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孙中界
❶ 遇上钓鱼执法怎么办
遇上钓鱼执法怎么办?威客旗舰店(天猫卖渔具的)小天为您解答:
认栽。别无他法,跟警察硬抗,你要没关系,会死的很惨。有证据,你能拖得过警察吗?这种事情很难被受理的。
绝对犀利的看法和分析~~~~~~~~~~~~~
何谓“钓鱼执法”?即布下诱饵,卖个破绽,将对方引入圈套中——这还不卑鄙吗?某些影视作品中描写的营造服务小姐卖淫的环境,引导欲加陷害的对象进入此环境,然后拍摄之捉拿之敲诈之,这不也是可以称为“钓鱼”吗?我们在看到这些场面时往往会气愤之极。请教上海城管执法大队的人员,假如你或你的家人遭遇如此“钓鱼”你会有怎样的反应?这是何等卑劣、丑陋的下三滥作为!作为政府部门、执法部门,何以沦落如此?
更有甚者,“钓鱼”者刚上车,对方还没有发动车辆,就被埋伏的“执法队”人员不问三七二十一抓住,带回执法队,开出5000元至10000元的罚单不等,不交来罚金,就别想要回你的车。你要打官司吗?必输无疑。央视报道中倒是说到有一个人官司打赢了,但却要交出车辆“保管费”数千元!
央视非政府职能部门,也是媒体,但进步中的央视,对新闻报道和评论愈来愈注重其客观性,这是可喜可贺的,我们看一看10月22日的“新闻1+1”《钓鱼执法再调查:谁还谁清白?》,对这种卑鄙的构陷公民的“钓鱼”行为会有更直观的了解,我们也可以欣赏到上海的所谓“调查组”对此惧怕阳光、讳莫如深的丑态。
“钓鱼执法”涉嫌组织犯罪
虽然对“钓鱼执法”案件再调查还未有最终结果,但我们从早前白岩松在节目中曾出示的“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有关工作总结中的语句,已经可以毫无悬念地推断出“钓鱼执法”的存在——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中提到,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据《中国青年报》/另见《广州日报 》作者:刘放)
如果还有一丁点常识,所谓“上级”可以下达查处违法罚没款的“指标”和“任务”吗?对一个区域内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可以预计和规定的吗?对于罚没款的多少是可以“定指标”的吗?纳税人就用血汗钱供养这样一批头脑简单、心中没有人民利益和科学发展观的专横跋扈的“公务员”?这与国民党有何区别?
其实,所谓“钓鱼执法”这种模式在上海及全国各地一直普遍存在,各地程度不同而已,这几年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是因为“钓鱼执法”的背后有巨大的利益链条,庞大的处罚金额支撑起了一个畸形的执法平台,“让许多交通执法部门不择手段地陷害合法公民于非法的状态。”有法律工作者认为,“钓鱼执法”已涉嫌有组织犯罪 。——此说绝不是危言耸听。
央视新闻中出示了采访录像和录音,这些钓鱼者大多为无业闲散人员,他们坦呈:做这个行当比做苦力来钱快多了。在这个人群中有“钓头”领导一帮“钓手”,随时接受行政执法队的召唤。每“钓到”一个,奖励500元,钓手可得200元,钓头得200元,还有100元——这位钓头支支吾吾地说“这应该属于‘那些人’的回扣吧”——这与组织犯罪有何区别?有媒体披露:专业“钓钩”月赚可达数千元。有一点社会经验和常识的人都可以理解到,最起码,行政执法队公然豢养这么一批人做这样一种构陷他人的龌龊勾当,是绝对有利并助长黑社会组织形成的。
“钓鱼执法”之类:破坏社会和谐的罪魁祸首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把维稳及构建和谐社会喊得震天响。但是,是老百姓不想稳定、不想和谐吗?老百姓的真的就是“不明真相”而极容易被“不法之徒”利用的吗?中国的百姓都是弱智?从各地出现的群体性事件来看,除了有些民族分裂分子外,有几起事件不是因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问题引起的?到上海才两天的孙中界遭到“钓鱼执法”被罚款万元,他如何交得出这一万元?愤怒之下为证清白他挥刀断指自残,我们可以想象面对如此不公,他的心情是怎样的。政府如此作为还想构建“和谐社会”?笔者笃信:法律、司法公正是一个社会公民讨要正义和公道的最后底线,如果它也不公正、不公平、缺失了正义,这个社会想和谐恐怕就很难了。
为此,笔者要求上海对此案件的调查必须公开:人员公开、人员的组成办法公开、调查过程公开——这些不是什么“国家机密”,没有什么可保密的。否则,如何体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了调查的顺利进行,我们可以允许某些调查进程滞后公开,但绝不应讳莫如深!对调查组的组成情况以及组成办法为什么不能公开?否则,我们如何相信此次调查的公正性?我们拭目以待。
