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刑法规范
①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是什么
1、涉嫌转移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回的行为。
2、涉答嫌转移赃物罪严重不严重需要根据所犯罪行的情节是否严重。情节轻微一般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其他刑法规范扩展阅读
一、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行为是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四种情形:
1、窝藏赃物。这里的窝藏赃物,是指提供藏匿赃物的场所。
2、转移赃物。这里的转移赃物,是指将赃物由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
3、收购赃物。这里的收购赃物,是指为自己或者他人使用而购买赃物。
4、代为销售赃物。这里的代为销售赃物,是指为罪犯销售赃物。
二、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客体是赃物。这里的赃物,是指因犯罪所取得的赃物。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② 《刑法》分为几大类
我国刑法分为十大类犯罪: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专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属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③ 刑法是规定什么的法律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内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容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刑法》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 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④ 空白刑法规范是什么意思
罪状是指罪刑式法条对某种具体犯罪构成特征的描述。罪状按四分法,可为:简单罪状、叙明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
简单罪状,指刑法分则条文只简单地规定罪名,而不对犯罪的主客观特征作具体描述。比如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本法另有规定,依照规定。”本条只简单的描述了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特征,属于简单罪状。
叙明罪状,指在条文中具体地描述犯罪行为的特征。比如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本条对侵犯著作权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构成作了详细的描述,属于叙明罪状。
引证罪状,指引用同一法典的其他条款来确定某一犯罪行为的特征。比如刑法第124条第1款规定了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罪状和法定刑,其第2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第2款即是引用第1款的罪状来说明和确定过失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罪状。
空白罪状,指在条文指明要参照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某一犯罪行为的特征。比如刑法第325条第1款规定:“违法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该条款仅指明在确定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构成特征时应当参照文物保护法规的规定,而没有直接、具体描述该罪的特征,因此属于空白罪状
⑤ 《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 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
楼上的追问答案是侵犯通信自由罪
⑥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版女的,处三年以上十权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6)其他刑法规范扩展阅读
刑法的任务,是指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法。具体说,有以下四个方面:
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法。
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法。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法。
维护社会秩序法。
⑦ 《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6款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与刑法的规定相呼应,目的是为了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认为是犯罪的即不构成犯罪,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一种恩赦制度,是国家针对特殊的罪犯赦免其刑罚的制度,特赦令具有特别法的效力。经特赦令免除了刑罚的人,不再因同一犯罪事实而再次受到追究。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罪,告诉才处理,不告不理。被害人有权利决定对这几类犯罪行为是否追诉,国家不主动追诉。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能主动进行审判,公安机关也不能主动进行侦查取证;如果自诉人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撤回告诉的,应当允许。即对此类犯罪,公安司法机关不得主动追究。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事诉讼追诉的对象,是刑事诉讼中最为重要的一类诉讼参与人。由于我国实行“罪责自负、罪不株连”的刑法原则,一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诉讼即告终止。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即一个人的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已构成了犯罪,但由于具有某些情节或者特殊情况,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也不予追究。
因此,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在诉讼过程中是一个处处决定案件进程的标准和尺度。在立案审查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如果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以上六种情形之一的,就应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在侦查阶段发现的,侦查机关就应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的,检察机关就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如果认定属第一种情形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属于其他五种情形的,应裁定终止审理,宣告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实行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可以保证国家追诉权统一、正确地实施,防止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错误地进行追究,从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⑧ 罪刑法定是否要求刑法明文规定吗,其他法律规定的犯罪是犯罪吗
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如下:(1)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内法律,行政规容章不得规定刑罚,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判例也不应怍为刑法的渊源。(2)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3)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4)禁止绝对的不定刑与绝对的不定期刑。(5)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度必须具有合理性:只能将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禁止将轻微危害行为当作犯罪处理;处罚程度必须适应现阶段一般人的价值观念。(6)对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对犯罪构成的规定必须明确;对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7)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所以说,罪刑法定里的法必须是刑法,这是由刑法的最严厉性决定的。其他法律规定的只能是违法或者乱纪,而不能说是犯罪。
⑨ 刑法中有规定吗
首先,绝对不是信用卡诈骗。他是多划走的一部分款,证明他有划款的资格,那就肯定不是冒用他人信用卡,跟信用卡诈骗罪不沾边。
就你现在叙述的问题来看(不够详细),被多划走的那笔费用如果是数额巨大,并且丙方如果是秘密的划走,拒不返回,并且伴有其他严重行为的,才能适用刑法的相关规定。就是适用的话也应该是往盗窃和侵占上考虑。而你简单的几句描述中我看不出应该适用刑法的样子。个人认为好像有点类似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乙方可以要求丙方返还多划走的那部分款。
下面是关于你提到的信用卡诈骗,和盗窃、侵占的刑法规定,你看看吧。希望有所帮助。
信用卡诈骗:
构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有主观上具备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实践中有的信用卡持有人将自已的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如借给自己的亲属、朋友等。在表现形式上使用人也是在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但使用人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是经持卡人同意的。虽然这种行为违反了信用卡使用规定,但是使用人在主观上并不是以非法占有持卡人的财物为目的,因此,不具备信用卡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纠正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能适用本条作为犯罪处理。
侵占: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西遗忘在人家家里,乘坐出租车把财物遗忘在车里等。应当提出,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后者是失主丢失的财物,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失的时间和地点,拾捡者一般不知道也难以找到丢失之人。而遗忘物,则是刚刚、暂时遗忘之物,遗忘者对之失去的控制时间相对较短,一般会很快回想起来遗忘的时间与地点,回来寻找,而拾拣者一般也知道遗忘者是谁。遗忘物也不同于遗弃物,后者则是所有人或保管者不再需要而基于自己的意志加以处分而抛弃的财物。所谓埋藏物,是指为隐藏而埋于地下之物,如埋在自己院子里的钱财、埋在坟墓中的珠宝等。埋藏物不同于地下的文物,后者年代久远,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一般应属于国家所有。总之,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还是遗忘物以及埋藏物都必须是他人的财物。所谓他人,在这里仅指公民个人,不包括国家或单位。国家、单位之物基于委托或其他原因而由他人代管的,行为人如果非法占为己有,则应构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他人遗忘的财物,财物的所有权虽然可能是国家或单位的,但遗忘行为仅是个人行为,其应对遗忘之物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从本质上讲,仍属于遗忘者个人之物。至于埋藏物,国家和单位一般不会为了隐藏而埋于地,因此,不会存在本罪意义上的埋藏物。至于这些财物的表现形式,则可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动产,又可以是不动产;既可以是有形物,又可以是无形物;既可以是合法之物,又可以是违禁品、赃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