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方案
看台上追逐城市管理,城市管理已授权的国家有很多方面的不同。
行政法是指行为有行政相对人的部门可以作出的行政权利统称为行政行为,涉及罚款,并要求行政执法管理
⑵ 关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总结文章 大约3000字左右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活动总结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活动总结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专项整顿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局党委统一部署安排,今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项整顿活动。我们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把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活动贯穿于我们的日常工作当中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真诚、勤奋、创新”的平阴交通精神,按照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端正执法思想,从自身存在的不足着手,狠抓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面,就我们稽查站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工作情况作总结:
一、以执法公正为核心,狠抓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面对广大运输业户,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一举一动都会引起强烈反映。为了确保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我们十分注重法治理念教育和思想作风纪律教育,使全体稽查员牢固确立严格“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首先是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法制理念的学习教育。在宣传发动阶段,针对部分稽查员执法理念偏差问题,我们召开了动员会,提高熟悉,统一思想,深刻领会这次专项整顿活动的目的意义,学深学透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意识,要求稽查人员做到“三理”:处罚违章要有理,宣传教育要讲理,执法尺度要合理;“四心”:调查核实要细心,说服教育要诚心,对方急躁要耐心,纠正违章要公心。要求全体队员严格遵守“三条纪律”:服从指挥雷厉风行、公正执法不徇私情、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执行“六个不准”:不准粗暴执法,不准徇私舞弊,不准酒后执法,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以权谋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其次是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在动员会上,我们做出了加强思想作风纪律教育的举措,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为核心,以提高稽查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以解决稽查队伍中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对广大党员干部和稽查员进行增强党纪、法纪和政纪观念的教育。一是加强学习。结合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的读书学习活动,采用分组学习、支部学习以及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八荣八耻、党纪、党章等,使人人明确教育的目的意义,扎实参与的自觉性。二是认真查找问题。在自查整改阶段,我们认真展开“五查”活动即:一查着装。主要检查上岗过程中着装问题,是否存在不统一着装、不按季节着装、着装不整等问题;二查纪律。对照这项活动的具体内容主要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党员干部能否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三查工作作风。主要检查工作责任心强不强,稽查员是否恪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尽心尽责,对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否存在推诿、拖拉作风,工作作风是否踏实,是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四查工作效率。主要检查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是否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否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对待工作是否存在态度懈怠、久拖不办的现象;五查廉政自律。主要检查工作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是否能遵守廉政规定和禁酒令,是否在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存在耍特权、摆威风、自我放纵、贪图享受、铺张浪费等现象。针对查找出的问题,通过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活动,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效果,在履行职责和工作创新上有了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了新的改进,群众对稽查工作的满足度有新的提高。
二、以“促进规范、公正执法”为抓手,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
我们在规范执法程序上着重抓好三个方面。
1、建立各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程序规范是实施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和根本保证。我们针对各种违章情况制定了相关执法程序,实现了违章处理规范化、程序化。我们还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出示证件制度、告知制度、调查制度、时效制度等制度予以明确与细化,严格要求稽查人员予以遵守,明确执法程序流程。这些制度、措施都有效地保证了程序的规范性、执法的公正性。