“钓鱼执法”、野蛮执法、动辄抓人、宽容强势群体违法欺压百姓却对维权人员动辄施以苛政严法……这些是造成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罪魁祸首。毛泽东早就说过:压服的结果总是压而不服。构建和谐社会,政府应负主要责任。中国的老百姓是忍受惯了的(如遭受“钓鱼执法”之害的公民大多选择了忍受),但总有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草的临界点,这一点我们的政府首脑、执法部门的人员应当很清楚。一个地方如果出现什么“不稳定”的事件,该地方首脑无疑责无旁贷。因为,一个真正代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人民利益的政府,是绝不会做出上述一类事情的。中国的老百姓是知好歹的,重庆打黑除恶干得好,百姓自己掏钱10万元做广告表示敬意;解放军在解救汶川地震受难群众中做得好,老百姓自发地冒雨打着手电送他们离开汶川,下跪恳求他们收下百姓送来给他们充饥的饼干……在那里,不论群众如何聚集,我们无需为“维稳”而如临大敌。
❷ 今日说法 钓鱼执法案是什么时候的 视频链接 谢谢
2009年10月16日,《今日说法》播出《打“黑版”记》权,http://space.tv.cctv.com/video/VIDE1255671901591888
❸ 上海城市交通行政执法被爆“钓鱼执法”的真相
从10月14日因“涉嫌非法营运”被扣下车辆,到20日被认定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使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再到26日被浦东新区政府重新认定为“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不正当取证手段,依法终止执法程序”,短短两周内,河南籍“90后”小伙子孙中界经历了一波三折的变化。变化背后,是调查的不断深入。 10月20日至26日,新华社记者作为中央媒体代表参加了浦东新区政府为调查“孙中界事件”而组成的联合调查组。26日联合调查组公布调查报告,将真相还原。 “非法营运”之争 从一开始,“孙中界事件”争论的焦点就是其是否从事了“非法营运”,即人们通常所说的“黑车”。 14日晚8时,刚把一批工人送到公司基地的孙中界,在上海浦江镇召泰路闸航路口遇到一名身材瘦弱的年轻人扬招,乘客上车4分钟后便要求停靠在闸航路188号。正是在这里,孙中界受到了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检查,认为其“涉嫌非法营运”而扣下金杯面包车。 对于车上这关键的4分钟,孙中界和行政执法部门各执一词。17日孙中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那名乘客说:‘兄弟啊,帮个忙,我有急事,打不到的士也没有公交车’,我见他实在可怜就让他搭车了。上车后那名乘客主动谈价钱,说要给出租车的价钱,但我一直没理他。” 而交通执法部门的调查结果是那名乘客“承认扬招上车且谈妥车费10元。”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19日对记者表示,定义“黑车”在“业内”只要满足四个条件即可:扬招、听乘客指令行驶、司机和乘客互不认识、提供有偿服务,“孙中界一事完全符合这四个要求。” 刚来上海3天的孙中界显然没有想到自己就这样被定义成了“黑车”,并且要面临1万元的行政罚款。情急之下孙中界选择伤指以示清白,而此事经媒体报道后也迅速引发各方关注。 18日,上海市政府要求浦东新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公布于众。20日,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调查报告”,称“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情况属实”,“并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 20日,在浦东城管部门公布“调查报告”的同一天,浦东新区政府决定成立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媒体代表、社区和企业代表在内的12人联合调查组,城管部门明确被排除在调查组之外。 “钓头”浮出水面 21日,刚刚组建起来的调查组迅速投入工作。