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的法规
⑴ 国务院批准的可制订地方性法规的市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较大的市”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除直辖市以外有立法权的城市,包括省会城市、特区城市和国务院特批的设区城市。目前,我国的“较大的市”有49个,其中省会城市27个、经济特区城市4个、国务院批准的其它城市有18个。这些较大的市,大多为副省级(或市委书记高配为副省级)。可见,地级市人大制定法规说法不准确。
2、《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这里自治州是地级市级别,可以制定法规。
自治州名单(30个)
吉林省(1个):
①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1952-9-3
湖北省(1个):
①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1983-12-1
湖南省(1个):
①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1957-9-20
四川省(3个):
①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1950-11-24
②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1952-10-1
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1953-1-1
贵州省(3个):
①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1956-7-23
②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1956-8-8
③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1982-5-1
云南省(8个):
①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1953-1-24
②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潞西县—1953-7-24
③怒江僳僳族自治州—泸水县—1954-8-23
④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1956-11-22
⑤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甸县(香格里拉县)—1957-9-13
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县—1957-11-18
⑦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县—1958-4-1
⑧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1958-4-15
甘肃省(2个):
①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1953-10-1
②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1956-11-19
青海省(6个):
①玉树藏族自治州—结古镇—1951-12-25
②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1953-12-6
③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1953-12-22
④海北藏族自治州—西海镇—1953-12-31
⑤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1954-1-1
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1954-1-25
新疆(5个):
①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1954-6-23
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1954-7-13
③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1954-7-14
④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1954-7-15
⑤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1954-11-27
⑵ 哪些法律或法规需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也就是说所有基本法律都由全国人大制定,其余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所有被称为“法律”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需报全国人大备案。
⑶ 国家有法律法规要颁布,请问哪些要经过人大批准哪些要人民大院批准哪些直接部位批准
法律必须由全国、省、市人大制定、通过。规定、解释则由各部门单位制定
⑷ 经国务院批准,部委令发布的是行政法规吗
楼上的同学误导人了哦。部委发布的东西都要经过国务院批准的,但是,部委制定的叫做“规章”。只有以国务院的名义发布的东西才能叫做“行政法规”。
⑸ 国务院批准部门发布是行政法规吗
不是。
部门来的规则制定和颁布的规范自性文件部门、委员会、审计办公室和国务院其他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在各自的权力范围内调整行政关系范围内各自部门不得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主要形式有命令、指示、规章等。如国家科委制定的《科技保密条例》、劳动部颁布的《技工学校招生条例》等,都是部门规章。
(5)批准的法规扩展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等,除为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而作出的特别规定外,溯及既往。两个法律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适用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⑹ 批准生效法律法规总结
错误的是C
因为省、直辖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无需报批。(具体可参见《立法法》第四章第一节)
⑺ 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指什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例如,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⑻ 国家的法律是由谁来起草、批准、执行
全国人大是最高立法机关,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