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法规
Ⅰ 安规对工作许可人规定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回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答善。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 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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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责人必备条件
(1) 要掌握必要的安全规程;
(2) 技术知识要全面,专业技术水平要高;
(3) 原则性要强;
(4) 责任心要强;
(5) 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指挥能力。
(6)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
Ⅱ 安规规定,安全生产必须什么
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Ⅲ 电气《安规》中关于倒闸操作如何规定
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二大章倒闸操作规定如下:
2.3.3.1 监护操作: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
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2.3.3.2 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
1)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操作时,运行人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
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
2.3.3.3 检修人员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的操作。
1)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考试合格、批准的本企业的检修人员,可进行220k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由熟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行人员。
2)检修人员进行操作的接、发令程序及安全要求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定,并报相关部门和调度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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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闸安全措施:
1、任何倒闸操作都必须由倒闸负责人全面指挥,并在现场监护,倒闸操作必须使用倒闸操作票。
2、倒闸前,倒闸负责人应对设备投入运行的线路、开关等进行检查,都处于完好状态方可进行倒闸操作。
3、倒闸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注意先后顺序,防止带负荷拉闸。
4、倒闸时应先将受电机房的联络开关及电源开关合上,然后合上送电机房电源开关的隔离闸刀及油开关。此时,对于正在运行的设备检查是否有电源指示;如果没有指示,则应立即停止操作,查明原因。
5、当运行回路已经投入运行时,应先停下送电机房另一回路油开关及隔离闸刀,后停下受电机房的电源开关,且两端开关都要挂上警告牌。
6、倒闸完毕,由值班人员(操作人员)收回和保管工作票。
Ⅳ 安规规定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作来业现场的生产源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
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4)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
Ⅳ 安规对工作负责人规定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有以下几点:
1. 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
2. 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3. 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4.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 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 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6. 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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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必备条件:
1、 要掌握必要的安全规程。
2、技术知识要全面,专业技术水平要高。
3、 原则性要强。
4、责任心要强。
5、 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指挥能力。
6、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
参考资料:
安规-网络
安全负责人-网络
Ⅵ 安规对变更工作负责人有哪些规定
1、若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票许可人回,工作许可人答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非连续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
2、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
3、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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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6164.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中规定:
1、当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2、工作负责人变更,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入,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工作负责入的变更情况应记入运行值班日志。
Ⅶ 安规对外来人员如何规定
我觉得应该要按照和本单位的人一样规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Ⅷ 在《安规》中对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要求是什么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五个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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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
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以下内容:
(1)电工作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Ⅸ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符合安规的什么规定
劳保用品穿戴整齐
Ⅹ 《安规》中所规定的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是什么
保护安全的技术措施是:
(1)停电;
(2)验电;
(3)装设接地线;
(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