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行政例子
『壹』 行政垄断主要有那些例子
一般从宏观上将行政垄断分为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强制交易行为与强制联合限版制竞争权。行政垄断行为的实质是行政权的滥用,行政垄断行为表现形式分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设定权行为和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行为。前者是立法性或抽象性的行政垄断行为,后者是执法性的行政垄断行为。前者主要表现为:禁止外地商品进入本地;禁止本地商品流出;对外地商品和服务实行歧视性待遇;对外地商品实行不同于本地的质量、检验标准;设定专门针对外地企业和行业以外企业产品、服务的审批、专营制度;通过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要求达到限制和排斥行业以外的个人企业进入本地和本行业;通过设定许可、审批限制外地和行业外组织和个人在本行业、本地的执业活动;用规章、规定限定只能接受本行业、本地区的产品和服务,等等。后者主要表现为:强制购买、强制联合、限制进入、信息封锁、非法设卡、滥用技术手段、滥施差别待遇、滥用强制权和处罚权、放纵对外地企业和行业外企业的违法行为,等等。
『贰』 行政法律是怎样的法律怎样算行政违法行为简单点。最好举个例子。谢了~~~
行政法律不是一复部单一的法律,而是制具有行政执法监督的政府职能部门在具体行政事务中,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统称。例如环保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当然还有其它的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可以依据),土地管理部门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林业部门依据的是《森林法》,金融部门依据的是《商业银行法》、《外汇管理条例》,质量监督部门依据的《产品质量法》等等,总之,凡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都有专门的行政法律作为执法依据,种类是很多的,一一列举估计怎么也有上百种,而且还有很多行政法规是地方性的,每个地方还存在差异性,加起来就更多不胜数了。。。
至于怎么算是行政违法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中第五十四条有所提及,具体包括:
1、行政处罚证据不足(例如:缺乏处罚证据,仅仅有人证,没有抓到现行物证)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这种情况现实中极为常见)
3、违反程序(这要看依据的具体行政法规,里面有详细规定)
4、超越职权的(例如不在该部门职能管辖的)
5、滥用职权的(例如做出处罚不在其权限范围内)
6、行政处罚有失公正(例如同样的案例,做出的是不同处罚结果)
『叁』 行政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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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郝某经所在区工商局批准开办了一家文化用品商店,一日郝某所在地工商所人员康某来到郝某的店里,要拿几本书回去看,郝某不让。康某说:"有人举报你的店里卖淫秽书籍,要对你罚款,你现在交罚款。"郝某说:"我的店从来没有卖过那种东西,不信你可以查。"康某说:"我不用查,你如果不交罚款,我就封你的店。"郝某无奈当即交了1000元罚款(注:康某的罚款行为,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工商所名义作出的)。郝某对此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康某又与复议人员赵某串通捏造郝某卖淫秽书籍事实,复议机关维持原来的罚款决定,又作出吊销郝某营业执照的决定。郝某到处无人帮助解决,两个月后,复议机关认为此案证据不足,经调查确认处罚决定是错误的,随即作出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和罚款决定,并对赵某与康某给予了行政处分。郝某对此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但郝某对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给予赔偿的数额不服,遂向本区人民法院作出申请国家赔偿决定。
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中,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①由赔偿义务机关报赔偿返还1000元罚款;②赔偿吊销营业执照期间租房、水电等必要的开支2500元;③按正常营业收入的30%赔偿因吊销营业执照期间不能经营所造成的损失1500元。
现问:
(1) 郝某对1000元的罚款不服申请复议的机关是哪个机关?
(2) 设郝某突然死亡,可由谁来申请行政复议?
(3) 复议机关向郝霜收取复议费用200元,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4) 本安中郝某所受到的损害,应以谁为赔偿义务机关?
(5) 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方式与结果是否正确?