2、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这是稽查规范化建设的根本所在。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坚持严格执法,主要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严格依法稽查。果断做到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得处罚,应受处罚的行为构成符合法定情节,不得徇私枉法,保证行政处罚的内容和程序合法;二是严格做到执法公开、公正。我们制定具体的处罚标准,严格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加强审核,杜绝执法畸轻畸重,尽量保证公平、公正。重新制作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程序、相关内容等规定。三是切实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日常执法中,我们倡导教育先行,对当事人能主动意识到违章并积极整改的,我们一般不予处罚。四是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日常执法过程中,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实行违章稽查和处罚决定分离,实行“罚交分离”制度,明确告知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严格遵守各项执法程序制度,保障当事人行使其陈述权、申辩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3、加强内务工作,规范档案治理。内务治理规范化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规范执法证件治理。严格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年审,执法人员执证率达100%,而且在执法活动中必须实行亮证执法;二是规范各类文书使用与治理。文书使用严格登记治理,实行交旧领新,对一些重要文书实行备案留档制度。对各类执法文书统一格式,规范填写,避免执法随意性;对登记保存的物品按规定处理,不定期的监管停车场的经营行为,确保无违纪行为发生。三是规范档案治理。我们建立案件档案归档、保管、借用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三、以强化监督和创新执法为手段,提高执法能力
针对业户对执法工作的偏见和执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我们一方面强化监督手段,另一方面不断创新执法模式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树立新形象,提高在群众中的认知度和满足度。
1、切实落实执法责任。通过学习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我们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执法工作责任。非凡是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平时群众反映较多的执法问题,根据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切实改变责任不明确、查究不到位的状况。从而全面提升交通治理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
2、严格审核,把好交通违章案卷质量关。案卷审查是行政处罚的最后一道关,不能出一点差错。执法案卷的审核主要是对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裁量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审核,是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公正、公平,防止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变更的发生。对此,我们对审核案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成立会审小组,定期会审,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了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
3、及时调查,认真处理群众上访与投诉。为进一步深化信访投诉机制,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我们向社会公开执法公示制度,并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投诉,今年以来,累计接受群众来电1次。对群众的来电,我们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所规定的内容,尽快落实、整改处理。在接受上访与投诉的案件中,我们基本能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落实。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实现依法行政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是个长期的过程。因此,我们将紧紧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全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⑶ 移动执法的执法方案
方案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执法工作所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执法工作量日益增加。公众对执法部门的工作效率,反应、应变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力度、加快执法速度、构建和谐执法环境已经迫在眉睫。建设良好执法环境必须加强警务工作的及时性,同时加大对破坏人民和谐生活的不法行为的处理力度。
执法具有:移动性、突发性、紧急性。公安、交通、城管、商务、环保、文化、质监、安监、药监、农业、城管、工商、司法、等执法部门,都需要在第一现场进行执法工作。但受制于时间、空间、设备等的限制,执法人员无法现场调用稽查对象的历史资料,无法及时将新的执法信息提交上报,并在突发事件处理上无法极时得到上级的指示,和无法及时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援。移动执法解决方案可以及时进行案件线索查询,新线索录入。提高案件线索处理和待办工作处理等执法工作的速度
方案需求:
1、 执法信息现场查询
执法工作具有” 移动性、突发性、紧急性”特点,而现在的执法系统无法实时查询相关案件的执法对象信息、许可证信息、历史违法违规(章)等信息的查询。从而不能使执法者迅速根据掌握的历史信息对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导致不能随时随地获得公安业务信息的支持来解决通缉、协查、堵截、搜查等一线执法工作中的查询问题。
2、 执法信息现场采集
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需要进行现场取证、核查、记录日志,达到值勤、治安、交管、刑侦、地图功能(GPS卫星定位,GIS电子地图等)等,现有办公系统无法当场录入传输:图像、视频、文字等形式记录案件信息。达不到及时传输,沟通的需求。
3、 执法机关办公需求
领导外出办公也需要公文审批,案件查询,新案件处理批示等一系统办公系统的移动操作。
4、 现场执法人员与内部领导之间的及时请求与批示
现场执法人员对突发事件,及交通等需要及时处理的案件,要及时得到上报并及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示或是增援。
移动执法方案能解决
执法现场手机、PAD上直接实现如下功能:
1、 移动执法依据、执法人员信息查询
通过移动手持设备,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可根据必要程度向执法对象提供现场法规说明、案例展示。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寻.
