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执法为民
❶ 人民警察为什么要坚持立法为公,执法为民 如何才能做到立法为民,执法为公
因为人复民警察工作的本质便制是为人民服务,所以称之为人民警察。人民警察这个集体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如何做到,便是需遵循上级领导指示,故上级领导应首先严于律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其次,应该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并坚持实行不动摇。适当的,可以惩奖做得不好和做的好的同志。
培养出这样的习惯是关键,要让这种观念牢牢记在脑子里。
❷ 公安民警如何做到执法为民
官即是匪,匪即是官
一切凭良心吧
❸ 如何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执法,维护法律尊严。意识指导实践,做好新形势下公安执法工作必然要求我们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坚持执法无小事,细节系大局,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牢固树立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服务意识,坚决克服就办案而办案、机械办案的倾向,要从大局出发,从长远着眼,执法想到稳定,办案想到发展,切实做到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要针对当前执法活动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进一步细化各类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推动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执法规范化是执法质量的保证,执法质量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而执法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执法行为的规范与否。因此,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办案中,必须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是靠证据来证实的,而证据必须依靠严密的法定程序去搜集获得,才能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真实合法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只有程序规范,才能保证实体合法。只有将全部公安执法活动纳入规范化,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规范执法语言和动作,有效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违反程序、不作为、乱作为,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执法为民。
强化大局意识,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时代的呼唤,人民的期盼,更是执法工作的价值追求。我必须站在维护全社会稳定的大局上,公正执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果执法者不站在维护全社会和谐稳定的立场,公平公正执法,该处罚的不处罚或者同事不同罚,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社会就会失去了最起码的公平正义,就会引发大量社会矛盾,破坏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矛盾凸显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社会矛盾频频发生,因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矛盾呈多发局势,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一着眼点、着力点,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执法工作生命线,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提高执法水平,坚定不移地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者、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3、强化人权意识,文明执法,保障人权。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时代的主旋律,是公正执法的根本。文明执法就是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粗暴执法的问题,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使执法办案获得理解和支持,在执法办案中展现警察队伍的良好素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服务态度,大力提高服务和执法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尊重保障人权。做到语言不粗俗、行为不粗暴、态度不蛮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切实解决“法了事不了、案平情不平”的问题,将执法与群众关系的矛盾向有利方向转化,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执法真正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❹ 什么叫执法为民
将执法为民落到实处,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一切执法权力都是人民赋予,一切执法工作都要用以为人民服务。执法人员应当时刻把人民利益装在心中,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执法的唯一目的,自觉摒弃特权思想,严禁以权谋私、欺压群众、执法犯法,用法律规范执法行为,用群众评价衡量工作成绩,始终做人民利益的守护者。
将执法为民落到实处,需要有扎实的业务基本功。“光说不练,不是真把式”。要做到执法为民,就要了解民情,掌握业务技能,熟悉相关领域的知识,做到在执法中不说外行话、不办外行事,不靠身份混日子误国误民误自己。执法机关应当通过持续不断的业务建设活动提高干部的执法水平,以过硬的业务本领维护群众利益,塑造良好形象。
将执法为民落到实处,需要不断适应新形势、采取新手段,更加有效地解决新问题。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是近年来公安机关不断创造良好业绩的重要原因。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执法机关应大力加强以信息化为标志的系统能力建设,实现从“全民皆兵”“人海战术”到专业化、智能化的转变,以一个现代化的执法体系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❺ 如何树立正确的执法为民思想,提高为人民服务意识
以下是完整答案,如果有字数限制,那么只答大标题就可以了,具体内容可以不回答
一、端正执法思想,树立法治观念,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执法思想是执法行为的先导。执法思想的核心问题在于执法的目的,也就是要解决为谁执法、为什么执法和执法者为谁用权、为谁谋利的问题。因此,作为执法者,公安队伍必须要有明确的执法目的和正确的价值取向,决不能为执法而执法。当前,我们公安队伍在执法活动中,首先要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通过强化宗旨教育,因势利导地引领民警针对执法实践中存在的偏颇作法,深入查摆,革除思想上存在的模糊认识,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革除个别民警以管人者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坚决革除一些民警对群众耍特权、抖威风、侵犯群众利益的恶习,坚决克服为地方利益执法、为单位利益执法、为小团体利益执法、为个人私利执法、为经济利益执法的错误思想和错误做法。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指导执法工作的方向、衡量执法工作的标准、改进执法工作的动力,整体促进执法理念的深层次转变。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转变
严密的执法程序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基石,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志。规范执法行为,就是要把执法工作纳入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使执法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作为执法机关,公安机关要确保严格执法,不仅需要从实体上规范执法行为,更需要从程序上规范执法行为,因此,一方面要对程序意识淡薄这一当前公安队伍执法工作上最致命的弱点,坚持在执法办案中大力倡导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思想,并切实针对公安执法工作中一些重要环节和程序,精心制定科学具体的操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并辅以网络实时报接案科技手段,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开公正,从源头扼制程序违法问题;另一方面,严密的程序是防止权力滥用、确保执法质量的保证,但程序的严密并不等于程序的繁琐。当前,部分执法程序过于繁琐,间接导致影响执法效率,要本着制定执法程序必须在公正与效率之间寻找最佳契合点的原则标准,抓紧作好简化、优化的工作,为逐步实现执法为民提供法制上的强有力保障。
三、加强教育培训,从严管理队伍,不断提高执法主体素质
素质建设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核心问题,没有高素质的公安队伍,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执法工作。近年来,公安队伍不断提高“门槛”,将民警的教育培训纳入公安队伍长远发展的重要日程,大力强化民警教育培训,以此来提高公安队伍综合素质特别是执法素质,以适应时代的要求。公安队伍要将法律素质作为最基本、最重要的素质指标,大力强化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职业道德意识培养,使绝大多数民警能够把外在的压力变成内在的动力,把外部的强制要求转化成为民警的职业习惯和自觉行动,不断促进队伍整体执法素质的稳步提升。
四、落实执法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积极建立责权分明的执法制度
