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五规范
本人已经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年,都是在最基层工作,现在就我所在的路政大队现实情况进行一个简单的情况调研:
一、 机构简介
公路路政执法监察大队属交通运输局内设独立法人股级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是负责境内除一级(含一级)以上公路外全部公路的超限运输治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组织架构分别由大队长、书记、两个副大队长组成,下设7个股室、中队,分别是财务股、内业股、办公室、巡查中队、治超一中队、治超二中队、一个固定治超检测站中队。现行的架构体系形成的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而配置。
二、 人员组成
公路路政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总数36人(其中取得交通部执法证件33人,自治区执法证件3人)。人员来源分别是由公路段借调18人,养护工区借调18人。人员学历结构是2人初中,1人高中,22人大专,11人本科。专业结构是法律专业6人,交通专业12人,其它专业18人。年龄结构35岁以下13人,30至50岁的15人,50岁以上8人。
三、 办公场所
目前租用原养路费征费稽查所办公楼办公,并根据交通部“四统一”的标准进行了外观喷漆。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
1.我大队36名路政执法人员全部是从养护单位借调,目前局与政府正在协调解决将以取得交通运输部执法证件的路政人员,全部以内部调剂的方式划转至旗路政执法监察大队。
2.我大队无车辆编制证,执法车辆入户更新极为困难。
3.我大队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现办公场所为与运管所共用租用的原养路费征费稽查所办公楼。
4.大队无办公经费,无固定治超检测站专项经费,目前经费来源为罚没款返还。
四、 执法过程中在的问题和矛盾
1.交通执法队伍内部职能重叠,多个执法队伍各行其政。
就目前我所在的 为例,有路政执法队伍两只。一支队伍负责一级(含一级)以上的高等级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另一支负责国省县乡的路政管理。两支队伍职能重叠,造成社会群众无法区分,交通执法工作混乱,也是执法资源的巨大浪费。另外还有运政管理也在路上进行道路客货运输的执法工作,各行其政。所执行法律法规也存在交叉管理的问题,对交通执法形象造成了混乱、多头、谁都管又谁都不管的局面。
2.与公安交警部门职能交叉,协调不顺
从《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公路法》的法条来看,其中职能交叉最为明显的就是治超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超载、超宽、超高、超长,与《公路法》中所称超限、超高、超长、超宽,分别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交警路政都具有对上述违法行为的管理与处罚权,《道交法》中规定消除违章后放行,这说明交警部门也要与路政部门一样卸掉超出部分的货物才能放行违章车辆,虽然六部委在文件中规定,由交通路政、公安交警共同负责全国的“治超”工作,可现实中,只有路政部门在执行这一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并不认为这是他们的事情,而其中也得不到相关利益,两家队伍因执行的处罚标准不同,工作流程不同,冲突和矛盾也时有发生,所以导致工作上协调困难,相互不配合,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巨大困难。
3.所执行法规偏软,无强制性手段
《公路法》中针对超限车辆的罚则中,最高处罚为3万元,可是对违法车辆及车辆证件的扣留方面并没有给出强制性的条款,而在现实执法过程中,扣车难、扣留证件难,对违法车主又无人身强制权,扣车这一执法过程就成了老大难,车辆作为违法证据都无法保留,又何来3万元的罚款和卸货之说。
4.超限运输是暴利行为,暴力抗法屡见不鲜
同一宗货物运输,合法运输者获利较小,但违法超限运输者获得的将是合法运输者2到3倍甚至更多的利润,所以在暴利面前有极大一部分违法超限运输者不惜铤而走险,甚至暴力抗法,以谋取利益最大化,在网络上查询,每年都有路政人员倒在违法者利益的车轮下,致死致残,为了路政工作献出宝贵的生命,这种情况目前仍时有发生。
5.体制不顺,执法人员得不到岗位保障
好多地方在路政机构的设置上体制都不一样,有的省市一直条管到省里,有的是下放到县一级,条块结合,各不相同,可以随意调整路政人员的岗位,路政人员的执法身份得不到保障,导致队伍极不稳定,人员没有了冲劲、无方向感、前途渺茫,这也是队伍不硬、人心涣散的具体表现。
6.地方干预,法律法规无法落到实处
地方政府为了本地经济发展,把交通法律法规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任意开设道口,侵占公路红线,干涉路政工作。公路路产路权得不到有效保护,更有甚者,为企业产品外运(超限运输)和路政部门打招呼、开口子,以牺牲公路的完好为代价发展地区经济,可谁又想过修一条路何其艰难。
7.交通行政执法主体及交通执法人员身份问题
交通行政执法主体全国各不相同,有委托执法,有地方性法规授权执法等,各不相同。从全国的层面上看,法律授权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法律授权不但解决了目前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的尴尬局面,也加大了交通行政执法的力度。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现所在的执法机构均为事业单位,身份为事业工人,事业工人从事执法工作是否合法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8.执法案卷复杂,极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填写各种案卷达19到21份,没有半个小时很难完成一份案卷,费时费事,效率根本不存在,再看一下交警部门的处罚案卷,他全部综合到一个单子上,可谓效率极高,我们是不是也可效仿一下呢?
