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字体
1. 行政公文写作用什么字体
您这个要求的内容太多,不好发,推荐一本书给你:
《现代常用公文导写》
重庆出版社
主编:李化德
书号:isbn7-5366-6048-0/h.120
这本书比较实用,应该能回答你提的上述问题。
2. 公文标准格式的字体、字号、有什么要求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正文、发文机关标识、附件说明、发文字号、签发人、抄送机关、紧急程度、印章、标题、主送机关、附注、成文日期、附件、主题词、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公文标准格式包括:
1、须有负责之表示。(如签署、盖印章戳或副署)
2、须有时间之表示。(如制作及发文时间,并加注文号)
3、须合于现行法定格式。(用纸、格式、细项)
4、本文原则上须分段叙述,并具实质意涵(即为一定之作为或特定事物之告知),其表达方式为由左而右之横行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将行政机关的公文主要分为“命令(令)、指令、决定、决议、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2)行政公文字体扩展阅读
公文的写作注意事项
1、 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报直接上级机关。
2、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3、不能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当抄报被越过的上级机关。“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4、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有权责令纠正或撤销。
5、要按办文意图和行文关系选准文种,分清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同一方向行文也要确定合适的文种,如上行文中请示与报告不能混淆。
6.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及其部门与同级党委、军队机关及其部门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单位不宜过多。
3. 一般公文的字体、字号设置标准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正文、发文机关标识、附件说明、发文字号、签发人、抄送机关、紧急程度、印章、标题、主送机关、附注、成文日期、附件、主题词、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公文标准格式包括:
1、须有负责之表示。(如签署、盖印章戳或副署)
2、须有时间之表示。(如制作及发文时间,并加注文号)
3、须合于现行法定格式。(用纸、格式、细项)
4、本文原则上须分段叙述,并具实质意涵(即为一定之作为或特定事物之告知),其表达方式为由左而右之横行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将行政机关的公文主要分为“命令(令)、指令、决定、决议、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3)行政公文字体扩展阅读
公文的写作注意事项
1、 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报直接上级机关。
2、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3、不能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当抄报被越过的上级机关。“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4、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有权责令纠正或撤销。
5、要按办文意图和行文关系选准文种,分清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同一方向行文也要确定合适的文种,如上行文中请示与报告不能混淆。
6.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及其部门与同级党委、军队机关及其部门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单位不宜过多。
4. 公文的标题和正文分别应该用什么字体
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国家行内政机关公容文格式》8.2.1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7.1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4)行政公文字体扩展阅读:
公文正文
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
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序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5. 正规公文打字的字号和字体
正规公文每个部分都分不同的字号和字体,具体如下:
一、发文字号:三号字体 方正仿宋GBK
二、标 题:二号字体 方正小标宋GBK
三、主送机关:三号字体 方正仿宋GBK
四、正 文、附件和附加内容、落款和日期、标识附注:三号字体 方正仿宋GBK
五、主题词三个字:三号字体 方正黑体GBK
六、主题词内容:三号字体 方正小标宋GBK
七、报、送、发及印刷机关:三号字体 方正仿宋GBK
八、公文中的阿拉伯数字:Times new roman
(5)行政公文字体扩展阅读:
排版中公文格式
一、用纸
1、公文纸一般采用国内通用的16开纸,推荐采用标准A4纸;
2、供张贴公文用纸的幅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主体部分
主要部分包括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发文机关印章和附注等要素。
1.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概括而成的公文主要内容和公文种类组成,如《x x省人民政府关于 x x 的决定》、《x 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 x的通知》等。
2.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书写时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3.公文正文。标识在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4.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处,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
