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民事案件
Ⅰ 是提起行政诉讼还是提起民事诉讼
要看具体的侵权性质。《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分别规定了民事案专件适用程序和行属政案件适用程序。
《民诉法》规定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办理的案件: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规定按照行政诉讼程序办理的案件: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Ⅱ 行政和民事区别
民事关系就来是民法调整的两个平自等主体之间财产人身关系。
行政关系可以理解为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或者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法律关系。
如果说的简单笼统一点就是一个是平等主体之间(债权纠纷,离婚之类的),另一个不是平等主体之间(比如交警开罚单)
Ⅲ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呀,有什么
这个......
行政诉讼说白了就是民告官,楼上就差一点点就说对了,但是...很遗憾,对企事业单位的诉讼是民事诉讼
凡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产生的矛盾,就是民事纠纷,如继承、房屋、损害赔偿、离婚、赡养、子女抚养以及各类经济合同纠纷等等。人民法院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审理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通过这些活动所形成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称为民事诉讼。
行政官司就是行政诉讼,即通常说的民告官。是在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公民不起诉,法院不主动受理。
公民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
2、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从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起3个月内,经过行政复议的,从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
3、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有明确的被告,明确指出是什么行政机关作了何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5、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Ⅳ 行政机关什么情况下是民事诉讼的被告
这个涉及的是民来事诉讼和行政源诉讼主体的区分,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是平等主体,在行政诉讼中诉讼主体一方是行政机关。在被告是行政机关的时候,要分辨是行政赔偿还是民事赔偿就要分辨与行政机关的纠纷是否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还是普通的民事行为,其实就是要分清行政机关进行的是和它自身的行政权力有关系。举个例子,行政单位为了单位的用水进行和饮水供应商就应该是民事纠纷,因为这没有和行政权力挂上关系。假如是为了行政机关用地而要征收当地居民用地,因其索赔就可以称之为行政赔偿。
Ⅳ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民事诉讼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关于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确定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民事诉讼法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前者是指法典式的民事诉讼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后者是指民事诉讼法典以外的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民事诉讼的解答、批复、意见等司法解释性的文件,虽不同于法律规定,但对民事诉讼具有规范作用,而属于广义的民事诉讼法范围。
同其他诉讼法相比较,民事诉讼法有如下特征: (1)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它调整的是民事诉讼关系和民事诉讼活动,这种调整对象是特写的,是其他部门法无法调整的。 (2)民事诉讼法是民事诉讼的程序法。民事诉讼法是关于民事诉讼活动时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主要内容是民事诉讼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以及保障民事诉讼主体诉讼权利和落实诉讼义务的规定。 (3)民事诉讼法具有广义性。民事诉讼法的广义性是与民事诉讼的广泛性相适应的。由于民事诉讼广泛适用于民事、经济、劳动争议、专利、商标、海事、债务催偿和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类型的案件。因此民事诉讼法也就广泛地适用于民事诉讼范围的各类案件的诉讼。 (4)处分原则和调解原则的特有性。处分原则和调解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这是由民事活动本身所决定的,这也是与其他诉讼法律相比较的最明显的特征。
行政诉讼法是为了规范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
中国行政诉讼法的主要特点是: ①规定被告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案件是当事人控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案件。 ②它解决的纠纷,是政府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同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行政纠纷。 ③它规定的行政诉讼,是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控告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诉讼。 ④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标的,只能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⑤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
简单的说,(1)两者都是诉讼的程序法,这是共同点;(2)不同点是调整的内容不一样, 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比如说老百姓之间的,原告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是“民告民”; 而行政诉讼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说是老百姓和政府机关之间的,原告是平民,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是“民告官”。
明白么?
Ⅵ 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有什么区别
1、 性质与任务不同;
2、 前置条件不同;
3 、主体、客体不同;
4、 诉讼权利不同;
5 、举证责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