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
1.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发展战略建议。
(二)承担涉及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省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省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省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承担省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省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市、县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省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国省道和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治超等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及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公安保卫工作。
(九)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国际、省际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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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交通运输厅设15个内设机构和省交通战备办公室、驻厅纪检组、省公路运输工会。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承办综合性报告、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承办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机要、新闻宣传、信访、文书档案、保密、值班、财务、接待等工作;牵头组织交通运输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二)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厅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厅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技术职称评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和对外劳务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外事工作;承担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研究提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资格审查,行政执法证件核发,执法文书、执法车辆及服装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综合规划处(招商引资处)
组织编制全省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发展战略,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行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审核;提出我省交通运输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资金安排建议和预算,并监督实施;承担本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和指导交通行业统计、信息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和场站规划。
(五)财务收费管理处
拟订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专项资金、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以及利用外资等有关财务工作;起草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收费公路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对厅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省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
(六)建设和管理处
组织拟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承担重点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造价、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承担高速公路、重要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公路、水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公路、水路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参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七)综合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
参与拟订全省综合运输体系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承担全省道路和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省道路、水路运政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枢纽、运输场站初步设计审核、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道路、水路运输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承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等的指导工作;承担跨省客运管理;承担港航监督、船舶技术检验管理工作。
(八)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
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省交通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协调全省突发公共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九)科技处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学技术、教育、信息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政策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技术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技术改造、技术培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职业技术教育管理和交通行业技术培训工作;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开展交通科技开发、成果推广、对外技术合作和交流工作;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
(十)公安处(路政管理处、省公安厅交通公安处)
承担交通运输公安、保卫、路政、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全省交通运输公安管理工作;承担厅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治超处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治超工作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路政等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负责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工作;承担公路治超站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十二)审计处
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厅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厅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交通费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及审计成果的应用工作。
(十三)行政审批管理处
(十四)厅直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处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十六)省交通战备办公室
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简称省交通战备办)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挂靠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全省交通战备工作。
(十七)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纪检监察机构按晋办发〔2005〕17号文执行(行政编制5名已划转省纪检委统一管理)。
(十八)省公路运输工会
山西省公路运输工会是省交通厅党组和省总工会领导下的交通运输行业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根据省总有关文件及省编办机构批复通知,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厅党组及上级工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根据“工会法”和全总、省总的指导方针,组织开展全系统工会工作;
2、督促检查对厅党组和上级工会关于工作的决策、决定、指示的贯彻落实;
