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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 2021-02-13 14:35:00

㈠ 贵州省发展概况如何

一,贵州省旅游业发展概况

一、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贵州省按照《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通知》中提出的“发展特色旅游业”的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把旅游业作为特色优势产业加以大力扶持和发展,培育成支柱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目标,积极推进贵州省旅游业的建设和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近五年来,全省旅游总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提前三年实现了“十五”计划目标。2004年,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23.1万人次,外汇收入8020.27万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2480.21万人次,同比增长31.88%,国内旅游收入161.0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8%,旅游总收入167.75亿元,同比增长43.54%。
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特点:一是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机遇,进一步坚定加快旅游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2002年出台了《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标志着贵州省旅游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从贵州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旅游业富民强省、保护自然生态和民族民间文化、推动改革开放等功能和产业联动效应,使旅游业的发展与实现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相协调。抢抓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强化旅游产品建设,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素质,创新旅游业发展模式,使贵州旅游业形成一条具有地区特色的发展之路。二是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2000年至2004年,国家和贵州省各相关部门对旅游业投入共计4.03亿元,其中旅游国债资金达3.25亿元,投资总额超过了1980年至1999年贵州省财政对旅游业的投入总和,极大地改善了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贵州省委、省政府在财政比较紧张困难的情况下,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拨出专款1200万元建立贵州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把对旅游业的投入纳入到财政预算中(从2005年起增加到2000万元),这对进一步完善贵州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以交通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高等级公路主骨架正在形成,公路主干线通往重点旅游区的道路条件显著改善,几个旅游支线机场相继通航和开工。四是旅游规划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在世界旅游组织和国家旅游局的指导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由国际著名旅游规划专家编制的《贵州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获得了贵州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的批准,地、县级旅游发展规划和支线机场旅游线路规划及长征文化、乡村旅游等专项旅游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已相继完成或启动。五是旅游精品战略全面实施,以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和多民族特色文化体验旅游为重点的产品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全省首批三个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建设进展顺利。旅游宣传促销工作成效明显,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媒体参与的联合促销机制基本形成,“文化千岛,生态贵州”的旅游目的地形象已经凸现。六是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以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的旅游景区管理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进展,旅游企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全面推进。

二、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1、从贵州实际出发,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中,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营造旅游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扩大旅游业投入、抓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壮大旅游产业规模作为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 2、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围绕实施旅游精品战略,按照“规划先行,保护第一”的原则,切实做好旅游规划编制和旅游资源保护等基础性工作,认真解决好旅游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坚持“以质取胜”和“以特取胜”,转变旅游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和民族文化旅游,调整产品结构,优化产品体系。大力拓展中高端客源市场,积极推进区域合作,努力塑造贵州旅游新形象。

4、始终把加强旅游教育培训、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规范行业管理,作为提高我省旅游业管理水平、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来抓。大力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在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体制、经管机制的创新上进行新的探索。

三、贵州省旅游业“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思路

总体要求是: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富民兴黔为旅游业发展的根木任务,把促进就业、解决“三农”问题、扩大对外开放和推进“三个文明”建设作为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质取胜”、“以特取胜”,进一步转变旅游业经济增长方式,在切实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实施精品战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体验旅游和红色旅游,打造精品线路,创建旅游品牌;加大以入境游为重点的高中端客源市场开发力度,加强区域合作,拓展旅游发展空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相关行业、部门的资源优势,形成合力,努力开创旅游业齐抓共建的新局面。

发展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力争实现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0%左右。2010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突破 3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当年预计全省生产总值的13%左右,初步把旅游业建成支柱产业,使贵州成为多民族特色文化和喀斯特高原生态旅游的重要目的地,成为中国西部旅游热点地区。

四、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实施旅游精品战略。继续加大以交通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形成航空、公路、铁路和航运构成的立体旅游交通网络。以旅游产品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旅游资源优势向旅游经济优势的转化,争取在首批三个优先发展旅游区率先取得突破。以国际、国内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不断巩固和完善现有观光、度假旅游的同时,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和红色旅游,突出特色,打造一批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安全舒适、服务配套、在旅游市场上影响大、竞争力强的旅游精品,建设一批重点旅游城市、特色旅游城镇及民族文化村寨,构建起初具规模的特色旅游产品体系。

(二)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按照“资源共享、市场共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以资源为载体,以交通为纽带,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区域旅游发展方向,确定功能定位和区域分工,促进资源在空间上的有效配置。加强与国内外旅游界的合作及与重点客源城市的协作,联合周边省区市共同策划推出省际特色线路,形成开放、联动和多元化的市场格局。以联手开发客源市场、联合打造区域旅游品牌、建立无障碍旅游区为重点,形成区域旅游精品环线。近期正积极参与和推动“9+2”泛珠三角的旅游合作,西南六省市区旅游合作,以及不断推进川黔渝、滇桂黔、湘渝黔等多边合作,努力促进区域旅游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大力拓展旅游市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紧紧抓住两个市场,着力拓展中高端旅游客源市场。按照营销渠道多样化、营销方式多元化的要求,切实把目的地形象推广与旅游产品营销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专业营销网络开发旅游市场的特长,形成组合优势,有效拉动客源增长。大力开发日本、港台、东南亚和韩国、欧美等入境游市场,不断拓展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华北及周边国内重点市场。

(四)实施人才兴旅战略。围绕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目标,实施人才兴旅战略。进一步加快旅游院校教育、职业资格认证教育和岗位培训的协调发展,扩大旅游教育培训与国际间合作与交流,力争到2010年,建立起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体系。把人才培养和招才引智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培育旅游人才市场,优化旅游人才资源配置,在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的基础上,形成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服务贵州旅游业的良好机制和有效渠道。通过项目合作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吸引各类旅游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对做出重要贡献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实行期权、股权等激励措施,以及采取知识、技术入股等形式,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和智力,推动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的转变。加强旅游岗位培训的力度,加大对旅游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旅游教育投入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文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五)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管理。营造依法行政、诚实守信的旅游业发展环境。继续抓好国家和省级旅游管理、服务标准的实施和建设,通过实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完善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客运等旅游企业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以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规范出境游和查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等四个环节为重点,加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加强旅游行风建设,促进全行业管理水平、经营水平和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防止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几点启示

1、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旅游行政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省要进一步深化旅游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旅游行政执法体系,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旅游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真正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加大旅游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逐步实行以监督执法为主的管理方式。

