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确认
A. 什么是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1、例如:工商行政机关进行企业登记,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公证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的公证行为,交通警察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技术监督部门对于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定等,都属于行政确认。
2、行政确认的分类:
(1)按行为的动因不同可分为依申请的行政确认和依职权的行政确认。
(2)按行政确认对他种行为的关系,可以分为独立的行政确认与附属性的行政确认。
独立的行政确认是指不依赖他种行政行为而独立存在的行政确认行为。即这种行为不是他种行政行为成立的必要前提。附属性的行政确认,是指他种行政行为依赖于该行为补充。
(3)按照行政确认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对身份、能力(或资格)、事实、法律关系和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
(4)对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主要有:不动产所有权的行政确认、不动产使用权的行政确认、经营权的行政确认、工业产权的行政确认。
(1)行政确认扩展阅读
一、原则
1、依法确认的原则
行政确认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确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法律所保护的公益和行政相对人权益得以实现。
2、客观、公正的原则
(1)行政确认,是对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的证明或者明确,因而必须始终贯彻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允许有任何偏私。为此,需要建立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还须完善程序公开、权利告知等有关公正程序。
(2)例如,《公证暂行条例》专设一章“办理公证的程序”,在第25条中规定:“公证处拒绝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时,应当向当事人用口头或者书面说明拒绝的理由,并且说明对拒绝不服的申诉程序。”
3、保守秘密的原则
行政确认往往较多地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尽管其确认程序要求公开、公正,但同时必须坚决贯彻保守秘密的原则,并且,行政确认的结果不得随意用于行政管理行为以外的信息提供。
二、各种确认形式
1、公安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由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路况以及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检验和鉴定;对交通事故等级的确认;对当事人交通责任的认定;对行政案件的原告中自然受治安行政拘留的人员、劳教和受审人员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等。
2、司法行政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有对合同、委托、遗嘱、继承权、财产权、收养关系、亲属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公证;对身份、学历、经历、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事实的证明;对有关文件的真伪、法律效力的公证等等。
3、民政管理中的确认
民政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现役军人死亡性质、伤残性的确认;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等级确认;对革命烈士的确认;对结婚、离婚条件的确认等。
4、劳动管理中的确认
劳动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人员伤亡事故原因、责任的确认;对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原因和责任的确认;对特别重大事故的技术鉴定等。
5、卫生管理中的确认
卫生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食品卫生的确认;对新药品及进口药品的鉴定;对国境卫生的鉴定;对医疗事故等级的鉴定。
6、经济管理中的确认
经济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产品标准的行政认证和计量器具检定,产品质量认证;对商标和专利权的审定;对著作权属的确认;对动植物检疫的确认;对养殖水面区域的确认;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对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等。
B. “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别
1、行为法律效果不同
行政确认中未被认可的行为或地位将发生无效的结果而不适用法律制裁。而在行政许可中,未经许可而从事的行为将发生违法后果,当事人将因此受到法律制裁。
2、特点不同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行政许可一般为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一般为外部行政行为。
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一项重要的行政行为; 行政确认是最终的行政行为。
3、作用不同
行政许可: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行政确认:它具有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4、行为对象不同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的确定和承认,主要是指对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 行政许可是允许行政相对人获得行为的权利或资格。
C. 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
行政确认主要形式有: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
(1)按行为的动版因不同可分为依申请权的行政确认和依职权的行政确认。
(2)按行政确认对他种行为的关系,可以分为独立的行政确认与附属性的行政确认。
独立的行政确认是指不依赖他种行政行为而独立存在的行政确认行为。即这种行为不是他种行政行为成立的必要前提。附属性的行政确认,是指他种行政行为依赖于该行为补充。
按照行政确认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对身份、能力(或资格)、事实、法律关系和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
对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主要有:不动产所有权的行政确认、不动产使用权的行政确认、经营权的行政确认、工业产权的行政确认。
D. 什么是行政确认它主要有哪些形式
1、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
2、行政确认主要形式有: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
E. 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的概念】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审核、鉴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并予以宣告。
【行政确认的主要特征】①行政确认的主体是特定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②行政确认的内容或目的,是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及有关事实的确认或否定;③行政确认权是国家行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确认的种类】包括资格或能力的行政确认、对有关法律事实的行政确认和对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等。
【对资格或能力的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是否具有从事某种行为的资格的认定。如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以及采矿权转让进行评估的评估机构的认定。
【对有关法律事实的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对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有密切关系的客观事实的认定,如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性质的认定等。
【对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是否享有某种权利以及对权利具体内容的确认,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行政机关对土地、林地、草原、水面、滩涂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确认等。
F. 行政确认的定义是什么行政确认行为的认定在哪部法律法规的哪一条款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法律关系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认,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G. 什么叫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所具有的确认或否定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或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
行政确认有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保障社会安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因而适用于广泛的范围,其主要包括:
