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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规范执法

发布时间: 2020-11-22 13:43:10

㈠ 交警上路执法有何规定

第三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和执勤执法装备。
第八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当做到:
(一)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动作规范,忠于职守,严格执法。
(二)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先敬礼,使用规范用语。
(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做到文明执法,主动提醒交通违法行为人遵守交通法规
(四)依法扣留车辆时,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被扣留车辆的安全,提醒驾驶人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妥善处理随车易变质货物。
交通警察,指在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工作的人民警察。交通警察的职责是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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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上路执法怎样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第八十条 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第八十一条 依照本法发放牌证等收取工本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全部上缴国库。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第八十三条 交通警察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就是说,出示证件,是警察当但是,从《行政处罚法》和《人民警察法》里,我们查到的规定都
根据现在的条款规定,执法人员必须在2人以上才能执法,交警也属于执法人员之一,持有执法证,故交警不能单独一人执法。

㈡ 浅议交警如何做好文明执法

交警部门是公安机关的窗口,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肩负着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打击违法犯罪的神圣使命。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车、物流量增大,机动车辆迅速增加,交通管理任务加重,情况更加复杂。在这种日渐复杂的背景下,交警队伍中也出现了一些不文明执法的现象。问题之一,少数民警思想认识不正确,特权思想严重,把自己当作高人一等的管理者,把自己的地位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工作不讲究方式方法,态度粗暴恶劣;问题之二,有的看面子处罚,凭个人感情办事,甚至以权谋私;问题之三,有的民警对新颁布、修改的交通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对执法应坚持的底线不清楚,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是浮光掠影,不注重法理的认真学习,只是片面理解法律法规,不能做到正确运用。上述这些问题导致了执法偏差,损害了交通警察的整体形象,引起了群众对执法工作的不满和抵触情绪,影响了警民关系的和谐。在此;笔者就造成交警不能文明执法的成因及应采取的对策谈几点初浅的看法。 一、交警不能文明执法的成因分析造成交警不能文明执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原因: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车辆增加快,交通管理工作日益繁重、复杂,多数警察超负荷运转,没有节假日,没有休整时间,工作上经常处于疲劳状态。上岗时冒酷暑、历严寒,再加上要经常处于汽车尾气、灰尘、噪音的恶劣环境中,执勤民警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积极性都受到了消极的影响。二是多年以来,由于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健全,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差,习惯自己走自己的路,闯红灯、横过马路、逆行成了家常便饭。有的司机图方便肆无忌惮地随意掉头、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这些不文明、不道德和违法现象客观上也成了某些交警粗暴执法的诱因。主观原因:一是部分民警业务素质不高,执法中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比较突出,有的法律意识淡薄,凭个人意志办事,特权思想严重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漠视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个别主管领导对依法文明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透,重视不够,理解不深。甚至忽视执法质量,在日常的管理中对执法细节关注不够,具体指导不到位,对民警的违规违纪办案行为不纠正,不闻不问,听之任之,不把文明执法当回事。三是部分民警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法律修养不高,执法随意性大,有的民警平时不注重执法水平的提高,不文明执法的事情时有发生。有的民警特权观念比较强,以言代法,以权弄法,滥施法威,这些都是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素质偏低造成的。四是少数基层单位受到利益驱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部分扭曲,讲私利、讲索取,利用职权搞创收,甚至以权谋私,损害了交警机关形象和法律的尊严公正。五是执法监督不力,监督考评制度落实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除法制部门日常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外,有些部门负责人的监督未落实到实处,执法监督检查无法与执法办案的实际工作相配套,难以覆盖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起不到全面有效的制约作用。 二、交警做到文明执法应采取的对策应当认识到交警和参与交通的人们之间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和共同的目标。即:交警的职责是维护好交通秩序,保障人车安全和道路畅通无阻,交通民警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制止道路违法行为,既有维护公共利益的一面,也有保护和教育道路违法者的一面。对策之一:执法手段和方法要实事求是,方法灵活,处理得当。要认识到交警是代表国家地方机关具体执行交通法规的执法人员,必须在执行公务的工作中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管理原则。在处理违法行为时既要坚持从严要求,又要心平气和地进行教育。为此在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置时,必须做到方法灵活,合情合理,严格按纠违程序办事,实事求是地处理,违法事实不进行夸大,也不无故缩小,要允许违法者申辩,要以法律为准绳,不能感情用事,态度恶劣,使违法者在心理上无法接受,以致产生抵触情绪。对策之二:要做到平等待人,文明管理,文明纠违。交警在纠正道路违法行为时,要做到态度和蔼,不盛气凌人,决不能对违法者使用粗暴或歧视语言,更不能以高人一等的管理者自居,采取“冷、硬、横”的执法方式。特别是在说话时,应时刻注意自己的体态“语言”,即言谈举止、目光神情等要温和。语言是人类重要的交际工具,不同的语言会有不同的效果,要讲究使用语言的“分寸”。对策之三:要加强法治观念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思想。思想是灵魂,是实现目标的方向和源动力,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针对当前基层机关少数民警在执法意识上存在偏差,表现出法治意识不强,实用主义思想比较突出,不同程度地存在情绪代替法规,以人情执法,以利益执法等问题,我们的工作要从解决思想问题为切入点,彻底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法治观念。通过各种途径在民警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制定详细计划,充分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确定组织人员和辅导员,聘请相关专家授课,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方案。在学习中,民警要对照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认真写学习笔记和剖析材料,以及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要通过教育,洗礼灵魂,彻底清楚执法思想中的法律盲区,认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要明确“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促使民警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工作。提高执法质量,做到文明执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须根据当前公安交警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一些工作机制和规范。要建立健全内部执法制度,做到用法律法规管人,用制度管人,规范约束民警的个体执法行为,实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其次要层层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明确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执法的第一负责人,使其切实负起执法办案的责任,从而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三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明确民警的责任。切实纠正重罚款、轻记分、轻其它处罚措施的行为。对办错案、不履行执法职责的民警要进行责任追究;四是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增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透明度。从而通过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真正促进警民关系的和谐。