在查阅相关卷宗、录音等资料的基础上,兵分三路到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孙中界工作的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公司以及孙中界伤指后就诊的73171部队医院现场调查。 “孙中界事件”中的乘客是确定此案是否属于“钓鱼执法”的关键。21日下午,调查组约见了“乘客”陈雄杰。调查组成员、上海金融学院政法学院院长薄海豹律师问:“你是否第一次配合执法?”陈答:“我是第一次。”薄又问:“假设是否有第二次?”陈答:“没有。”薄再问:“假设是否能配合作公安测谎测试?”陈答:“可以。” 但就是这位自称敢做测谎测试的“乘客”陈雄杰,在调查中露出了马脚。在调查组抽查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今年8月执法活动的案卷中,发现陈雄杰曾有以“乘客”身份作证非法营运的笔录,证明其向调查组的陈述存在虚假,有可能是“职业钓钩”。 进一步深入调查后,破绽越露越多。调查组发现在多份不同卷宗上多次出现同一姓名的“乘客”,而检查相关财务资料后发现前来领取所谓“专项整治劳务费”的却另有其人,而且不同“举报乘客”的“劳务费”大多都由这位“蒋某某”领取,“钓头”由此现身。 22日晚,调查组约见“蒋某某”,在强大的心理压力下,这位“钓头”承认了自己组织的“钓钩集团”直接参与了“孙中界事件”。他说,自己手下有三四十人,没有固定地域。14日当天,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的一名队员通过“蒋某某”将当天执法的时间和地点告诉了“乘客”陈雄杰,当晚8时许陈雄杰正是按照事先约定的路线将孙中界驾驶车辆带到了执法人员检查点。 真相自此大白。 将真相诚实地公之于众 “孙中界事件”的调查过程非常顺利,没有受到政府部门的阻挠和压力;而调查结果能否完整客观地向社会公开,成为调查组成员在后期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24日从上午9时一直到下午4时,联合调查组开始起草和审议最终的调查报告。报告的第一稿就明确写入“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10月14日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以及“陈雄杰在调查中的陈述存在虚假”等关键内容。此后报告虽几易其稿,但是这些文字都全部得以保留。最终12名成员都在这份客观真实的报告上郑重署名。 24日中午,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看望并听取联合调查组的汇报,对联合调查组的工作表示感谢,同时承诺将以调查结果为基础,“负责任地对此事件作出回应”。 26日中午,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联合调查组”关于10月14日“孙中界事件”的调查报告和区政府关于此事件的处理意见,认为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10月20日公布的结论与事实不符,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 上海市委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区长姜樑说:“政府不能够保证不做错事情,但政府一定要保证是诚实的。”
❹ 钓鱼执法的案例有哪些
西安警/察被曝联手性工作者“钓鱼抓/嫖”,袁宏伟与美国一公司知识产权纠回纷后遭逮捕(开始答并不知道这种产品列入武器限制出口清单中,虽然后来联邦调查局卧底特/工告诉他们需要出口许可证,但也一直保证可以帮助他们解决这个问题。宪宏伟和李礼就这样中了圈套),最著名的张军事件等
❺ 孙中界 倒钩案 判决书
孙中界赔偿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孙中界,男,
委托代理人:郝劲松。
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赔偿请求人孙中界因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浦东新区执法局”)违法执法行为对赔偿请求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事宜,请求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向孙中界作出以下赔偿项目:
