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征购
A.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共同点和区别
相同点:都具有强制性,都是单方行政行为
法律后果:行政征收,财产所有权从相对人转向国家。行政征用,行政主体暂时取得了被征用方财产的使用权,不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行为标的:行政征收,一般限于财产。行政征用,除财产外,可能还包括劳务
能否取得补偿:行政征收,无偿或有偿。 行政征用,一般有偿
B. 村委会为公益事业征购使用权地称得上行政征购吗
宪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版私有财产实行权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所以,行政征收是指当国家基于公益要求,以对公民财产加以特别限制为必要时,就需要对该公民个人的特别牺牲给予补偿的行为。传统征收的特点是:(1)征收对象主要是土地等不动产;(2)征收的形式是行政行为;(3)征收目的是为了公用事业,特别是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4)传统征收以完全补偿要件,而且大多是事先补偿。征收和征用相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并在给予补偿的前提下,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或剥夺;它们的区别在于征收一般是指对公民财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剥夺,而征用仅是指对公民财产使用权的暂时剥夺(用完之后还要归还),征用大多适用于紧急状态或者军事、战争等特殊紧急情况下。没收财产是指将公民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手段,没收一般是带有行政处罚性质的,没收的对象一般是违法所得或者违禁品。行政征购则是指行政机关通过合同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C. 行政征购和普通民事买卖
行政征购应该是属抄于征收的袭这种,他只是给予适当的补偿。他所支付的价值和物的真实价值一般不对等。他依靠的是行政手段取得财物,具有强制性,所以行政征购不属于行政合同!还有主体是不对等的,你在哪里看到说对等的?就第三题,是普通的交易行为。他的主体完全对等(就买卖这件事情上不存在服从关系),是民法调整的对象。总之,只要行政机关不以自己的权力为前提儿从事的法律行为,都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
D. 什么是行政征收,与行征用,行政没收,行政征购的区别
行政征收是抄指行政机关根据法袭律的规定,以强制的方式无偿向相对人征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实物的行政行为。在与行政征收行为相类似的有行政征用、行政征购,应当区分。行政征用是行政机关依法强制征用相对人的财产或劳务的行为。与行政征收不同:首先,征用的范围包括相对人的财产和提供的劳务,而征收只限于相对人的财产;其次,征用是对财产暂时性地使用,它是使相对人对财产的使用权发生转移,征收是对财产的永久占有,是将相对人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国家;第三,征用具有补偿性,对相对人的财产是有偿的使用,即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支付安置补助费,而征收则是无偿的。行政征购是指行政机关通过合同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它与行政征收的区别在于,征购属于行政合同行为,是双方行政行为,而征收是典型的单方行政行为,无须同相对人协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征收主要有以下几类:
(1)税收征收;
(2)建设资金费的征收;
(3)资源使用费的征收;
(4)管理费的征收,如工商管理费的征收等.
E. 政府采购和行政征购有什么区别
政府采购和行政征购面向的对象和购买内容不同。
政府采购面向的对象不是特版定单一的权,而行政征购针对的是固定人财产。
政府采购购买的是货物,工程和服务,而行政征购的是财产所有权。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行政征购是指行政机关通过合同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F. 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没收,行政征购分别是什么意思,有什么不同
宪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所以,行政征收是指当国家基于公益要求,以对公民财产加以特别限制为必要时,就需要对该公民个人的特别牺牲给予补偿的行为。传统征收的特点是:(1)征收对象主要是土地等不动产;(2)征收的形式是行政行为;(3)征收目的是为了公用事业,特别是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4)传统征收以完全补偿要件,而且大多是事先补偿。征收和征用相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并在给予补偿的前提下,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或剥夺;它们的区别在于征收一般是指对公民财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剥夺,而征用仅是指对公民财产使用权的暂时剥夺(用完之后还要归还),征用大多适用于紧急状态或者军事、战争等特殊紧急情况下。没收财产是指将公民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手段,没收一般是带有行政处罚性质的,没收的对象一般是违法所得或者违禁品。行政征购则是指行政机关通过合同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G. 行政处罚.行政征用.行政征购分别指什么
行政征收指对公民个人的特别牺牲给予补偿的行为。行政处罚指将公民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手段.行政征购指行政机关通过合同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H. 什么是行政征购
行政征购是复指 行政主体制 以 行政合同 方式取得相对方 财产所有权 的一种 行政 方式,其实质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关系。其特殊性在于, 在征购关系中,相对方的意思表示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在一般情况下,行政征购关系的发生、 变更和消灭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I. 什么是行政征购如何理解
行政抄征购是指行政机关通过袭合同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行政征购是行政主体以合同方式取得行政管理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一种行政行为。行政征购必须支付一定的代价,因此属于有偿的行为,这与行政征收中的行政征用行为具有共相同之处。
J. 行政征收的概念简述
所谓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
宪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所以,行政征收是指当国家基于公益要求,以对公民财产加以特别限制为必要时,就需要对该公民个人的特别牺牲给予补偿的行为。
传统征收的特点是:
(1)征收对象主要是土地等不动产;
(2)征收的形式是行政行为;
(3)征收目的是为了公用事业,特别是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4)传统征收以完全补偿要件,而且大多是事先补偿。
征收和征用相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并在给予补偿的前提下,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或剥夺;它们的区别在于征收一般是指对公民财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剥夺,而征用仅是指对公民财产使用权的暂时剥夺(用完之后还要归还),征用大多适用于紧急状态或者军事、战争等特殊紧急情况下。
没收财产是指将公民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手段,没收一般是带有行政处罚性质的,没收的对象一般是违法所得或者违禁品。
行政征购则是指行政机关通过合同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它主要有以下几种:
1、税收征收。它是行政征收中最主要的方面。
2、资源费征收。在我国,城市土地、矿藏、水流、山岭、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开采、使用国有资源时必须依法向国家缴纳资源费。如水资源费的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等。
3、建设资金征收。这是为确保国家的重点建设,解决重点建设资金不足问题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征收。如,公路养路费的征收、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收等。
4、排污费征收。
5、滞纳金征收。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