2、推进重点旅游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创新。我省要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属地行政管理、部门行业指导、企业自主经营”、“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继续推进重点旅游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创新,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管理权的分离。积极鼓励旅游区(点)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旅游资源能够有效保护和有利于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的前提下,依据规划和相关法规的要求,采取经营权转让、特许经营、股份合作、租赁等多种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等多种方式选择业主,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区(点)的建设、管理,引进人才和现代管理理念。

3、扩大旅游业对内对外开放。推进国有独资旅行社股份制改革,推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相互参股,促进国有旅行社企业股权结构多元化。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旅行社业。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省内外优势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到我省合资、合作经营旅行社。积极引进国外旅行社采取合资、独资方式在我省开展旅行社业务。对在我省兴办旅行社的省外、境外旅行社,在资质审查与项目审批方面适当放宽标准。省外、境外优势企业通过投资、兼并、参股、收购、迁移总部等方式来湖北开展旅游经营,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我方企业可以不控股。

4、进一步改善旅游投资环境,建立协调对外、运转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规范旅游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搭台、以企业为主体的旅游招商引资机制,建立滚动的、分层次、分行业的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库,大力推行定点定向招商、代理招商等方式,提高旅游招商引资的服务质量和实效。

5、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省财政每年安排的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要根据财力情况适当增加,主要用于旅游开发项目贷款贴息及补助、旅游规划编制及产业发展研究、旅游宣传促销等,其中用于宣传促销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各市州和重点旅游县(市、区)政府应安排相应旅游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切实保证重点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保护的资金需求,相对集中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交通、生态、水利、小城镇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和项目,要适当向重点旅游景区倾斜。加快建设湖北旅游项目库,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更大的支持。

6、拓宽旅游项目融资渠道。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和延长贷款期限;争取国家商业银行总行对我省贷款金额较大的旅游重点项目给予直贷。选择条件成熟的部分旅游区,采取经营权转让、特许经营、合资合作、租赁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吸引国外和省外资金参与我省旅游资源开发、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国外优惠贷款、政府间投资进行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和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以旅游项目收益权作为质押向银行贷款,通过建立旅游产业基金、开放式旅游基金和股权置换等方式进行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展成为上市公司。

㈡ 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的服务宗旨

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搬迁金阳新区对外办公以来,中心管理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专按照属建设服务型政府理念和打造全国一流政务服务中心目标,以提高行政能力和推进政务公开为目的,以改善投资环境和畅通为民办事服务为宗旨,坚持“便民、规范、高效、廉洁”原则,创新思路,完善和加强中心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对中心办事大厅实行人性化管理服务,强化窗口单位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中心管理层和窗口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外行政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有较大提高,公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已成为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投资环境和贵阳市人民政府对外行政服务的重要窗口。

㈢ 简述贵州的科学技术发展现状 ~简述中国共产党贵州地方组织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表现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进程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初步形成,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领域逐步拓宽,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中央纪委直接查处我省个别省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极大地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事实证明,我省各级党组织是坚强有力的,广大党员干部是廉洁勤政的,是值得全省人民信赖的。

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涉及少数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单位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案件比较突出。有的地方和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仍较严重。少数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党内监督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比较薄弱。导致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特别是涉及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和金融领域的案件增多,涉案金额大幅度上升。腐败问题仍然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不坚决惩治腐败,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就会受到影响,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政策措施就难以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难以实现。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立足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着眼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工作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旗帜鲜明,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下去。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党员干部的同时,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广大党员干部的成长,引导和激励他们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形成干事、创业、廉洁、团结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继续下大气力惩处腐败的同时,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更好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富民兴黔步伐的宏伟目标服务。

根据这个总体要求,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今后五年内要实现的基本目标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明显提高,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切实加强,防范腐败的机制基本形成,反腐倡廉法制化程度有新的提高,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进一步得到遏制。

实现以上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我省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当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始终做到“三个代表”作为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必须围绕发展这个富民兴黔的第一要务来进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康发展;必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贯穿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执政能力建设的各个方面,体现在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按照中央关于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部署,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抵御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诱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两个务必”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新的形势下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纳入党委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完善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要重点抓好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列为中心学习组、党校培训和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到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和奖惩的各个环节,不断加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运用发生在本地、本部门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努力把“五个一”(编写一本弘扬正气读本、拍摄一部警示教育电教片、举办一次反腐倡廉成果展览、汇编一本典型案例、撰写一篇案件剖析文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扎实有效。

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机制和制度,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充分发挥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查处大案要案的工作合力。

在继续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要着重查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贷款、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案件,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司法机关和行政执纪执法部门中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重视查办基层干部严重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深入剖析大案要案,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要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经济处罚和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的力度,发挥经济手段在遏制腐败中的作用。

查办案件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态度要坚决,方法要稳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国法为准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扎实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通过查办案件,惩处极少数腐败分子,挽救教育犯错误的干部,保护坚持原则、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更好地维护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五、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发展。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建设带动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核心问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尽力为群众解难事,坚持不懈为群众做好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坚决反对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求实、务实、落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注意总结经验,加强工作指导,抓好工作落实。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运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把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自觉规范从政行为,自觉遵守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肃干部生活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要以抓好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减轻农民负担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继续认真整顿治理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六、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

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建立健全能够有效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途径。

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建立起选好人、用好权、管好钱的体制机制。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堵塞财政管理中容易滋生腐败的漏洞,不断健全财政管理体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坚持和完善党委对下一级党委(党组)、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员投票表决制等制度,更好地预防和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防止和克服司法领域的腐败。

围绕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的建设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实施,建立和完善重点建设项目、扶贫开发、退耕还林、移民搬迁等国债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明确责任,加强检查,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建立和完善重点工程项目质量终身责任制,对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对贪污挪用重点项目资金,偷工减料、违规操作导致质量事故,甚至“豆腐渣”工程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认真吸取近年来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发生的多起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中介服务,切实做到与政府主管部门机构分设、职能分离、人员分开、财务分账;依法加强招标投标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建立并推行工程风险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建设单位规避招标或搞假招标的行为,促进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机制的建立。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土地公开供应等制度,对继续采用行政手段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和所聘专家的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机关与执行机构必须分设,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实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

七、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健全民主制度,改革监督体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组织的监督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及国有资产的重组并购等,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在全委会上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逐步实行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

按照中央实行巡视制度的要求,加快巡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建设步伐。在省、市(州、地)党委设立巡视办公室,明确机构、人员编制,对各地、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原则、选拔任用干部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巡视。

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的制度。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等问题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任前谈话,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要加强对干部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发现有苗头性问题时,要进行诫勉谈话,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要求。

认真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任用和奖惩中的运用。在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切实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并不断扩大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逐步推行重大事故问责制。

扩大基层民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注重公开效果,提高公开质量。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都必须实行办事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健全信访举报管理制度,使群众举报的问题得到认真处理。

