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简介:哈尔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于2003年11月26日经市编办批准成立,是国家第二批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单位。2004年8月省编委批准支队机构规格为哈尔滨市副局级,2004年10月市编委批准了支队的职责任务、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支队于2005年1月正式组建,人员到位并开展工作。
注册资本:362万人民币
② 农业农村局的哪些行政执法行为可以转为刑事案件
农业农村局的有一些行政执法行为比如说农药及其包装物的管理行为可转化为刑事案件。
③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建立的法律依据
农业行政执法对的建立一般都是根据各地区的农业行政执法需要而成立回的。要明确农业综合答执法工作的开展是推进法制建设、实现依法兴农护农的迫切需要,是整合行政资源、提升农业执法效能的工作需要。
①农业行政执法队的主要职责范围是:行使种子、植物新品种保护、肥料登记、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农药管理、无公害蔬菜管理、果树种子苗木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渔业管理、畜牧业、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条例规定的监督处罚职能。
②农业行政执法队的主要权利是:行使与以上行政处罚密切相关的行政强制执行(不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及相应的特定行政监督检查职能。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③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行使执法权力的主要依据包括:《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动植物检疫法》等
④ 太原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一、组建太原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为全额事业单位,隶属市农业局领导。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0名,依照公务员管理,领导职数:支队长1名、政委1名(配副县〈处〉级)、副支队长3名(配正科级)。
所需人员从市农业系统承担执法工作的事业单位通过考试考核选调,编制按考一抽一的办法调整。
二、执法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农业(牧业)行政综合执法的范围是:
(1)农作物种子;
(2)农药;
(3)肥料;
(4)兽药;
(5)饲料;
(6)基本农田保护;
(7)种畜禽;
(8)动植物及其产品流通、市场监管;
(9)农业环境保护;
(10)草原;
(1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12)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13)野生植物保护;
(14)农村集体资产;
(15)农村土地承包;
(16)农资、农(畜)产品销售市场、宠物市场和宠物医院的检查监督。
三、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草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山西省生猪屠宰和检疫管理办法》、《山西省肥料管理办法》、《山西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山西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监督管理条例》、《太原市农业资源综合管理条例》等农业(牧业)法律、法规,相对集中行使农业(牧业)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监督处罚职能。
(2)依法受理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组织开展农业执法检查,查处重大农业违法案件。
(3)依法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大型农资市场、农(畜)产品销售市场、宠物市场和宠物医院的检查监督管理。
(4)审查办理重大案件、跨地区案件及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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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公务员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是做什么的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能,主要是对违反《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生产和经营领域方面的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查处,是一个行政执法单位。
⑥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怎样处理抽检蔬菜农药超标
据介绍,一般来讲,叶菜类容易出现农药残留超标现象,如北方的韭菜,南方的青菜、鸡毛菜、芥菜等。农业部门根据各地蔬菜市场农药检测结果综合分析,农药残留易超标的有:白菜、青菜、鸡毛菜、韭菜、黄瓜、甘蓝、菜豆,芥菜等。其中韭菜、油菜受污染可能性最大。青菜虫抗药性较强,普通杀虫剂难以杀死害虫,菜农为了尽快杀虫,会选择高毒农药。韭菜的虫害韭蛆常生存在菜体内,表面喷洒杀虫剂难以起到作用,所以菜农用大量高毒杀虫剂灌根,而韭菜具有的内吸毒特征使得毒物遍布整个株体。 相比较,茄果类蔬菜如青椒、番茄等,嫩英类蔬菜如豆角等,以及鳞茎类蔬菜如葱、蒜、洋葱等农药残留超标现象较少
⑦ 什么是农业综合执法监察
局队合一简单来说,就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局长兼任执法队队长。执法时,不再委托版执法进权行执法,而是以本局本级的名义进行执法。局队合一已经有了先例,比如城市管理局加挂城市综合执法局的牌子,看起来是两个单位牌子,其实是一套人员。
⑧ 农业执法是什么意思
农业执法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简称,它是伴随着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作风实现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价值目标而提出的重要制订改革。是政府部门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具体形式。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条款对此都有具体的明确规定,从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确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实行综合执法的权力和义务赋予了法律的效力和意义。具体运作包括以下方面:成立执法机构,统一执法人员,统一执法证件,执法文件、执法标志等,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统一执法程序,以强化和完善执法行为的制度性和规范性。
农业行政执法内容:
种子执法、农药执法、肥料执法、植物检疫执法、动物防疫执法、种畜禽管理执法、兽药执法、饲料执法、渔业执法、草原执法、农机品监理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
⑨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有车补没
现在还没有。虽然中央和国家接管的公车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但是省级政府年初拿出的预算账本公车经费仍将存在,随着改革推进,这部分经费将用于车补及人员安置等,当然,各个省市因财政状况可能有所不同。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属于参公的事业单位,相信不久以后就可以拿到车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