(6) 康某与赵某对郝的损害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案:
(1) 市工商局为复议机关。
(2) 郝某的近亲属可提起复议申请。
(3) 于法无据。因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不得向复议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 应以区工商局与市工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5) 处理方式正确,但处理结果的第三项内容存有错误。
(6) 区、市工商局可分别向康某、赵某追偿。
法理详解:
(1) 对郝某进行1000元的罚款是康某作出的,康某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工商所是区工商局的派出机构,但在此行为上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工商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因此,这一行为,是基于区工商局的委托,即康某的罚款行为应视为受区工商局的委托而为的。《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行政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案工商所不属于此种情形,根据有关规定,对受委托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由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复议机关。区工商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是市工商局。因此,对1000元罚款行为不服的复议机关应是市工商局。
(2) 依《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2款,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新属可提起复议申请。
(3) 《行政复议法》第39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主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4) 郝某所受的损害,应以区工商局与市工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上一问题中已明确,康某所实施的罚款行为,属于受区工商局的委托而为,因此本案中区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市工商局的复议行为都是错误的,而且复议机关的决定又加重了对郝某的损害。《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因此,对罚款所造成的损害,区工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吊销营业执照所造成的损害,市工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肆』 用一个例子说明行政管理过程
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相对企业来讲,例如企业员工食堂管理、车辆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广告宣传等)
『伍』 行政案例写作 怎么写一篇行政案例
例题三
1.某区城管中队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在大、中城市,为了城市管理的需要,一般都设有城市管理监察队伍。这支队伍是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授权,因而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他们所进行的处理或处罚,只能是受主管行政机关的委托,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其行为效力归属于委托的机关,由委托的行政机关对其行为负责,由其在行政诉讼中作被告。
2.行政职权必须由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行政主体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使。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没有法律、法规授权和行政机关的委托而行使行政职权是非法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从而也不能作为适格被告,城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应通过立法予以明确。
例题四
1.B区人民法院不能受理此案。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案件,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位于A区的市卫生局,据此,此案应由A区人民法院管辖。B区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冻肉厂,应以市卫生局为被告,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
2.相对方对受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卫生检查队是由市卫生局委托的人员组成的临时性工作组织,它不能成为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而只能以市卫生局的名义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其执法活动的后果由市卫生局承担。故本案的被告应为市卫生局。
参考资料:http://www.scutde.net/t4courses/0403-glejglelmk/page/c020700.html
『陆』 举些例子说说哪些单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是国家机关 行政单位往往有行政权力,事业单位大多数没有行政权力 也有部分事业机关有行政执行权。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比如说什么工商局了,税务局了,银行,邮局等.都是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就是以盈利为目的公司等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
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单位分为国企和私企。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
『柒』 什么样的案例属于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行政活动中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违反行政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
前面已提到,行政违法是行政责任的前提,如果行为主体的行为尚未构成行政违法,行政责任就没法产生。这就是说,并非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所有行为都产生行政责任,只有有行政违法存在时行政责任才会产生。
(2)行政责任
现代法治社会,不仅要求权力(权利)、职责(义务)的法定,而且要求对责任的承担也必须有法律依据。因此,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内容等都应当由法律规定。否则承担责任就很难做到。
(3)责任能力
行为主体不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即使其行为构成了行政违法,也不被追究或者承担行政责任。对行政主体来说,其责任能力的确认没有特殊的要求,只要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是被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就行;而对行政相对人中的公民而言,法定责任能力的认定,必须是达到法定的年龄、具有正常的智力等,否则即使有行政违法行为存在也不能追究行政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对行政相对人中公民责任能力的规定。
(4)行为过错
行为的作出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行为主体不承担主观上无过错的行为的责任。如正当防卫。
2.惩罚形式
可分为惩罚性行政责任、强制性行政责任和补救性行政责任。惩罚性行政责任的主要形式有:
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强制性行政责任包括强制划拨、执行罚等;补救性行政责任的形式较多,主要有:认错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撤销违法、纠正不当、返还权益、行政赔偿等。
行政责任按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相对人承担的行政责任。
(1)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通报批评;②赔礼道歉,承认错误;③恢复名誉,消除影响;④返还权益;⑤恢复原状;⑥停止违法行为;⑦履行职务;⑧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⑨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⑩行政赔偿等。
(2)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通报批评;②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接受行政处分等。
(3)行政相对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承认错误,赔礼道歉;②接受行政处罚;③履行法定义务;④恢复原状,返还财产;⑤赔偿损失等。 此外,外国人及外国组织在我国境内活动时,属于我国行政管理相对方,如违反了我国行政管理义务也要承担行政责任。外国人承担行政责任的特殊方式还有限期离境、驱逐出境、禁止离境等。
『捌』 生活中行政确认的例子
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
『玖』 哪些行为称为行政行为 能举几个例子吗
行政来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源,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公安局维护治安、工商局管理工商活动、城管局管理市容市貌、市政府决定某项决策等等都是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