八、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必须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级党委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的整体格局,与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一部署,促进反腐倡廉与改革和建设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要及时掌握和认真分析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思路和措施,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力度到位,抓住突出问题、抓住重点方面、抓住薄弱环节,下大决心、用大力气认真抓落实,确保成效,取信于民。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要负好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重大问题必须亲自过问、一管到底。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抓好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具体抓好落实。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把这项工作的成效作为评价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加强面上检查的同时,每年应选择部分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不正之风严重、屡屡发生大案要案,产生恶劣影响的;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要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各地、各部门每年要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在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要加强党性锻炼,加强世界观改造,时刻牢记“两个务必”,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绝不能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要切实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更不能纵容支持他们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与民争利;要更加自学地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全面履行职责。要定期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汇报,指导和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对纪委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及时研究解决,做纪委执纪办案的坚强后盾。要努力改善纪委机关的工作条件,保障纪委机关顺利开展工作。要从政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干部,建立有效保护纪检干部履行职责的机制。各级纪委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同一切违纪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做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坚强卫士。

坚决拒腐防变,是全党的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各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富民兴黔步伐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㈣ 贵州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5年贵州省国土资源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测绘局的决策和指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资源保障与资源调控相结合,行政管理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加快促进资源配置从行政审批到市场配置转变,管理手段从传统方式向现代科技转变,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提高对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勇于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加强国土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积极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采取切实措施,严格保护耕地,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土地和矿产资源市场建设更加规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力度进一步加大。

●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为摸清土地资源家底,全面查清全省土地利用现状,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农用地分等定级服务,利用卫星遥感资料全面启动土地利用更新调查。

●地质环境管理不断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取得新的成绩。

●测绘事业不断发展,基础测绘成果显著。

●在中共贵州省九届七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意见》,就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广泛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据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结果,全省土地总面积为17 615 246.61公顷,其中农用地15 287 556.73公顷,建设用地540 606.60公顷,未利用地1 787 083.28公顷。与2004年相比,农用地减少2 474.31公顷,建设用地增加5 712.84公顷,未利用地减少3 238.53公顷(图1)。

(二)土地面积结构变化情况

2005年全省耕地增加3 170.36公顷。增加来源如下:土地整理576.22公顷,开发2 215.44公顷,复垦105.87公顷,农业结构调整55.55公顷,其他217.28公顷(图2)。

2005年全省耕地减少12 567.16公顷。减少原因如下:各项建设占用耕地3 113.52公顷,生态退耕6 789.55公顷,自然灾害损毁386.25公顷,农业结构调整1 596.33公顷,其他681.51公顷(图3)。

图1 2005年贵州省土地利用现状

图2 2005年贵州省耕地增加来源构成

图3 2005年贵州省耕地减少因素构成

(三)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情况

2005年全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首次召开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会议,制订实施了《关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改革意见》、《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的意见》等管理规章及多个规程规范。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从立项、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到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规定申报、组织实施。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坚持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与扶贫开发、移民安置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注重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三者的有机统一。

2005年经审查批准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3个,预算资金为19.81亿元,可复垦和整理中低产田近6 233.00公顷;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1个,计划新增耕地约306.67公顷。2005年共完成部、省、市三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236个,新增农用地2 635.68公顷,其中耕地2 461.70公顷。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全省至今已发现各类矿产110种以上,发现矿床、矿点3 000余处。其中72种矿产不同程度探明了储量,主要储量产地1 344处。有42种矿产储量排名全国前十位,以煤(煤层气)、铝、磷、锰、金、重晶石、水泥原料等最具优势,不仅资源丰富,而且现实经济优势明显,在全国或西部大开发中占有重要地位。具体如下:①煤矿是全省最重要的能源矿产,现有资源储量492亿吨,集中分布于西部的六盘水和毕节地区,尤其是可供开发利用的低硫优质煤丰富,占全省总量的1/3;②是中国铝土矿的三大产区之一,集中产于中部,资源储量4.22亿吨;③是我国三大磷矿的集中产区,也是富磷产出最多的省区,集中于开阳、瓮福和织金等地区,资源储量26.87亿吨,列全国第二位;④锰矿集中分布于遵义与松桃两地,保有储量7 664万吨,占全国总量的13%;⑤是率先发现具工业价值微细粒浸染型金矿的省区,也是该新型金矿探明储量最多的地区,主要分布于黔西南,储量166吨,排全国第十位;⑥全国1/3的重晶石集中于贵州,主要分布在黔东南地区,资料储量1.12亿吨,天柱大河边储量达1.08亿吨,成为全国最大的矿区;⑦是沉积岩的“王国”,水泥用灰岩及其配料资源丰富,分布广泛,遍及省内各地,水泥灰岩资源储量16.41亿吨,水泥配料用砂岩、粘土、页岩储量分列全国第五、第八、第十位。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全省共有从事地质勘查的单位46个,从业人员8 959人,主要分属于地矿、有色、煤田、核工业、建材、化工等部门。

全年投入地质勘查费用(除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共23 909.6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 273.5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583.80万元,企事业单位投入20 692.31万元,其他投入1 360.01万元。

完成机械岩心钻探工作量205 018米,坑探工作量1 379米。开展地质勘查工作的矿种有15种,主要是煤矿、锰矿、铜矿、铝土矿、汞矿、锑矿、铅锌矿、金矿、硫铁矿等。

新发现矿产地3处。

新查明矿产储量:煤矿资源量10.50亿吨,锰矿资源量245矿石万吨,镍矿5 239金属吨,普通萤石14矿石万吨。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5年完成了全省9个地州市及18个矿产资源重点县矿产资源规划的审批工作,编制全省级铝、磷、金、化工煤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专项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已初步形成。在实施《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妥善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利益关系,按照“大煤保大电”,集中建设大型铝工业基地,合理配置矿产资源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规定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勘查、开采项目不予批准探矿权、采矿权。截至2005年底,全省经批准登记有效的勘查许可证743件、采矿许可证9 016件,批准登记面积14 849.95平方千米,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1 037.75万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强化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科学管理。取缔不具备办矿条件、布局不合理、破坏浪费资源的矿山,使矿山的开发基本实现了矿权明晰、依法办矿的格局。2005年全省矿山数达6 329个,矿山从业人员为264 111人,矿业总产值达131.11亿元,利润总额为24.80亿元。