9.信息化建设滞后
在信息化网络的今天,好多部门已经充分利用网络提高了自身的工作效率,为环保更是达到了无纸化办公,极大节约了办公资源,而交通执法这一块却没有达到这一点。例如: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网上无法查询真伪,在信息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不得不说我们交通行政执法信息化以极大的滞后了。
10.对外宣传方面仍有欠缺
交通是有“铺路石”精神、“老黄牛”精神,只知埋头苦干、默默无闻,可是在这个时代,不知道宣传,只求一味奉献是不可取的,典型的例子:南方的冰冻灾害,在央视的画面上,是养护工人和路政人员在铲雪抢通,可声音却是交警人员在抢通道路,这不得不说是一件可笑又可悲的事情,不注重宣传,交通人的形象怎么在社会上传播,怎么把交通所做的工作让社会认可,所以本人认为从高层就开始把宣传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是重中之重,充分调动交通职工向行业外媒体投稿也是不错的选择。
11.执法车辆外观喷漆的问题
目前我们的执法车辆还是老样子,下黄上白,与社会上的出租车,电力抢修车、其它单位的工程车样子很相似,极易造成混淆,部里的执法证件、服装、办公场所外观、执法标识标志已达到了“四统一”,唯独执法车辆还在延续《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可这一规定是2002年11月部颁的,现在依然在使用,这个管理办法现在看明显滞后。
六、关于交通行政执法改革的几点建议
1.无论体制如何改革,人的问题是最关键的,我国现有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应全部为事业工人,而且无执法人员岗位保障制度,建议部里协调国家人事部门,尽快解决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并出台保障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岗位的相关部令或办法,以起到执法身份合法、稳定执法队伍的效果。
2.为避免交通内部多头、多部门执法,尽快试点综合执法机构,对外一支队伍,整合内部执法资源,以求高效便民,执法力度更大,社会群众满意度更高。
3.综合上述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成立自己的行业公安系统,或直接将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变为行业公安,执行现交通执法机构所行使的权利,避免在工作中与其他单位协调不顺,处处掣肘,暴力抗法等诸多问题,可谓一劳永逸,如变更行业公安无法运作,也可考虑将交警部门划回。
结合上述调研情况和体制改革的建议,希望领导们可参详制定出适合我们自己的改革方案,把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尽快的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来。
以上观点均为本人个人观点,不足之处还望共同探讨。
2. 违反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五条怎么处罚
第五条属于交通协管员的工作范围,
违反可以电话投诉,
处罚轻的有批评教育,重的违反刑法的收到刑事追究。
3. 3、交通行政执法五个规范是什么
交通行政执法五个规范
1、交通行政执法风纪
2、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
3、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
4、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
5、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4.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全文
1、第一自章 总则
2、第二章 执勤执法用语3
3、第三章 执勤执法行为举止
4、第四章 着装和装备配备
5、第五章 通行秩序管理
6、第六章 违法行为处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查处轻微违法行为
第三节 现场处罚和采取强制措施
7、第七章 实施交通管制
8、第八章 执行交通警卫任务
9、第九章 接受群众求助
10、第十章 执勤执法安全防护
11、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与考核评价
12、第十二章 附则
5. 交警执法标准
所谓改型,不一定要是“增加”,“减少”同样属于“改型”!