1、依法赔偿孙中界医疗费 元、误工费 元、护理费 元、必要的营养费 元、伤残赔偿金 元、车辆停运损失元;
2、依法在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河南电视台向孙中界公开赔礼道歉,为孙中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孙中界精神损害抚慰金 元;
事实与理由:
2009年10月14日下午(赔偿请求人来上海后的第三天),赔偿请求人开车在鲁汇加油后,接到公司的通知去航头接人。当赔偿请求人沿闸航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召泰路路口时,一男子(浦东新区**认定该男子为“陈雄杰”)在赔偿请求人行驶车道的路中央摆手。赔偿请求人被迫停车后,陈雄杰未经赔偿请求人同意,便拉开车门上了车,同时可怜的说:“兄弟帮帮忙,我冻了一个多小时了,又打不到车,到航头有急事”。赔偿请求人当时看陈雄杰可怜且顺路,便没有让其下车。过了一会,陈雄杰说到了,掏出十元钱扔在车上就开始抢赔偿请求人的钥匙,左脚熟练地踩刹车,且撕破了赔偿请求人的裤子。同时,一辆面包车直奔赔偿请求人的车头,几个人从车上跳下后直接将赔偿请求人扣押,赔偿请求人当时想报警,但他们却把赔偿请求人的手机、钥匙、驾驶证抢走。他们不由分说将赔偿请求人押上面包车开到一个胡同,又将赔偿请求人押上一辆依维柯。随后他们在没有出示证件的情况下,采取不让赔偿请求人小便的方式,围着并胁迫赔偿请求人签了一张单子,且该单子一直折叠着,不让赔偿请求人看见内容。浦东新区执法局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违反法定程序,采取欺诈、胁迫、暴力、“倒钩”、“栽赃”等违法方式,向赔偿请求人作出了行政强制措施,将赔偿请求人驾驶的金杯车辆扣押。浦东新区执法局在扣车过程中粗暴野蛮地对赔偿请求人进行人身攻击、限制赔偿请求人人身自由并非法搜身。
在赔偿请求人向浦东新区执法局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时,浦东新区执法局及有关部门一再坚称赔偿请求人是“开黑车”的。浦东新区执法局无视客观事实,于10月20日公布了草率的调查结论,认定“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浦东新区执法局的上述行为给赔偿请求人及其家人的身心造成了重大损害,且误导社会公众。2009年10月26日,浦东新区联合调查组认定浦东新区执法局将执法的有关情况告诉了“乘客”陈雄杰,浦东新区执法局在对赔偿请求人的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手段,认定浦东新区执法局10月20日公布的调查结论与事实不符,误导了公众和舆论。
综上,由于浦东新区执法局的错误行为以及其无视赔偿请求人有理、有据的情况反映,致使赔偿请求人不得不采取断指方式证明清白(事实证明,赔偿请求人不采取这种方式根本无法使浦东新区执法局认识到钓鱼执法、栽赃执法的危害性)。浦东新区执法局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在全国各大媒体声称赔偿请求人“开黑车”、不存在“倒钩”“栽赃”执法的行为,致使赔偿请求人及其家人承受了来自各方面的巨大压力,给赔偿请求人及其家人的身心和精神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害,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因此,浦东新区执法局应当承担责任,赔偿其给赔偿请求人造成的各种损害,包括医疗费元、误工费元、护理费元、必要的营养费元、伤残赔偿金元、车辆停运损失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元。
为此,赔偿请求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浦东新区执法局依法赔偿请求人前列请求事项,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❻ “钓鱼执法受害者孙中界”事件的具体情况
孙中界:男,河南商丘柘城县胡襄镇后卢村人,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司机,上海浦东钓鱼执法事件当事司机。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竟然用刀砍下左手小指。