三、国土资源市场

1.保护耕地,保障发展

采取严格措施,切实保护耕地。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同时,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和城市、城镇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资源供应。在全省新增的建设用地中,有80%以上投向能源、交通、水利水电等基础建设项目。积极为重点建设项目办理先行用地和正式用地审批手续。2005年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面积14 627.97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5 772.90公顷,耕地4 556.34公顷。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审批、退件、城市用地信用等信息在公众网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全省经济建设提供了资源保障和服务。

2.土地征用情况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征地等工作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得到充分尊重,多途径安置得到逐步推广。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安排,在全省开展了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

3.土地市场建设和土地供应及收益情况

继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建立土地有形市场,使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全面落实。2005年全省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 631宗,面积882.11公顷,收取地价款33.99亿元。其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1 390宗,面积548.11公顷,收取地价款29.43亿元。

全省土地二级市场共转让土地10 871宗,面积287.43公顷,收入7.25亿元;出租23宗,面积9.69公顷,获租金176.63万元;抵押4 917宗,面积3 391.31公顷,获贷款金额56.31亿元。二级市场的运作有效地盘活了存量土地资产,促进了存量土地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4.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进一步加强对探矿权与采矿权的管理,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程序工作,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强化矿产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的方针和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了对全省煤、磷、锰、金等矿种的矿权管理。

2005年全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1 319件,获合同金额2 524.97万元;转让采矿权36宗,获价款1 721.97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全省加大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加大对侵害农民利益的土地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2003年以来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引起群体上访或重复上访的234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排查处置,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2005年开始实施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未因征地补偿问题引起群体上访事件。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5年全省土地、矿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7件,本年受理41件,本年结案49件(含2004年未结案件8件)。

六、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各级政府、部门措施得力,加强汛期巡查,明确政府领导责任,强化部门工作责任制,开展治理责任认定,加大治理经费投入。全年发生地质灾害121起,造成14人死亡,14人受伤,未发生群死群伤事件。金沙、桐梓等县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7起,避免526人伤亡,是地质灾害伤亡最低、成功避让最多的一年。

2.建立每年2 000万元省级地区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地质灾害的治理。《贵州省地质环境条例》已由省人民政府报请省人大待讨论通过

3.地质遗迹和矿山环境保护有新的突破

地质遗迹保护实现了从单纯强调保护向保护开发并重的地质公园建设转变。全省建立了台江古生物化石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关岭、乌当、绥阳、独山,乌蒙山、平塘等省级地质公园;关岭、兴义、织金洞、绥阳双河洞、六盘水乌蒙山及平塘六处省级地质公园晋升为国家地质公园,获国家资金补助近1 000万元。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计划得到实施。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遵义市、铜仁地区、开阳县、习水县已制定并发布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与使用管理规定》已经拟定。

七、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人员培训情况

全省县级以上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人员共4 50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 607人,占总人数的35.70%;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3 217人,占总人数的71.47%(图4)。

2005年各级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参加各类院校培训866人次,学历教育542人次,通过各类院校的学习和培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业务和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图4 2005年贵州省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学历情况

八、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

1.全省国土资源工作总的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深化改革、从严管理、完善体制、提高素质,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社会公共服务,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是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地质工作的重要一年,也是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的重要一年,做好2006年工作对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至关重要。

(1)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度,进一步增强参与宏观调控的力度。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作为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设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3)继续为经济建设和西电东送提供国土资源保障和优质服务。为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做好用地服务工作。

(4)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探索合理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的治本之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全力以赴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任务。

(5)加大地质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力度,努力提高资源供给能力;继续做好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

(6)严格保护群众合法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

(7)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公众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重点是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以及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和干部考核任用制度建设。

(8)进一步加大科技和测绘工作力度,逐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科技工作水平。

(9)切实加强基础业务建设,保障国土资源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10)继续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进一步推进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建设。

(11)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与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实际相适应的政策制度、监督与惩治并重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

㈤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有的,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gzrst.gov.cn/。

(5)贵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展阅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目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立法论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三)综合规划开发处。

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省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四)财务处。

承担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外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五)就业促进处。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督促检查;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黔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六)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参与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在黔有关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人员调配事宜。

(七)军官转业安置处(贵州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承办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随军调(迁)家属的安置工作;拟订省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黔(回黔)工作或定居政策;承担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的组建及其管理工作;拟订吸引人才政策和国(境)外机构在黔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公开招聘、聘用及岗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管理政策;承办高级专家延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农民工工作处。

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二)劳动关系处。

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省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省内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拟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十三)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规划和调控管理政策;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1]。

(十四)养老保险处。

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完善省内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办理省本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手续。

(十五)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省内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省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和省内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

(十六)医疗保险处。

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及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服务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及费用支付范围;拟订省内城镇职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和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七)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全省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全省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省内重大案件;承担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省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争议、人事仲裁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及相关协调工作。

(二十一)信访办公室。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事项。

(二十二)劳动监察局。

拟订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省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三)外国专家局。

归口管理来黔工作的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专家;拟订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规划;组织实施重大智力引进项目计划;负责全省聘请外国专家和出国(境)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项目审核、申报和出国(境)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工作;协调管理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评估、鉴定和推广工作;负责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工作;负责外国专家来黔工作许可、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黔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许可工作;牵头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国家外国专家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协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二十四)人事处。

承担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行政编制6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 (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2名。

