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池审批
Ⅰ 单体建筑 外地下消防水池用单独报批
需要的,这个消防水池泵房本身就是属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属于必须审核的项目。
Ⅱ 消防水池维修需要到消防部门报批吗
目前维修没有规定需要向消防部门报批。不过,消防水池维修涉及水池无水,自动喷淋系统无专法正常使用,即涉及属到停用的情况,建议向消防部门报告一下,以免以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而被处罚。我想,报告后,不应当处罚。应当列出大约需要维修时间。
Ⅲ 小区的下水管道及化粪池平面布置是否要通过建筑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
室外给水管道底抄管道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附录 A 给水管与其管线及建 ( 构 ) 筑物间水平净距
附录 B 给水管与其管线垂直净距
埋饮用水贮水池与化粪池净距应于10m
7.5.4 饮用水清水池、调节水池、水塔应保证水流避免死角防止污染便于清洗通气等措施
饮用水清水池调节水池周围 10m 内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场等污染源;周围 2m 内污水管道污染物达述要求应采取防止污染措施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4.0.13 化粪池(贮粪池)四壁池底应做防水处理池盖必须坚固(特别能行车位置)、严密合缝检查井、吸粪口宜设低洼处防雨水浸入化粪池(贮粪池)位置应设置经停留、处并应靠近道路便清洁车抽吸化粪池与水源、取水构筑物距离于30m化粪池壁与其建筑物距离于5m
Ⅳ 村委在耕地挖水池土地局有权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七十二条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行政处分。
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Ⅳ 我村一个水坑原计化做为储水池现在想填平建公园要什么审批手续
去国土资源管理局更换土地使用的批文,以书面形式申请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并且报批。
Ⅵ 农业项目要建个蓄水池要报批吗
农业项目将蓄水池批批,要看政府了。
Ⅶ 平阳县水头镇朝阳山水池是什么单位批
平阳县水头镇,朝阳山水池的话,他审批的话是农业局审批的。
Ⅷ 慈溪开办一个游泳场馆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审批程序
一、需取得的证件
1、体育部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2、卫生部门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二、申请必备条件
1、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1)游泳池壁及池底光洁、不渗水、呈浅色;
(2)无视线盲区;
(3)带出发台的游泳池,从出发端开始延伸至少6米的范围内,水深应不小于1.35米;
(4)池面有明显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
(5)水面面积500㎡以下至少2个,500㎡以上(含500㎡)至少4个出入水池扶梯;
(6)扶梯应经过光滑倒角处理,不应有粗糙或锐角部位;
(7)游泳池池岸、卫生间、淋浴间及更衣室地面应防滑,在湿润状态下地面静摩擦系数不少于0.5;
(8)游泳池内的排水设施应设置安全防护罩;
(9)游泳池区域的水面水平照度不低于200lx;
(10)开放夜场有足够的应急照明灯;
(11)儿童游泳池不应配备戏水设备;
(12)有广播设施;
(13)游泳池水面面积250㎡以下的,应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水面面积在250㎡及以上的,应按面积每增加250㎡及以内增设1个救生观察台;
(14)救生观察台高度不小于1.5m;
(15)有救生圈、救生杆和护颈套等救生器材(附合格证明、清单和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16)有急救药品、氧气袋等急救用品(附合格证明、清单和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17)在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的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18)在醒目位置悬挂“游泳人员须知”、“严禁跳水”、“严禁追跑打闹”、“防滑”、“佩戴泳帽”等必要的安全警示;
(19)在醒目位置悬挂溺水抢救操作规程及溺水事故处理制度等。
2、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
3、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游泳人员须知、溺水事故处理制度以及治安保卫、安全救护、卫生检查、设备维修、人员服务岗位责任制度等);
4、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经营场所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5、场所卫生管理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卫生管理组织、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2)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3)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6)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7)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8)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6、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7、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8、经营者应当保持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9、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0、场所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应当配置与其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并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11、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卫生间;并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12、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13、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14、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并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15、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16、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三、申请所需材料
1、由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核验原件);
2、书写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经营地址、房屋设计用途/性质、房屋总体结构、经营场所所在具体位置、泳池尺寸及面积、救生员数量、开放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填写申报表(注明开放时间);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4、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并附泳池平面图(需标明泳池面积) ;
5、《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申请人自行检查提供或检测机构、认证机构检查出具,需要合格证明的须出具合格证明)。说明性材料中“在湿润状态下地面静摩擦系数”、“游泳池区域的水面水平照度”应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救生圈、救生杆和护颈套等救生器材、急救药品、氧气袋等急救用品拍成照片附目录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合格证明;
6、配备不少于3名(2名固定,1名流动)的游泳救生员,并提供游泳救生员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浙江省水上救生员上岗证》;游泳池水面面积250平方以上的,每增加250平方及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并提供相关救生员的劳动合同或聘书。开展游泳培训的,担任游泳指导的人员必须获得游泳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浙江省水上救生员上岗证》;游泳培训班每班人数不得超过20人,每班必须配备游泳指导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各1名;辅助人员需要提供初级水上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浙江省水上救生员上岗证》;
7、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游泳人员须知、溺水事故处理制度以及治安保卫、安全救护、卫生检查、设备维修、人员服务岗位责任制度等);
8、组织机构和章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章程(修正案)、股东会议决议等;合伙企业提供合伙协议(原件);个人独资企业无须提供;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免文件);
9、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10、经营场所(标注面积)平面布局示意图并标志功能间名称、主要设备和卫生设施位置;
11、卫生管理组织与卫生制度;
1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13、大型公共场所室内微小气候、空气质量、采光、照明、噪音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检测报告;
14、大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报告(暂不提供)
15、小区内的配套游泳池场所需提供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证明 。
四、简要审批流程
1、向市场监管窗口(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营业执照》,并获得核准;
2、向文广窗口提出申请,一次性提交文广、卫生部门所需资料;
3、各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实质性审查;由文广窗口组织卫生等部门进行现场踏勘;
4、现场勘验通过,申请人到文广窗口一次性领取文广、卫生许可证件或批文;
Ⅸ 我承包了1000亩荒地,想建一个50亩地的蓄水池,是否要立项,经自然资源管理局审批
可以问问水利系统。他们知道是否用立项,同时,水利系统每年都有大量国家补贴。
可以通过农业局,科技局,水利局,甚至畜牧渔业局啥的分头申请不同账目补贴。
也可以走荒山绿化,问问林业局。
Ⅹ 建消防水池要不要审批
需要的,这个消防水池单独设置的需要单独申报审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