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行政审批目录
① 上海市B类居住证是什么
上海市B类居住证,即国外人才引进居住证。适用于海外人才。
根据《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
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特殊才能,在上海合法工作或者创业的以下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B证,包括:
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外国专家及其他外国高层次专业人才;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其他专业人才;香港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台湾地区专业人才。
其证件识别码分别为L、F、C、M、H、A、T。
(1)上海市行政审批目录扩展阅读:
申办材料
1.业务情形
用人单位为申请人首次申请《上海市居住证》B证。
2.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人并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在上海工作或创业的入外籍的留学人员、持中国护照但无中国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专业人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和外国专业人才;
(2)符合上述条件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或高中在读的子女;
(3)申请单位应当是信誉良好,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业、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机构,以及有法人授权的在沪依法注册设立的分支机构。
3.不予批准的情形
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以上条件的书面申请材料。
② 行政许可目录必须以政府名义公布吗
严格来说是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内的通知》(国办发容〔2014〕5号)要求,政府各部门有不同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制定相应的行政许可目录予以公开。您说的部门名义,也应该是政府各部门,比如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等等。
③ 什么是上海市B类居住证
上海居住证的分类:
A类(cw9,cr100开头):国内引进人才居住证。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可以缴纳4金,小孩可在沪读书并参加中高考
B类(L开头)国外引进人才居住证。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可以缴纳4金,小孩可在沪读书并参加中高考
C类:临时居住证,相当于暂住证。不享受以上两类相关待遇。
D类随员居住证:和C类雷同,不享受相关待遇。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形式标准
除特别注明外,申请材料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打印及复印的材料,应当使用A4纸。
所提供材料中,除汉语外,其它语种需提供翻译件,并需到推荐的专业翻译机构翻译。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新办:
用人单位须提供以下主题资格证明的材料
1 用人单位出具介绍信 原件 1份 纸质
2 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示公函 原价 1份 纸质
3 系外资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台港、澳企业批准证书 复印件 1份 纸质
4 工商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 1份 纸质
5 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1份 纸质
6 系非来沪投资人,需提供自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12个月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通过具有资质的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的人员,还需提供派遣的相关协议 原件 1份 纸质
7 系投资人,需提供最近单位验资报告或工商管理局出具的投资证明 原件 1份 纸质
8 系非法人企业另需提交:
(1)上级法人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如系外资企业需提供外伤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其法人企业的相关人事招聘授权书或由具有资格的公共人事代理公司办理。
复印件 1份 纸质
申请人申请材料
1 填妥《上海市居住证》(境外人员)申请表,附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一张 原件 1份 纸质
2 提供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最近中国边防检查入境章页;香港、澳门地区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及港、澳身份证;台湾地区人员提供台胞证及台湾身份证 复印件 1份 纸质
3 持中国护照人员提供国外永久或长期居住证明,以及90日内开具的出国前原国内户籍注销证明
原件 1份 纸质
4 国(境)外或国内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入外籍或持中国护照的留学人员同时提供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相关留学人员证明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 1份 纸质
5 上海住所证明: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或主申请人为权利人的房产证
原件 1份 纸质
6 6个月内有效的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持中国护照人员和签证类型为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可提供6个月内有效的本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18周岁以下申请人免于提交)
原件
1份
纸质
7 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1份 纸质
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提供
8 国内外专业资格证书
复印件
1份 纸质
9 有关工作经历证明
复印件
1份 纸质
10 国内外专利证书
复印件 1份 纸质
11 国内外一流杂志发表论文
复印件 1份 纸质
12 国家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证明
复印件 1份 纸质
13 国际或省(部)级获奖证明
复印件 1份 纸质
偕行人员申请材料
1
提供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最近中国边防检查入境章页;香港、澳门地区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及港、澳身份证;台湾地区人员提供台胞证及台湾身份证
复印件 1份 纸质
2 偕行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明
复印件 1份 纸质
3 偕行配偶需6个月内有效的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持中国护照人员和签证类型为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可提供6个月内有效的本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复印件 1份 纸质
4 偕行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
复印件 1份 纸质
5 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一张
原件 1份 纸质
注:提供复印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2、依申请变更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用人单位出具介绍信
原件 1份 纸质
2 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变更申请公函
原件 1份 纸质
变更单位需提交材料
3 系外资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台港、澳企业批准证书
复印件 1份 纸质
4 工商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 1份 纸质
5 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1份
纸质
6 系非来沪投资人,自受理之日起有效期不少于所持《上海市居住证》(B证)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
原件 1份 纸质
变更居住地需提交材料
7
上海住所证明: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或主申请人为权利人的房产证
原件 1份 纸质
其他变更需提交材料
8
其他信息变更的,须提交相应变更的证明材料
注:提供复印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延续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期满续期换证申请公函
原件 1份 纸质
2 《上海市居住证》(B证)(注:包括偕行人员)
原件 1份
纸质
3 提供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最后中国边防检查入境章页,香港、澳门地区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地区人员提供台胞证(注:包括偕行人员)
复印件 1份
纸质
4 如系外资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台、港、澳企业批准证书
④ 外来媳妇需要多久可以转上海户口
依据复上海公安部门的规制定:
对于夫妻分居一方在异地户籍的、要在上海入户的要求为:
1、结婚时间不足一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 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 配偶一方是博士;
(3) 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 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 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
(6) 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
(7) 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 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3、结婚1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户籍办规定,与上海户籍人口结婚期满15年的非以上人员。
⑤ 上海市门牌号码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1.行政审批事项:其它户口登记:门牌号码申领
2.颁发的法律文书及有效期:海市公安局警务管理规范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申领门牌号码
4.设定依据:上海市公安局警务管理规范
5.审批条件:凡合法新建、改建的房屋,必须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编制或改编门牌号码手续。
6.审批需提交的
文件资料
1、 产权人或使用人的书面申请报告;
2、 国土房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3、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有关图纸:①总平面图;②房屋四置图;③房屋各层平面图;
5、 属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宅基地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村证明;
6、 新路、街、巷提供市民政局地名办命名的有关文件。
7.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
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无
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无
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有; √无
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9.审批程序
民警受理——送派出所审批——送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审批
⑥ 上海市宝山区户口政策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审批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0348)
三、办理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9]7号)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公示。
(二)审批内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批。准予审批的,可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三)法律效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审批对象居转户申报者
五、审批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申办条件: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激励条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前述第1、2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前述第4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前述第4项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
六、审批数量
根据市政府的规定执行。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除特别注明外,申请材料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提供。打印及复印的材料,应当使用A4纸。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符合申办条件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原件
1份
纸质
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2
目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纸质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纸质
4
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