㈥ 2010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2009年政府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极为困难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干旱等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和各项决策部署,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认真履行政府职责,与全省各族干部群众一道,齐心协力、沉着应对、多措并举,努力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全省经济社会在逆境中沿着正确的方向奋力前行,历史性跨越的宏伟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预计全省生产总值3887亿元,增长11%;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779.58亿元和416.46亿元,增长15.9%和19.7%,一般预算支出1358.76亿元,增长28.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438.18亿元,增长30.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47.25亿元,增长19.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际增长10.9%和10%左右;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比年初增加1161.2亿元和1087.2亿元。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沉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经济形势回升向好。我们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紧紧抓住中央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机遇,争取到四批中央新增投资安排我省共140.7亿元,同时加大省级财政投入,重点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农村民生工程建设、社会事业发展、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增加即期需求,带动民间投资。按照中央“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全力推进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尽可能多地形成实物工作量,有力地拉动了经济的持续增长。在年初省内用电需求锐减、经济运行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下,以稳定煤、电生产为核心,加强经济运行调节,从8月份起省内用电量转为正增长并屡创历史新高,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的状况正在逐步得到改善。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198.93亿元支持“三农”,增长63.5%,其中各类涉农补贴52.32亿元。由于我省这些年有效灌溉面积大幅度增加、农业生产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在遭遇高温干旱天气的情况下,粮食总产量仍然达到1168.27万吨,增长0.9%。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示范县增加到43个,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规模化商品蔬菜基地和蔬菜产业带加快建设,蔬菜种植面积1200万亩,增加121.2万亩,全省农民人均蔬菜种植纯收入466元,比上年增加78元。茶叶、马铃薯、中药材、辣椒、精品水果等大宗特色农产品加快发展。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试点。启动建设17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新增农村金融服务机构290个,实现了乡镇全覆盖。以“四在农家”等创建活动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增使用沼气农户26万户,建成200座大中型联户沼气池。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减少农村贫困人口5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4万人,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培训10万人。积极开展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有力拉动了农村消费。
第三,强力推进以交通和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破解交通瓶颈制约和工程性缺水难题取得较大进展。省会贵阳通往全国七小时快铁交通圈建设加快推进,贵广快速铁路建设进展顺利,贵阳至昆明、长沙、重庆、成都快速铁路获国家批准立项,贵阳铁路枢纽等铁路项目加快建设。完成铁路投资79.41亿元,增长1.6倍。以县县通高速公路为重点的公路建设加速推进,完成公路投资312.18亿元,其中高速公路206.2亿元,分别增长49.5%和71.2%;公路通车里程13.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188公里;在建高速公路2023公里,已开工或建成高速公路的县由上年的32个增加到70个。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改造1501公里,开工建设通乡油路3453公里,“十一五”规划的1万公里通乡油路提前一年全部开工建设,新增90个乡镇通油路或水泥路、2277个建制村通公路。毕节机场开工建设。西南水运出海通道贵州段航运扩建工程完成总投资的一半以上。水利建设扎实推进,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51.08亿元,增长1.3倍。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贵州人半个世纪的梦想终于变为现实。“滋黔”一期工程建设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加快推进。完成18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30万亩烟水配套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可如期完成。新增解决31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农村人口人均有效灌溉面积达到0.58亩,人均半亩基本口粮田建设规划启动实施。
第四,加力提速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工业经济整体实力和城市建设水平稳步提升。能源、原材料、烟酒、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对工业经济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一批大中型煤矿建成投产,新增煤炭生产能力1500万吨,原煤产量1.37亿吨,增长14.8%;贵州电网统调发电量1171亿千瓦时,增长20.1%;全省售电量1095.89亿千瓦时,增长18.2%。一批原材料工业项目建成投产。白酒工业实现利税95亿元,增长7.1%;茅台酒基酒产量达到2.3万吨。卷烟工业实现税费100.47亿元,增长12%;贵阳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工艺装备水平全面提升,卷烟生产能力达到100万箱以上。以贵阳、遵义、安顺为重点的重大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国家级研发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特色食品、民族制药等产业加快发展,旅游商品得到进一步开发。实施了一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省重大科技专项。获专利授权2084件,增长20.6%。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科技活动产出指数分别提高2.7和3.9个百分点。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速推进。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燃气普及率分别提高10.2、4.7和2个百分点。重点城镇整治和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制定并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改革试点有序推进。旅游设施逐步改善,旅游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服务业加快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农村人口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
第五,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生活整体水平特别是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21亿元、转贷各地1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完成23.96万户改造任务。新建廉租住房7.9万套,新增租赁补贴2万户。煤矿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加快推进。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农房和学校搬迁治理工作有序实施。完成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投资127.82亿元,增长1.4倍;解决了最后2.9万户无电户通电问题,比规划提前一年实现户户通电。与国家提高扶贫标准政策相衔接,省级财政对各县农村低保补助测算标准提高到1196元,安排农村低保补助资金23.24亿元,比上年度增加10亿元。城市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进一步巩固,55.45万人享受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户季度人均供养水平提高51元。采取“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帮助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指导服务,城镇新增就业19.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在11个县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养老保险逐步从服务城镇向统筹城乡转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均超过计划任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行,并将在校大学生纳入保险范围。中央及中央下放地方和依法破产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得到解决。对220万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了医疗救助。兑现了国家核定批复我省的47.8万农村移民的后期扶持政策。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两位数的“双降”。初步建立了全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信访工作得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加大,“平安贵州”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提高3.93个百分点。
第六,加强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3%,完成了国家考核目标任务。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扎实推进,在全国率先实现10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机组全部关停。新建成57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深化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改革,完善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3%和4.8%。在清水江和三岔河流域分别开展水污染补偿试点和实行河长制管理模式,出境河流断面水质稳步改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稳步推进。55个县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完成治理面积653.71平方公里。完成营造林面积341.8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34.6平方公里。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准,为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战略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用地保障。全年新增建设用地22.33万亩,增加2.6倍。整理复垦开发土地53.49万亩,其中新增耕地20.3万亩。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新成果。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加快建设,六盘水市被国务院纳入国家循环经济区试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分别提高2和1.4个百分点。
第七,下大力解决社会事业发展长期滞后的问题,一些领域实现历史性突破。各级财政用于教育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加大。“两基”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检查,标志着我省义务教育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普九”债务化解全面完成。农村初中和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分别由375元和225元提高到500元和300元,提前一年达到国家生均定额标准。对63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实行生活费补助政策,受助面由初中扩大到小学。对37.02万名普通高中特困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高校贫困生给予资助。新招聘特岗教师7012名。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顺利完成。贵州大学校园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4.25%,提高2.13个百分点。及时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手足口病,加强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防控。完成54.6万户地氟病防治炉灶改良任务。新建和改扩建36个县级医院、133个中心乡镇卫生院、2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4000个村卫生室,扩建4个地级以上重点中医院。坚持把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首要任务,人口自然增长率6.96‰。实施出生缺陷干预覆盖常住出生人口的80%以上。对110万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兑现了奖励扶助和优惠政策。新建或改扩建195个中心乡镇计生服务站。“贵州侗族大歌”被联合国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围绕庆祝建国60周年、贵州解放60周年,推出了一批文艺精品。贵州数字图书馆建成并面向全省提供公共服务。完成了一批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县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的建设改造或设备配置。贵州民族文化宫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建成并对外开放。建成33万座农村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农村新增可接收广播电视人口120万人。完成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新增城镇数字电视用户65万户。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取得历史最好成绩。第九届全国民运会筹备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开展,建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800个。人才强省战略深入实施。老龄、妇女、儿童和残疾人事业取得新进步。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档案、气象、人防、参事、新闻出版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第八,深入推进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逐步增强。省属国有中小企业改革改制和省属国有企业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移交工作基本完成,全面终结全省144户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法律程序。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省属国有企业重组取得积极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省级财政对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等工作有序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在32个县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在31个县实施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启动省和部分市县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地县政府机构改革有序开展。监狱体制等改革积极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国际经济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增长10%。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等领域的跨区域合作不断深化。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行政立法,试行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委托起草,拓宽公众参与立法途径。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11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颁布4件省政府规章。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完善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加大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和涉及民生项目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47个省级单位的988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
各位代表!2009年我省各行各业取得的成绩特别是一些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实践证明,虽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但只要我们不自甘落后、不亦步亦趋、不急功近利、不争论折腾,始终坚持经济落后工作不能落后的信念,始终坚持在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中敏锐捕捉发展机遇,始终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系统谋划可持续发展,始终坚持沿着正确方向做正确的事,振奋精神、团结拼搏,扎扎实实干事创业,完全可以把工作做得出色,在某些方面达到先进水平,完全有可能在较短时期内推动我省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奋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和国家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奋斗、辛勤劳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向驻黔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政法干警,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巩固经济回升基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态势面临严峻挑战;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仍然是制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矛盾;城市化和工业化推进力度、速度与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农业结构不合理,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低,制约了农民增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还需继续加大;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影响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仍较突出,对外开放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特别是与我省交通物流等硬件环境加快改善相适应的前瞻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行政效能、管理服务水平与形势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㈦ 关于贵州省棚户区改造有哪些优惠政策

