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审批合法
『壹』 请问赵律师,在审批程序、时限上他们有过错吗合法吗依据哪条法规可向他们追究责任。
根据你的陈述,该审批机关日内解决审批事项的承诺与认定你们“未经批准,擅自开工”之间并不矛盾!理由如下:1、该10日内解决审批事项承诺的前提应当指审批事项本身不存在任何问题;审批机关之所以这样承诺,为的是约束自己机关内的工作人员,不希望非因审批事项的原因而是由于审批机关工作人员拖沓、懈怠、故意刁难、有法不依的缘故造成应当批准而不批准或者能够及时办理而不及时办理的情况出现,但这并不认为审批机关就放弃行使行政审批权了。对存在问题的审批事项,该机关有权要求改正,这正是该机关的职责所在,否则相关工作人员就是渎职,要承担违法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审批机关的审批时效不受10个工作日的约束,其审批时效中断,从申请人改正之日起继续计算余下的审批日。2、就你单位的情况,审批机关已经向你们发出了“不合格内容应作重新修改,修改后重新报批”的意见书,明确告知了你们单位审批事项存在不合格的情况,审批机关因你们单位报批内容不合格而使自己从10个工作日的承诺中豁免出来,不再受该10个工作日的约束;而你单位在未按照审批机关纠正意见办理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在程序上违反了法律规定,责任是显而易见的。综上所述,审批机关没有过错,他们的行为正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你们不能向他们追究责任。以上仅供参考。
『贰』 有官员说,只要程序合法,我就批准,这对吗
你说得对,只要程序合法就批准回迁
『叁』 经过工商局审批的企业就一定是合法的吗
不一定。举个例子,注册的时候可能存在一个虚报注册资本,提供虚假材料的问版题!举个最权简单的例子,注册登记的人拿来个经营场所的房证,现在办证的满地都是,办个假房证小case,而工商局这边是没有能力验证这个证件真伪的(不可能拿到房产局去验明真伪,因为涉及证件太多,涉及的其他部门也多,查询程序一般还比较繁琐,太耽误时间)。所以在工商注册的企业不一定就合法,工商过后会对虚报注册资本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进行调查,也有相关的处罚细则。
『肆』 政府向农村征地要哪些程序才合法
除土地各项因素外,还有
(1)发展改革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
(2)国土部门出具内的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意容见;
(3)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或建筑单体方案;
(4)审核通过的征收补偿方案书面文件及被征收人意见反馈和方案修改、公布情况;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批准文件;
(6)征收补偿资金监管协议和存储证明;
(7)房屋评估报告及被强制人房屋权属证明;
(8)征收、补偿决定;
(9)如果进行听证的,要有根据听证记录做出的决定;
(10)未达成协议的主要原因及比例情况;
(11)安置用房或者过渡用房。
『伍』 规划审批流程程序不合法将导致
许可违法,将重新按程序审批。
『陆』 当事人有公开审批权等程序性权利吗
中止程序是为配合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机关审理和处理专利申请权或专内利权属纠纷,维护容合法权利人的正当权益,而设立的在专利审批过程中暂时停止办理某些手续、暂时停止作出某些决定或暂时停止进行某些程序的程序。凡进入中止程序的专利申请,就暂时停止办理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姓名、名称变更手续;暂时停止作出撤回决定、视为放弃专利权的决定、授权决定和专利权终止决定等。
因此,就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属纠纷向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处理或起诉后,当事人应及时请求办理中止程序。当事人要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提出中止请求,并附具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副本。
『柒』 请问,孟律师,在审批程序、时限上他们有过错吗合法吗依据哪条法规可向他们追究责任。
你们是怎么知道《审核意见书》的?如果应当送达没有送达的话,属于行政违法。但是你们也不能在24日就视作同意了。正常的程序是等他们的通知,如果一直没消息的话,就告他们行政不作为,但不能擅自开工。
『捌』 有征地批准文件征地程序就一定是合法的吗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如下:
1、拟定征地计划、征集群众意见、完善相关资料、上报国务院版或省政府(基本农田权、不是基本农田的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须报国务院审批。其余的报省政府)审批;
2、国务院或省政府审批后,市县政府收到审批单后在10日内发出征地公告。
3、市县国土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征求群众意见,相关权利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县国土部门然后报市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