㈢ 浅谈一线高速交警如何做到规范执勤执法

(中国高速 王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管理形势的不断变化,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决定了我们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必须要有更新更高的标准。近年来,全区公安交警部门以构建爱民、亲民、便民、利民四民和谐警民关系,持续开展了一系列执法理念教育活动,使广大一线交警在执法形象和理念上有了很大的提升。然而当前在一线高速交警身上仍然还存在着诸多不和谐因素,矛盾激化现象也时有发生。面对当前形势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做到如何严格执法,又要做到让群众满意,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面临的突出问题。如何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执法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怎样更新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讲究执法艺术是摆在交警部门面前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下面本人结合长期立足一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简要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认识。
一、对当前一线高速交警执法环境及执法难成因的分析
(一)当前执法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法制理念也日益增强,高速交警不断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也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和信任。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一线交警的执法环境不尽人意,很多交警在执行公务时自身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执法权威和自身执法权益也受到影响。甚至部分交通违法者阻碍交警执法、辱骂交警、恶性袭警。不可否认,现在很多高速交警在规范执勤执法、自我防护意识、防范能力等方面尚有不足:首先是民警自我保护的意识和防范意识能力不强。由于高速交警没有受过专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的技能训练,对一些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缺乏应有的警惕和预见。其次是执勤执法行为不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对交通违法者歧视的态度,以管理者自居,大声训斥,等不良行为,应该以礼待人,以理服人,以管理为服务的思想去纠违。再次是执勤执法不文明,有的民警执法方式方法简单,不给群众解释的权利,不听群众的申辩,这些都容易引起群众产生对立和抵触情绪,进而引发冲突和矛盾。再者还有一些群众对交警管理和服务的认识上也存在偏差。目前的现象是人为地将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放到对立面上去。群众看到高速交通秩序混乱,给自己的出行和安全带来不利时,非常希望高速交警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尽快改善交通环境;但交警一旦严格执法起来,涉及到自身利益时,有些人就会感到不能适应了,所以这种心态的普遍存在对改善执法环境十分不利。
(二)成因分析
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高速公路上的车辆也日渐增多,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来自五湖四海,由于高速交警执法对象的不确定性和广泛性,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面对各种各样的人群,给交警执法带来了严峻考验。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群众法律观念不适应。在阻碍执法、侮辱谩骂交警行为人中,大多数人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素质差,没有将法律内化为潜意识的行为准则,未形成维护法律秩序的自觉性,遇事往往狭隘地从私利出发,只愿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当交警正常执法,不能满足自己的想法和愿望时,容易产生抵触和对立情绪,甚至错误使用暴力来维护自己所谓的权利。二是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适应。目前影响执法环境的因素很多,但交警队伍自身的因素也不容忽视。部分交警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艺术、工作水平等自身素质欠缺,执法不够规范、不够文明、不够理性,时常引起群众反感、导致矛盾激化,或者无原则的迁就妥协,让部分群众认为越闹越有理,这严重的损害了高速交警执法的权威和人民警察的尊严。另外,一些交警同志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准确、现场处置能力不强,办事不严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执法冲突增多。
(一)转变民警思想观念,解决好自我认识的问题
首先,交通执法要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我们交警执法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任务、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我们的执法活动面对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其目的也是为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因此我们必须要严格执法,所有的执法活动必须要立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这就要求一线高速交警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的问题。1、切实树立群众意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交通管理工作要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解决执法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努力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和谐警民关系。2、切实树立执法为民意识。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就要增强交警在交通管理执法中的执法为民意识、服务意识、人权意识和法制意识,将服从法律、尊重法律、信仰法律、忠于法律的观念入脑入心,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执法、维护公平正义。3、切实树立责任意识。从微观上讲,要强化执法过错就会被追究的责任意识,要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领导和民警身上,确保执法严格、公正、文明,激发广大高速交警的执勤执法热情,强化责任感。使每一位民警都能认识到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是塑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交通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良好形象的有力保证,也是加强我们交警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
(二)加强民警自身修养学习,解决好工作能力的问题
俗话说:工善欲其事,必先利其器。因此,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是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基础。民警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执法的效果和评判执法质量的标准,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对交警的理解与支持。因而,作为高速交警特别是一线的高速交警,要具有良好的修养,扎实的基本功。首先要有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善于着眼政治,维护稳定大局的高度,洞察社会舆情,分析处理敏感问题。其次,要有娴熟的法律知识,对常用的法律法规条款要能够背熟和运用。这是讲究执法艺术的前提。再次是知识面要宽、广,除了精通有关法律外,还要博览群书,有针对性的学习管理学、行为学、心理学等科学原理,拓宽知识面,为艺术执法增添艺术细胞。四是要具有善于观察和发现问题的预见能力,掌握执法的主动权。五是要练就能言善辩的口才,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明规范的用语,使受罚者无把柄可抓。六是要有稳定心理素质,遇变不惊,处乱不慌,临危不乱,在复杂的场合里保持沉着冷静。做到怒不变容,喜不失节,辱不冲动,修身养性,内正其心,外正其容,热情但不失威严,灵活且不失庄重,耐心则不失果断,坚定中不失柔韧,干练中不失细腻,言谈举止得体有风度。
(三)坚持人性执法,解决好理念的问题
高速交警在路面值勤执法时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一个鲜明特点,就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因此,民警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中心,树立正面标兵,坚决克服违纪违法现象,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交通管理工作的舆论平台,使每个民警时刻谨记为群众谋利益,树立服务意识,始终坚持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的工作理念,把服务意识贯穿到执法和管理的每个环节,体现到每个岗位、每项工作和工作的每个环节中。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理解群众、体谅群众、考虑群众、关心群众。民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必须掌握好处罚得对不对、妥不妥、严不严的问题。作为一线高速交警在值勤执法中如何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处罚权,除了需要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外,还要了解违法者的心态:第一,执法者与受罚者都是人。绝大多数违法者主观愿望上不想违法,更不愿受到处罚和指责。第二,交通参与者的违法行为,多数都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可以通过调解消化处理的。所以,我们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注意合法、适度、量情的原则。对于交通违法初犯者和情节轻微者一般以警告教育为主,不施罚款;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教育和处罚并举的方法,要让他们罚得心服口服,使得广大交通民警以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去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爱戴,当好人民的公仆。
(四)讲究艺术,解决好执法方法的问题
高速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是管理者,受处罚者是被管理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是一对矛盾体。交警执法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矛盾运动的转化过程,管理也是服务,如果处理得好,矛盾可以化解或缓解。如果处理不当,矛盾就有可能激化。在不降低执法力度的前提下,讲究方式方法,尽可能取得被纠处者的理解和配合,巧妙运用的语言技巧,委婉的向违法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使执法平稳有序,这是每个基层交通民警每天都要面临并回答的颇具难度的现实问题。
综上所述,高速交警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道路安全法--路面执勤执法规范》实施,把握以上几个原则,执法态度要谦和。在执法中多用平和话语、少用刺激语言,多用关怀口吻、少用训斥语气,做到待人有阳光笑脸、办事有阳光操作、助人有阳光温暖、问题用微笑解决,让违法者内心有所震捍,让自己的人生价值有所体现,让高速交警的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推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得到长足的发展。

