。
最高一级政区的行政长官也大都由在外的中央官员演变而产生。
两汉时期,由于郡国数目众多,中央政府不便直接管理。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于是自汉武帝起,在郡国之上设立了监察区——州,来监管地方的官员。
州既然作为一级区域划出,与郡县相分离,便构成了以后演变为一级行政区划的地理基础。到了东汉末年,随着州牧、刺史掌管了地方上行政、财政等方面的事务,特别是带兵之后,州便由监察区转变成正式的行政区划了。
唐朝后期作为政区的道(方镇)则是由军区与监察区两条渠道转变而来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都督区,是以都督为军事长官,统领几个州的军务督理区。
都督又照例兼任所驻州的刺史,这就使得都督区在实际上成为了州之上的一级准行政区划。
唐朝时承袭了这一制度,都督又因为加节而改叫节度使。
另外,在唐朝初年,因山川形便设置的道,逐渐成为了正式的监察区,道的长官称为采访使,后来又称观察使。这样到了唐朝末期,节度使权力日益增大,最终兼任采访使、观察使之职,使辖区成为了州之上的一级行政区划——道(方镇)。
元朝时期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划为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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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省起源于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行台尚书省。在当时中央官署的名称叫做“省”,由中央官员到地方执行国家任务,在地方设立的中央分支行动机构就成为行台尚书省或某处行台省。事情处理完毕后,便予以撤销。
金朝末年,由于内忧外患,因此便仿效六朝隋唐的行台尚书省制度,在全国各地普遍设立了行尚书省。
蒙古在与金的接触中,借鉴了这一制度,也设立行尚书省。
后来随着中央机构改成中书省,地方上的行尚书省也随之改为了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起初行省也是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但由于元朝初年对中原用兵持续的时间很长,军管制一时无法取消。
到了平定南宋前后,行省便作为中国历史上辖区最大的一级行政区划而出现了。
明朝中后期,由于地方上的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及都指挥使司三权分立,一旦遭遇需要对外防御或对内镇压的情况时,便显得有些力不从心,难以应付。因此为了弥补这些不足,便经常向各地派出带有中央部院大臣职衔的重臣到各地去总督军务或者是巡抚地方,这就是总督和巡抚的由来。总督与巡抚在设立之初,也是带有临时性质的,但后来设置之后便不再废除,总督或巡抚便在地方上掌握了最高的权力。但是,当时名义上这些总督或者巡抚还都属于中央官而不是地方官。
这些总督或者巡抚辖区也还是具有监察性质的准政区而不是正式的一级行政区。
到了清朝,总督和巡抚逐渐固定化,逐渐变成了地方上的封疆大吏,成为地方上的最高官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的大区制,也是由军区转变而来的。
建国初期至50年代中期,全国设有六大行政区,大区下面辖省、行署、中央直辖市。
这六个大区是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对应的是人民解放军几大野战军的战略经营方向。
东北解放较早,四野已经出关经营方向是中南,所以四野后来就演变成中南军区;华北军区部队经营华北地区,后来成为华北军区;三野经营华东,后来成为华东军区;二野经营西南,后来成为西南军区;一野经营西北,后来成为西北军区。
各大野战军首长一般都曾兼任过所经营区域的最高军政长官。后来大区制虽然取消了,但现在国家统计局的分地区数据各省市的排列顺序,还一直沿用当时的大区划分,先华北,后东北,之后是华东、中南、西南、西北这样的顺序排列。
三、县级行政区最具有稳定性
在历代的行政区划变迁中,县级行政区划是最具有稳定性的。我们可以从历朝县级政区数目的变化中,即可以看出这一点。
秦朝时大约有1000多个县,西汉末年县级政区增加到1587个。
东汉初年,光武帝省并了400余县,县数回落到1100个左右。
到了东汉中期的顺帝永和五年(140年),县级政区数目为1180个。
三国末期,县的总数基本维持在东汉中期的规模,大约为1190个。
西晋时期,县的总数略有增长,其时县级政区的数目为1232个。
在南北朝的末期北周大象二年(580年),县的总数大约为1590个,与西汉末期相差无几。
隋朝时期,经过炀帝的并省州县,在大业五年(609年),县的数目又有所下降,为1255个。
唐朝建立后,高祖武德初年,为了政治和军事的需要,一度设置了许多州县。
针对这种情况,在贞观初年,太宗对州县进行了省并。到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年),一共有1573个县。
宋朝时期,疆域狭小。
燕云十六州被辽占据;陇右西北地区也成为了西夏人的领地;云南一带,大理独立建国;越南北部,安南独立。
因此县的设置规模有所减少。北宋宣和四年(1122年),有县1210多个。
元朝文宗至顺元年(1330年),县的总数为1127个,与宋朝相差不大。
元朝疆域要远远大于宋朝,为什么只有这么少的县呢?这是因为元朝在岭北、辽阳等游牧地区的行省并未设立州县,在内地的行省中,除去因战乱造成人口流失而省并一些县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州是与县平级的,也就是散州。
如果合并在一起,元朝在内地的县级政区数目有1300多个。
明朝宣德年间有县1100多个,到了明末则为1138个。
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有县1455个。从县数来看,明清两代都不算多。
但由于明的属州和清的散厅都与县同级,如果将这些计算在内,明清两代的县级政区大致与今天的县数差不多。
四、三级制是历代政区的层级中最常用的一种形式
从历代行政区划层级演变的过程来看,两千多年来,最常见的是三级制。
只不过有时采用的是实三级制,而有时则实行虚三级制。
秦和西汉初年,疆域还比较小,因此当时采用的是郡县制的单纯二级制,对于中央政府来说,还是能够控制的。
但是自汉武帝拓展疆土后,二级制政区已经开始暴露出它的局限性。
因此,汉武帝设立十三州刺史部作为监察区,负责监察各郡地方官员的政绩。