只要与车辆登记信息不符,就属于“改型”。
交警据此执法,虽说有“吹毛求疵”之嫌,但其行为是合法的
6.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水平,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
第三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注意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不得检查与执法活动无关的物品。检查完成后,对检查所涉及的物品要尽可能复位。
第五条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编制行政执法应急预案。
第六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可以根据执法检查的需要,穿着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配备发光指挥棒、反光锥筒、停车示意牌、警戒带、对讲机、摄像机等必备的执法装备,以及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文书、资料。
第七条 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保持执法车辆(船舶)清洁完好、标志清晰醒目,确保执法车辆(船舶)安全性能完好。
第八条 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并设立警示牌或以醒目、明显标志物体示意,避免引发交通堵塞和安全事故。
第九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面向来车(船),在适当的位置指挥车辆(船舶)到达指定的安全停靠位置。
第十条 如果出现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暴力抗法或煽动围观群众围攻执法人员的情况,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第十一条 经检查,行政相对人不存在违法行为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交还有关证件,对行政相对人和其他人员表示感谢并立即放行。
如发现行政相对人存在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行政相对人进行批评教育,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如发现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十二条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7.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五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五条 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
(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
(二)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四)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
(五)接受群众求助。
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8. 交通执法人如何规范服务意识,提升和谐执法
本报讯清丰县法院为全面加强图书室建设,加强了制度建设,增加了书籍储量,实施了硬件改造,美化了阅览环境,以更好地适应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工作发展需要,为创建学习型法院打下了坚实基础。(杜建祥)
封丘县法院司法便民暖人心
本报讯近期以来,封丘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便民、爱民、亲民、护民措施,对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抚养费、赡养费等关系民生的案件建立特事特办制度,开设“绿色通道”,倾力打造司法为民“窗口”,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 (陈红珍)
设立流动法庭方便群众诉讼
本报讯地处偏远地区的农民过去有个诉讼案件要上法庭得跑几十里路甚至更远,为此,襄城县法院专门设立了巡回审判法庭,审判工作得以升级,法庭可以开在田间地头了。近日,该院城关法庭利用巡回审判,妥善调解了一起赡养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张雅芳林同俊)
积极入户调解化解土地纠纷
本报讯近几年,随着承包农田的热情高涨,因土地引起的纠纷案件不断发生。针对这种情况,襄城县法院城关法庭承办法官对此类案件本着双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进行入户调解,使此类案件调解率达到75%以上。(张雅芳林同俊)
狠抓信访工作实现信访零积案
本报讯近日,在全市开展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百日攻坚活动中,濮阳县法院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真抓实干,圆满办结市委政法委交办的12件信访案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二是利用多方力量,形成化解合力。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彰显人文关怀。(高风林)
做好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
本报讯日前,罗山县法院针对辖区中小学全面开学的实际,坚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及时组织开展“新学期校园法制宣传周”活动,要求担任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法官,要在9月10日以前为所兼职的中小学上好新学期法制教育第一课,促使他们学法、懂法、守法。 (董王超)
公安篇
图省事安装假牌被识破后悔不已
本报讯面对使用假牌的事实,前来说情的李某的叔叔一声叹惜,摇头离去。近日,新乡市公安局耿黄派出所交通巡防大队对李某使用假牌开车违法行为,处以3500元罚款并一次性记12分。据介绍,家住新乡市风泉区南张门的李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A16173的两轮摩托车,在宝山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见有交警执勤,便神色慌张起来,民警刘善东见状立即上前将车拦下,要求当事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李某顿时很紧张,一会儿摸摸这
个口袋,一会儿摸摸那个口袋,最后很不情愿地从上衣口袋内拿出了驾驶证,称行车证丢了,民警查验后发现车辆号牌号段与车辆新旧程度有明显不同,有造假嫌疑。于是,执勤民警通过上网核查,发现有该驾驶员资料,但牌照系报废车牌。经当场盘问,李某交代了自己为了方便,在修理厂随便捡了个牌照装上的违法事实。 (刘会永蔺瑞轩)
加强秋季交通工作保护学生交通安全
本报讯当前,中小学生已陆续开学,为给中小学生开学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延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公路客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认真做好中小学生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大队对广大师生、驾驶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让每一名中小学生走进校园就会受到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交通安全和事故防范意识。二是狠抓路面管控,加大整治力度。大队适时调整勤务管理模式,结合辖区高峰加勤、护校岗等工作,选派骨干力量加强对学校周边路段的巡逻管控,及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三是加强隐患排查,加大重点整治力度。大队积极做好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全力保障学生离乡返校交通安全。 (延公宣)
铁西交警多措施推进“牵手平安行”
本报讯“牵手平安行”活动中,新乡市公安局铁西派出所交通巡防大队结合实际,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平安、促和谐目标,认真总结辖区内摩托车违法行为特点,加强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对摩托车的重点管控;各路勤中队根据夏季气候特点,实行错时上岗工作制度,加强早高峰和夜高峰两个摩托车上路高峰期的管控,在城区进出城路口和摩托车流量较大的路口,集中优势警力加强路面管控,尤其是在20时至23时左右,加强对餐馆、烧烤等场所的管控,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该所通过长期连续查处、反复整顿,始终保持对摩托车整治的严管高压态势。同时,通过在主要路口悬挂横幅、在微博上发布信息等方式,提升群众自觉参与意识。 (赵新勇)
