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具备法规
⑴ 关于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或模糊不清的问题,依据什么处理
你好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依据政策、行业标准或规范、习惯!!不知你说的:15 天换新机,处理时间超过7天,是啥意思?
⑵ 百度中:搜索结果可能涉及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容,未予显示。出现这个是怎么回事
搜索结果可能涉及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容,未予显示。出现这个是因为你搜索的关键词涉及到一些敏感的,政府禁止传播的,和中国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和网络规定相违背的内容。
凡符合下列任何情况的提问、回答、评论、文档、知识,都将不予显示
含有色情、暴力、恐怖内容
- 详细描写性器官、性行为和性心理
- 传播色情图片或其他色情内容
- 详细描写暴力行为过程和身心体验
- 详细描写恐怖事件和主观感受
- 引诱他人见面发生性关系或卖淫
- 雇佣、引诱他人从事暴力活动
- 恐吓他人
- 提供符合上述特点的链接
具有广告性质
- 大量或重复发布指向同一网站的链接
- 为了增加流量而故意引导他人到某个网站或论坛
- 为某盈利性的组织或个人广告
- 从事任何物品(包括虚拟物品,如虚拟货币等)的交易
- 宣传、发展传销活动
- 提供符合上述特点的链接
含有反动内容
- 恶意评价国家现行制度
- 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 挑起民族、种族、宗教、地域等争端
- 恶意攻击政府机构与政府官员
- 宣传迷信活动和邪教组织
- 提供符合上述特点的链接
含有人身攻击内容
- 诽谤他人,散布虚假信息
- 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权益
- 用粗言秽语侮辱他人,造成身心伤害
- 损害社会团体或组织的名誉
- 提供符合上述特点的链接
含有违背伦理道德内容
- 包含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内容
- 宣扬颓废、消极的人生观
- 劝诱自杀,描写自杀方法和过程
- 歧视和贬低弱势群体,如残疾、老龄和经济状况较差等
- 教授侵犯他人权益的方法,如黑客、诈骗等
- 宣传或劝诱师生恋、外遇、乱伦等违反伦常的行为
- 包含其他可能导致他人反感或不快内容的
- 提供符合上述特点的链接
具有恶意、无聊和灌水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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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聊天、寻人、征友、评论等特点的提问
- 属于恶意、无聊、灌水范畴的讨论式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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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时间内多次重复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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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任何意义的提问和回答
- 其他可判断为灌水的无价值内容
涉及违法犯罪的内容
- 宣扬刑事犯罪
- 引诱或召集聚众赌博
- 宣扬行贿受贿
- 行骗欺诈
- 其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 提供符合上述特点的链接
其他违反法律的内容
如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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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其他网络公司认为不恰当的情况
⑶ 百度出现,搜索结果可能涉及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容,未予显示。是什么意思啊
就是被和谐了。你搜索的属于敏感问题。中间加个符号或者1什么的 就好了
⑷ 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具备法律效力吗谢谢!
