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证少
行政执法证根据具体的执法种类,具体地区差异很大。
比如河南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 有效期5年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统一使用14位执法证号,有效期为5年。
2. 警察没有执法证可以执法吗
公安机关的执法资格证书只限公安内部使用,不作为对外执法的身份证件
警察执法专时只要穿着制式服属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的可以不出示证件。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由此可见,行政处罚法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出示身份证件,而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执行公务时有两种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另一种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行政处罚法与人民警察法就执法人员执法时是否应当出示身份证件规定不一致。
3. 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区别
我也是内蒙古的 也干着跟你一样的活儿 有意思的是我也不清楚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是什么区别?怎么分的?我们科长也让我负责执法证年审工作,没办法一上网查,查到了你提的问题和我一样啊 上面楼主的回答也不算完美答案了 苦恼中 直接问法制办得了
4. 执法人员执法时没有执法车辆,没有执法证件,也没有官衣、是否违法,请问找哪个部门投诉
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投诉可以向执法人员所属的交通局法制科投诉,或者向同级的纪委监察局投诉,也可以依据《信访条例》向本地信访部门提出信访要求。
5. 行政执法证考试好过吗
执法证年审考试说好考也好考?说他不好考也不好考?因为你还得去看那些复习题还要记住他。很容易记混了。因为工作时间、其他事情耽误。种种原因。
6. 执法部门在执法时就真的不需要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吗求答案
执法部门在执法时抄在非紧急情况下袭须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7. 没有执法证的交警上路执法
根据交通行政执法五个规范中的《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 》,实施交通行政执回法检查,执法人员答不得少于两人,并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 在《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中,要求: 表明身份时,使用问候语,出示执法证件,并清楚地告知对方执法主体的...
8. 城管执法证怎么考
城管也需持证上岗,这个证件为辅助行政执法证,以合肥市为例,其证件办理程序如下:
(一)岗位业务技能培训
市、县(市)区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接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的机关和组织,下同)负责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加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并进行测试。
此项工作,应在7月15日前完成。
(二)申领
岗位业务技能测试合格后,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通过合肥市法制监督平台为执法辅助人员申请参加法律知识测试,并向同级政府法制办提交下列资料:
1.辅助执法证件申请表,需加盖同级编制部门审核意见;
2.本行政执法机关组织的岗位业务技能培训测试材料。
行政执法机关自行聘用的执法辅助人员,仅需加盖本行政执法机关印章;其中,2017年5月1日之后行政执法机关自行聘用的执法辅助人员,不得申请办理辅助执法证件。
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应当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填报及审核标准见附件)。
此项工作应在7月25日前完成。
(三)公共法律知识培训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市直部门和开发区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县(市)、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本地区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此项工作应在8月5日前完成。
(四)法律知识测试
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分批通过合肥市法制监督平台实施在线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在线测试试题库已印发,参试人员可在合肥政府法制网执法监督栏目下设的“行政执法人员”子栏目中学习、下载。
此项工作应在8月20日前完成。
(五)公示
公共法律知识测试合格人员,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在合肥政府法制网上公示7天。
此项工作应在8月31日前完成。
(六)证件制作和发放
(8)执法证少扩展阅读
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执法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抽象执法和具体执法、羁束性执法和自由裁量性执法、依职权的执法和依申请的执法、强制性执法和非强制性执法。从体系结构上看,行政执法主要分为:政府的执法、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行政委托的社会组织的执法。
羁束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行为因受法律拘束的程度不同而分为羁束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行政执法。羁束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对需执行的事项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执法者必须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没有自由处置的执法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执法在法律法规规定中,执法者可在范围、方式、数额等方面有一定的选择余地的执法行为。羁束与自由裁量是相对的,如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条件与税额一般都没有伸缩余地,治安管理处罚却有一定的幅度,可供行政机关自由裁量。
但后者较之那种“可以处罚”而无任何种类、幅度的规定,显然又属于羁束执法。行政执法在多数情况下都属自由裁量。自由裁量也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和在法定的幅度以内进行,否则行政执法将无所适从,因执法而引起的行政诉讼也难以裁判。
参考资料: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度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网络-行政执法
9. 两人执法,其中一人没有行政执法证,属程序违法吗能撤销行政处罚吗
程序违法行政处罚就无效,不过很难打官司
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