新乡县交警大队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之六:以机动车专项整治助推“牵手平安行”深入开展
本报讯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市交警支队下发的《全市公安交警部门集中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工作方案》要求,新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实际,科学部署,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把涉牌涉证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大队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明确了各科室队的工作职责。二是组织培训,增强业务。大队组织路查民警开展了查缉机动车涉牌涉证业务技能培训,为下一步的工作夯实了基础。三是明确重点,依法严打。大队把电子抓拍违法车辆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对违法行为较多且长时间不接受处罚的车辆,与大队综合应用平台机动
车信息库进行比对,从中汇总筛选出挪牌、套牌嫌疑车辆,并把这些车辆列入“黑名单”。同时,将“黑名单”印发给路面执勤民警,以便在路面执法时,注意发现查扣。 (张刚)
采取多项措施打好消防安全战
本报讯襄城县公安局范湖派出所在市局督察大队的督导下,结合辖区实际,坚持“三个不放过”工作举措,认真组织开展好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打好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一是隐患漏洞不放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决不放过丝毫隐患和漏洞。二是隐患不解决不放过。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和漏洞,能当场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并积极监督整改落实。三是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漏洞整改不到位、不按规定时限整改的单位、场所,依法通报有关单位,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韩金晓)
创新“六字诀”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为进一步打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多措并举,严厉打击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着力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安排部署上突出“实”字,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氛围营造上突出“广”字,大力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在提升能力上突出“快”字,提高民警识别假牌假证和处理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能力。四是完善勤务制度,在路面查控上突出“重”字,切实加大道路管控力度。五是规范执法程序,在执勤执法中突出“严”字,对交通违法保持高压态势。六是加强安全防护,在安全防范上突出“细”字,严格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赵伟)
强化客运源头管理筑好安全防护墙
本报讯为全力推动“关爱生命·平安交通”竞赛活动顺利开展,延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延津县被新乡市确定为“城乡公交一体化试点改革试点县”这一工作实际,从加强公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和源头管理入手,采取多项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筑好客运交通事故防护墙。一是投资5万元对新搬迁的源头化管理办公室进行了装修改造。二是建立了“一站一警、一车一档、一车一员、一车一簿”的“四个一”客车源头化管理模式,并定期召开客运驾驶员例会,加强客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三是建立健全对客运企业、车辆的定期巡检制度。该大队定期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旅游企业等,督促、指导企业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四是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该大队对辖区内各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实行一月一对比,一月一通报。(延公宣)
不批捕案件释法说理促稳定
本报讯近期以来,方城县检察院在不批捕案件作出决定后,由办案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以案说法,帮助群众正确认识不批捕的法律依据,引导嫌疑人学法守法,并以实际行动争取受害方和社会群众的
谅解,从而以优质的法律服务促进了社会和
谐稳定。 (李宏伟)
进行风险评估源头控制涉检信访
本报讯近期以来,浚县检察院着眼源头控制,要求干警树立“全院信访一盘棋”和“人人都是接待员”的观念,要求各业务部门及各案件承办人不断加强自身素质修养,对办案质量要精益求精,务必抓好每一个办案环节,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能够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铁案。同时,该院制定并实施了《涉检案件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坚持“谁承办、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在对各类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前,案件承办人要对案件举报人、受害人、申请人等案件当事人信访风险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确定评估的等级。根据信访风险评估的不同等级,承办部门要采取有效的对策,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及时通报院控申部门,保证不形成涉检信访案件,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了涉检上访案件的发生。(杨映华任爱民)
提高执法水平服务企业发展
本报讯近日,桐柏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为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增强干警为企业改革发展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教育干警树立良好的检察职业道德,自觉接受企业家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了干警服务企业的意识和能力。 (金琳)
落实政治待遇充实晚年生活
本报讯为保证老干部党员组织活动正常,新野县检察院老干部支部有计划地组织老干部党员开展学习活动,使他们及时学习关心国家大事,了解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积极反馈局党组对老干部工作的安排意见和生活上的关心情况,从而使老干部政治待遇落实,晚年生活充实。 (杨彦华)
“阳光检务”树立检察形象
本报讯去年以来,唐河县检察院切实转变执法理念,积极探索检务公开新途径,建立“一厅二站三推行”机制推进阳光检务,建立干警执法档案等内部监督机制,实现了从“检务公开”到“阳光检务”的跨越,树立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凌云建军)
提高整体办案质量保证诉讼顺利进行
本报讯长期以来,濮阳县检察院反渎职工作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切实注重提高案件质量。反渎局一方面加大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力度,另一方面积极搜集证据,确保所办的每起案件都能顺利交付审判。此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张志军)
坚持惩防并举推动预防工作
本报讯日前,洛宁县检察院坚持“惩防一体化”要求,对案发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0余份,同时联合30余家单位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20次,尽力防范可能产生腐败的根源和漏洞,推动了预防工作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