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行政长官选举
㈠ 澳门现任行政长官是谁
时间:2020年1月,澳门现任行政长官是贺一诚。
贺一诚1957年6月出生于澳门。1992年,开始在浙江大学深造,学习机电和经济专业,浙江大学聘为客座研究员。2009年,首次参与澳门立法会选举。2009年7月28日,当选第四届澳门立法会委员。
2013年10月16日,当选第五届澳门立法会主席。2017年9月,当选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间选议员。2017年10月,当选第六届澳门立法会主席。
2019年7月8日,澳门特区第五任行政长官选举开始接受提名,贺一诚领取了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表。2019年8月25日,贺一诚以392票高票当选澳门特区第五任行政长官人选。2019年12月20日,贺一诚宣誓就职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
(1)澳门行政长官选举扩展阅读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行使职权:
一、领导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二、负责执行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依照本法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律;
三、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
四、决定政府政策,发布行政命令;
五、制定行政法规并颁布执行;
六、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下列主要官员:各司司长、廉政专员、审计长、警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海关主要负责人;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员职务。
㈡ 历任香港和澳门行政长官是谁
一、历任香港行政长官
1997-2005,董建华,男,汉族,1937年5月生,浙江舟山人,英国利物浦大学毕业。
2005-2012,曾荫权,1944年10月生于香港。1981年获美国哈佛大学硕士学位。
2012-2017,梁振英,男,汉族,1954年8月12日生于香港,祖籍山东威海。
2017-至今,林郑月娥,1957年5月13日出生于香港,1980年从香港大学毕业后加入香港政府。
二、历任澳门行政长官
1999-2009,何厚铧,男,汉族,1955年3月出生于澳门,广东番禺人,加拿大约克大学工商管理系毕业。
2009-2019,崔世安,1957年1月出生于澳门,祖籍广东新会,毕业于澳门岭南中学,后赴美国留学,获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卫生管理学士、俄克拉荷马州大学公共卫生硕士及博士学位。
2019-至今,贺一诚,男,1957年6月出生于澳门。
(2)澳门行政长官选举扩展阅读
行政长官的设立背景: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中央人民政府的述职始于1998年,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中央人民政府的述职始于2000年。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述职,这一点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它是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惯例”。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3条第2款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5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向中央人民政府“述职”应当是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的形式之一。
㈢ 澳门现任的行政长官是谁
崔世安,祖籍广东新会,1957年出生于澳门,是澳门大家族之一“崔家”的后代。2009年7月26日,经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投票,唯一候选人崔世安成功当选为新一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㈣ 香港,澳门特区行政长官由多少人数的选取委员会选出
300人 根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出。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委会由三百人组成。行政长官候选人至少需..
㈤ 港澳人事任免权由中央政府决定吗
港澳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十五条 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
第四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行政长官产生的具体办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十五条 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任免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政府主要官员和检察长。
第四十七条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由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规定。
㈥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任职资格是多少年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葡萄牙语:Chefe do Executivo,又称特区首长、俗称特首,其是「特区首长」意专思;政府内部称为「长属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首长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最高政治代表,此职位创建於1999年12月20日,大致上代替澳门回归前澳门总督的职务。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一次。
根据1993年所颁布的《澳门基本法》,其中的第45条规定了澳门行政长官须年满40周岁、并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的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此外,每名候选人必须得到最少5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提名。
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的规定,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候选人必须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出,并须要获得超过选委会全体委员(2004年时数目为300人)半数选票才可以成功当选。当选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一般是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的形式任命。2014年选举委员会委员数目会增至400人。
㈦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历任行政长官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最高行政主官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最高代表。第一、二届长官为何厚铧。2009年7月26号崔世安当选为新一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何厚铧
分别于1999年12月20日-2004年12月19日、2004年12月20日-2009年12月19日担任第一、二届行政长官。
何厚铧:1955年3月生于澳门,广东番禺人。在澳门完成小学教育后,1969年去加拿大留学,1978年获多伦多约克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1981年获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和特许核数师专业资格,1982年从多伦多的会计师行调到香港工作,1983年返澳门工作,任大丰银行常务董事兼总经理。1988年开始担任澳门立法会副主席职务。
崔世安
2009年7月26号,崔世安当选为新一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为:2009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19日。
1957年1月出生于澳门,取得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城市卫生管理系优等学士、美国俄克拉何马州大学医务管理学硕士及公共卫生博士学位。
1992至1995年担任第5届澳门立法会议员、澳门特区政府属下青年委员会委员、环境委员会委员。在教育工作方面,曾任镜平学校校长、镜平专业进修中心校长。崔世安曾为澳门多个社会团体服务,分别担任同善堂值理及医务部部长、澳门镜湖医院慈善会常务董事、澳门镜湖医院员工青年会会长、澳门眼库基金会董事、澳门护理人员协进会名誉会长。
崔世安也是中华全国青年联合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澳门青年商会总会会长(1991年)、澳门青商资深协会永远会长、澳门弱智人士服务协会监事会主席、澳门管理专业协会副会长。
1999年8月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
2004年12月4日再被任命为特区第二届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
㈧ 澳门特别行政区现任行政长官是谁
崔世安是澳门行政长官
㈨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当地通过选举产生吗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附: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一、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依照本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二、选举委员会委员共3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组成:
工商、金融界
100人
文化、教育、专业等界
80人
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
80人
立法会议员的代表、市政机构成员的
代表、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澳门
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
40人
选举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三、各个界别的划分,以及每个界别中何种组织可以产生选举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根据民主、开放的原则制定选举法加以规定。
各界别法定团体根据选举法规定的分配名额和选举办法自行选出选举委员会委员。
选举委员会委员以个人身份投票。
四、不少于50名的选举委员会委员可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五、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的名单,经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选出行政长官候选人。具体选举办法由选举法规定。
六、第一任行政长官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产生。
七、二00九年及以后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如需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