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城市管理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区别就是城市管理前端服务作业监管与后端执法监察的区别。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规划决策、城市运行、市政服务、环境作业保障、公用行业日常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原来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演变而来,负责城市管理相关领域的综合监督检查及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惩戒。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执法监察人员即使通常所说的城管(城管执法监察员的简称)。
当然一些中小城市也将城市运行服务与作业保障职能和综合执法监察职能放到一个机构,叫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叫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简称综合执法局,是城管执法监察制度演变的产物,是强化城市综合管理、依法管理、构建现代橄榄型城市治理结构的产物。《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一文以城管执法监察制度为例,介绍了从城建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到城市管理执法监察的发展脉络,指出执法监察的二重性,即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综合行政执法局是结合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将前端决策监管与后端执法监察适度分离的产物。最早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是将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监督检查权相对集中,从城市管理局脱离出来。后来,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深入,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开始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同时强调综合监管。城管执法监察制度的探索经历了从城建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再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的发展。主要经过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发展:第一阶段,城建管理监察制度的诞生(1978—1995);第二阶段,城管监察综合执法制度的探索(1996—2012);第三阶段,城管综合执法监察的探索与发展(2012至2019) 。
❷ 城管和综合执法有区别么
所谓的执法局,就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的地方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或版者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简权称执法局。官方简称是城管执法局。所以,城管局与执法局肯定是一个局。
但是不排除有的城市是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并立存在,那就是你们是管理机关,他们是执法机关。但是实质上都是统称的“城管”,这一点毋庸置疑。
❸ 城市管理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什么区别
简单的说,城市管理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什么区别就是城市管理前端服务作业监管与后端执法监察的关系。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规划决策、城市运行、市政服务、环境作业保障、公用行业日常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原来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演变而来,负责城市管理相关领域的综合监督检查及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惩戒。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执法监察人员即使通常所说的城管(城管执法监察员的简称)。
当然一些中小城市也将城市运行服务与作业保障职能和综合执法监察职能放到一个机构,叫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叫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简称综合执法局,是城管执法监察制度演变的产物,是强化城市综合管理、依法管理、构建现代橄榄型城市治理结构的产物。《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一文以城管执法监察制度为例,介绍了从城建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到城市管理执法监察的发展脉络,指出执法监察的二重性,即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综合行政执法局是结合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将前端决策监管与后端执法监察适度分离的产物。最早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是将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监督检查权相对集中,从城市管理局脱离出来。后来,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深入,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开始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同时强调综合监管。城管执法监察制度的探索经历了从城建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再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的发展。主要经过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发展:第一阶段,城建管理监察制度的诞生(1978—1995);第二阶段,城管监察综合执法制度的探索(1996—2012);第三阶段,城管综合执法监察的探索与发展(2012至2019) 。
综合行政执法局,也有城市叫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作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主管部门,其职能主要是依法对城市管理法律关系主体执行和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城市管理领域为切入点,全面推进集中行使城市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即行政执法链条末端的执法监察,一般不含前端的行政许可等仍然留在城市管理局的行政执法权),一般包括两方面职能:
①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即巡查监察职能;
②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即处罚惩戒职能。
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城市综合管理领域为切入点对城市管理及公共服务领域的执法监察权进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是将过去城市各政府机构所拥有的各自范畴内的城市执法监察职能,即行政处罚惩戒与综合监督检查职能集中到一个机构,即综合执法监察局行使,这些职能一般覆盖以下范畴:
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各方面开展巡查检查及实施行政处罚的职能。
虽然综合执法局与综合执法监察局几乎是同样的机构,综合执法局更强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强调行政处罚惩戒的综合。相对于叫“综合执法局”的机构,“综合执法监察局”更注重把握执法监察二重性,通过执法监察一体化建设,强调巡查监察、综合监管职能的发挥,即通过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推动政府、市场、社会各方依法履责,更大限度的减少行政处罚,即将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作为推动依法治、社会共治,推动城市治理各相关方充分参与的城市精细化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是简单多部门的联合执法(物理联合),而是将多部门交叉的执法监察权综合到一个机构(化学整合),成立专门的综合执法局。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深入,综合执法监察的范围还在不停的扩大,强化综合监管,以减少多头执法、职能交叉、推诿扯皮、执法扰民等行政执法监察领域的突出问题。而城市管理局则是负责城市运行的规划建设、运行保障、作业服务和行业监管。城市管理服务局与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的分工与协作,将有利于形成综合规划决策、到专业运行服务管理、到综合执法监察“两头收敛、激活中间”的橄榄型城市综合管理现代城市治理结构。
参考资料:
宋刚, 王毅, 王旭. 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J]. 城市发展研究, 2018, 25(12):119-127.