因此,自汉武帝自东汉末年之前的两汉时期,在地方上推行的是虚三级制。
东汉末年,州逐渐成为了郡之上的一级正式行政区划,形成了州---郡(国)---县的实三级体制。
在随后的魏晋南北朝400年的时间里,一直沿袭了这一制度。
隋朝建立后,经过隋文帝的改革,又推行了州---县二级制。
但这次的二级制只持续了140年左右,到了唐朝中期便又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唐玄宗开元年间以后,在唐初只作为地理区划的道被作为了监察区,唐朝在地方上出现了虚三级制。后来随着节度使兼任各道的观察处置使,节度使所在的方镇与民政上管辖几个州的道合而为一,便又确立了道(方镇)---州(府)---县的实三级制。
这一制度经历五代十国而没有改变。
宋朝建立后,方镇被废除,全国曾出现过短暂的州(府、军、监)---县的二级制。
但由于当时一共有367个州---县级的行政单位,如果采用二级制,中央政府想要直接来统管是无法办到的。
因此,没过多久,宋朝便建立了路---州(府、军、监)---县(军、监)的体制。
这种制度,从权力分配角度来看,是虚三级制;从行政区划角度来看,则是实三级制。
元朝的行政区划实行的是行省---路---府---州---县多级复合制,但大多数地区实级一般都是行省---府(路、州)---县三级制。
明朝建立后,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之下的地方行政机构与区划,大体继承了元朝行省以下原有的路、府、州、县之制。
但有所简化,取消了路的建制,只设府、州、县三级。
清朝时期,在省之下的地方行政区划划分为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二级,又恢复了实三级制。
民国初年,北京政府实行的地方行政区划是省---道---县的实三级制。
南京政府将道废除,随后,又在省与县之间,建立了行政督察区的体制。
于是地方行政制度变成了省---专区---县的虚三级制。这一制度为后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初期在地方实行的是大区---省----专区---县虚四级制。
选自:365知识网
后来取消大区,专区改名叫地区,变成了省---地区---县的虚三级制。
20世纪80年代以来,从江苏省和辽宁省开始,大量地区撤地设市,成立了正式一级地方政府的地级市。
于是便转变成了省---地级市(地区)---县(县级市)的实三级制了。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名称简介
州相传尧时禹平洪水,分天下为九州,即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这就是中国别称“九州”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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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舜时,从冀州析分出并州和幽州,从青州析分出营州,故有十二州。
到了汉代,由于疆域的扩大,新增加了两个州,一个是南方的交州,一个是北方的朔方。
后来,朔方并入并州,雍州改为凉州,梁州改为益州。这样,东汉时就有十三个州:司隶(直辖州)、豫州、兖州、徐州、青州、凉州、并州、冀州、幽州、扬州、益州、荆州、交州。比如,江西省在汉朝时属于扬州范围内。
晋初分为十九州,在东汉的基础上将凉州分为雍、凉、秦三州:
将益州分为梁、益、宁三州,将幽州分为幽、平两州,将交州分为交、广两州。
州在汉到南北朝时期,一般都是监察区,有时也是一级行政区。但从南北朝开始,州的数目越来越多,范围却越来越少。
到了隋朝时,天下已经有了两百多个州,所以,隋朝将州县制改为郡县制,但不久又恢复为州县制。
到了唐朝,又恢复了州县制,此时州的数目已经有三百多个了。
此时的州虽然是行政区,但已经不是一级行政区了,其上还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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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州和唐朝一样,仍是二级行政区,之上还有路。
明朝改州为府,只留少数直隶州直辖于省,散州隶属于府。
郡战国时期,各国就开始不同程度的实行郡县制,秦统一六国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征服南粤后,增加到四十郡。
此后,历代都有郡,只是数量逐渐增多而范围逐渐缩小。隋朝一度取消了郡,唐代则是州郡迭改,但都是行政区域。
宋代废郡,此后,作为一级行政区名称,郡完全消失在历史当中了。
国汉代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国是诸侯王的封域,也是一级行政区划名称,地位相当于郡。
汉代中央政府对诸侯国的管制很严,诸侯国的国相一律是由中央政府任命,不是诸侯王任命的。国相地位相当于郡的太守。
道道始行于唐,不过当时属于监察区,相当于汉代的州,只不过后来逐渐实化为一级行政区域。
太宗贞观年间,全国划分为十道: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岭南道。玄宗开元年间,析分为十五道,即从关内道分出一个京畿,从河南道分出一个都几,再把山南道分为山南东道和山南西道,把江南道分为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
路宋代的路最初是为征收税赋转运漕粮而划分的区域,后来逐渐演变成带有行政区划和军区的性质,成为一级行政区。
最初全国分为十五路,后来增加为十八路、二十三路,和今天的省区已经大致相似。
如福建路、河北路、广东路、广西路、湖南路、湖北路、陕西路、江南西路(江西)等和今天的省区大致相同。
元代也有路,不过已经从宋代的一级行政区降为二级行政区了,相当于宋代的州府。
省本是中央官署名称,如三省六部制中的三省:门下省、中书省和尚书省。
元代以中书省为中央政府,又在路之上设行中书省(相当于中书省驻各路的办事处或者中书省行署),简称行省。
后来行省正式称为一级行政区划名,简称省。
府依唐代制度,大州称府,因为这些州都置有都督府或都护府,唐代府隶属于道,宋代隶属于路。
元代的府,有的隶属于路,有的直辖于中央。明清改州为府。
军军是宋代的行政区划名。一个军等于一个州或府,隶属于路。
宋代的平定军即清代的平定州,宋代的南安军即清代的南安府。
县县两千多年来一直是中国的基层行政区划名。秦代的县属于郡,汉代的县属于郡和国,后代的县属于州或府。
现在的县属于地级市或地区。