执法单位职能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执法单位职能管辖范围内的从业人员信息及从业资格证查询。
2、 外出勤务管理
执法人员工作具有移动性,可实现各执法点执法人员的统一手机、PAD移动终端考勤。指挥中心可随时查看执法车辆/人员所在的位置和状态。紧急情况下,可以就近调度距离求援地点最近的人员或车辆前往协助
3、 现场执法
现场手机、PAD现场取证,并将有关执法信息现场录入,并传输至相应执法管理系统,执法单据打印。
处罚对象对处罚决定提出质疑,可以提交相关部门得到新的处罚指示。
4、 公众服务
公众用户(个人、企业)可以在手机或PAD上实时查询相关法规法规、处罚条例,公众意见反馈等功能
⑷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是什么
结合公安机关实际 , 制定本实施细则:
指导思想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激发公安民警队伍活力,加强公安民警队伍建设,为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履行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提供组织保证。
基本原则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坚持依法实施,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基层公安民警的积极性;坚持统筹兼顾,以基层公安民警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解决基层公安民警工资待遇,不与工资外其他职务待遇挂钩。
实施范围和对象
市、区、县(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即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经济文化保卫)、刑事犯罪侦查;
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行动技术、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务督察、法制、巡特警、警卫等职能的机构和派出所,在编在职、评授警衔的人员。
执法勤务机构内部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按照执法勤务机构列入套改。
套改条件
1、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2、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3、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
副主任科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 25 年且担任现职满 3 年的副主任科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2、工作年限满 10 年且担任现职满 3 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四级警长 ;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副主任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
1、科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2、工作年限满 20 年且担任现职满 3 年的科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
1、办事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2、工作年限满 15 年的办事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二级警员;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
1、首次套改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到 2009 年 12 月 31 日。
(4)执法方案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要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⑸ 谁执法谁普法 工作方案 实施方案
本报讯 (记者 赵文)“法律七进”工作如何深入持久开展?21日,记者从省厅获悉,日前我省出台了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厅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于2014年12月起施行。《意见》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依法治省目标考核,定期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目标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
四级联动普法 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
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的出台就是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教育机制,落实各部门的普法责任,通过部门联动、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来促进深度普法。
据了解,该《意见》将“谁执法、谁普法”作为“法律七进”活动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突出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属地管理和上下联动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要求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同时,要求坚持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普法,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
宣传内容明确 共涉及43家省级部门
记者看到,《意见》“工作内容”部分共43条,涉及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43家省级单位,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部门和主要宣传内容。如“重点宣传普及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这一内容,责任单位为省发展改革委;“重点宣传普及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一方面的普法责任单位为省审计厅。
同时,《意见》结合年度各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特殊时间节点,分月列出了相关执法部门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时间表。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同级党委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各执法部门按《意见》确定的普法任务、内容和重点时段,结合行业和部门实际,制定各自的普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⑹ 如何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如何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公安机关通过不断完善办案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等有力举措,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但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也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寄予了更大期望。
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执法效能尚不高;(二)执法程序还不够规范;(三)执法手段仍显简单;(四)裁定执行力度不强等问题,无形中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安机关公信力。
