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的审批人
Ⅰ 交税款要写付款申请,进行审批,但收款人和账号怎么填
这个只是你们公司内部的单据
收款人写当地税局
账号不用填
你交税款一般是通过POS机
或你单位账户直划
单位财务明白
Ⅱ 付款审批单上的收款人写谁的名字
就该写付款单位名称阿。你是发货方,对方是付款,那你就是收款人,写你们单位或者财务管理人,或者你们负责经理人。
Ⅲ 付款凭证上审核可以是单位负责人签字
一般来说,付款凭证是指会计入账的会计凭证,这上面不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只内需财务负责人签字容或者相关会计审核岗人员签字。
但是一般的企业管理上,涉及到付款都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所以会计凭证后应该有原始的付款申请单(部分企业直接印制名称为付款凭证的单据,其本身并不是会计凭证),这种付款申请单(或说付款凭证)才需要单位负责人或相关授权人签字。
Ⅳ 判断题 企业付款的审批人与付款人职务应当分离,方式不恰当、有偏差,可能导致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 )
正确的
是属于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明确条文。
一般来说企业的付款审批人都是会计或者财务。付款人职务一般都是出纳来担任。
希望能帮到朋友您!!!
Ⅳ 费用报销单的审核人和付款人能是同一人吗
严格说,不行。如果是大单位,一般就要找另一个人签字。但私营企业,没有太多的人,管理也没那么完善,如果是老板自己的票子,自己签字就可以走账了。
Ⅵ 付款审批单是什么意思
付款申请单,申请付款给供货单位的书面单据形式,为了明细的表明付款的各项内容(如日期、部门、申请项目、申请金额、用途、审批人、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进行内部审批,然后财务照上面的单来付款。
(6)付款的审批人扩展阅读
付款申请单主要内容:日期、编号;申请部门、 采购件、总务科、用途、 订金(尚未开发票)、金 额、说明、冲销日期、经理、主管、申请人会计、冲帐等。
立信会计所被警示:立信会计所在执行采购和付款环节内控审计时,存在以下问题:
(1)内控测试结论不合理、不谨慎。立信会计所未将采购与付款环节缺乏有效管控的现状识别为内控缺陷,测试结论与测试样本存在明显矛盾。
(2)未合理关注供应商付款环节的异常情况。立信会计所未合理关注并购子公司第一大供应商且同为销售客户的付款申请单无采购申请人、无具体货物名称等明显异常情形。
Ⅶ 付款通知单制单人、审核人、审批人是否可为同一人
概述:
1、制单人与审抄核人不能为同一人;
2、制单人与审批人不能为同一人;
3、审批人和审核人可以为同一人,在WEB界面,【系统管理】→【参数设置】中勾选参数“审核、审批人可以相同”,则审核、审批可以为同一人,否则不能为同一人。
Ⅷ 付款审批上单位负责人签字了,这笔款项有问题出纳负责任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会计老板都有责任,至于出纳就要看他事先是否知道该笔款项的具体版金额?如果一无所知应权该没有责任,如果本身也知道,只是没有进一步审核出来,那也是有一点连带责任,但主要责任还是在于会计和老板。
Ⅸ 请问费用付款审批完成先付款,待收到费用发票时需要走报销程序吗(经办人、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核签字
你好!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管理流程,但不外乎付款审批和费用报销审批这两个流程,在这里我说说我个人的观点:
1)但凡和银行类、电信类、移动类单位等签订费用扣款协议和合同的,当费用发生时无论扣款和收到发票,都不需要走付款和报销审批流程;
2)费用发票先到的,必须进入费用报销审批程序,若费用是个人垫付的,则报销出来的款项就划给垫付款项的人,如果单位的这在费用报销申请单上注明收款单位、帐号、开户行;
3)先付款的则必须先进入付款审批流程,当收到费用发票时,还必须进入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在报销审批单上要注明款项已付,已付多少等;
有些单位则不是这样,认为付款流程都已经通过了,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就可以免了,其实很简单,领导同意付款的不一定同意报销,我就遇到这么一档子事,一次单位来一些客户需要住一晚上,就临时在附近的一家酒店定了客房,但这家酒店需要先付款1万元定金,付款的审批下来了,当天也付了款,事后经办人拿来酒店开来的发票1万元直接交给财务做帐,好在财务做事比较认真,他觉得定金一万元,怎么酒店的费用也刚好是1万元?带着这样的疑问就将发票拿到领导那里确认,结果领导以了解,是经办人从中渔利了,打那以后,费用发票的报销,除第1)项以外都必须走报销审批程序。
以上是我的观点和公司的流程,请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