落实公安队伍的执法责任,就是要解决执法中“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问题;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就是要明确失职渎职必须承担的责任后果。责任与权力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无权力的责任,也没有无责任的权力。从严格责任追究的角度出发,责任都必须是明确、具体、可区分和可操作的,既不能用集体责任来掩盖个人责任,也不能用个人责任来替代集体责任。在当前,执法责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就是个人责任虚无化、集体责任模糊化、领导责任扩大化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把执法者个人的责任具体化,把集体和领导者的责任明晰化。就执法权力与执法责任的关系来看,执法权力在一定意义上也是执法义务,因此,公安队伍必须行使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力,放弃权力就是失职渎职;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执法责任,逃避责任就是违法行为。在教育民警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执法工作的同时,更要坚持“谁执法,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明确执法责任,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做到“问责有人,查纠到位;不放不纵,不漏不枉”,保证执法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五、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保障,努力创建良好执法环境
加强对公安执法行为的监督和保障是不分割的两个方面。执法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会被滥用,必然会对群众利益和公民权利造成损害;执法保障是执法的物质基础,缺乏必要的物质保障,就难以做到严格、公正执法。对执法权力的制约仅靠公安机关“自律”显然是不够的,必须通过“他律”,即来自外部的监督,才能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权力的异化。要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督察、法制、审计、信访等内部监督力量,加大警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通过各级人大、检察、监察机关的权力制约,普通公众的权利制约,新闻媒体的舆论制约,在监督机制上实现自身建设与外部环境的良性互动。党委、政府应把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决杜绝让执法机关自谋生路、以权谋利的做法,为公安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逐步对现行公安队伍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现公安“人、财、事”权的统一,从制度上解决执法保障上的多极化问题,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对警察权的分割和对执法工作的干扰,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为基层减负降压,改善民警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为坚持从严治警,确保“执法为民”创造良好条件。
❻ 怎样落实执法为民的要求
一是要勤政为民抄;
二是要敢当公仆;
三是要文明执法;
四是要清正廉洁。
然后根据这几个方面展开说下.
论述很麻烦,你自己结合展开就可以。当然,最开始你要写明执法为民的基本定义。即“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们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❼ 怎样做好执法为公,执法为民
您好,我是这样认为的,在执法为公上(要不怕牺牲勇于同各种犯罪做斗争),在执法为民上(要不辞辛苦的为百姓尽量解决各种困难)!!呵呵
❽ 如何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检察机关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这是衡量和检验是否真正学懂、是否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标志。当前,在思想上和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正确认识和行使检察权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一切检察工作都必须围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来开展,既要充分行使法定职权,也要防止检察权被滥用。检察权是神圣的但不是至上的,是广泛的但不是无限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和内容、程序和手段都是由法律规定的,超出范围无权监督,监督必须依法进行。还必须始终明确的是,检察机关的权力来自于人民,行使检察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第一要务服务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为第一要务服务,是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根本途径。当前要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重视发挥办案和预防既治标又治本的作用;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要注意的是,既要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第一要务服务的思想,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又要严格依法办事,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脱离职责、超越职权搞“服务”。
三、把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
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形式。办案质量不高,甚至办错案,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也就成了空话。办100件案件,其中99件是对的,一件是错的,从总体上可以说成绩是主要的,但办错的那一件落在谁的头上,都是100%的冤枉,甚至是灭顶之灾。我们办理各类案件,都必须把办案质量作为生命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坚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办案。
四、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
当前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除了队伍素质方面的原因外,主要是因为监督制约不够。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制度,用制度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要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主动接受党的监督。要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虚心听取批评和建议。要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诚恳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于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中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调查,及时纠正,严肃查处。
五、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
队伍建设的关键是政治素质,核心是执法作风问题,突出的是要防止以案谋私、滥用职权的问题。当前,要结合“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切实解决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要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要严把“进口”,疏通“出口”,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内在活力,提高整体素质。
❾ 如何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应做到:
1、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 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细化、量化行政裁 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 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 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人 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 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 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5、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
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 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 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 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 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6、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9)做到执法为民扩展阅读:
严格是执法基本要求,规范是执法行为准则,公正是执法价值取向,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
讲法治必先讲规范,促公正必先订规范,执法行为没有准则规范,就会导致执法随意性、损害执法公信力。
规范执法是法治建设的题中要义、执法行政的关键环节、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核心保障。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原则,依法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
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的要求,自觉规范权力运行,规范执法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制度建在法治的笼子之下。
从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入手,重点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流程,完善执法程序,堵塞执法漏洞,用规范的制度“捆住”不作为乱作为的“手脚”。
针对执法中存在的滥用自由裁量权、同事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等显失公正问题,科学合理地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
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问题产生,确保在规范的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分亲疏、人人平等,不敢乱作为、不能乱作为,人人都享受法治社会公平公正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