㈣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全文

1、第一自章 总则

2、第二章 执勤执法用语3

3、第三章 执勤执法行为举止

4、第四章 着装和装备配备

5、第五章 通行秩序管理

6、第六章 违法行为处理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二节 查处轻微违法行为

  • 第三节 现场处罚和采取强制措施

7、第七章 实施交通管制

8、第八章 执行交通警卫任务

9、第九章 接受群众求助

10、第十章 执勤执法安全防护

11、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与考核评价

12、第十二章 附则

㈤ 交警如何执法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警工作职责,结合辖区交通秩序、交通流量情况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以及不同岗位管理的难易程度,安排勤务工作,确定任务和目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工作规范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交警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执法档案定期分析交警的执法情况,发现、梳理带有共性的执法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扣车时不得扣留所载货物

交通警察依法扣留车辆时,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并应当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妥善处置车辆所载货物。

按照工作规范的规定,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能够自行处理但拒绝自行处理的,交警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登记货物明细并妥善保管。货物明细应当由交警、机动车驾驶人签名,有见证人的,还应当由见证人签名。机动车驾驶人拒绝签名的,交警应当在货物登记明细上注明。

杜绝摔、扔证件等行为

工作规范对交警执勤执法行为举止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要求交还被核查当事人的相关证件时应当方便接取,杜绝摔、扔证件等不尊重当事人的行为。

工作规范根据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规定,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行为举止作出具体规定,提出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规范行为举止,做到举止端庄、精神饱满,明确了交警执勤执法时的站立、行走、敬礼、手势信号等基本动作,督促交通警察做到站姿端正、行姿稳重、敬礼规范、手势标准。

交警遇到属于《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受理范围的群众求助,应当做好先期处置,并报110派员处置,需要过往机动车提供帮助的,可以指挥机动车驾驶人停车,请其提供帮助,机动车驾驶人拒绝的,不得强制。

交警遇到职责范围以外但如不及时处置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时,应当做好先期处置,并报请上级通报相关部门或者单位派员到现场处置,在相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处置时,可以予以必要的协助。

遇到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交警应当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并视情况予以必要的解释。

不得强制驾驶人提供帮助

对轻微违法行为,交通警察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工作规范具体规定了适用教育、警告措施的轻微违法行为,明确了认定标准,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给予警告、无记分的违法行为、未造成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后果且违法行为人已经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以认定为轻微违法行为。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轻微违法行为,交警可以通过手机短信、邮寄交通违法提示、通知车辆所属单位等方式,提醒机动车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另外,交警在指挥交通、巡逻管控过程中,在不具备驾驶人停车接受处理或者遇交通堵塞等特殊条件下,可以通过手势、喊话等方式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对轻微违法口头警告即可 不得呵斥讽刺当事人

交警在执勤执法、接受群众求助时应当尊重当事人,对当事人不理解的,应当耐心解释,不得呵斥、讽刺当事人。

为进一步规范交警执勤执法用语,杜绝冷、硬、横的现象,工作规范细化了执勤执法规范用语的规定,要求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的语言,语气庄重、平和。同时增加了对当事人提醒:请当事人签字时,要提醒当事人认真阅读法律文书的内容;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后,要提醒驾驶人收好法律文书和证件;遇有执行交通管制措施等情形时,要提醒当事人前方正在实行交通管制、有交通警卫任务或者发生了交通事故,指出绕行路线或者提醒其耐心等候。

㈥ 交警上路执法怎样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第八十条 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第八十一条 依照本法发放牌证等收取工本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全部上缴国库。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第八十三条 交通警察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第八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㈦ 交警如何规范执法

摘要 :当前,交来警执法行为自不规范的现象较为突出,不仅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而且影响了政府的声誉。正值公安实战部门加强交警规范执法之时,本文从交通警察的执法环境、执法中常见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剖析,对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的执法技巧进行分析,并从执法语言方面作出了论述。
关键词 :交警;执法;规范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及实施,公民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同时 对于交通意识的提高却还远远不够,城市交通事业的发展远远赶不上经济的发展, 再加上大幅提高的处罚额度,使我们的执法环境更加复杂。 所以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总是受到各个方面、多种形式的干扰和牵制, 这就要求我们交通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杜绝粗暴、野蛮执法,要做到依法、文明执法,这样既维护了交通秩序,压减了交通事故,又处罚了交通违法行为人,而且还能尽可能少的接到被处罚人的投诉。为了适应现阶段复杂的执法环境, 在这里就如何规范执法谈谈我个人的理解,供大家参考:
一、执法环境相对困难
(一)交通参与者交通意识不强。