黔建保发〔2010〕281号

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切实改善我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尤其是国有困难企业棚户区职工住房条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供水、排污等生活设施不健全,灾害隐患大,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实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有利于顺利推进企业破产改制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住房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带动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推进平安社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和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积极开展本地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解决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
二、明确工作责任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棚户区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是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部门责任,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做到政策到位、规划到位、资金到位、供地到位、监管到位和分配公平,确保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牵头编制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棚户区改造成功经验。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以及省有关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和协助所属国有企业做好棚户区职工住房情况的摸底调查和项目申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协助各地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和项目申报工作。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财税支持政策,协助各地做好棚户区改造资金筹集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和协助各地积极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国有工矿企业要做好棚户区改造的拆迁、安置、建设等工作,依法落实建设用地,积极筹集资金,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扎实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落实优惠政策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对国有困难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给予积极帮助和支持。
(一)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应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约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项目开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要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严禁将已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房等开发建设。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就近安置为主;对异地建设的,尽可能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较齐全的区域。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不影响其他规划控制指标和居住区设计规范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容积率的指标审批。新建安置住房,要按照住宅小区规划要求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设施。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持、群众自筹、市场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储备及基础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省级人民政府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行署)要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可以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中,按规定安排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项目。要加大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住房出售力度,切实缓解棚户区改造资金压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本金占20%的规定。
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根据项目特点合理确定信贷条件,对符合信贷条件的项目在信贷资金规模上给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担保机制或给予贷款贴息,引导信贷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棚户区困难家庭提高购房能力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业务,简化贷款手续。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国有工矿企业要积极筹集资金实施棚户区改造。鼓励国有工矿企业采取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式改造棚户区。企业在棚户区改造中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所得收益,按现行土地出让收入分成体制,分级次缴库,并专项用于企业所在地的棚户区改造。棚户区居民要合理承担安置住房建设资金,所建住房产权按出资比例共有。
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三)加大税费政策的支持力度。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安置住房中,依法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的安置房源,执行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完善安置补偿和产权政策。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涉及的被拆迁人和低收入家庭,按照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的保障标准给予合理补偿和照顾。可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实物安置等多种形式安置,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实行产权调换和实物安置的,对私有产权房屋(已购房改房视同为私有产权房屋)原则上按拆补平衡,结算面积差价方式实施。对公有产权房屋,原则上按房改政策予以回迁安置。房屋安置面积超过原有面积但在规定标准内部分,可按照房屋建筑成本价购买,超过规定标准部分可按市场价购买。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无力按照棚户区改造拆迁政策取得安置住房房屋产权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确认为公有产权,通过租住廉租住房等保障方式予以优先安排,待其家庭收入提高后可再行购买,并依据出资比例办理共有产权或完全产权。棚户区改造中享受优惠政策的回迁安置房以及新建的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5年内不得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交易。房屋安置面积的规定标准和具体安置补偿方案由各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
各级住房保障部门要结合棚户区改造,将城市和国有工矿企业中符合当地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的群众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在廉租住房供应不足时,确保租赁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总体要求。以建设和谐贵州、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力争从2010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特别要加快困难企业棚户区改造,使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要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结合起来,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切实解决我省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二)妥善做好棚户区改造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衔接工作。将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工作统筹考虑。尤其是国有工矿企业可利用自有土地组织职工集资建房、修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在切实缓解职工住房困难的同时,可通过租房、售房回收的资金解决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存量补贴的历史欠账问题,使之在租、售过程中通过核销方式逐步解决。
(三)加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要加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各渠道筹集的棚户区改造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并依据来源和用途分账核算,确保各项资金的使用安全。特别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出售资金的管理,确保回收资金良性循环,有效投入棚户区改造。可将中央和省级下拨的廉租住房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与棚户区改造资金统筹使用。
(四)切实做好项目审批、设计服务和质量管理。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要切实保证新建住宅的功能和质量,保证合理的使用寿命。要指导规划设计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困难企业职工的经济承受能力,以满足基本居住需要为重点,优化住宅设计,既满足近期安置的需要,又兼顾远期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的需要。要严格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依法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审批(核准、备案)、招标、设计、施工、监理、质监、验收等工作,吸引和鼓励有实力的施工单位参与建设。要认真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通过组织巡查小组、建立工程质量评比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安置住房要按照节能省地环保要求,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有关住房质量、建筑节能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加强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小区要实行物业管理,可以由国有工矿企业组织,企业或物业管理公司实施,也可由居住地居民实行“自助式”物业管理。为保证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正常运行,可将新建小区中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经营性公共建筑所得经营收益,作为住宅区管理维护费用的补充资金。
(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拆迁、安置中的利益矛盾较多。各地在实施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补偿标准、安置地点、新房分配、旧房房屋评估与装修补偿等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和民主的程序推进,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要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取得棚户区居民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这一民生工程公开、公正、公平的实施。
五、强化监督检查
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行署)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各种问题,坚决制止棚户区改造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市(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分别于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将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及土地供应开发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各级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有效使用和安全等各环节的监督。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用地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本实施意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区,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正在实施的国有林区、垦区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的,继续按现有政策推进,并享受与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相同的税费、土地供应、产权办理等相关政策。
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㈧ 下月起施行的新法律法规有什么大动作

1月日消息,自2018年2月1日起,从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让我们看看,哪些法律法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全国性法律法规===