『叁』 中国行政区划的变更主要遵循哪些原则

我个人总结了几点,仅供参考:

1.法制化原则。行政区划调整变更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省级行政区划变更审批权属于全国人大,地级、县级行政区划变更审批权属国务院,乡镇级行政区划变更审批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

2.相对稳定性原则。

3.灵活性原则。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经济、社会、科技、人口等因素变化,可以对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4.机构设置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

『肆』 中国行政区域重新划分

没有这件事,截至到2019年月28号:中国的行政区划情况如下:

省级行政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合计34个省级行政区。(2019年12月)。

地级行政区: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合计333个地级区划。(2019年12月)。

县级行政区:964个市辖区、383个县级市、1328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 个特区、1个林区,合计2846个县级区划。(2019年12月)。

乡级行政区:8414个街道、21296个镇、9108个乡、981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1个县辖区,合计39945个乡级区划。(2019年12月)。



(4)行政区域变化扩展阅读:

国家都是按地域划分行政区。各国的行政区划有不同的划分和名称。不论何种类型的国家,行政区划的划分总要符合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并考虑政治、经济、民族、人口、国防、历史传统等各方面的因素。社会主义国家行政区域的划分通常根据以下原则:

①政治原则。促使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便利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②经济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

③民族原则。根据少数民族的居住状况和其他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巩固各民族的团结。这些原则是相互联系、相互结合的。此外,也顾及历史传统、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和国防需要等因素。