5.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6.附注。指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上行文的“请示”文种中,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6. 行政公文中标题字体的要求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年1月1日施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就“发文字号” 的用法、格式、标准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发文字号”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和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搭配虚字。如:“X政字(20023 第2号”、“x发字〔2002] 第35号”,这里的“字”“第”均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多余字,应删去。规范化的用法是:“皖政〔2002〕2号”(即安徽省人民政府2002年度发的第2号文件)、“皖发〔2002〕 35号”(即中共安徽省委2002年度发的第35号文件)。
二、要素颠倒。<<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第四款已明确规定:“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实质上等于指定了“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三要素排列顺序。但个别地方和单位在使用“发文字号”时,并没有按以上指定顺序排列,三要素位置颠倒。如:“(76)榕银农字第85号”,这一“发文字号”,不仅年号不全、“字”“第” 多余、“括号”用错,而且年份前移,是错误的。规范化的用法应是“榕银农〔1976〕85号”。
三、年号不全。如“x政发〔97〕8号”、“x政秘(86)6号”,这里的“(97)”“〔86]”是指1997年度。1986年度。虽然,在甘、甘一世纪里,“(97)”、“ [86]”可理解为1997年、1986年,如若事过几个世纪或时间更长一些,为什么不可把“〔97]”理解为公元97年、997年、1697年、2097年呢?年号不全会给将来查找利用文件档案带来很大麻烦。所以,年份号应该写全称〔1997]〔1986],这也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之规定:“年份应标全称”。
四、错用括号。如“X政办(2002)8号”、“x政办(2002)8号”,这里的年份所用的括号“()”、“()”均是错误的。规范的用法应是六角括号“[]”,如“X政办〔2002〕8号”。
五、乱设虚位。发文字号中的“发文序号” 常出现虚位,如“x政秘〔2002)008号”,这里的“008号”应改为“8号”。《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一1999)已明确规定:“序号不编虚位(即豆不编为001)”。
六、摆放有误。常见错误有三种:一是该居中摆放而不居中;二是不该居中摆放却居中;三是上下排放距离不当,不是过高、就是过低。就发文字号的摆放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附件的(条文释义)中讲的非常明确和具体;发文字号的位置,本标准规定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发文字号与红色反线(即文件版头上的一条红色横线)之间间隔4mm(发文机关标识与红色反线之间的距离是3行位置,而发文字号应标在第3行,不要紧贴红色反线)。发文字号一般应居中排列。其实,发文字号的摆放有三种不同类型:①有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俗称大文头)的下行文,发文字号一般标注在发文机关标识之下、红色反线上方,4mm处居中摆放(如上规定);②上行文(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时,发文字号移到左边,左空贝字(上下摆放位置,如上规定在红色反线上方4mm处),签发人姓名居右安排,右空1字;③“只用发文机关名称作发文机关标识的公文,发文字号一般标注在横线(红色反线)之下,公文标题之上的右侧”(见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十一条第四款)。
七、字体字号不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发文字号,用3号仿宋体字。而有的字号小于3号;字体,有的用小标来体字,有的用楷体,也有的用黑体,五花八门。
八、与“公文编号”混为一谈。这一问题多出现在教课书中,如某函授大学编著的<<中国实用文体大全>>、某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公文写作教程>>、近年新出版的某函授大学教材<<应用文写作>>、某省委党校系统干部中专教材<<语文>>等都把“公文编号”解释为“一般包括机关代字、年度、顺序号”,把“公文编号”混同于“发文字号”。
“公文编号”与“发文字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文编号” 也叫文件编号,“是一份文件总印数的次序号”《实用公文词典>>陕酉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阐述更明确:“公文份数序号(公文编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而“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除此之外,“公文编号”与“发文字号”还有两大区别:①写法上的区别。“公文编号” 的写法过去是“NO.00018”,现为“00018”,位置标于文件左上角。而“发文字号” 写法是:“国发〔1991〕2号”即国务院1991年发的第2号文件。②标注位置的区别。“公文编号(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所谓版心:即公文印刷用纸除去天头(上白边)、订口(左白边)、右白边、下白边,余下的可排印文字的部分〕。而“发文字号”,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距红色反线4mm处;大文头(有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发文机关标识的文头)的下行文,居中排列;小文头(仅以发文机关名称作发文机关标识的文头)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移至红色反线下靠右摆放;上行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时,发文字号移至左边,左空1字(红色反线上方4mm处)。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已进行多次修订和完善,并制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执行标准(GB/T9704—1999),我们在编印教材和公文实际应用中,就应该严格按<<办法>>和国家执行标准执行,这样才能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标准化、规范化。
7. 公文的字体和字号具体规定是什么
公文的字体和字号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5.2.2 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回文格式各要素一答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7.3.1 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7)行政公文字体扩展阅读:
公文的格式与行文规则:
1、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
2、形式和格式上的规范性。
3、公文语体的简明性,观点严谨、鲜明,文字朴实、庄重。
4、对机关工作的依赖性。机关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础,公文是机关工作的专用工具。
