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施工
『壹』 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
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①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③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④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 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⑤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⑦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2、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工程、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井架搭设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
3、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
②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③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①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除口头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
②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③项目部应建立实施技术措施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制。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1、编制原则。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
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贰』 施工动火审批的有关规定,具体是出自什么法律法规的
施工动火审批的有关规定,具体是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审批施工扩展阅读
施工现场动火等级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和三级动火。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订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动火证当日有效,如动火地点发生变化,则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叁』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单位)审批的详细流程是什么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局规划办办理)
2、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资格证书(监理合同)及工程管理人员名单(已备案的监理合同、工程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3、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证明(由施工单位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提供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的证明);
4、中标通知书及工程承包合同(地区招标办办理设计、监理、施工中标通知书、已备案的工程承包合同);
5、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已确定的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到地区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承包许可证、该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6、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施工组织设计(地区审图中心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监理审批);
7、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分别到计委和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
8、建设资金保函或审核证明(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7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其他第三方担保);
9、其它资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肆』 一般性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是如何的
一、一般性施工方案的审批组成
1、 一般性施工方案的审回批由报审表和答审核表组成。
2、一般性施工方案报审表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经理职业章和公司公章;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栏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附审查意见并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栏由总监理工程师附审核意见并加盖执业章。
3、一般性施工方案审核表中的项目负责人由项目经理签字,编制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公司审核意见栏由公司技术负责人附审核意见并签字加盖公司公章;监理单位审批意见栏由总监理工程师附审批意见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栏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附审批意见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一般性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编制
一般性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编制,施工方案封面编制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核人由项目经理签字,审批人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
『伍』 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分别是谁
编制:施工单位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施工单位技术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的由安全部门、技术的由质量技术部门);
审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要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
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一同签字);
报审:项目经理在报审表上签字。
施工方案包括组织机构方案(各职能机构的构成、各自职责、相互关系等)、人员组成方案(项目负责人、各机构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技术方案(进度安排、关键技术预案、重大施工步骤预案等)、安全方案(安全总体要求、施工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措施;
重大施工步骤安全预案等)、材料供应方案(材料供应流程、接保检流程、临时(急发)材料采购流程等),此外,根据项目大小还有现场保卫方案、后勤保障方案等等。
(5)审批施工扩展阅读:
施工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原则
2、编制范围
3、工程概况
4、总体布置及工期安排
5、施工技术方案
6、工期保证措施
7、质量目标、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8、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
9、应急救援预案
10、夏季、冬季施工保证措施
11、环境保护措施
12、文明施工要求
13、与甲方、监理、设计间的协调
『陆』 工程项目施工需要哪些审批手续
1:建设用地审批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初步方案设计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勘
探内
6:初容步设计
7:初步设计审查
8:施工图审查备案
9:施工报建申请
10:招
投
标
11:办理安全产许可证监理、安监、质监手续
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程序
13:竣工验收备案
14:房屋产权登记
『柒』 一般性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一、一般性施工方案的审批组成
1、 一般性施工方案的审批由报审表和审核表组成。
2、一般性施工方案报审表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经理职业章和公司公章;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栏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附审查意见并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栏由总监理工程师附审核意见并加盖执业章。
3、一般性施工方案审核表中的项目负责人由项目经理签字,编制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公司审核意见栏由公司技术负责人附审核意见并签字加盖公司公章;监理单位审批意见栏由总监理工程师附审批意见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建设单位审批意见栏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附审批意见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一般性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编制
一般性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编制,施工方案封面编制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核人由项目经理签字,审批人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
『捌』 建设单位审批哪些施工文件
1、除施工单位内部使用的文件外,基本上都需要监理审批或审核
包含开工报告、施组、专项方案、材料进场、各种验收、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工程索赔、整改回复、工作联系单等等。
2、施工检查
包括:例行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
(1)例行检查:指项目经理组织的日常检查或施工企业组织的定期抽查,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此类自检活动并对活动记录审查签认,督促整改。
(2)专项检查:按市建委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文件对诸如於泥渣土挖运、卫生防疫。管理资料、宣传教育等进行的检查,以及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开展的专项检查或对重点项目和部位所进行的检查。
(3)联合检查:指监督小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的检查(即基础、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前三个阶段)。评分结果由项目经理或施工企业现场负责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签名,作为该工程竣工评定施工安全等级的主要依据。
『玖』 施工动火审批的有关规定,具体是出自什么法律法规的
施工动火审批的规定,主要出自《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一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具体分为三级,即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分管安全领导或安全科长审查签字,并报单位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下属车间领导审查签字后,报厂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级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下属车间领导审查,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