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掉头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记分分值
第三章 记分执行
第四章 考 试
第五章 奖 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增强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减少道路交通违章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实施交通违章记分管理。对违反交通法规的机动车驾驶员予以记分和考试;对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机动车驾驶员予以奖励。
第四条 本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二章 记分分值
第五条 一次记分的分值, 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 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第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四)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
(五)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六)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
(七)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八)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
(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十二)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 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 的。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附合安全要求的 车辆的;
(六)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七)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 的;
(八)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九)违反停车规定,临时停车、停放的;
(十)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一)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十二)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十三)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十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其他载人规定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十八)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二十公里以上的;
(十九)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二十)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二十一)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二十二)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二十三)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违反管制措施的。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2分:
(一)违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的;
(二)违反车速规定的;
(三)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五)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前方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强行转弯 的;
(六)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七)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的;
(八)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九)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 灯的;
(十)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的;
(十一)驶入或者驶出非机动车道,不避让非机动车的;
(十二)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警报器或标志灯具的;
(十三)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十四)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号牌或移动 证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 行驶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的;
(二)驾驶员在实习期间不按规定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 或带挂车的汽车的;
(三)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的;
(四)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的;
(五)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驾驶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 不满十二岁儿童的;
(八)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九)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十)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 按规定行驶的;
(十一)小型客车行驶中,驾驶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二)其他违反车辆装载规定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 记分:
(一)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
(二)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
(三)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1分。
造成交通事故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不予记分。
第三章 记分执行
第十二条 记分周期为一年度,总分12分,从机动车驾驶员 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 值累加未达到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第十三条 交通违章记分与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行为进行纠正、 处罚或者追究其交通事故行政责任同步执行。
对非本地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给予记分的,应当将记分 情况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一次有两种以上违章行为的,应当分别 计算,累加分值。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机动车驾驶员记分分值已 满12分的,滞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考试合格后应当及时 发还。但同时被处以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期限未到的,应当在吊 扣期满后发还。
第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对交通违章处罚和交通事故处罚不服,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 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消除。
第四章 考 试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分值 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考试的内容是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和道 路驾驶。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机动车驾驶员 违章记分查询方式。对需要参加考试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提前通知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机动车驾驶员应当主动查询自己的记分情况,并按照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第十九条 记分分值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员经考试合格的, 原记 分分值予以消除。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
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再次记满12分的,除须重新 参加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考试外,还须增考场地驾驶。
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自被滞留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无正当 理由逾期三个月不参加考试的,撤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对交通违章处罚和交通事故处罚不 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在复议、诉讼期间机动车驾驶员接受考试的时限顺延。
第五章 奖 励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无交通违章记分的机动车 驾驶员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
(一)机动车驾驶员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无交通违章记分的, 免审验一次;
(二)机动车驾驶员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无交通违章记分的, 同时延长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二年;
(三)机动车驾驶员连续十个记分周期内无交通违章记分的, 二十年内免审验和换证。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予以奖励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上注明。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依据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违章行为确定的记分分值,只适用于本地机动车驾驶员。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二OOO年 三月一日起施行。
❷ 交通法规 实线可以掉头吗
车道分界实线本来就是禁止车辆跨越的,你还要调头?
❸ 掉头规则 开车什么情况下可以掉头图解
在允许掉头的路口才可以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版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权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3)交通法规掉头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1、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2、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❹ 交通规则中什么情况下可以路口调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1.“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2.“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关于汽车调头的交通规则如下:
1.路口有调头灯。无论什么样的路口,如果有专门的调头指示灯,一律按照指示灯的指示行驶。
2.没有调头灯 但有左转灯的路口。一般来说,只要没有禁制调头标识或单独调头指示灯的情况下,机动车均不受信号灯限制,可以在不影响正常行驶车辆及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随时调头。一般道路中的中央隔离带也会在接近路口时由实线变为虚线,车辆可在此区域进行调头。但如果中央分隔线没有停车线之前的虚线区域,调头车辆需轧过停车实线后才能调头的,需要待信号灯变绿后才可调头。
3.禁左路口。设有禁左标志的路口不能左拐,这点毋庸置疑,但是禁左的路口能否调头呢,很多朋友对此也是并不清楚。从调头的动作来看,也要先经历左转的路线,从车辆对交通的影响上看,左转和掉头也是十分近似的,都要占据对面车道。因此禁左路口同样禁止调头。
4.黄色网格区域。黄色网格线区域代表禁止停车,如果前方红灯时,后方车辆应该避让开此块区域。但在这一区域调头是被允许的,只要中央没有隔离护栏,机动车可以在此区域进行调头。
5.斑马线区域。有些道路中施画有斑马线,虽然这一区域一般并没有禁止调头标识,但是这种区域等同于人行道,是绝对不允许调头的。
6.最左侧车道没有调头箭头。一般接近路口处,各车道内会施画箭头引导机动车按行驶方向进行车道选择,而左侧第一条车道如果只有直行箭头,此时即便没有禁止调头的标志也是不能进行调头的。
❺ 左转弯掉头的交通规则
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掉头,请您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49条规定。对于允许左转 的十字路口,如路口设有“红灯或者绿灯期间允许掉头”的标志,机动车应按照标志的指示 在红灯或者绿灯期间掉头,如未设有该标志,则在红灯或者绿灯期间均可掉头,但掉头时不 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在没有禁止掉头的标志的情况下,如路口允许左 转弯,则可以掉头;如禁止左转弯则不可以掉头。
❻ 违章调头交通法怎么处理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版道口、人行权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违章掉头的,一次记3分。罚款200元
❼ 汽车调头有什么规定
【允许情况来】
1、无“禁止自掉头””禁止左转“标志路口视同“允许”
2、有掉头标志的
这个不用说,自然是允许掉头的
3、没掉头标志的
因为掉头和左转动作是相同的,所以在没有禁止掉头,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或路口掉头的,一律不予处罚。这也就意味着,司机驾车需要掉头时,不用再去寻找挂有“允许掉头”标志的路口。
4、路口掉头不受红绿灯限制
在没有禁止掉头(左转弯)标志、标线的路口时,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无论面前是红灯还是绿灯,都可以合法掉头。当然如果对向有车直行,最好不要掉头,免得堵车和发生在事故;但是,如果路口有明确标志牌,写有“左转绿灯亮时掉头……”、“红灯亮时……”等提示用语,则必须按照标志上规定的信号灯时间掉头。
5、黄色网格线允许掉头
路中如果有黄色网格线,没有隔离护栏,就意味着“允许掉头”,但禁止停车。
【不允许情况】
中心线为实线时禁止掉头
路段中人行横道处禁止掉头
“禁止左转”路口同时禁止掉头
❽ 汽车掉头在交通法规中有哪儿些规定
如果在路中掉头的,路中央不能有黄线和白实线。 如果停车线前方有人行横道,内则不能容掉头。在路口是绿灯,同时可以左转的情况下,可以掉头.在路段时有虚线的地方,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掉头.汽车掉头 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弯路、窄路、桥梁、陡坡、斜道或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准掉头”。因此,必须选择交通流量小的交叉路口、平坦、宽阔、路肩坚实的安全地段。在较宽阔的道路上,应尽量地应用一次顺车掉头。如在有交通指挥人员的地方,事先发出掉头信号,得到指挥人员的许可并示意后,降低车速用低速挡,鸣喇叭慢车行驶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