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管代
❶ 法律上“代管”能与“接收”“继承”同义吗
1、法律上所谓抄的“房产权代管”能与“接收”“继承”同义吗?
会有时效的规定吗?就是说代管多久就会被默认为“接收”“继承”吗?
这个是不可能的,我国不承认时效占有所有权转移。
永远也不会被默认为“接收”“继承”
2、如果“房产权代管”不能作为“接收”“继承”同,那么要再遵循哪些法律程序,才能被判定有继承权呢?
A是法定继承人
B是遗嘱继承人
否则就不可能。
3、什么情况下,“代管权”会有机会转化为“继承权”?
同上
4、多说一下,想利用代管机会企图占有他人合法财产将涉嫌侵占犯罪,慎之慎之
❷ 法规和法律有什么区别
“法律”和“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立法权限和法律效力各有不同,不可混淆。“法律”,在我国,是专门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一般均以“法”字配称,如《刑法》、《民法》、《婚姻法》、《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等。
“法规”是法律效力相对低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法规”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一是由国务院及其所属政府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也称行政规章;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三是较大的市(省会、首府)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法规”一般用“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称谓,如《征兵工作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
“法律”通常可以简称“法”。比如,称全国人大制定某部法律为“立法”。但是,“法规”则以其不同的形式,分别称为“行政规章”,或称为“地方法规”,而一般不能简称为“法”,因而也不能将制定行政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笼统地称为“立法”。
有的媒体在报道中,称某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暂行规定》,是以“立法”的形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的媒体在报道中称,某省人大通过了《预算审批监督办法》,是用“立法”形式规范政府预算。这两种说法都是不够准确的。按照法律规范,政府部门颁布的法规应称为“行政规章”,而某省人大通过的法规应称“地方法规”。
❸ 代管合同法律责任是受托人还是委托书承担
代管合同在法律责任上是属于受托人,而不是委托书承担的。
❹ 新修订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新修订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
一、会计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二、会计制度
1、企业会计制度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
4、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
5、医院会计制度
6、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7、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8、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9、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0、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1、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2、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13、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14、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
15、测绘单位会计制度
16、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❺ 法律规定必须一代管一代不能下代管老辈吗
你好,法律仅仅规定直系近亲属有法定赡养义务,但是并没有禁止隔代进行赡养
❻ 新修订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新修订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
一、会计法律内
1、中华容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二、会计制度
1、企业会计制度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
4、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
5、医院会计制度
6、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7、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8、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9、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0、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1、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2、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13、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14、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
15、测绘单位会计制度
16、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❼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区别是
1、范围复不同
法律法规、行政制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三个的范围不一样,法律法规范围最大,包含了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单独的。
2、制定人不同
法律法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则是国务院制定,而部门规章是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这些部门自己发布的。
3、适用对象不同
法律法规适用于所有人,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民众;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不适用普通民众;部门规章同样不适用普通民众,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自己调整内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
(7)法规管代扩展阅读
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立法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所属的各部、委员会,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规定等,也是经济法的来源。
❽ 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什么区别
一、区别
1.概念含义不同
(1)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3)规章,是指有规章制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并以法定方式对外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4)规范性文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
狭义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
2.制定主体不同
(1)法律一般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民法、刑法等。
(2)法规,指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规范性文件一般指狭义的规范性文件,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非立法性文件。
3.效力等级不同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5)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互有交叉,无法比较。
二、不能直接写成"卫政法发[2006]228号 《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因为党政机关公文写作,标题的格式应为XX(发文机关)关于XX(事项)的XX(文种)。
(8)法规管代扩展阅读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统治阶级(泛指政治、经济、意识形态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规是法令、条例、规则和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
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我国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自治州(2015《立法法》最新修订),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法规也具有法律效力。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