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政府审批程序繁琐
行政审批取消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准入门槛、增加市场活力。
目的就是要尽快简化办理程序,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有利于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效率、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
简化行政手段,提高企业的准入门槛,促进市场的顺畅发展,在市场经济下,行政权力越大,行政对经济的干预越多,市场的活力就越小。特别是名目繁多的行政审批,其中有些更像是套在企业身上的“枷锁”,让企业动弹不得。
先从行政审批改革入手,由地方政府作为监督枢纽。把权力交给市场主体。政企结合,解决问题,推动经济发展,无疑是最有效的措施。
新一届政府开局之年就已经完成下放行政审批任务的39%,拆掉了市场的“篱笆墙”,使得市场的准入门槛不断放宽、放开。有利于企业的创立与经营,为企业节省了许多的时间与财务成本。
湘潭东方金谷高瞻远瞩,就是这样一个政企结合的工业园区,它为入驻企业提供工商认证等一系列手续代办服务。简化自行办理流程,降低了自行办理的费用,提高了办理效率,降低了企业的时间财务成本。税务、工商、环评、消防等手续一站式办理,省去了企业许多不必要的支出和等待,减轻了企业自身的负担。
㈡ 公司审批流程繁琐,如何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特有的管理模式、工作流程、审批流程。这些流程的制回定是由各部门编答制,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的。有些流程在制定时是基于当时的情况,企业不断发展应经常对这些文件进行修订和调整,以适应新的节奏。
如果你发现有一些繁琐,可以找领导说说,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只带着问题去请示,应该针对问题带着你的解决方案去,这样效果会更好。
㈢ 如何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
构建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机制主要从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推进行政审批电子化、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机制三方面入手。
一、规范行政审批程序
(一)规范申请程序
目前,我国行政审批事项繁多,程序繁琐复杂。首先,为了保证行政审批申请人了解有关规定、申请的程序和条件。行政审批机构应当公示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及申请行政审批的具体流程。公示方式可以多样化。行政审批机构一般在审批机构大厅里公示审批流程图,也可以采用在网站上公布等其他方式,但是必须以便民为原则。其次,目前在我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人难找的四难现象较为严重。行政审批机构应当实行首问责任制。该制度规定群众来访时,机关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要求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都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最后,行政审批机构应当将申请登记在册,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关于申请程序的规定。
(二)规范审查程序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该条文规定了审查的程序和条件。笔者认为,在审批机关审查申请过程中也应当引入回避制度。如果负责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与审批事项或是审批申请人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同时禁止行政审批机构工作人员于审批审查通过之前,在公共场所之外,单方面与审批申请人接触。公务员本人违反相关规定,应给予相应处分,以此保障审查程序的公正。
(三)规范决策程序
对于技术性强、专业要求高的行政审批事项,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行政审批机构在决策过程中,应当邀请相关专家论证该事项。笔者建议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确保专家组成的全面性,论证的独立性。美国早在1972年就通过了《联邦咨询委员会法》,目的在于通过法律保证各种形式的专家咨询机构建议的客观性以及公众在专家咨询过程中的知情权。目前在我国,某些行政审批机关可以任意挑选专家进行咨询或论证,从而可能导致被挑选的咨询专家受利益驱使,甚至为决策机构所雇佣。因此,决策机构对专家的选择必须考虑不同专家的利益立场,尽可能使受决策影响的利益各方都能有专家代表,从而通过专业知识的相互制约而获得平衡。另外,对于涉及行政相对人及第三人重大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举行听证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逐步完善行政审批听证程序,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行政审批电子化
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加快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建设与应用,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的必然要求,是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打造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
建设电子行政审批,一是要全面整合网络资源,统筹管理。政府网站是电子审批的服务终端,是公民与政府重要的接触点。二是要改进技术手段。理想化的电子行政审批,以行政相对人为中心,实现一对一的服务模式和全天候审批。这需要改进技术手段,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从网络层、应用层等构建完整的电子审批体系。三是完善相关法律。行政审批电子化也是一把双刃剑,需要有配套的法律、法规为其保驾护航。实现行政审批电子化的同时,也要实现行政审批法制化。
三、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机制
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监督的目的,就是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竞争环境。一是健全审批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审监分离制度,加强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建立审批人员定期轮岗和审批回避制度。二是健全行政审批部门外部监督机制。有关纪检监督部门纪检监察要立足本职,广泛收集企业及服务对象对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反馈给有关部门。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权责对等”的原则,明确审批单位、审批人对审批过错的责任。各地区或各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制定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以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