1、《企业年金办法》将施行部分人可能会增加一份退休收入

5、宗教商业化倾向或将得到遏制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2月1日起施行。条例采取多项措施,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进一步规范宗教界财务管理。

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财产和收入应当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不得用于分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条例明确指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同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6、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新政2月1日起实施

质检总局发布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新政。

《办法》有6个方面值得相关企业关注。一是取消了贸易经营单位进口固废国内收货人,所有登记注册的国内收货人均为有进口固废加工利用资质的实体企业;二是明确注册国内收货人在法律规定的义务下开展相关业务,必须具备日常感官无法感知的放射性污染检测能力;三是依据《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注册流程时限和权利义务;四是对指定进口固废检验检疫口岸查验场条件统一了要求;五是加强了违法情况处置力度;六是取消了外籍船舶修理更换甲板产生固废处置的许可。

===地方性法律法规===

1、山东严把公务员队伍"入口关" 7种情形不予录用

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前置录用考察环节。在考察内容和标准上,《办法》明确了七种不予录用的情形。具体包括: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等。《办法》还规定了应当暂缓作出考察结论的三种情形: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发现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其他暂时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情形的。

2、《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责任划分

《条例》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塘堰、水井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全文共八章八十九条,分别从总则、水污染防治规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与地下水保护、水污染防治措施、流域污染防治、风险监控预警与应急处置和法律责任八个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说明。

3、非深户籍儿童入学更方便取消营业执照、就学联系函和转学证明材料

1月24日,《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就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就读的相关要求进行明确规定。《管理办法》将自2月1日起全面施行。

与此前的政策相比:

1《管理办法》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而是将计划生育作为积分入学项目。2招生政策对居住证、社保等作了更明确的规定。3港澳籍学生也可和非深户学生一样申请参加积分入学。4取消了原规定的提供营业执照、就学联系函和转学证明材料的要求。

4、安徽省职业病诊断鉴定费执行新标准

2018年2月1日起,安徽省将执行职业病诊断鉴定费新标准:首次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下的,每宗收费1600元,7人以上(含7人)的每宗收费2100元;再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下的,每宗收费2100元,7人以上(含7人)的每宗收费3200元。这个收费标准为最终收费标准,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福建省定价目录》再减16项政府定价项目

据介绍,与2015版定价目录相比,福建省2017版定价目录减少了1项大项,16项子项。其中放开或取消的项目包括西气东输气源价格、跨省公路客运票价、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收费、房屋交易服务收费、食盐价格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同时,新增了“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定价项目。

6、海南省生育保险新规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海南省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因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医疗设施项目规定的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单病种采取定额结算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其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支付标准在原定额基础上增加500元;剖宫产同时进行输卵管结扎术、子宫肌瘤剔除术的,定额标准每例分别增加500元;进行卵巢囊肿切除术的,定额标准每侧增加500元。同时进行几项计划生育手术的,定额标准累计计算。