㈧ 如何推进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0年是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的第一年。公安部把我省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四个“领头羊”省份之一,并决定在年底前在我省召开现场会。我省并专门下发了《山东省公安机关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2010-2012)》和《山东省公安机关2010年执法规划化建设实施意见》。面对全国公安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这样的一个大形势,公安交警作为公安系统的一部分,如何在本系统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如何在整个公安系统打造执法规范化的亮点工程,下面笔者结合基层一线工作实际谈一下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加强基层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应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因为交警执法的执法过程是由交通民警去完成的,假若人的问题解决不好,我们的执法工作就根本谈不上规范化、合法化。因此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这一工作上,我们应该把人的因素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环节。
一、规范执法首先要规范执法个体---我们的执法民警。只有规范了执法个体才能保证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的合法化、规范化。
1、交通民警要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
规范民警的执法首先应让民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必须要把这个问题搞明白。在我们公安交警队伍中严格的讲还有一部分民警存在“特权”思想,自认为自己是“官”,对待群众始终摆脱不了“打官腔、说官话”的模子,无法真正的实现执法为民的思想。针对这一问题,在公安交警部门要坚持搞“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爱民实践大走访”、“警民换位思考大讨论”以及“反腐倡廉集中教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教育民警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和执法观念;进一步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认清法律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利是让我们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使广大民警从根本上彻底消除“官本位”思想。同时,在转变执法思想的同时教育民警坚持法律至上、以法为本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坚决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思想,执法办案要以法律为准绳,每一次执法、每一次办案都要坚持“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执法态度,才能把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得好,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
2、交通民警应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素。从2005年至今,全国公安系统先后组织开展的“正规化建设”、“三基建设”、“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以及今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等都是着重提高基层执法办案单位规范执法工作的大手笔、大动作。公安交警部门在这些工作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这些成绩是我们公安交警高标准、高水平的执法和为民服务等综合能力的体现。之前,在公安交警队伍中确实存在着“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等问题。为此,公安交警系统组织开展了“岗位技能大练兵”、“业务理论大练兵”、“警务实战大练兵”等活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的放矢安排培训课程组织民警进行学习培训,目前的公安交警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较之几年前有了日新月异的新变化,人民的满意率不断提高,行风评比名次持续提升。
3、交警部门应建立制度约束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来约束民警的执法行为,对民警的过错执法予以追究相应的责任,从而避免和减少民警执法不规范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通过健全《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公开制度》、《执法档案制度》、《网上办案制度》、《值日警官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培训制度》等制度,健立起对民警执法办案过程的监督制约体系,从而对民警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约束和监督。二是完善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将单位(民警)的执法情况通过单位(个人)执法档案这一平台进行时时监督,记录单位(民警)的执法过程和执法效果,并在全队中间开展公开、公正、公平的考核评议活动,对执法不规范、执法案卷质量差的单位(民警)及时予以纠正、整改,将执法中的过失消除在内部。
在抓好执法个体的基础上,应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现场和非现场执法装备,为民警的规范执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执法装备投入,促进执法规范化更好更快发展。
1、现场执法装备的健全和完善。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活动的中运用的执法装备直接影响到执法效果的合法性合规范性。比如:照相机(或摄像机)、录音录像设备等能现场记录交通违法行为人的的违法行为,这些记录的资料就是民警对当事人作出处罚的有力依据。同时这种录音录像设备也可以用作民警维权装备,在民警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以用这些设备记录当事人袭警(妨碍公务)的举动,事后作为民警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法律依据;酒精检测仪、测速仪等现场执法装备可以更精确的为民警提供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让交通违法人在证据面前心服口服;警示灯、停车示意牌、牵引绳、反光锥筒、警戒带、拦车破胎器等设备的使用不但能减少对群众正常出行的干扰,也能更大程度的解放警力,可以让民警更方便快捷的对路面交通进行管控,为辖区群众创造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
2、非现场执法装备的健全和完善。在我们的现代化交通管理工作中,电子警察、实时监控等非现场执法装备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使非现场执法更具有合法性、合理性、便民性,交通管理部门要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固定电子警察测速这种非现场执法设备要公开其设置位置,要在来车方向科学、合理的设置提示标志和限速值以及解除限速标志等辅助设置,确保执法的公开性。二是使用的电子警察等非现场执法设施要合法,非现场执法装备要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在人民群众对电子警察等非现场执法的合法性要求越来越高,对于没有经过质监部门检测合格的非现场执法设备进行执法的,人民群众完全可以置处罚于不理,并对公安交警部门取证的合法性进行质疑,我们的工作就会陷于被动。三是及时告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由于是非现场执法装备采集的交通违法事实,许多交通行为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这时公安交警部门应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及时告知,告知形式可以采取报纸、电视、广播、电话查询、邮寄等。四是对非现场执法装备采集的信息要进行规范和审核,采集的信息资料应符合执法实体和执法程序,对因交通标志设置不规范引起的交通违法或者是对交通违法事实记录不详细的信息资料,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不予以采用。
执法环境对公安交警的执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安交警部门在强化执法民警素质、完善执法装备的同时应对公安交警的执法环境进行进一步优化,从而保障民警的执法质量。
三、优化执法环境,促进民警规范执法。
1、加强公安交警内部监督,减少民警执法过错。健全公安交警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严格审批、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在内部监督工作中要抓住公安交警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以及执法监督的盲点等问题实行重点监督,将执法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执勤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增强内部监督的实效性。强化对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特别是对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环节,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将执法失误和偏差消除在结案前,消除在内部减少执法过错。
2、加强社会监督力量,丰富监督形式。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方位接受社会的监督。一是实行警务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权、管理权的运行过程进行公开,方便社会群众监督;二是聘请义务监督员,定期组织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向社会监督员汇报开展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听取来自社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公开监督电话,在窗口单位的醒目位置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方便群众监督,受理群众的投诉。
3、为民警执法创造好的环境。在基层很多民警都反映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这些问题均来源于社会各方面的阻力和压力,民警查处交通违法时经常遇到领导说清、亲戚说清、朋友说清的尴尬局面,这会让民警在理性与感性、人情与法律面前失衡。长期下来就滋生了一些“特权车”、“特权人”,这些特权主义让法律失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积极为民警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遏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鼓励民警坚决的对特权主义说“不”,全力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