一、影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规章制度还不完善。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不断涌现,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的社会形势日趋复杂,一些法律法规的滞后性更加凸显。而且,由于不同规章制度出台的时间不同、背景不同,一些规定内容之间出现了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的现象,致使民警在执法时无所适从。
(二)民警素质有待提高。一些民警知识结构陈旧,对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了解不深、掌握不及时。少数基层单位大局意识不强,过于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在执法过程中较少考虑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况,影响了执法的社会效果。
(三)监督体系不够健全。从监督过程上看,过程性监督体系还未完全形成,全程性动态执法监督平台仍在建设之中。从监督机制上看,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使得某些执法环节成为“监督空白”,容易导致权力失控。从监督手段上看,依然依赖案卷查阅、嫌疑人提审等传统手段,在线监督、远程监控等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尚不成熟,科技强警的优势作用有待进一步挖掘。
(四)执法保障仍需加强。当前公安法制专业人才还比较缺乏,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的上升通道还不够畅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的用人机制还不健全。执法装备与实战需要相比仍然相对滞后,经费不足依然是制约公安发展的重要瓶颈。
(五)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暴力抗法时有发生,给公安民警执法心理造成冲击,导致少数民警执法时缩手缩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办案质量。
二、有效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路径分析:
对症下药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要从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培育公安民警的大局意识和民本理念,增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政治认同、感情认同、理论认识,使规范、文明、理性、平和执法成为广大公安民警的一种自觉行动和自发要求。加强公安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强化公安队伍的法律信念和法治精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潜移默化地渗透进民警心底、融会于民警心灵、指导于民警行为,不断增强民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的能力,有效提升民警公正严格规范执法的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环节。坚持从民警日常执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加快执法标准细化工作,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民警每个执法动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接处警、现场取证、强制措施等每个执法环节上加以规范,切实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借助信息推力,加强执法监督。构建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并以警务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尽快实现网上执法办案、执法监控、执法问题研判和执法质量考评一体化流程,为监督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尤其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的采集、存储、传递和办理,实现法律文书网上制作、网上传递、网上审批,积极推进执法监督系统建设,探索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健全执法考评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狠抓督促整改,有力推进公安执法质量的不断提升。
(四)完善办案机制,强化执法保障。转变传统执法模式,彻底摆脱“重审轻查”、“重口供轻证据”等思想影响,彻底杜绝采用刑讯逼供、精神折磨等非法方法获取口供。强化办案保障,加大投入,为执勤民警配备执法必需设备,全面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坚决确保执法安全。强化执法维权,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坚决维护民警合法权益,遏制袭警案高发态势,消除恶劣社会影响,切实恢复民警公正严格执法的信心。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及时更新民警知识结构,不断提高队伍执勤执法能力。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推行执法资格等级管理制度,大力推行主办民警制,有效提高民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督促民警主动开展法律学习,努力培养一批执法办案的行家能手。紧紧围绕公安实战,主动加强对法律法规适用问题的分析研究,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基层感到困难、处理较为复杂的突出违法犯罪问题,适时为基层提供业务指导,提前介入指导办案。
⑺ 陕西西安五大综合执法三定方案
陕西西安五大综合执法三定方案?近日,安康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三定”规定全部印发,标志着市县两级五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全部完成职责整合、机构组建、编制核定工作,五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将依据新“三定”规定履行法定职责。
“三定”规定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形式,是机关单位履职的重要依据,通过定职能、定编制、定机构,明确执法队伍主要职责、经费形式、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内容。市委编办将市级执法机构“三定”规定拟订和县区“三定”规定拟订指导工作作为推进执法改革的重要环节,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三定”规定制定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合理性。一是吃透改革精神,精准拟定方案。本着“政策研究求深入、借鉴经验求精准、推进改革求稳定、构思方案重联系”的原则,着眼市县体制、职责定位、机构设置实际,深入研学改革政策和法律法规,多次赴省委编办沟通对接,多方了解外省市改革经验做法,科学审慎地研究拟订“三定”方案。二是摸清基础现状,确保符合实际。在拟订“三定”草案前,市委编办提前对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机构、编制和人员进行摸底,锁定执法人员的编制底数,改革启动后,严格以现有编制数为基数,在控制数内根据职能调整情况核定编制,规范内设机构设置、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核定领导职数,为“三定”制定合法合规夯实基础。三是充分沟通,确保改革成效。针对“三定”涉及的市县五个领域执法队伍的职能职责划分、机构编制等事宜,市委编办先后与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召开10余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座谈会和20余次市委编办室务会、改革专班会,反复商讨对接,坚持在政策范围内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并加以固化和完善,确保“三定”工作高效推进。四是倒排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为确保“三定”规定在省上要求时限内印发,市委编办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度安排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于5月中旬前,市、县区五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三定”规定全部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