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权属于
Ⅰ 财务审批权是什么意思
就是单位有若干名领导,不能人人审批花钱,只由分管领导一人统一调度,审批资金支付的一种财务管理办法。
审批权是什么
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合称。行政审核又称行政认可,其实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可,实践中经常表现为盖公章;行政批准又称行政许可,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同意特定相对人取得某种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实践中表现为许可证的发放。行政审核与行政批准经常联系起来使用,只有符合有关条件才能获得许可证,而且还需定期检验,如果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就由有关机关在许可证上盖章,表示对相对人状态合法性的认可。总之,行政审批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实际执法部门来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的行为。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Ⅱ 省级政府预算的审批权属于
C,省级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决定省内一切重大事务,包括审批预算,听取决算等.
Ⅲ 地铁的审批权是国家发改委,还是已下放到省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有官员表示,目前各个地方修建轨道交通、城际铁路的热情很高。此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和城际铁路项目的审批权,均为国家发改委所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审批权下放地方后,城际铁路审批权是否下放还在观望。建议在审批上述两个项目时,国家及地方政策部门,在研究、评估和评审过程中,需要慎重对待。
国家发改委下放地铁审批权限,对地方地铁更好更快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以往,到国家发改委办手续比较复杂,时间比较长,下发到省一级以后,速度可以大大提高。由省一级政府决策是否建地铁,已建地铁是否做局部规划和调整,则更具因地制宜的判断。
Ⅳ 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批权属于
取消了
Ⅳ [单选题]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批权属于( )
这题应该为A。
记得这题我在考呀呀网站上做过的,本题考核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审批权限。根据规定,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由财政部负责审批。
Ⅵ 行政审批权是什么
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合称。行政审核又称行政认可,其实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可,实践中经常表现为盖公章;行政批准又称行政许可,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同意特定相对人取得某种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实践中表现为许可证的发放。
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其审批权属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其审批权属于主管区(县)国税机关。
第六条 纳税人应专当向其机构所属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第七条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以下称认定机关)。
Ⅷ 现行宪法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批权属于什么
现行宪法对于立法审批权没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15年3月15日修订)中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批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Ⅸ 项目审批权是什么权利
行政许可权
Ⅹ 现行宪法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批权属于()
立法法》第六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回化的特点,制定自治答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