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细则
『壹』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谁签字
监理实施细应根据监理规划的总要求,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分阶段编写,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用以指导专业监理工作。
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指导下,在落实了各专业的监理责任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更具有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的业务文件。它起着指导监理业务开展的作用。对中型及中型以上项目或者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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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的作用:
1、对监理的作用:
(1)、指导监理工作,使监理人员通过各种控制方法能更好地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
(2)、增加监理对本工程的认识和熟悉程度,针对性地开展监理工作。
(3)、监理实施细则中质量通病、重点、难点的分析及预控措施,能使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中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有利于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目标实现。
(4)、有助于提高监理的专业技术水平与监理素质。
(5)、综合运用规范,贯彻相关规定,使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6)、作为监理检查、评估、交底的依据之一。
2、对业主的作用:
业主与监理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是通过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的,监理代表业主的利益工作。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指导性资料,它反映了监理单位对项目控制的理解能力、程序控制技术水平。一份详实且针对性较强的监理实施细则可以消除业主对监理工作能力的疑虑,增强信任感,有利于业主对监理工作的支持。
『贰』 城商行产品和服务准入审批制度及细则
2014年城商行开设分支机构仍限于自己所在的省内,省外扩张无望。从知情人士处获得的《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发展规划相关工作的通知》即“银行二部[2013]152号”文发现,“2014年,单一城市单年新设分行总数不超过2家,金融服务明显不足地区可适当放宽。”“152号”文还提出,中小商业银行应按照“定位社区、服务小微、规划先行、循序推进、均衡设置、持续经营”的原则,推动社区支行、小微支行设立。银行业内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而这次的“152号文”,无疑是2014年的城商行扩张的指导性纲领。城商行2014年异地扩张的梦想再次破碎,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专门设立小微支行,或将成为城商行分拓展对外扩张步伐的主流。一直以来,城商行在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圈地”引起不断争议,通过急速扩张,城商行实现了迅速抢占市场份额的目标。与此同时,城商行信贷客户集中,异地经营成本高,抗风险能力低的不稳定因素也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2011年,监管层一纸书文对当时正忙于跑马圈地的城商行下了“刹车令”,除了个别小微专营支行外,各大小城商行清一色只能在所属省区内开设分行,新支行的开设也仅限于已开的分行范围内。今年2月,银监会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允许城商行在辖内和周边经济紧密区申设分支机构,然而同时,也再一次给有省外扩张激情的城商行泼了冷水。其间,曾多次传出城商行异地扩张有望局部放开的消息,但最终没有得到监管层的官方许可。
『叁』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谁编制何时编制应由谁审批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规划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肆』 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由谁来审批
一般由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来编制评分规则,然后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来审批,属于“招标组织形式”
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伍』 文明校园细则审核材料是什么
文明校园细则审核的材料就是跟校园环境息息相关
『陆』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中的审批机关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柒』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修订
发文单位:卫生部
文号:卫医发[2006]432号
发布日期:2006-11-1
执行日期:2006-1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卫生部直属有关单位,有关部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推动社区卫生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医疗机构类别中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修改为:
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八)村卫生室(所);
(九)急救中心、急救站;
(十)临床检验中心;
(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二)护理院、护理站;
(十三)其他诊疗机构。
此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卫生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落实审批责任,我部对1994年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附的部分医疗机构审批管理表格进行了增补和修订,形成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附表1—6(见附件)。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新《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附表1)中增加了“设置联系人、联系方式”;在申请核定项目中增加了“经营性质”栏;取消了“注册资金(资本)”栏:“诊疗科目”栏加宽,便于完整填写核定的诊疗科目。
二、增加《设置医疗机构审核意见表》(附表2),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医疗机构时使用。该表由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机关按照审批程序填写初审部门意见、主管领导意见和厅(局)长核批意见,要求有关负责人员签字或签章,以落实审批责任。
三、新《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附表3)的核准项目中增加了“经营性质”栏;取消了“注册资金(资本)”栏:“诊疗科目”栏加宽:“批准文号”依据当年批准设置的流水号单独编号。
四、新《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附表4)和《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附表5)的备案机关修改为“卫生厅(局)”。
五、增加《医疗机构设置备案处理意见书》(附表6),作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纠正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使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备案后,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违规审批行为于30日内下发《医疗机构设置备案处理意见书》进行纠正。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在卫生部网站下载表样,并统一制作附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他附表次序依次递延。
附件:修订后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附表(略)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捌』 商居混合住宅夹层消防审批细则
这个按照商住楼审批的,商业部分是按照商业性质审批的,住宅是按照民用住宅审批的,详见规范GB50016-2014.
『玖』 监理规划审批表和监理细则审批表一样吗
不一样。规划是需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的。细则只需要总监签字,规划是总监编制,细则专监理编制,总监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