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沙审批
⑴ 非法囤积沙石怎么举报
非法采砂该向国土局举报。国土资源与规划委员会负责辖区采矿的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就是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查处等。
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1款),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⑵ 保定高阳县农村个人屯沙伪法吗
是违法行为。
8月1日,河铺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对全镇辖区内的黄砂偷盗开版展专项打击行动。权
河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当天上午召开全体国家干部会议,专题部署此次行动。该镇水管站、派出所、路政、工商、国土所等单位负责人列席。提前联系挖机、铲车、大卡车,调派警力、执法队,充分做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囤砂行为前的各项准备。
当天上午10点至晚上12点,河铺镇国家干部、派出所、抽调机关单位负责人等共计50余名干部在河铺镇全镇范围内开展黄砂整治大行动,调遣卡车30余台,铲车4台,没收非法囤砂点所有河砂近50车,同时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非法采砂、非法囤砂、倒卖黄砂的违法行为,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⑶ 和朋友一起投资囤了点沙子,三个人,我只出钱人不去,现在三个月了,账也没弄清楚,我该如何管理。
这个别人做假账你也不知道
⑷ 村干部大量囤沙犯法吗
囤沙!?要看实际情况,首先他是党员吧!又是村干部(这个算是公职吧)!应该不能经商,还有他的沙是怎么来的,自己开采的还是采买别人的,囤沙占用的土地是什么性质的,属于谁!?有没有因囤沙而去扰乱市场
⑸ 非法占用农用地囤积砂石料犯法吗
没有改变用途不构成本罪。下面是理解和规定:
一、概念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自然人非法占用农用地,主要是指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的自然人。单位非法占用农用地,主要是指单位在国家建设用地、本单位发展建设和乡(镇)村建设用地过程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这里的单位,既包括国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合资或独资、私人所有的公司、企业以及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而且对于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会造成大量农用地被毁坏的结果也是明知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为故意。行为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动机多种多样,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农用地资源。所谓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农用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农用地资源分为已开垦的已农用地和尚未开发利用的后备农用地。已开垦的农用地包括熟地、当年新开荒地、连续撂荒未满3年的农用地、当年的休闲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并附带其他作物的土地和沿海沿湖地区围垦利用的海涂湖田等。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非法占用农用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而占用农用地的行为。非法占有农用地行为通常表现为:其一,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理,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的;其二,少批多占农用地的,即部分农用地的占用是经过合法批准的,但超过批准的数量且多占农用地的数量较大的;其三,骗取批准而占用农用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农用地,且数量较大的。
改作他用是指改变农用地的种植用途而作其他方面使用,诸如开办企业、建造住宅、筑路、采石、采矿、采土、采河,倾倒废物等。
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是指非法占用农用地导致农用地种植功能基本丧失,如造成土地板结、沙化、盐渍化、水土严重流失、土壤肥力消失等。
二、处罚
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三、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相关情节的理解
1、追诉标准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2、"造成耕地大量毁坏"
是指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耕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
3、"造成林地大量毁坏"
是指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之五、堆放或者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者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林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
第一条 违反草原法等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二十亩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十亩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
(一)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的;
(二)在草原上建窑、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剥取草皮的;
(三)在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
(四)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水土严重流失的;
(五)其他造成草原严重毁坏的情形。
⑹ 在别人家房子外面囤积沙子扰民怎么办
朋友你好。
既然对方扰民了。
如果是城镇居民,可以找社区。
也可以报警。
最后的解决方法也可以是起诉。
⑺ 村民早些年私自囤积沙子会有什么后果
会有赚钱的后果呗。
⑻ 囤积河沙违法吗
囤积河沙违法吗?抄
可以肯定的说不违袭法。
如果非法采砂,破坏航道,那肯定是违法的。
但是囤积河沙,一般来说,这谈不上违法。现有的法律条款,没有这方面的规定。除非你有很大的实力,把所有的河沙都囤积起来。哄抬河沙的价格,影响到国家的建设。那国家的专政力量就要出手了。
哪怕法律上没有明文的规定,也会给你找出一条。判你的罪。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⑼ 工业区厂区可以囤沙吗
工业曲长缺是可以囤沙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