1、公安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由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路况以及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检验和鉴定;对交通事故等级的确认;对当事人交通责任的认定;对行政案件的原告中自然受治安行政拘留的人员、劳教和受审人员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等。
2、司法行政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有对合同、委托、遗嘱、继承权、财产权、收养关系、亲属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公证;对身份、学历、经历、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事实的证明;对有关文件的真伪、法律效力的公证等等。
3、民政管理中的确认
民政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现役军人死亡性质、伤残性的确认;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等级确认;对革命烈士的确认;对结婚、离婚条件的确认等。
4、劳动管理中的确认
劳动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人员伤亡事故原因、责任的确认;对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原因和责任的确认;对特别重大事故的技术鉴定等。
5、卫生管理中的确认
卫生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食品卫生的确认;对新药品及进口药品的坚定;对国境卫生的鉴定;对医疗事故等级的鉴定。
6、经济管理中的确认
经济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产品标准的行政认证和计量器具鉴定,产品质量认证;对商标和专利权的审定;对著作权属的确认;对动植物检疫的确认;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对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等。
H. 行政确认的有哪些
行政确认的形式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源
(1)确定。即对个人、组织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的确定。
(2)认可。又称认证。是行政主体对个人、组织已
有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以及确认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的承认和肯定。
(3)证明。即行政主体向其他人明确肯定被证明对象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或某种情况。
(4)登记。即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申请,在政府有关登记簿册中记载相对方的某种情况或事实,并依法予以正式确认的行为。
(5)批准。即行政主体对相对方申请事项或某种法律行为,经审查后对符合法定条件者予以认可或同意的行为。
(6)鉴证。即对某种法律关系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后确认或证明其效力的行为。如工商管理机关对经济合同的鉴证。
(7)行政鉴定。即行政主体对特定的法律事实或客体的性质、状态、质量等进行的客观评价 。
I. 行政确认的性质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
编辑本段作用
行政确认有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保障社会安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因而适用于广泛的范围,行政确认主要形式有: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
编辑本段分类
(1)按行为的动因不同可分为依申请的行政确认和依职权的行政确认。 (2)按行政确认对他种行为的关系,可以分为独立的行政确认与附属性的行政确认。 独立的行政确认是指不依赖他种行政行为而独立存在的行政确认行为。即这种行为不是他种行政行为成立的必要前提。附属性的行政确认,是指他种行政行为依赖于该行为补充。 按照行政确认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对身份、能力(或资格)、事实、法律关系和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 对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主要有:不动产所有权的行政确认、不动产使用权的行政确认、经营权的行政确认、工业产权的行政确认。
编辑本段各种行政确认
1、公安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由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路况以及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检验和鉴定;对交通事故等级的确认;对当事人交通责任的认定;对行政案件的原告中自然受治安行政拘留的人员、劳教和受审人员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等。
2、司法行政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有对合同、委托、遗嘱、继承权、财产权、收养关系、亲属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公证;对身份、学历、经历、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事实的证明;对有关文件的真伪、法律效力的公证等等。
3、民政管理中的确认
民政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现役军人死亡性质、伤残性的确认;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等级确认;对革命烈士的确认;对结婚、离婚条件的确认等。
4、劳动管理中的确认
劳动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人员伤亡事故原因、责任的确认;对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原因和责任的确认;对特别重大事故的技术鉴定等。
5、卫生管理中的确认
卫生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食品卫生的确认;对新药品及进口药品的鉴定;对国境卫生的鉴定;对医疗事故等级的鉴定。
6、经济管理中的确认
经济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产品标准的行政认证和计量器具鉴定,产品质量认证;对商标和专利权的审定;对著作权属的确认;对动植物检疫的确认;对养殖水面区域的确认;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对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等。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联系和区别
行政确认具有如下特征: 1.行政确认是要式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确认行为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并按照一定的技术规范要求作出。 2.行政确认是羁束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确认时,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并尊重客观事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自由裁量。 3.行政确认的外部表现形式往往以技术鉴定书等形式出现,在较大程度上受到技术规范的制约,并由此决定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 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别。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通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一般是确认在前,许可在后;确认是许可的前提,许可是确认的结果。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行为对象不同。行政确认是指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主要是指对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行政许可的行为对象是许可行政相对人获得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一般来说,前者是业已存在,而后者是许可之前不得为之。 二、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行政确认中未被认可的行为或地位将发生无效的结果而不适用法律制裁;而在行政许可中,未经许可而从事的行为将发生违法后果,当事人将因此受到法律制裁。即前者的法律效果具有前溯性,对今后仅是一种预决作用;而后者的法律效果具有后及性,不具有前溯性。 三、所为的意思不同。行政确认行为表明行政主体的态度是对某种状态、事件、物或行为予以法律上的承认、确定或否定;而行政许可行为则是行政主体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判断的前提下,对申请是否予以准许或同意的行为。 四、行为性质不同。行政确认属于确认性或宣示性行政行为,它仅表明现有的状态,而不以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为目的。行政许可,从其正常状态(即批准)而言是建立、改变或者消灭具体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形成性行政行为。 五、内容不同。行政确认行为的内容具有“中立性”,它并不直接为当事人设定权利或义务,对当事人是有利还是不利,取决于确认时原已存在的法律状态或事实状态;而行政许可行为则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它直接为申请人授益。 六、方式不同。行政确认既有依申请的确认也有依职权的确认;而行政许可则只能是依申请才能发生的行政行为。 七、表现形式不同。行政确认一般只能以证书形式出现;而行政许可的表现形式尽管以书面的形式为主,但也存在口头、默示等许可方式。
编辑本段特征
从属法律性 主体限定性 范围广泛性 对象特定性 内容无创造性 效果间接性 性质中性 非处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