本刊编辑部. 综合执法改革与大数据环境下的橄榄型城市治理结构[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动态, 2019, (9):3-5.
本刊编辑部. 以执法监察一体化推进城市法治共治精治[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动态, 2019, (5):3-4.
城管简史:城市综合管理、城管监察与综合执法发展演进[EB/OL]. 城市管理与复杂性
❹ 请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区别是什么
所谓的执法局,就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的地方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内或者城乡容管理综合执法局,简称执法局。官方简称是城管执法局。所以,城管局与执法局肯定是一个局。
但是不排除有的城市是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并立存在,那就是你们是管理机关,他们是执法机关。但是实质上都是统称的“城管”,这一点毋庸置疑。
❺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中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的部门。
全国监督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其省、自治区级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直辖市、较大的市、县级的部门为城市管理局,基层的执法组织分别为乡、镇城市管理执法所和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街道执法所。
(5)广东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1.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经营场所(店)外无照经营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道路及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规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原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全部职责;
9.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
❻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能是什么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主管部门,其职能主要是依法对城市管理法律关系主体执行和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虽然综合执法局与综合执法监察局几乎是同样的机构,综合执法局更强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强调行政处罚惩戒的综合。相对于叫“综合执法局”的机构,“综合执法监察局”更注重把握执法监察二重性,通过执法监察一体化建设,强调巡查监察、综合监管职能的发挥,即通过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推动政府、市场、社会各方依法履责,更大限度的减少行政处罚,即将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作为推动依法治、社会共治,推动城市治理各相关方充分参与的城市精细化管理。
综合执法局的两方面职能
综合执法局,以城市管理领域为切入点,全面推进集中行使城市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即行政执法链条末端的执法监察,一般不含前端的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权),一般包括两方面职能:
①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即巡查监察职能;
②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即处罚惩戒职能。
综合执法局的职能范畴
综合执法局以城市综合管理领域为切入点对城市管理及公共服务领域的执法监察权进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是将过去城市各政府机构所拥有的各自范畴内的城市执法监察职能,即行政处罚惩戒与综合监督检查职能集中到一个机构,即综合执法局行使,这些职能一般覆盖以下范畴:
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各方面开展巡查检查及实施行政处罚的职能。
综合执法不是简单多部门的联合执法(物理联合),而是将多部门交叉的执法监察权综合到一个机构(化学整合),成立专门的综合执法局。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深入,综合执法监察的范围还在不停的扩大,强化综合监管,以减少多头执法、职能交叉、推诿扯皮、执法扰民等行政执法监察领域的突出问题,同时形成综合规划决策、到专业运行服务管理、到综合执法监察“两头收敛、激活中间”的橄榄型城市综合管理现代城市治理结构。
综合执法局机构的来源及其制度演变
城管综合执法局是城管执法监察制度演变的产物,是强化城市综合管理、依法管理的产物。《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一文以城管执法监察制度为例,介绍了从城建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到城市管理执法监察的发展脉络,指出执法监察的二重性,即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城管执法监察制度的探索经历了从城建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再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的发展。主要经过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发展:第一阶段,城建管理监察制度的诞生(1978—1995);第二阶段,城管监察综合执法制度的探索(1996—2012);第三阶段,城管综合执法监察的探索与发展(2012至2019) 。
城建监察的诞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城市建设事业迅猛发展,市容环境卫生等城市建设管理问题凸显,地方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市容环境监察入手,相继组建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监察队伍,包括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房地产、风景名胜区等专业监察大队,通过行政执法工作监督传统单位及社会主体依法履行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责任,这也是城管执法监察制度的早期发展阶段。
城管监察综合执法
199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径,也为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城建管理监察演变为更加综合的城市管理监察。1997年5月,按照国务院法制局对北京市政府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批复,北京市宣武区作为全国第一个试点,成立了宣武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启动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1998年到2000年,北京市所有区县均完成了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组建。2003年1月,在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基础上,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
城管综合执法监察
2012年9月,北京市的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城管物联网平台投入运行,保障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作为城市管理执法监察一体化探索,成为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监察发展的新方向。2013年,北京市各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更名时,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基础上增加了“监察”,正式更名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强化城管执法的监察职能,明确了城管执法监察队伍的综合执法、综合协调、综合监管三大职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连续就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并相继出台一系列关于城市管理与执法的重要文件,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被放置于更广阔的政府服务转型与社会共治视野下审视,城管执法被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配套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就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五位一体”智慧化升级。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的关于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文件。2017年1月,《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发布,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规范。
2018年,中央作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部署,结合将前端决策监管与后端执法监察适度分离的要求,综合执法改革必将推动综合执法监察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逐步形成“从综合规划决策、到专业运行服务管理、到综合执法监察“两头收敛、激活中间”的橄榄型城市综合管理现代城市治理结构。
参考资料:
宋刚, 王毅, 王旭. 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J]. 城市发展研究, 2018, 25(12):119-127.