❼ 孙中界·钓鱼执法事件结果:能终结钓鱼执法吗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今天,孙中界将拿回被扣的车子,张军将领回1万元罚款,其他众多被“钓鱼”的车主也纷纷要求比照他们退还罚款或要回车子,其中以浦东新区和闵行区最多。昨日,这两个区开始登记车主信息。
有消息称确被钓鱼的普通私家车主在登记核实后,有望领回罚款,但这一消息尚未得到证实。浦东新区执法办副主任丁建国告诉记者:“现在已经开始登记,后续工作会进一步做下去。”
昨天,三四百名车主陆续赶到原南汇城管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量警力在现场维持秩序。前天,有一百多名车主在此聚集。这两天,张兰平一直冲在最前面。
昨日上午9点多,张兰平来到原南汇城管交通执法大队,发现门口贴了两张公告,让被“钓鱼”车主前往浦东新区信访办公室一办公点登记。她和众车主陆续赶往指定地点,先领号再登记,她算是最早一批,拿到的是9号。
由于人数众多,信访处共设三个接待室。每来一个车主,工作人员会询问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车牌号码、个人要求等。
中午11点多,张兰平离开信访处时,号已放到240多个。多名车主反映,昨天,起码有400多人去登记。
与此同时,闵行区被“钓鱼”车主的信息登记工作也已开始。昨日上午9点多,被扣车1年多的陈瑞勤前往闵行建交委询问,自己的问题如何解决。结果被告知,先去做登记。
陈瑞勤说,在他之前,已有十几名被钓鱼车主留下个人基本信息。至于何时能给答复,工作人员没有告知。
郝劲松发函举报
钓鱼执法“犯罪团伙”
昨天,孙中界和张军的代理人郝劲松发函向上海市公安局举报“钓鱼执法”犯罪团伙。
举报函中,郝劲松说,孙中界和张军被栽赃陷害仅仅揭露了冰山一角,据保守估计,上海每年被“钓鱼执法”所栽赃陷害的车辆有数千辆。今年1月到9月,全市18个区县共查处黑车一万六千辆,处罚金额近2亿元。这其中,有多少个“孙中界和张军”?郝劲松认为,根据刑法第266条,数量众多的“钩子”与上海各区交通执法人员相互勾结,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栽赃陷害大量车主,骗取公私财物,已涉嫌诈骗罪。上海市公安局应当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
随着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干预,浦东新区发生的孙中界事件被定性为错误的“钓鱼”式执法,浦东新区政府依法终结此案并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当然,上海市政府并没有让事情就此结束,市政府常务会议作出“坚决依法整治非法经营行为,坚决禁止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正当调查取证行为”的决定,市交通港口局从昨天起,组织开展以“整顿交通经营市场秩序、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为主题的交通行政执法大检查,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上海交通行政执法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区县执法大队开展为期一周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报告;第二阶段由交通港口局组成专项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查阅案卷、了解公众反应等方式,对各个区县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第三阶段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类似孙中界遭遇“倒钩”“钓鱼”现象,在上海不少,在全国范围内更普遍。因此以“倒钩”、“钓鱼”方式执法,是一种系统性的错误,简单为孙中界、张军事件道歉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此类“倒钩”、“钓鱼”事件的,系统性的错误必须用系统性方法解决。上海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检查就是系统性纠正错误执法中的一种措施。
根本性地解决“倒钩”、“钓鱼”执法,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的大检查是必须的,是比道歉进一步,然而仅仅大检查又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说,“倒钩”、“钓鱼”执法是系统性的错误,其实它更是一个制度性错误,并且在法律法规上存在空隙。