㈨ 交警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个人剖析材料

通过认真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深进剖析本身工作作风、工作效能中存在的问题,对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剖析,反思自己的思想状态和工作态度,找问题,找差距,找不足。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目标不够明确。缺少对工作目标的规划,对工作应当做到什么程度,没有明确的标准。
二是主开工作意识不强。在工作中存在畏难被动情绪,工作不够主动,多数情况都是在被动地接受领导的安排。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工作中,有时办事急躁,特别是多项工作相冲突时,会急中出乱,忙里出错,影响了工作效力。
二、整改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在思想上提升高度。要想胜任工作,就必须有很高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丰富的知识储备,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学习,掌控工作要点,提升自己的思想水平。
二是高效办事,在业务上研究精度。要转变自己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学习把握业务知识,要多看、多听、多记、多想,进一步进步本身的业务水平。
三是主动干事,在工作上增加热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变被动为主动,主动想事、大胆做事,事后多自我总结,不断自我锤炼,实现本身新逾越。

㈩ 交警关于规范执法简报

目 录(第17期) 【调研园地】

▲大走访“四忌” 【工作动态】

▲巧借民力抓管理 共管共建见绩效

大走访“四忌” 陈 尚 柏政法干警大走访,是密切政法机关同人民群众关系的有效举措,是改善政法机关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是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科学发展的有效办法。实践证明,“大走访”活动越深入扎实,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就高,社会反响就好,就会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笔者作为一名公安交警,近两年曾多次进村入户进行过民情调查,从中也发现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和问题,大致可以概括为“四忌”,现不惴冒昧作此拙文,以期诸君教正。

一忌“一窝风”

在大走访活动中,有的部门和单位为了突出体现大走访的“大”声势,或者是为了追求轰动效应,集中时间,全员发动,甚至连对外服务的“窗口”也倾巢而出,停止办公,这种做法有违大走访的初衷,显然不妥。一方面,机关日常工作不能影响。为民服务,为民解忧,本是大走访的题中之义,机关工作人员全员大走访去了,老百姓上门办事找不见人,吃“闭门羹”跑冤枉路,摊到谁头上都有意见,岂能把“走”和“留”对立起来,舍其“熊掌”,丢其鱼肉!另一方面,机关工作人员“一窝风”都下到基层、农村去,人多面广,肯定会惊动当地的干部群众,也肯定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有扰民之嫌。大走访活动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效果,而不是浩浩荡荡的声势,更不是借走访而去作秀。因此,在开展“大走访”时,要根据本单位和接访单位的工作、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走访日程,调剂走访人员,严格走访要求,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政法机关走访的诚意和真心。

二忌“一阵风”

有的部门和单位为了完成走访任务,把大走访当作一项突击性工作,在很短的时间内把走访对象“晃”一遍,就算把任务完成了,就象雾里看花,心中无数,这种走马观花的“阵风”式走访,不可能全面细致地了解基层与群众的困难与诉求,不可能为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不可能与基层与群众建立血肉般的亲密关系。须知信任和感情不是一朝一夕一言一事就能建立的,需要有真感情,需要深接触,象走亲戚、交朋友一样,常来常往,常走常访,才会彼此了解,彼此沟通,最后达到心心相印,息息相通,才会得到群众的认同。对此笔者深有体会。

’08年3月,笔者与同事冒着霪雨来到羊楼司油铺村走访,该村因计生工作问题,村支书被撤职,新任支书尚未产生,因而村里没人安排接访。我们只好找到原支书说明来意,原支书很是感谢我们对他的信任,但表示不在其位难谋其政,我们只好折返。几天后,我们顶着大雨,踏着泥泞又来到村里,正值镇挂点干部在村召开党员、组长会考察支书人选,我们没去打扰,便直接走访了部分农户。又过数日,我们再次与村里联系大走访事宜,原支书被我们的诚心所打动,表示新支书没上任,你们就来找我。在他的引导下,我们走东家串西家,听到了老乡们的许多肺腑之言,收集到了许多宝贵的建议与意见,还了解到了好几条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启示,就是大走访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群众工作,要建立一种长效机制,不能一锨成井,一蹴而就,更不能一“风”而过,一去不返。

三忌“一厢情愿”

大走访是由政法机关干警与基层群众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工作,立足点在基层、在群众。要访出真情,访出实效,就不能搞“我什么时候有空”、“我什么时候需要”的单边式“强访”、“硬访”。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这种不择天时地利人和的走访,只会伤害对方感情,适得其反。’08年我们去羊楼司镇新和村走访,其时正是麻鞭水响闹春耕之际,老乡都在田间地头忙碌,根本没空和你“闲谈”,甚至遭到讥讽。我们立即有所醒悟,老百姓什么时候有空,什么时候需要,才是我们走访的最佳时机。于是,我们把走访安排在农闲之时,安排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土地调整等重大活动之时,这样,群众有时间又觉得政法干部在场,办事会更公正透明,还可避免一些不该发生的纠纷。我们还把走访的

时间与村、组开会、村民操办红白喜事等群众性聚会同步安排,既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又由于人员的相对集中,便于随机与群众交流,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忌“只走不访”

有些部门和单位以手头工作忙、案子压力大等作为理由,浮光掠影,蜻蜓点水,搞只“走”不访。少数干警到挂点乡村走一遭,跟带“长”字的领导见个面,打个招呼,作个交代:上面检查问起来,就讲我们都走访了。这样做,不仅损害了自身形象,还助长了形式主义的不良风气,更有甚者,借走访之名,行玩乐之实,人未走下去,电话就到了乡村干部家里,中午的饭、垂钓的池、本地的特产、好看的景致,一切都事先安排得井井有条。老百姓看到警车乡里转不是在忙正事,而是象旅游休闲,不免心生反感,其负面效应可想而知。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大走访考评督查机制,刹一刹虚浮之风,扬一扬求真之气,促使今后大走访真正走出民心,走出和谐,走出形象已是势成必然。

(作者系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股副股长)

巧借民力抓管理 共管共建见绩效

7月8日上午,骄阳似火,溽热难当。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南华社区居委会会议室里却荡漾着一股清凉。由交警城西中队和长安街道办事处联合主持召开的城区交通安全警民共管共建工作部署会正在热烈进行。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彦彬就共管共建作了动员部署,辖区20家市直单位、168名经营业主向城西中队中队长吴焰星递交了共管共建责任状。这是该中队倾情打造“湘北门户”靓丽名片、创新城区交通管理的又一力作。