本刊编辑部. 综合执法改革与大数据环境下的橄榄型城市治理结构[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动态, 2019, (9):3-5.
本刊编辑部. 以执法监察一体化推进城市法治共治精治[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动态, 2019, (5):3-4.
城管简史:城市综合管理、城管监察与综合执法发展演进[EB/OL]. 城市管理与复杂性, 2018.
❼ 城管和综合执法是以回事吗综合执法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这是一个机构,都是以前像市容啊,环卫啊出来的人,一回事,
白话说是他们是城管,去综合性的执法
给你复制个成都的综合执法介绍和权利,(说真的我也不是很清楚他们的权力,也是刚知道的...)
形象:13支队伍,1000余名综合执法队员,分别配备了20辆警用电瓶车,配备综合执法服装和专用帽。警用电瓶车全部是白色,前面标注"综合执法"字样,尾部安装有警灯。综合执法服装为制式服装,配有肩章、胸徽、胸牌号,臂章上标注"武侯综合执法"字样。
权限:武侯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劳保局、环保局、安监局等的简易执法职责下沉到街道,并赋予"予以取缔、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责令改正、1000元以下罚款)、给予警告、行政处罚、检查权、督促整改权"等相应的执法权限。
职责:除承担原有的城市管理、治安巡逻等职责外,还承担辖区内城市容貌、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保、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安全生产以及其他下沉到街道的执法工作,同时协助开展工商市场、市场物价、质监、文化体育、药监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
昨日,成都市衣冠庙立交桥附近,一个将近1平方米的岗亭旁边,身着制服的综合执法队员张华为正伫立在寒风中,警惕地注视着四周的情况。张华为身边,电瓶车上的警灯闪烁着。昨日起,武侯区集城管、综治执法以及卫生、劳动、环保等简易执法于一体的街面综合执法队员,开始出现在武侯区的大街小巷上。13支街道综合执法队1000余名综合执法队员除了要履行好城管的职责外,还要履行"综治"人员和治安巡逻人员的职责。
体制改革后
关键词:执法权下放
简易执法可处千元内罚款
昨日下午3时许,几名浆洗街道综合执法队员,骑着配备警灯的电瓶车从衣冠庙往一环路南三段方向驶去。正在自家干杂店门口坐着的刘天秀笑着叫出了其中两个队员的名字。"他们经常巡逻,很多人我已经能叫出名字了。"刘天秀说。
"改革后,区级有关部门将一些简易执法权下放到了我们街道一级。"浆洗街道书记张天劲表示,街道改革试点后,武侯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劳保局、环保局、安监局等的简易执法职责下沉到街道,并赋予予以取缔、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责令改正、1000元以下罚款)、给予警告、行政处罚等执法权限。
武侯区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说,执法职能下沉,并不是所有的执法职能都下沉到街道,而是仅限于街面的、简单易操作的执法职能,而一些专业的、技术要求较高的执法职能,仍然保留在主管执法部门。
关键词:三队合一发案率降30%
居民见警灯心头踏实
蜀汉社区的刘清,在成都一家软件公司上班,加班是家常便饭。"每次回家,特别是走过小街道时,心里总有点发毛。"刘清说,前段时间社区附近有警灯在闪烁,治安巡逻人员在来回巡逻,心里一下子就觉得安稳、踏实了。昨日起,武侯区大街小巷的治安巡逻将更加密集,武侯区的居民以后即使在比较偏僻的小巷都有可能看到正在巡逻的执法人员。
"街道综合执法队成立后,以前的城管人员、治安巡逻人员和特别执法人员都只有一个称呼:综合执法人员,所有综合执法人员都一肩数职。"张天劲说,城管执法中队、综治巡逻队、特别执法中队"三队合一"后,执法人员由以前三队的80多人,减少为69人。综合执法队成立后,浆洗街道在辖区内人流量大的繁华地段设立了8个岗位亭,每天早上7时30分、中午、下午7时、晚上等高峰时段加强治安巡逻。同时,治安人员24小时不间断巡逻。队员们在巡逻时,除了承担原有的城市管理、治安巡逻等职责外,还承担辖区内城市容貌、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保、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安全生产以及其他下沉到街道的执法工作,同时协助开展工商市场、市场物价、质监、文化体育、药监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治安和刑事案件与以往相比下降了30%。"红牌楼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苏波说。