行政区划虽因国家本质不同而有其明显的阶级性,但也有一定的历史连续性。例如,中国从秦代(公元前221~前207)建立统一国家并施行郡县制以来,历代行政区划虽有变更,但变化并不太大。英、法、美等国的行政区划也是从19世纪继承发展下来的。

『伍』 中国的行政区划会该变吗

行政区划包括很多内容,如行政层级、行政建制、行政区域等。
正在改变的有:(回1)市管县体制答向省直管县体制的转变,目前正在缓步推进。(2)乡镇街道合并重组一直在进行。(3)剩余不多的地区(盟)改制为地级市仍在进行。(4)县改县级市、县改市辖区仍在进行。
短时间内不太可能会改变的是:(1)重新划分省级行政区。(2)大规模县级行政区合并。
可能会实行的有:增加几个直辖市。

『陆』 中国历史上的行政区域有一个什么样的变化过程

没太明白 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这个?
秦:郡县制
汉初:郡国并行制
东汉:州 郡 县三级制
隋:三级制 同汉
唐:十道 州郡县 三级 同时还有府
元:行省
其余的我就记不得了

『柒』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是怎样演变的有什么规律

【先秦】商周时期实行分封制,无所谓地方行政区划。进入春秋中叶以后,随着诸侯国发展中央集权,地方行政区划 ——郡县制的萌芽开始出现
。秦统一六国后,郡县制正式确立。县:县是最早的地方行政区划,出现在春秋时期,来源一是新开辟的边区,二是新吞并的小国。
汉时郡级政区有郡、王国,县级政区有县、侯国、邑、道。王国是分封的诸侯国,侯国是列侯的食邑,邑是皇太后、公主的食邑,境内有少数民族的称道。
隋统一中国后,鉴于州郡县三级制混乱不堪、郡形同虚设的现状,废郡而改为州、县二级制度。唐代又产生了道路制度,从此中国进入道路时代。
两宋宋初革除了藩镇实权,恢复了州、县二级制。基于唐代同样的原因,宋代提出了路制,并在州一级长官中设置了若干相互制约的职务,使路不构成地方的上一级行政机构。“四川”一名由北宋而来
元代元代中央辖1都省(中书省)、10行省、另有宣政院辖地(西藏地区)行省:行省起源于魏晋时的行台,原为中央派出机构,临时代中央执行任务,事毕即罢
明代明代初期沿袭元代行省制度,但不久发现地方权力太大,不利于加强中央集权,遂进行改革,以一省置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即“三司”作为省一级行政、军事、监察区划。布政使司:
清代以后,督抚成为地方官。土司制度:元明清三代在西北、西南地区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土司,只对中央政府负担规定的贡赋、征伐义务,在辖区内保持原有的统治机构和权力
清代行政划分:清代沿袭了明代的制度,但也有所改变,主要有:1、废除卫所制度;2、增加厅一级,长官为同知、通判;3、直隶州领县,属府的称散州,不领县

『捌』 绍兴杭州宁波历史上行政区变化(县市归属变化)