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它不具备生效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版一方无法请求对方履行权。但它已经成立,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法律保护的内容就是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只具有所谓的“形式拘束力”。在未生效合同所欠缺的生效要件得以完备后,未生效合同将成为生效合同,获得“实质拘束力”,当所欠缺的生效要件确定无法补齐时,未生效合同终成为无效合同。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开始发生法律上的效力。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分属合同法的不同范畴,属于不同的制度。
《合同法》未对期待权之保护予直接规定,但《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的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这一规定,以条件拟制成就或不成就的间接方式对相对人的期待权给予保护。
⑸ 地方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的规范性文版件。其制定者是各省、自权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当于是各地方的最高权力机构。地方性法规大部分称作条例,有的为法律在地方的实施细则,部分为具有法规属性的文件,如决议、决定等。
(5)未具备法规扩展阅读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⑹ 关于没有资质违反的法律法规
案发事由 一家建筑设计顾问公司尚未取得资质时,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找上门来,双方商定,由设计公司完成方案设计后,房地产公司向设计顾问公司支付50万元。合同签订后,设计顾问公司辛辛苦苦干了一个多月,总算弄完了,房地产公司看了后很满意,并且也报了上去。但是后来,该房地产公司不打算继续开发该楼盘,因此就以“设计公司不具备资质、因而合同无效”为由不付设计款,引起设计顾问公司的不满。
律师评析客座律师:世联新纪元律师事务所郭玉涛 客观地说,现实中没有取得资质就从事建筑设计的公司不少。那么,没有资质而从事设计工作是否必然合同无效? 按照建筑法、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揽设计任务必须有相应资质,没有资质则不能承揽。同时,《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因此,从一般的规律看,没有资质而签订的设计合同是无效的,但是我认为不能这样简单地考虑,僵化的认识很容易导致不公平的结果。 问题在于“强制性规定”的概念。我把强制性规定分成两大类,一种是规定的实质性法律行为、事实、事件等条件,这些条件构成了合同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违反了这些规定,会导致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绝对不能违反,一份合同的内容如果包含这些条件,就应该是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属无效。 另外一种是对法律行为形式、方式、前提等条件的规定,主要是体现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例如关于对营业执照、许可证、资质、资格等的规定就是如此。违反了这些规定而签订的合同,并不一定会对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并不影响合同的实质性履行。所以国家可以对违法行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但是并没有必要当然地认为这些合同就是无效的。 比如一个小商贩无照经营,肯定违反了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他卖出一包香烟,并不能仅由于其无照经营而认定其“卖烟”行为是无效的,因为无照经营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可以通过行政处罚加以弥补,而不必特别解除其销售行为。但如果他贩卖的是假烟,那么其卖烟的合同就触犯了国家实质性强制性规定,合同的履行会造成很大损失,因此必然是无效的。 就拿我们前面提到的设计合同纠纷案件来说,资质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而确定的管理制度,没有资质而承接设计任务的行为确实是不对的,国家可以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但是我们要看,这样的行为后果是不是一定会带来损失或者损害,如果可能,则国家就必须予以制止。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后果,就没有必要予以制止。 事实上,资质仅仅是国家行政管理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放眼北京的建筑市场,到处都是德国、英美、日本、澳洲设计大师活动的身影,他们在中国何尝有过什么资质,但是他们的设计成果仍然得到应用。 所以总的来说,我认为对于没有资质签订的设计合同,应当区别对待,对于没有实质性违法问题,政府部门在技术上予以接受的设计成果,应当认定设计合同是有效的,设计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其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予以行政处罚,但是其民事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和保障,接受其设计成果的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合同的约定给付设计款项,而不能随意主张合同无效。
⑺ 人大已经审议通过的条例但未正式下发具备法律效力吗
全国人大已经审议通过的法律,只要未经过国家主席签字正式下发,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即使公布,大部分法律还有一个实施的时间。在公布到正式实施前的这一段时间,也还是无效的。
⑻ 人大已经审议通过的条例但未正式下发具备法律效力吗,如何执行
1、未经实行的条例不具有法律效力。
2、没有效力的条例不具执行力。条例的时效看专条例有无属具体实行日期。
3、法律生效的范围。包括:
(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
(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
(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生效时间
①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
②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③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⑼ 企业公章未备案不具备法律效力吗
企业公章未备案不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印章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印章管理安全规范化和信息科学化。
对社会团体非法刻制印章的,由公安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对其直接责任者予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主管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而企业公章未备案,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企业印章是企业身份和权力的证明。盖有企业印章的文件,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文件,同时意味着企业对文件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印章如被他人盗用或冒用,很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企业无法承担的责任,故其公章备案要求严格。
(9)未具备法规扩展阅读: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第六条,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印章制发,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企业公章使用范围:
1、凡属以企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需要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2、凡属企业内部行文、通知等,使用公司内部印章;
3、凡属部门与公司、部门与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文件等,加盖部门印章;
4、凡属经营类的合同、协议等文本,一般使用企业合同专用章或企业法人公章;
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⑽ 有通告未写明第几号令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般政府部门下发的好多通告都没有几号令,但也规制着我们的行为,肯定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