一段时间来,城区交通秩序反弹,乱源渐趋突出,该中队借助“三无”摩托车和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回应群众期待,深入调查研究,倾力建立以警商共管共建、警民共管共建为主要内容的共管共建机制,明确了交警中队与辖区单位、经营业主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义务,成立了管建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定了考查奖罚制度,7月10日,管建领导小组对临街的56家门店进行了第一次督查。南正街是一条繁华商业街,宾馆、酒楼、超市林立,每天中午、晚上时分,酒楼、宾馆门前车如长龙,由于缺少停车泊位,占道停车、乱穿乱插现象随处可见,经常造成交通拥堵,虽经多次整治,但收效不大。自实行辖区单位、门店共管共建责任制后,此类交通违法现象大为减少,街道一下变得宽阔起来,群众都说:“交通安全连万家,万家都管保安全。交警和办事处的这一锤真是打到了点子上!”。

(临湘交警办公室专报)

目 录(第15期) 【情况快报】

▲乘势而动 强势推进

——我市召开整治“三无”摩托车集中办牌办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

▲暑期进警营 联手创平安

【工会动态】

▲寄情山水 放飞心情

——大队工会举行工会会员钓鱼比赛

【典型推介】

▲警界能人陆三星

乘势而动 强势推进我市召开“三无”摩托车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

7月2日上午,我市整治“三无”摩托车集中办牌办证工作动员部署会在临湘大酒店召开。市“四大家”领导出席,市直各部门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派出所所长及交警大队中层以上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大会。

会议由市政府办副主任李珊梅主持,这次会议是在我省“涉摩”事故频发、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省政府、省交安委引起高度重视的情况下,经市政府同意、由市交安委主持召开的,是近几年来我市对某项专项行动而召开的一次全市性部署大会,规模大、规格高、要求严。会上,交警大队教导员谌立新领学了市政府办印发的整治“三无”摩托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市交安委会副主任喻小平从组织保障、工作方法、工作机制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强调,并代表公安交警表明了坚定的态度。市公安局政委韩新根对派出所提出了宣传发动、场所服务、工作协调、排查摸底、工作责任“五到位”的要求。副市长、市交安委主任王友华作了整治工作的总体动员和部署。

他强调,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务必站在为党委、政府分忧,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摩托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整治行动的必要性,真正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安全源头管理,减少“涉摩”交通事故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他要求,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督查考核力度,联动协作力度,集中办牌办证办保险力度和宣传摸排力度,务求思想上高度统一,组织上严密保障,服务上优质高效,处理上依法依规,成效上效果明显。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肖太明站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县市的高度,要求一定要充分认识整治“三无”摩托车的必要性、紧迫性,他强调,要象抓计划生育那样,把整治的各项工作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抓紧抓实,要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决战决胜的勇气,一抓到底的决心,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整治时机,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深入稳步推进,取得整治的预期成效。

会上,市直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向王副市长递交了责任状,江南镇、长塘镇在会上作了表态性发言。

(编者)

暑期进警营 联手创平安

又到一年暑假时,中小学生的暑假生活一直牵挂着临湘市关协领导的心。7月初,临湘市关协和临湘公安交警联合开展了“暑期进警营,联手创平安”活动,拟分三批组织中小学生走进交警警营接受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以此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丰富中小学生的暑期生活。

作为第一批启动活动,7月3日上午8时,在原临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市关协主席刘岳生及副主席王宇德、夏义南、顾问方敦发的带领下,临湘市一完小的46名小学生在家长的陪伴下,兴高采烈来到临湘公安交警大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大队教导员谌立新和副大队长汤建生亲自担任解说员,带领学生们观看了典型事故案例图片、交通事故模拟现场、交通安全展板,组织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部分内容,播映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专题片。在交通事故模拟现场,小朋友们对结伴横穿马路等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行为的危害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对“珍惜生命,远离事故”有了更深的体会。四年级学生汤阳同学说:“今后我一定听交警叔叔的话,做一个遵章守法的好孩子”。在警示教育室,交警和小朋友还开展了交通安全知识互问互答活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临近中午12时,同学们仍意犹未尽,恋恋不舍,久久不愿离去。

(编者)

寄情山水 放飞心情 ——临湘交警大队工会举行民警钓鱼比赛临湘交警工会自2008年4月成立以来,十分重视民警业余文化生活,经常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继5月份开展民警书法摄影比赛后,7月4日,大队工会又组织民警在本市具有深厚历史底蕴的风景旅游区黄盖湖畔的同德渔场举行钓鱼比赛,经过激烈角逐,最终,公巡中队副中队长易明胜出,夺得冠军,桃林中队教导员罗红林、副中队长丁雷分获二、三名。

七月的黄盖湖清波荡漾,风光秀丽,令人心旷神怡。上午8时,比赛正式开始,参赛的43名选手各自选好位置,甩出钓线,屏声静气地盯着浮标。尽管天气炎热,选手们却精神饱满,安坐如钟,心中泛起“人生难得半日闲”的惬意,路面的砂尘、巡查的疲惫、闹事的喧嚣,都随着起鱼时的哗响而消声遁迹。尽管停钓的哨音数次吹响,临近收钓计重,仍有几位民警稳坐钓台,不舍离去。赛后,民警们感慨地说,比赛名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亲近了自然,放松了心情,体会到生活的乐趣和人生的美好!