公文除了文字文书之外,又有了电信文书(电报、电话记录)、声像文书(录音、录像)、图形文书(以图表为主,伴以简要文字说明)。
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广泛使用,机关开始运用各种办公自动化工具,而且还利用计算机组成机关管理自动化系统。电子计算机集数据、文字、影像和音讯处理于一身,使办文进入一个快速、准确的崭新阶段,因而公文处理需要更高的技术。
8. 行政单位公文必备的字体有哪些
行政单位公文必备的字体有宋体、仿宋体、黑体等。
目前我国通用的公文载体、书写、装订要求的格式一般为:
1、公文纸一般采用国内通用的16开型,推荐采用国际标准A4型,供张贴的公文用纸幅度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保密等级字体:一般用3号或4号黑体。
3、紧急程度字体:字体和字号与保密等级相同(3号或4号黑体) 文头的字体:大号黑体字、黑变体字或标准体、宋体字套色(一般为红) 发文字号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4、签发人的字体:字体字号与发文字号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标题的字体:字体一般宋体、黑体,字号要大于正文的字号。 主送机关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正文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附件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5、作者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日期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6、注释的字体:小于正文的的4号或小4号仿宋体 主题词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黑体 。
7、抄送机关的字体:与正文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字 印发说明的字体:与抄送机关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字。
9. 一般公文的格式和字体有什么要求
一、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1、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2、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3、文字的颜色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4、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 g/m~80 g/m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 mm。
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
二、印制装订要求
1、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 mm。
2、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2mm。黑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3、装订要求
公文应当左侧装订,不掉页,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 mm,裁切后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三、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1、关于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年份”要用全称,不可简化,如“2011”不可写成“11”。
发文字号应该注意的问题是括注年份的是六角括号“〔〕”,而不是方括号“[ ]”。正文引用文件名称后圆括号里的发文字号中,一样应该用六角括号“〔〕”。下行文的发文字号居中排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2、关于标题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三个机关以下联合发文,应该列出所有机关的名称,四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时,可采用排列前的发文机关名称加“等”的方式。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逐级多次转发的公文,拟标题时,可直接写所转发公文的标题,但要去掉原发文机关名称,“转发”前冠转发机关名称。如果转发的是“通知”,可只保留一个“通知”。转发公文,不得以被转发公文的发文字号代替被转发公文进入标题。
3、关于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在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
4、关于正文及序次语使用应注意的问题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正文中结构层次使用序次语应依次为: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特别注意的是,第一层次“一、”后面是顿号,不是逗号,也不是下脚点(齐线实心圆点);第二层“(一)”后面不能有标点;第三层“1.”中是下脚点,切不可用顿号;第四层“(1)”后面不能跟标点。
层次序次语不能反序使用,可以越级使用,如果公文结构层次只有两层,第一层用“一、”,第二层既可用“(一)”,也可以选用 “1.”。同一个层次,使用的序次语形式必须一致。
另外,如用“第一”“第二”表示次序,后跟逗号,而不能使用顿号。(非公文材料行文中,有时用外文字母表示顺序,字母后应该使用下脚点,如“A .”或“a .”,切不可用顿号。)
四、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
公文中计量单位的用法应当符合GB 3100、GB 3101和GB 3102(所有部分),标点符号的用法应当符合GB/T 15834,数字用法应当符合GB/T 15835。
(9)行政公文字体扩展阅读:
公文的特定格式
一、纪要格式
纪要标志由“XXXXX纪要”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 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标注出席人员名单,一般用3号黑体字,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出席”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出席人单位、姓名,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
标注请假和列席人员名单,除依次另起一行并将“出席”二字改为“请假”或“列席”外,编排方法同出席人员名单。
纪要格式可以根据实际制定。
二、命令格式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加“命令”或“令”字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0 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居中编排令号,令号下空二行编排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