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行政
Ⅰ 公行政与私行政的联系与区别
行政有公行政(公共行政)和私行政之分。
所谓公共行政,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旨在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而进行的组织、管理与调控活动。
所谓私行政,是指社会组织非基于公共利益对其内部事务进行的组织与管理活动。
私行政与公共行政都是属于行政(administration)的范畴。
公共行政与私行政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基于“公共利益” 和是否具有“营利性” 。
人们通常把“公共利益” 与“共同利益” 不加区别地运用,其实,它们之间是存有差别的,公共利益是共同利益,但共同利益并不一定都是公共利益,它们的差别体现在“公” 字上,只有那些具有社会共享性的共同利益才是公共利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也是区别公共行政与私行政的标志之一。公共行政不以营利即不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目的。在社会中存在这样一类组织,包括相当多的非正式组织,其存在和发展,目的不像企业那样是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组织成员的共同利益是维系他们合作的基础。但这样的组织并不都是公共行政所要研究的公共组织。如果说,组织是“利益共同体” ,则公共组织是为谋求具有社会共享性利益的共同体。公共组织作为一种组织,它有组织成员的共同利益,这些利益不一定全都是公共利益。但公共组织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否则我们所要讨论的行政,就不是公行政而是各种形式的私行政。
Ⅱ 什么是公行政和私行政
广义的来行政包括公行政和私行源政。公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执行和管理活动,还包括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准立法和准司法活动。私行政是指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团体针对其内部事务的执行和管理活动。私行政是属于组织在自己部门的事务上行使职能,一般对社会不产生公共管理的效应。区别公行政和私行政的目的在于,公行政须通过行政方式来解决,私行政属民法的调整范围。人们通常所说的行政一般指公行政。
Ⅲ 什么是公行政,什么是私行政
我国传统的行政法学理论认为,行政有公行政与私行政之分。公行政是指国家与公共事务的行政,与公权力的运用相关;私行政是指社会组织、企业的行政,与私权力的运用相关.行政法研究的行政可分为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又可分为公行政与私行政。其中,非国家行政主要指私行政,即私人企业、组织、团体的执行、管理活动。而公行政除了国家行政外,还包括非国家的公共组织的行政,如公共社团(律师协会等)的行政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立学校等)的行政。
Ⅳ 如何区分公行政和私行政
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法体系之行政称为“公行政”,
在私法体系内也有行政,称为“私行政”。
例如,私法人的行政(尤其在私法的法人组织内)等,行政若存在于私法体系,为“私行政”。
“私行政”之研究属于私法,主要是民法体系的研究范围
Ⅳ 公行政与私行政的区别是什么最好能举例说明一下。。
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以国家权力为基础的公共行政,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和担负公共职能的公共组织和社会组织所进行的行政。 公行政与私行政的区分: 私行政与公共行政都是属于行政(administration)的范畴。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公行政。 公行政,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旨在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而进行的组织、管理与调控活动。 私行政是指社会组织、企业的行政,与私权力的运用相关。私行政”的研究属于私法,主要是民法体系的研究范围。 公共行政与私行政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基于“公共利益” 和是否具有“营利性”。
Ⅵ 关于公行政和私行政的区别
广义的行政包括公行政和私行政。公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执回行和管理活答动,还包括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准立法和准司法活动。私行政是指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团体针对其内部事务的执行和管理活动。私行政是属于组织在自己部门的事务上行使职能,一般对社会不产生公共管理的效应。区别公行政和私行政的目的在于,公行政须通过行政方式来解决,私行政属民法的调整范围。人们通常所说的行政一般指公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