关键词:形象素质统一服装
装备进行专业培训
昨日上午,武侯区13支街道综合执法队齐聚一起,他们穿着统一的制服、戴着统一的帽子,配备白色的警用电瓶车,随着武侯区领导的一声令下,开始驶向武侯区的大街小巷。武侯区有关负责人说,区政府为13支队伍分别配备了20辆警用电瓶车,配备综合执法服装和专用帽。警用电瓶车全部是白色,前面标注"综合执法"字样,尾部安装有警灯。综合执法服装为制式服装,配有肩章、胸徽、胸牌号,臂章上标注"武侯综合执法"字样。
该负责人认为,树立形象除了靠服装统一外,近期他们将对综合执法队进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每位队员的执法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效率。同时,为了建好综合执法队,街道正式干部任队长,派出所负责人任教导员,社区民警担任指导员,共同负责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改革体制前
无执法权看到也管不到
"你们把东西放在人行道上卖,既影响城市形象,又堵塞人行通道,请把商品收进去,不要占道经营。"昨日下午4时,红牌楼街办执法队员白美长和几名队员正在永盛南街一商铺门前进行巡逻。一家买水果的商铺,把水果摊差不多摆到了人行道边上。白美长他们立即上前进行制止。"综合执法大队没有成立前,我们城管就只是负责清理出摊占道、店招、违建、流动商贩等事项,而治安巡逻队员就负责治安巡逻,不管城管的事情。"白美长说,综合执法大队成立前,他们城管人员看见抢劫等治安行为,也要冲上去抓,"但是这不是我们的职责范围,我们没有治安方面的执法权。"白美长说,他们也只得联系派出所,让他们处理。
"街面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我们和浆洗街办在今天全区全面启动以前,就已开始试点了。"武侯区红牌楼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苏波笑着告诉记者,以前街道明明知道一些餐馆没有卫生许可证,街道的人员发现后,只能向区卫生执法部门汇报,而主管局一旦安排不过来,街道就只有干着急。这就造成一些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治理,因此一些违法违规现象久治不绝。
各行其是浪费执法资源
"改革前,街道一般有城管执法中队、治安巡逻队两支队伍。按照职能分工,两支队伍‘各行其是’,互不介入,城管人员看见街面有治安问题,无权管;巡逻人员看见街面有出摊占道,也无权问。"与红牌楼街办一样,在昨日正式全区推动前,浆洗街办也是执法体制改革的试点街办。该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张天劲说,城管执法中队只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的执法工作,不介入治安巡逻工作;同样,治安巡逻队也只负责综治工作,不涉及城管执法。"巡逻人员看见出摊占道问题,他们无权管,只能通知城管人员来,这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执法效率,浪费了执法资源。"
希望能帮上你,有事可以HI我
❽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怎么样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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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城市管理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有什么区别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也属于城管吗
这个部门没有对口单位,属于把一些执法权授予一个部门,由该部门综合行使执法权,各个地方不一样,授权范围也不一样,叫法也不一样。
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