3、突出工会维护职能,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各级工会广泛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4、全面推进工会宣传,加强职工教育,努力提高全系统职工队伍素质,搞好职工文化工作,开展职工体育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帮助下级和基层解决疑难问题;
5、组织发动交通系统广大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交通率先发展建功立业;
6、掌握和了解困难职工生活状况、意愿及需求,实施送温暖工程;组织职工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千方百计为困难职工做好事,办好事,解难事;
7、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指导工会组织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全系统各基层单位开好职工代表大会;
8、组织和指导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推进平等协商劳动工资和鉴定劳动合同工作,为职工和下级工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侵犯职工和工会组织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
9、负责和指导下级工会经费收缴、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负责办理本级工会经费的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和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同级和下级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强化对下级工会财务工作的经审力度;
10、围绕工会的中心工作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
11、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工会的指导和建会工作;突出体现为农民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服务职能,帮助他们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好工会系统的信访工作;
12、完成厅党组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的职责调整
(一)将原省交通厅的职责、原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交通运输厅。
(二)取消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继续探索和完善职能有机统一的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完善综合运输行政运行机制。
6. 山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
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授权和委托范围内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围绕重点公路和干线公路的审计监督、围绕加强治超监督、围绕安全生产监督、围绕依法行政开展执法工作。同时,认真履行通行费管理局职能,加强对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经营性公路的监督,依法查处只收费不养路等侵权行为,并逐步向综合执法过渡。
7. 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累累硕果
再接再厉 创新发展
近年来,省运管局组织全省运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学习活动,省运管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提高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水平,形成了推动道路运输科学发展的共识,明确了推动道路运输科学发展的思路,影响道路运输科学发展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促进道路运输科学发展的成效逐步显现,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得到大幅提高。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省运管局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累累硕果: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和谐单位,被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被交通运输部授予“ 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先进集体”;政务大厅被交通运输部授予“巾帼文明岗”和“全国交通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稽查总队内勤支队被授予“省直青年文明号”等称号,全面促进了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全省道路运输工作各个方面的创新发展。
8. 山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
第一、标准化的目的意义。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分析生产安全风险,建立预防机制,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并持续改进、完善和提高,使企业的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在最好的安全状态下运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考评办法及山西省概况
考评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
考评机构发证:交通部发一级资质,省交通厅发二级资质,各市交通部门发三级资质。一级资质的可以做一二三级考评,二级可以做二三级考评。
山西考评机构共有约10家左右,其中一级山西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山西分公司),二级有职业发展研究会等几家机构。
第三, 关于标准化建设考评对象(企业)问题。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领域经营和建设的实体企业都要进行标准化建设并接受达标考评。主要包括五大类型16个分类别的交通运输企业。
具体分类
一、道路运输企业 1客运企业 2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3普通货运企业(含快递企业) 4 货物运输站场 5 汽车客运站 6机动车维修企业
二、城市客运企业 7城市公交企业 8轨道交通企业(地铁、轻轨) 9出租车企业
三、港口企业 10客运码头(含客滚码头、渡口) 11普通货运码头(含集装箱、货滚码头) 12危险货运码头(含燃油供应码头)
四、航运企业 13客运企业(含客滚运输企业) 14普通货运企业(含集装箱运输、货滚运输、拖轮企业) 15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含燃供船舶企业)
五、工程建设企业 16交通工程施工企业
9.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处的公安是警察吗
是警察,隶属于公安部十四局,不过主要归交通厅管辖,负责航运水运等执法,但绝对不是交警,交警是隶属于公安厅的,是根正苗红的警察。
10. 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的运输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让《道路运输应急预案》随时随地发挥作用
山西作为全国重要的煤炭能源基地和国防战备物资生产储备基地,公路交通不仅承担着繁重的晋煤外运任务,而且是在战时或紧急情况下确保国民经济正常运转和人民生活稳定的重要保障。
2004年,在“迎峰度夏、公水联运、抢运电煤”的形势中,针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对货运车辆组织管理和应急指挥调度能力严重不足的状况,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探索应对战略物资紧急运输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运输的思路,提出了加快构建全省战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体系的设想。
近年来,山西省组建了战略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体系、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和维修救援保障“三大体系”。现有战略物资保障车队12支,车辆总数车辆总数580辆,车辆总吨位12343吨。完成了2005-2008年电煤抢运、康庄演习、“联动—2008B”军警民联合演习等重大工作任务,尤其在“南方冰雪灾害”和“汶川地震”中,战略物资保障车队圆满完成了6.75万吨的电煤抢运任务和7.8万吨抗震救灾物资、33448套过渡板房的运送任务。汶川大地震后,组织应急保障客车200多辆,运送四川民工近9000人返乡。奥运期间,圆满完成了奥运交通保障工作。仅2008年,全省共实施维修救援7万辆次。
2010年6月25日国防部部长梁光烈在北京军区政委刘福连和山西省省长王君等领导的陪同下对战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车队大同总队进行了点验,给与高度评价。
此外,山西省运管局还完善了覆盖全省的汽车维修救援网络,全省256户维修企业纳入维修救援网络,拥有救援服务车辆405辆,配备有专业救援拖车139辆,并做到高速公路1.5小时到达,普通公路3个小时到达,全面提升了我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2009年11月10日,山西省遭受了历史罕见的暴雪灾害,道路运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全省运管系统以雪为令,迅速反应,启动《道路运输应急预案》,通过GPS定位系统和短信平台发布预警信息,确保行车安全。全省实施紧急救援120余次,共调集了大客车190辆次,越野车200余辆次,专业维修工1200多名,共疏散滞留车辆2800多辆,疏散旅客3500人,受到了当地政府的表扬和人民群众的称赞。又一次用实践证明了山西省运管队伍和运输企业是经得起考验、特别能战斗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