(编者)

警界能人陆三星

—— 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调处股股长陆三星

在临湘警界,陆三星是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从警12年来,他破案千余起,没有出现过一起错案,没有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没有一起上访案件,以“敢为人先”的胆识和勇气,把落后的农村交警中队变为先进,把棘手的事故案件化为玉帛,他先后荣获岳阳市“事故调处能手”、“优秀共产党员”、“政法工作标兵”等光荣称号,两次荣记三等功。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一名党员民警的赤诚和奉献。

在领导眼中:他是一个勇于创新的“拓荒者”

1997年,陆三星通过公开录警考试正式穿上警服。佩戴警衔标志的那天,他饱含热泪庄重承诺,我是一名人民警察,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我愿旰食宵衣,不惜牺牲,甘洒热血写春秋。

他敢打敢拼,总是把至善至美当作自己的追求。2005年,一纸调令将他从大队机关调到农村源潭中队担任中队长,其时,中队背负重债,人心不稳,不少亲朋劝他不要沾手这块“烫手山芋”,可他只是一笑了之。向大队长立下军令状:一年大变样,两年大翻身。

走马上任后,他带领中队民警全心扑在工作上。他以绩效管理为手段,以严明奖罚为杠杆,以打造亮点、勇争第一为目标,率先垂范,事事带头,大胆探索,不到一年时间,

源潭中队因“五进”工作出色,受到岳阳交警支队以流动现场会形式加以推介,连续三年夺得大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第一名,在源潭镇人大代表站所工作评议中,从排名末位一跃而为第一名。三年夺冠,一正一倒,看似简单,陆三星却克服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书写了人生中最为亮丽的一页。

在同事眼中:他是一个负重奋进的“领头羊”

不求显达,但求无悔;不求安逸,但求奋斗。他用自己不断奋斗的汗水成就了他的无悔。

在城西、城东两个中队工作期间,他天天上午7点钟上班,晚上八点多钟下班,白天站马路,打手势,指挥交通,勘察交通事故;晚上调处事故纠纷,上路巡逻纠违,从没叫过一声苦,喊过一声累。

十多年来,他的工作岗位一变再变,唯一不变的是他为民服务的思想和一生恪守的诺言。2008年,他担任事故调处股股长,对这个谁都不愿沾边的“瓷器活”,他没有讲半点价钱,工作越困难,越艰苦,他越是激情迸发,忘我工作。在2008年“执法规范年”中,他一人为主办案197 起,其中一般程序以上案件63起,相当于全队上年度的办案总和。这全凭他的一份执着,一身正气。2008年12月17日18时,在107国道1445KM+900M地段发生一起一死一伤交通肇事逃逸案,死者亲属情绪激动,准备抬尸闹事。陆三星闻警而动,拍案而起,率领民警赶赴现场,一边安慰死者亲属,组织力量,勘察事故现场,根据现场遗留物迅速确定追辑方向,通过三个多小时的奋战,终将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一年多来,陆三星和他的战友们成功处理了600多起交通事故,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他所带领的事故调处股因此而被上级公安交警部门评定为“规范执勤执法示范岗”。

在群众眼中:他是一个排忧解难的“贴心人”

在工作上,陆三星是一名好党员、好警察、在家里,他却是一个不知情理的“黑包公”,可在群众眼中,他是一个排忧解难的“贴心人”。

在源潭中队当中队长时,刚上任时,中队条件差,民警们辛苦一天没有热水洗澡,他把家里的热水器搬到中队,为此,他没少挨过妻子的数落。陆三星舍小家为大家,一时在中队传为佳话。

在他的心里,他总是装着对人民群众的大爱,彰显着情为民系的至爱。’08年6月21日晚上11时许,一辆挂有山西牌照的重型半挂车满载一车竹夹板在107国道上被一辆湖北重型半挂车拦腰相撞,肇事者万某被夹在驾驶室无法动弹,破损的油箱汽油汩汩外溢,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情况万分危急。他冒着生命危险,迅速组织消防、施救队、120和交警全力进行施救,自己用口从胶管中将残存汽油全部吸出,排除安全隐患。经过5个多小时的紧张抢救,终于将万某从挤变形的驾驶室救出,陆三星也累得瘫倒在地。类似冒死施救的事例在他的处警过程中发生过多少次,连他自己也记不清楚了。他用自己的每一个闪光行动,诠释着一名人民交警为人民忠诚和挚情。

(编者)

目 录

【典型推介】

▲保障•防范•细节

——临湘烟草车队安全管理创新意

【专题报道】

▲车队安全系民心

——来自临湘市车队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的报道 责编:陈华龙 审签:汤建生

保障•防范•细节 ——临湘烟草车队安全管理创新意 临湘烟草专卖局是一个政企合一的直管单位,既代表国家依法管理辖区卷烟市场,又肩负全市卷烟市场供应与调控。全局干部职工50人,2008年销售收入6030万元,上交国家税收2500余万元。局机关现有机动车辆11辆,其中包括行政办公车辆3辆、专卖稽查办案车辆2辆、卷烟送货车6辆,持驾驶证和行业核发的上岗证的驾驶人10人。烟草车队长由局党组从车队驾驶人中任选一名协助分管领导进行车辆日常管理。现在,每一个工作日,不管是落雪、下雨,还是严寒、酷暑,至少有7辆车穿梭在辖区312个行政村、居委会的2300多个配送点上,履行专卖行政管理职责和送货服务,日均行程达6000公里。管理难度大,运行风险高,二十多年来,烟草车队一直保持了重特大交通事故零纪录。其主要作法是:

一、 在组织保障上下功夫,落实“四到位”。

一是领导机制建设到位。烟草局党组始终把交通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车队的日常管理及监督整改落实和驾驶人的考核等工作。

二是宣教培训落实到位。坚持每月一次驾驶人学习培训制度。无论工作有多忙,情况多么特殊,安保、车管部门都会定期召集全体驾驶人集中学习和培训,雷打不动。邀请辖区交警中队民警临场上课,培训内容包括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本局规章制度,车辆常见故障排除、驾驶技能培训等。’07年,车队建起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展览室,安排两个展板专门展示道路交通违法警示案例,并将收录的这些案例制成光碟。从此,局里召开驾驶人会议,都先进警示教育展览室,通过看展览、影碟,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08年,该局开展了“交通安全年”活动,组织全体驾驶人到临湘市五尖山驾校按照驾驶人初考科目集中培训一个月,两次派驾驶人代表参加省市烟草系统驾驶人比武活动,取得了优异成绩。’09今年2月份,该局又在全局开展“交通安全百日无事故”竞赛活动,举办了两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悬挂了宣传横幅10余条,组织驾驶人培训学习4次,考试1次,活动结束后,该局考核组调阅了全局所有车辆交通违法记录和GPS内部监控记录,交通违法、违规记录全部为零,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交警部门的首肯和好评。