㈨ 2010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2010年政府工作主要任务

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抢抓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坚持好字当头、又好又快,坚定不移地改善基础条件,坚定不移地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坚定不移地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化解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根本性难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5%,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4%和1.9%。
围绕实现上述主要预期目标,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以赴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现代交通体系和现代水利体系
加快省会贵阳通往全国七小时快铁交通圈建设,大力推进贵广快速铁路建设,力争开工建设贵阳至昆明、长沙、重庆、成都快速铁路。积极开展毕节经水城至兴义、铜仁至玉屏、织金经水城至攀枝花等城际铁路前期工作。继续强力推进县县通高速公路体系建设,建成贵阳至广州高速公路贵州段,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478公里,新开工建设高速公路925公里。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改造704公里,实现96%的乡镇通油路或水泥路、95%的建制村通公路。开工建设贵阳机场新航站楼,加快支线机场和内河航运建设。
大力推进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滋黔”一期工程剩余两个项目,启动“滋黔”二期工程。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30座。继续抓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完成烟水配套工程140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60万亩,加快农村人口人均半亩基本口粮田建设。统筹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建设100个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地下水开发利用项目,大力推广以管代渠、长距离管道送水。新增解决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优先安排去年人畜饮水受干旱影响最严重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千方百计加快城市化,把推动农村人口向城市合理有序转移作为从战略上解决贵州发展问题的重要抓手
加快把在城市中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相对固定工作的本省籍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变为城市居民。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针对性,促进更多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业。依托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及其站场建设加快城市发展,使我省城市更便捷地融入全国经济大循环。深入实施大中城市发展带动战略,高质量编制城市规划,切实增强规划对城市综合交通、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产业布局、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等重大问题的指导作用。以城市路网和污水垃圾处理系统建设为重点,统筹考虑水、电、气、通信、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建设,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档次,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认真落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安排,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等措施,切实保障城市发展用地需要。控制房地产单宗用地出让规模,正确处理好房地产用地与公益用地的关系,坚决避免为了片面追求房地产开发供地给政府带来的收益而牺牲公益事业用地。高度重视城市新区开发中的商业设施建设和商业流通业培育,通过商业片区开发使新老城区实现有机联结,并通过商业发展积累财富,形成城市投资、建设、发展的良性循环。以交通条件改善为契机,深入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在加快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的同时,依托城市加快游客集散地和旅游目的地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开拓客源市场,扩大旅游消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城市就业容纳能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以贵广、贵昆快速铁路为主骨架,加快构筑连接泛珠三角和东盟地区的国际旅游大通道。
把加快城市化作为促进消费的重要举措,通过减少农村人口、增加城市人口,促进城乡消费群体结构调整,有效扩大消费需求。与此同时,努力增加城乡劳动者劳动报酬,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消费能力。进一步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继续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增加农村居民消费。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着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努力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化,进一步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提高生产力水平
大力推进工业化,一方面要壮大工业经济规模,不断增强工业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要秉持绿色工业化的理念,紧紧围绕市场需求,正确把握不同时期我省工业发展的相对优势,调整优化工业结构,在发展中促调整优化,在调整优化中谋发展,不断提高工业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一是把采煤、发电、原材料精深加工作为发展我省重工业的有效路径,大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形成一条从原材料到制成品的完整产业链。按照国家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的要求,加快大矿建设,加大小煤矿整合和技术改造力度。加快电源项目建设,加大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力度,优化电力运行调节,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大力拓展电力市场。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依托能源工业大力发展煤化工、磷化工和煤电化、煤电铝、煤电磷一体化等优势原材料工业,力争取得更大突破。二是把全力抓好烟酒产业和培育壮大特色食品、民族制药、旅游商品等产业作为发展轻工业的现实路径。支持贵阳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尽快达产达效,形成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加快茅台镇环境整治和规划建设,扩大茅台酒生产能力,支持其他品牌白酒加快发展。三是把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推进工业化的重要路径。依托贵阳、遵义、安顺等重大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国家级研发基地,积极引进外来优强企业,加快发展飞机、汽车、工程机械、数控机床、石油机械、农业机械、电子产品及相关零部件,大力提升装备制造业水平。在新能源、信息网络、新材料、生命科学、空间海洋地球科学等领域选择适合在我省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利用我省电力、劳动力、气候、环境等各种优势,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加工装配。
积极推动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结合快速铁路系统和高速公路体系建设,搞好工业园区内部交通组织和对外交通联络,提高工业园区物流效率。加强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降低企业生产运行成本,增强园区企业市场竞争力,同时促进污染集中有效处理。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实施一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省重大科技专项,积极创造条件新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快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项目建设。以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为重点,加快“数字贵州”建设,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要把推进工业化与促进服务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落实鼓励服务业发展的投资、税收、用地和价格政策,大力发展面向生产、面向民生、面向农村的服务业,大力促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提升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四)集中力量推动农业产业化,把调整农业结构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
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导向、农民增收、稳扎稳打、因地制宜的原则,大力调整农业结构,推进优势产业发展并向优势区域聚集。以扶持养殖大户、养殖大县为突破口,紧紧抓住原产地引种和良种繁育体系、动物防疫体系、饲草饲料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大力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扩大蔬菜种植面积,按市场需求安排生产,提高蔬菜产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加快马铃薯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进一步巩固烤烟和油菜生产,加快茶叶、油茶、干果、中药材、辣椒、精品水果、花卉等大宗特色农产品发展。
积极培育和引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体系建设,积极支持农村物流业发展,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建立健全省地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认证工作。加大农特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开发保护力度,积极培育和壮大一批名优品牌,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继续抓好以县为主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改进补贴发放办法,确保国家各项涉农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抢抓国家完善扶贫战略和政策的机遇,搞好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两项制度的衔接,构建“大扶贫”格局,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改变传统的扶贫资金安排方式,在落实好农村低保政策的同时,省级扶贫资金增量部分不再平均分配,集中用于培育典型、树立样板,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减少农村贫困人口50万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3万人。加强对农民的适用技术培训和转移就业培训,大力推动对外劳务输出。继续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抓好农村沼气池建设工作。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
(五)更加深入扎实做好民生工作,通过系统的制度安排统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把城乡低保作为事关民生改善和长远发展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做到科学定标、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特别是农村低保要强化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紧紧抓住收入核查这个最基础、最核心的工作环节,坚持示范引路,摸清真实情况,加快建立科学规范、公正有效、可持续的农村低保制度,坚决制止采取盲目分指标、分钱的办法实施农村低保。搞好农村低保制度与临时救助制度的衔接。切实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深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力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9万人、550万人、140万人、147万人、160万人。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失业、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稳步推进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试点,不断提高统筹层次。做好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序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水库移民社会保障和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坚持“减、防、抗、救”并重,大力推进灾害管理体系建设,抓好救灾救济。进一步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积极发展社会福利、慈善、老龄、妇女、儿童和残疾人事业。
坚持不懈地抓好以农村危房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从最困难的农户和最危险的农房改起,严把资金使用、科学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材料、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关,完成2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进一步加大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房和学校搬迁治理力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规范租售并举,新建廉租住房7.9万套,新增租赁补贴2万户。新增3.29万套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住房困难家庭住房。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对困难企业实行“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完善和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努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力争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加强职业病防治。
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深入开展矿山、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继续做好移民安置工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加强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扎实推进“平安贵州”建设,深入开展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的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六)坚决打好节能减排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
从制度安排入手,以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实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电机改造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继续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和能源、原材料等重点行业节能,继续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监控企业的能耗监管,积极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对不达标的项目限期进行节能整改。继续对限制类和淘汰类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探索建立高耗能产品许可证核发与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挂钩审查制度。借助清洁发展机制推进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建设。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大污染防治和减排力度,全面建成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已建成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确保稳定运行。基本完成燃煤火电厂脱硫设施扩容改造,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确保已建成火电厂脱硫设施真正发挥作用。继续加强重点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煤矿山、煤化工、磷化工等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和生态恢复政策规定。加强城市机动车排气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力度。
坚持治水与固土并重,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技术措施并举,继续扎实抓好55个县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加大重点流域和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力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0平方公里。继续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完成营造林面积230万亩以上。大力抓好森林防火和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68‰和3‰以内。积极做好赤水丹霞地貌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
坚持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并重,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认真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新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深化地质找矿改革,进一步加强优势和急需矿种的整装勘查,力争在找矿、找水、找地热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快电力、煤炭、化工、冶金等重点行业废物规模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切实落实国家和省鼓励支持资源综合利用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七)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把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实现“两基”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抓住国家加快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机遇,发展一大批中等职业学校;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快用地紧张的省属高校向新区集中扩建,扎实推进贵州大学校园扩建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普通高中教育。高度重视民族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德水平。
努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人均补助标准从80元提高到120元,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标准。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切实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对5000名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中专学历培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积极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大力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力度,继续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加大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等计生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新建和改扩建村计生服务室300个。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事业。
努力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积极构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的建设改造或设备配置工作,开工建设省博物馆新馆。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农民文化家园工程,新建农家书屋3500个,新建180万座农村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合理开发。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契机,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有重点地发展竞技体育和民族体育,扎实有序推进第九届全国民运会筹备工作。继续抓好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培养。扎实推进宗教、外事、侨务、对台、档案、人防、参事、新闻出版等工作。
(八)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把激发内部活力和充分借助外力加快发展摆在突出位置
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政策性关闭破产的后续工作,妥善安置职工。鼓励通过市场化改革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坚持市场原则,支持企业优化重组,进一步培育壮大优强企业,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选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带领企业职工干事创业。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以营造良好环境为核心,以企业家培养为根本,依托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坚持不分所有制、不分地域、不分隶属关系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引导和扶持,切实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认真落实国家资源性产品价格、税费等各项改革政策。积极配合国家金融改革,加快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与我省交通物流等硬件环境加快改善和大力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相适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紧紧抓住国家制定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政策等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东西部互动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和国家级保税园区、无水港。在继续支持传统优势产品出口的同时,加大对农产品、少数民族工艺品、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等出口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关键设备、核心技术、环保产品和稀缺资源性产品的进口。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推动有实力的企业到国外投资建厂、承包工程,积极建设外派劳务基地,加快服务外包业发展。加强口岸规划建设。深化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等重点领域的区域合作。认真做好参加上海世博会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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