㈣ 为什么 政府部门 审批 都是 20个工作日内, 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行政审批是有规定的,但也不是任何情况都是20个工作日
㈤ 如何改善“办事难,盖章难”
强调盖章多并不等于办事难,并不是为办事难辩解,更不是反对简化审版批程序,而是为了权发现办事难的主要症结所在。一是权力部门服务意识不足,衙门作风严重。审批事项需要的材料不交待清楚,造成办事人员重复跑腿;二是不同地区或单位间的协调性不够,甚至存在制度打架现象。工作单位需要户口证明才能接收档案,而户籍部门却要看到单位接收材料才能转户口,程序本身就是个死循环,办事人员自然无所适从。
盖章多复杂了办事程序,但显然,只要程序本身畅通,工作人员职责到位、效率够高,监管程序复杂并不是问题,更不会发展到事难办的地步。反之如果权力理念不正确,工作人员效率低下,或者办事程序本身存在前后矛盾,即便只需要一个公章,事情也未必好办。所以,在盖章多少与作风转变、程序规范之间,到底孰轻孰重,谁才是造成办事难的主凶,其实不难判断。更何况,随着行政审批改革的进一步实施,程序繁琐终会得到逐步缓解。
门难进、脸难看,说到底,事难办的根本还在于改变政府机关工作作风。否则,即便简政放权得到了很好的实施,也只是理论层面政务改革本身的成功,而于老百姓办事来讲,未必能有看得见的实惠。盖章少了,可能事仍然难办。
㈥ 用产业经济学理论论述减少政府行政审批的意义
行政审批导致中国市场经济存在着非市场化的因素,大多数生产企业不能直接版进入某些特殊的市场,经营权范围受到限制,哪些生产企业能进入市场完全由政府指定,缺乏市场竞争和筛选淘汰机制,能直接进入国际市场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并不一定就是最有效率的企业,从而造成低效率,导致国内许多生产企业不能完全地根据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及时生产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此外,在政府的保护下垄断企业获得了超额利润。
同时,中国在行政审批的程序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需要若干个政府部门的盖章认可,手续过于繁琐等。
㈦ 县级政府为什么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剖析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行政审批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行政许可管委会的直接领导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稳步推进。按照“精减项目、减少环节、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明确责任、强化服务”的工作要求,结合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县委政府大胆改革行政审批运行管理机制,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依据、时限、程序进行了多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得到进一步优化和简化,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办事环境逐步改善。
(一)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程序明确
在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中,县政府明确行政了行政审批的项目管理程序。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取消,及时文件、政府公众信息网、行政审批网站进行公示,相关行政机关不再审批;对新开办的审批业务,严格审查把关,由行政审批管理和法制部门审查,报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查、研究后实施,部门不得随意增加审批项目。经过清理规范,目前,全县行政审批项目由2004年的416项变为348项。其中属行政许可 310项,属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38项。
㈧ 现在求政府办事太难,程序繁琐,凡亲朋后好友优先,有钱有地位的人优先。为何中央部门反腐倡廉时只打老虎
兄台此言差矣,事业单位基本上办事程序都复杂,帮亲朋只是分内之事,帮钱有势的人只是帮他们免去一些不必要的程序,你办事太难要么你人脉不够,要么你不是有钱有地位的人。。
㈨ 采砂审批流程为什么繁琐
为啥子是国有资产所以审批必须严格
㈩ 分析政府为什么要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对省级以下机关可以实施的,必须按照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下放管理层级。按照国务院要求,中央各部门近期要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集中清理,下决心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这实际上可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开始。
自2001年10月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尤其是自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围绕着整合行政审批资源、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改进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由于我国现行行政管理实行的是双层管理、分权体制,一个职能部门既受同级政府部门的管理,也受上级职能部门的指导与管理;政府职能分配到各部门,各部门职能又分配到各处(科)室。权力过于分散导致前一段时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尽如人意。由于机制原因,加之没有相应法规作支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效能也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行政审批项目过多、程序过繁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清理和规范;一些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没有做到能进则进、一门受理、隔离审批、限时办结,体外循环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作为政府,存在着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还没有理顺的问题,还存在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国务院才及时决定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