三是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该局先后制定了《驾驶人选聘制度》、《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车辆定期保养和维护检查制度》、《车辆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等17项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精细化考评形式实行日清周督月评。同时制定了《驾驶人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将工作标准和目标具

体量化,把平时的每一次车辆检查、驾驶人培训考勤与考试成绩、GPS监控记录、交通事故记录,全部纳入日常考核,其结果直接与驾驶人安全行车奖挂钩,与绩效考评奖挂钩,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四是检查督促坚持到位。该局以日查、周查、月查、不定期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对车队安全的无缝式管理。日查就是驾驶人每天出车前的例行检查,印发了《安全行车日志》,要求驾驶人在出车前对车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刹车、方向、传动、灯光、喇叭、仪表、轮胎、防护工具等都是必查内容,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病车”上路行驶;周查就是用车部门每周至少对本部门车辆进行一次抽查,重点查有无酒后驾车、查有无违规搭载、查行车安全日志填写情况等;月查就是安保和车辆管理部门每月联合进行一次全面的行车检查,查车辆是否按时保养和维护、查车载防护用具保管和使用、查有无带故障运行等;不定期查就是局领导、安保部门的临时性督查。通过“四查”,促使每个驾驶人形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时刻紧绷交通安全这根弦。

二、在事故防范上下功夫,强化“五注重”

一是注重硬件建设。该局从’05年起,斥资在每辆车上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由岳阳市烟草局GPS中心统一监控。启动并运用网上派车体系,出车如未登记,GPS中心即行电话通知车管部门对该车断油锁定。车上随时载有灭火器、维修三角警示牌,以应不时之需,每辆送货车上加装保

险柜、防护狼牙棒,对财产和人身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是注重事前防范。为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该局着力“三抓”,即抓出车前检查,检查记录登记存档;抓日常维护保养,由车队长负责提醒每位驾驶人定期维修保养;抓交通法律法规培训和驾驶技能培训,培训后进行考试,不达标者取消上岗资格。

三是注重特殊防护。如遇高温、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该局安保、车管部门都会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的形式,提醒全体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尽可能减少出车机率;对必须出车的采取推迟出车、控制车速、加装防滑链等措施。’08年冰冻灾害期间,为了确保车辆安全,该局控制封存了所有机关行政车辆。对卷烟送货车,配送中心给每个轮胎加装两条防滑链,保持低速运行。虽然送货车组都是深夜到家,但保证了安全及时将卷烟送到每个经营户,没有发生任何车辆安全事故。

四是注重隐患整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局安保部门对不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存在车辆机械故障的车辆都会当面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车辆使用部门和驾驶人在接到“通知书”后的当天必须予以整改,发现机械故障马上送修,不留任何隐患过夜。

五是注重危机管理。临湘烟草企业机动车辆多,出车频率高,实行危机管理势在必行。为此,该局制定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送货车防盗防抢防破坏应急预案》。每年按照预案内容进行实地演练,有效提高了驾驶人在危险情况

下的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在细节管理上下功夫,严把“三道关”

一是严把车辆档案精细关。在对“车”的管理上,该局为每一辆车建立了详实的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车辆从购置开始,其购车发票、准购证明、车辆照片、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及行驶证、维保记录、修理记录、油耗、直至转卖或报废处理,都一一记录在档,使车辆和驾驶人的每个必知细节都能一目了然。

二是严把车辆去向监查关。机关车辆除了出差在外或送厂维修外,其它车辆晚上必须停在院内,门卫值班人员对车辆的每次出入实行详细登记,监管部门可随时查阅车辆动态。此外,该局还制订了严格的《车辆定点维修制度》,维修实行公开招标,车辆送修执行车队长、车管部门负责人、驾驶人共同认定的《三人认定送修制度》,由车管部门派专人在统一的时间内按《统一加油制度》集中加油,节假日驾驶人严格执行交行驶证、上岗证、车辆钥匙、GPS断油封存车辆的《“三交一封”制度》。

三是严把人员选聘合格关。在对“人”的管理上,该局制订了《驾驶人选聘制度》,其中规定取得驾驶证的人年龄必须在25岁-45岁之间,有连续三年以上的驾龄,安全行驶在30000公里以上的才有资格参与选聘,此外,还须经过一系列的严格考核,确定合格后才由局长发给《上岗证》,准许上车驾驶。

(编者)

车队安全系民心 ——来自临湘市车队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的报道 6月18日,湘北大地流金似火,溽热难当。

为了展示探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最新成果,贯彻落实“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全市车队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临湘市政府、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在临湘烟草局召开全市车队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此类会议在临湘尚属首次。

会议由市政府办副主任李珊梅主持。会前,组织与会人员参观了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电信局车队交通安全活动室,使其感受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领味车队安全管理的深意。其后,在烟草局宽敞明亮的会议室,临湘烟草专卖局局长兰杨杰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词,组织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通知》,交警大队教导员谌立新宣读了市交委《关于开展向临湘烟草车队学习活动的决定》,观看了精心制作的烟草车队安全管理影视资料片,听取了烟草专卖车队安全管理经验介绍和忠防客运车队、神驰临湘龙鑫运输公司的发言。与会人员对烟草车队在组织保障上落实“四到位”、在事故预防上落实“五注重”、在细节管理上严

把“三道关”,象抓业务增效益一样重视车队安全管理,象抓创建树形象一样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象抓执法打假冒一样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的理念和作法倍受鼓舞,倍加赞叹;对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喻小平所发表的“交通安全管理的模式正在不断创新、车队安全管理管理的亮点正在不断显现,道路交通管理的机制正在不断完善”的三点体会倍加认同,倍受启发;市政府副市长、市交安委主任王友华站在时代发展与全市交通安全总体形势的高度,从增强危机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四个方面作了特别阐释和强调,要求全市各市直单位、乡镇(办事处)及运输企业、站场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安全源头管理摆在突出位置,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合力打好平安县(市)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为做强做美“湘北门户”、实现民本临湘和谐崛起再续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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