1949年的这些地区的行政区划为:
杭州市:有5区。西湖区江干区艮山区览桥区拱墅区
临安专区专署驻余杭县9县
余杭县(余杭镇)于潜县(于潜镇)新登县(新登镇)孝丰县(丰城镇)安吉县(安吉城)临安县(临安镇)
武康县(千秋)富阳县(富阳镇)昌化县(武隆镇)
宁波专区专署驻宁波市7县
鄞县(宁波市)慈溪县(慈城镇)奉化县(城关镇)象山县(丹城镇)镇海县(城关镇)余姚县(余姚镇)
定海县(定海镇)
绍兴专区专署驻绍兴市1市7县
绍兴市
绍兴县(柯桥镇)嵊县(城关镇)会稽县(皋埠)萧山县(城厢镇)新昌县(城关镇)上虞县(丰惠镇)
诸暨县(城关镇)
1950年◎1撤销杭州市西湖、江干、艮山、笕桥、拱墅5个区人民政府,改为区公所,作为杭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1950年6月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训令)
2舟山群岛解放,将其划入宁波的定海县
3.撤销会稽县,其行政区域并入绍兴县
1951年@1宁波市建立海曙、镇明、江东、江北4个区
2原省直辖的杭县划归杭州市
1952年@1.撤销绍兴专区,所属的萧山、诸暨、绍兴3县及绍兴市由省直辖;上虞、嵊县、新昌3县划归宁波专区。
2宁波市成立江东、江北、海曙、镇明、郊区5个区,设区人民政府,将台州专署宁海县划归宁波专署领导.
3将杭州市所辖杭县划归浙江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设立杭州市上城、下城、中城、西湖、江干、艮山、览桥、拱墅、上塘、古荡10个区。
1953年@1.撤销临安专署,新登、富阳2县由省府直接领导;桐庐、分水2县划归金华专署领导;临安、余杭、孝丰、武康、于潜、安吉、昌化7县划归嘉兴专署领导。
2.原由省直辖的绍兴市、绍兴县划归宁波专署领导
3.定海县分为定海、普陀、岱山3县,并成立舟山专区。
1954年@1.将宁波专区的象山县划归舟山专员公署管辖。撤销台州专员公署。将该署所辖的临海、天台、三门3县划归宁波专署管辖
1955年@1.撤销杭州市古荡区人民政府
1956年@1.撤销宁波市海曙、镇海、江东、江北4个区的建制,并按需要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
2.撤销杭州市艮山、上塘、笕桥3个区建制。
1957年@1.撤销杭州市中城区建制
2.设置台州专员公署,驻临海县城,将原宁波专区的临海、宁海、天台、仙居、三门5县,划归台州专员公署管辖。
3.原省直辖的杭县委托杭州市领导。
1958年@1.绍兴市划归宁波专区
2.撤销杭县 1958年4月,撤销杭县,原杭县的长命乡、瓶窑镇划归余杭县,其它35个乡、镇和余杭县的闲林乡划归杭州市。杭州市增置笕桥、临平、塘栖、三墩、上泗5个郊区

『玖』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以及演变特点和规律

秦朝以前,行政区域划分采用分封的形式,天子将各个地域划分给诸侯,由诸侯进行治理,这些诸侯是贵族和功臣家族,天子所掌握的领地则由地方势力(各地名望、家长)自行管理,也设立官府,但主要作用是维持税收和治安
秦朝,设立了郡县制,把全国分为36个郡,后增加为46个,每个郡下设立若干个县,县级单位直接设立行政机构,依次逐级管辖,州作为最大的地方行政机构存在。
汉代,沿袭了秦朝的郡县制度,但恢复了分封制,这时分封的诸侯都是刘姓皇室,这时的行政制度叫做郡国并行。
唐代,继续州郡县的行政划分,取消分封制,玄宗时设立节度府,节度府有行政和军事权利,可以自己指定税率,招募兵勇,就像一个小朝廷。设立都护府和都督府管理少数民族地区。
宋朝,全国分为13个道,下有14个府,200多个州,府和州的级别相同,府类似今天的直辖市,州则类似今天的省(只不过比省小),州下有县,县下有乡,乡下有里。
辽国,汉族区域采用传统行政划分,蕃族区域则采用本民族自有的方式划分。
金国,猛安谋克制度,猛安为部落单位(如几千人就可组成一个猛安),谋克为氏族单位(一个氏族的人统称一谋克)。后期也参照了中原的行政划分制度改进。
元代,行省制度。元朝为有效地管辖辽阔的国土,加强封建统治,实行行省制度。行省全称行中书省,成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可以在中央统一政令的基础上独立处理省内事务,对后世影响深远,是现在“省”的前身。
明朝,沿袭了行省制度,将省改称为布政使司,地方最高的行政长官不再是一个人,而是变成了3个人,即布政使、转运使、按察使,后期设立巡抚衙门,有的巡抚管一省,有的管几个省。对少数名族施行土司制度。
清朝,后金时代对满人采用八旗制,八旗制是猛安谋克的变形,将满人分为八个旗,每个旗有旗主一名。建国为清后,直接沿袭了元朝行省制度,全国共分18个省,剩下有府,府下有县,乡,里。设立理藩院管理少数民族地区。

从行政区域划分的趋势不难看出,抛开原始分封制(历史已经证明其落后性),最初的划分是按照山川河边的自然地理来划分,这样划分的好处是便于统筹管理,但也有其缺点是容易滋生民众矛盾,同一地区的人会比较排外,不利于融合。元代开始采用行省划分,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省”这个行政区域也一直沿用至今。少数民族统治时期的行政划分都具有一定的“部落”色彩,但慢慢都会被中原规则同化。而对少数民族的管理,从最初的视为外国,到后来派遣新政机构直接管辖,再到最后的尊重其自身的民族风俗,派遣监督机构,就越来越有自治区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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