从制度上讲,查处黑车很难,而“倒钩”、“钓鱼”方法则使这项任务变得容易了,完成任务,交通执法部门有奖,“钩子”也有奖。于是“钩子”、交通执法部门都有积极性。现在纠错,不仅要消弭不计手段的执法,而且要有釜底抽薪的消除黑车大量产生的条件。
从法律上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不得以引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调查收集证据,“倒钩”、“钓鱼”等取证方法毫无疑问属不正当手段,执法人员尤其是执法部门对此不会不明白。执法部门之所以采用“倒钩”、“钓鱼”这些不正当的取证手段,除了制度上的缺陷,法律上也存在缝隙。
2006年7月10日起实施的《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在查处非法营运时,现场笔录、录音、录像等均可以作为认定非法营运的证据。这些法规固然使难以开展的查处黑车行动,变得具有更多操作性了。可是,方便不正当取证手段出台的缝隙也从此出现了。
因此,除了大检查外,接下来的工作恐怕更多地要从法治和制度上着手深入,而这在依法治国方面尚有许多缺陷的中国社会显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必须进一步认识清楚的是,“孙中界事件”并非一个简单的冤假错案的个案,绝非给一两个孙中界、张军平反(或撤销案件)就能够轻易解决的。为了保障公正的市场秩序,黑车还是要继续严厉打击的,尽管对黑车的定义以及打击的手段等许多方面应当有更合理的界定和改进。我们相信,老百姓对执法部门自我纠错的期待并不会仅止步于今后不再有“倒钩”执法,而是更公正、更有效地执法。因为“倒钩”的废止而在执法上因噎废食、陷入不作为的另一极端,广大市民也是不会感到满意的。
❽ 孙中界最后得到赔偿了吗
你好,上海市政府官员已经就钓鱼执法事件公开道歉,明确表示孙中界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另外,孙中界的律师郝劲松是知名公益律师,在他的帮助下,孙中界会如愿的。
❾ 上海钓鱼执法案中,相关责任人处理没有,被钩鱼的司机罚款返还没有,孙中界、张军获得赔偿没有。
赔偿了
❿ 钓鱼执法
执法钓鱼-事件
“放倒钩抓黑车”执法方式曾引发广泛争议私家车主张先生遇到桩好心没好报的事。2009年9月8日他开车时,一男子要求捎一段,他拒绝了,但男子央求称胃痛等不到出租车。于是张心一软就答应了,车上男子提出给他十元钱,张说不要。当张按其要求停车时,男子迅速拔走车钥匙,车外七八个身着制服的人将张拖出车外。原来这是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查“黑车”,张先生因“非法出租营运”被罚款1万元,还遭遇了“扭手臂卡脖子”的待遇。
10月14日晚,孙中界驾驶公司的金杯面包车,沿上海市闸航路自西向东行驶,准备到上海市南汇区航头镇接人。
7时30分许,当孙中界进入浦东区域,行至闸航路和召泰路交*口时,他看到路中间站着一名青年男子,频频挥手示意他停车。
“我看着他着急的样子,想着他肯定遇到了难事,就停下了车。他一下子就拉开车门坐到了副驾驶座位上。我问他有啥急事,他说这么晚拦不到车,又非常冷,想让我捎他一程。”孙中界回忆说:“我刚好顺路,又看他只穿一件T恤,就有点同情他,打算捎他一程。上车后,他说按出租车的价格给我掏钱,我当时忙着开车也没搭理他。走了四五分钟后,这名男子说到了,我就缓慢停车。这时,他掏出10元钱,往我仪表盘右侧一扔,随后就伸脚急踩刹车,并伸手拔我的车钥匙。这时,我看见我车前侧过来一辆面包车,车上冲下几名便衣男子上了我的车,他们自称是执法大队的,说我黑车营运拉客。我赶紧解释,并说刚才上车的男子可以作证,可上车男子已不见踪影。”
孙中界说,“这几个人把我从车里拽出,拿走了我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并把我推上面包车开进附近的一个胡同,胡同里停着一辆依维柯,他们又把我推到车上,上面有几名身穿制服的男子,我想掏出手机报警,手机却被他们没收。他们在车上对我进行审问,一名男子拿出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通知书,说我开黑车,非法营运。我说是对方主动上车,我也没向对方要钱,纯粹是出于做好事的心理。可他们坚持说我非法营运,还让我在处理通知书上签字。因为尿急,我无法忍受,只好在上面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